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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保证书

发布时间:2024-04-18 17:39:45 影响了:

室内装修保证书篇一:装修保证书范文

装修保证书 晋中市佳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人为德御园____________业主,本人拟对上述单元进行室内装修,现承诺如下: 本人将遵守《二次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并将承担因违反手册所发生的一切连带责任及费

用。 业主签字: 装修公司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一份装修质量保证书的范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

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

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

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

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

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物业管理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篇三:房屋装修保证书房屋装修保证书

圣鼎国际住宅小区管理处:本人系圣鼎国际住宅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出自:WwW.HNNscy.Com 博 文学习 网:室内装修保证书)_单元________室的业主,现拟对该房屋

进行装饰装修,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为维护本小区的

生活秩序和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本人保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接受物业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装修,文明施工. 2,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装修.施工前,向物业公司送交相关备案资料,

申报办理齐全装修《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按要求张贴和佩戴.否则,不准施

工和出入小区.

3,开工前,备好合格的灭火器并摆放在显眼位置,按要求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

安全. 4,安装好带回水弯头的临时抽水马桶,并将其他下水口封闭,确保下水通畅.如违反此

项规定造成自家或本单元排水系统堵塞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行承担.5,不在节假日及平时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时之间从事钻,敲,刨,锤等产生

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6,严格按《装修申请审批表》批准的项目施工,如临时改变或增加装修项目,必须在物业

公司补办手续.不补办手续擅自变更的装修项目,即视为违章装修项目,除立即停工整改外,要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不得拆除室内承重墙,不得在房屋地面铺贴超重石材和在室内增砌实体墙.一旦违反,

按违章装修限期整改.

8,各下水系统经试验合格,卫生间经闭水实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

漏等问题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10,不改动供暖,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如确需延长或移动部分管线者,必须由业主向相关

厂家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厂家派专业人员实施改造,并向物业出具厂家同意改造的有效期证明

文件.否则,一律不得改动,擅自改动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1,不改动室内配电箱;不改动给,排水主管道;不改动地漏和下水口位置;不改动排烟道,

排气道;不改动排烟口,排气口位置.一旦出现擅自改动者,必须限期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 12,对供气,供水系统不做封包处理,个别部位实行封包者必须在带有阀门,计量表,

接头,检查口的部位预留足够的检修口.未留检修口或预留的检修口太小,检修时破坏封包造

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3,装修砂子在园区外装袋运入,装修水泥二次包装后运入,装修垃圾装袋后随清运至指

定位置,不得在楼前,单元门口,楼道里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更不得在楼道从事制作.14,施工人员不得在室内用电取暖煮饭;不得在室内进行明火作业;不得释放有害,有毒气

(液)体.

15,不允许在装修房间留宿施工人员,如确需留宿者必须在物业公司备案登记并有业主签

订《装修工人留宿保证书》.16,改造铺设电源线路,安装灯具电器,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以免短路或对主供电线路造

成破坏.

17,窗户外不得安装防盗网,楼顶上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8,不在地面凿洞钉钉子,吊顶,安装灯具钻孔时,孔深不得超过5cm.19,空调架上除安放空调外不堆放其他杂物,按装空调时向物业报告,由专人指定位置,以

确保楼宇美观和行人安全.20,《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完工后如数交回.交不回者,每个《开工许可证》

暂押 50元,每个《出入证》暂押10元,直至交回后补退,以免无关人员二次使用对业主和小区

安全带来隐患.

21,施工人员运出工具,设备和剩余材料时,须由业主通知物业开具《放行条》,否则,不得

运出. 22,按物业公司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业主交纳)和施工保证金(装修单位交纳),装修过

程中产生的违章责任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装修期间无违章责任者,在装修房屋验收合格三个

月后经业主同意退还,以帮助业主监管装修期间对隐蔽设施(地暖,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的

保护状况.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各项规定,同意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一旦出现违章装

修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保证!

业 主(签名):________

施工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篇四:装修保证书装修保证书

为了保障业主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在业主签订入住合约时,每

户需向物业公司缴纳______元的装修保证金,无违反以下承诺的情况下,装修完工满一年后

将全额返还。

(1)不以任何形式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砸、凿、拆、更改外墙、承重墙、梁、

天花板、地面、楼板等毗邻部位。确须改变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我委托

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规划设计审核部门审批后,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施工。

(2)不扩大外墙、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不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不刨凿、

重击顶板、排烟道。不乱搭建建筑物、构筑物。(3)不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

生间、厨房。若破坏和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按照防水标准重做防水,并做闭水试验。

(4)不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载荷,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

理石地面等。

(5)不改房屋外立面色泽及材料;按指定位置、统一规格、样式、颜色安装晒衣架、雨

阳棚、阳光棚;不占用共用屋面,不擅自在公共区域进行开凿、挖掘等作业或搁置物品。

(6)不更改入户门开启方向,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7)不擅自动用明火进行焊接作业;不对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或安

全事故。

(8)不将空调安装在非指定位置。

(9)不做引起周边业主投诉及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我如果有违反上述

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立即恢复原状的责任;如果接到恢复原状整改通知书三日后,没有整改

恢复原状,物业公司有权将装修保证金扣留,并提请有关管理部门强制整改恢复。业主(签名):

年 月 日篇五:装修保证书 装修保证书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

装修规范化,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有关装饰装修管理

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有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申报管理规定

1、业主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前业主须持身份证原件、装

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随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

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若为使用人装修房屋,使用人还需持业主同意其装修的书面文件和租房

合同等文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室外装饰装修如店面、招牌、灯箱、防盗铁花艺、卷帘门等装饰工程,必须到物业管

理中心申报,取得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环境,及时清理装修建筑垃圾,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造成安全隐

患,避免因装修施工影响邻里利益或影响环境、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等,装饰装修施工单

位需向物业管理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入场施工。 如业主请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装修,上述费用则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自己设计和施

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中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建

议业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物业管理中心印章方可有效。

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须将《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防盗门内,以便物业管理中心现

场查验。

3、禁止施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

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如施工工期延长,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同业主一起或持业主同意

延期期的证明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拒不办理延期手续的,

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没收过期的施工证,并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

4、保安员对进出小区 的装饰材料厂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行进出。

5、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将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本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立即

进行处理。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

的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

等。

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1)、(2)行为,应当经双城市城市规划管理处批准,本条(3)行为,应当经物业

管理中心批准,本条(4)行为应当经燃气单位批准。

3、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

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4、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方向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门窗严禁安装

外置式防护栏及未经物业管理中心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美观和统

一。安装内置式防护栏应采用物业管理中心规定的统一款式和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5、为保持楼宇的完美统一,禁止在楼宇外墙面增加或改变任何设施,如架设花架、晾衣

架、阳台做外保温、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及颜色等,禁止未经批准加装防盗铁艺,随意

安装空调外机等行为。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

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c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

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

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8、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

的墙体上。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审批。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9、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

红砖等)的楼面材料,房间内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或影

响楼宇外观,违者必须立即整改。楼梯是房屋结构中重要的受力构件之一,在使用过程 中不

能超载,避免过大的冲击和振动,更不能在楼板上随意增砌隔墙。

10、严禁拆改或移动污水管道,严禁改变厨房、卫生间排气孔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

复。

11、严禁私自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涉及破坏卫

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

12、楼道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在此进行装修、拆除、更改、摆

放物品、粘贴、涂抹等行为。在向室内运送沙子、砖、水泥及其它装修材料时不得污染走廊

的公共卫生,不得破坏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设施设备。如情节严重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

要求业主及当事人对走廊进行必要的清扫处理,必要时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款项。

13、装修时应预留水表、煤气表、给排水及各种阀门、开关等的检修口。不得私自拆装

煤气管接头、水表、暖气分户阀,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

14、严禁将垃圾或装修剩余的各种胶、油漆、水泥浆等杂物,投入排污管道。

15、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

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同时受到相应的处理。

16、为保证小区外观整体和谐统一,各种阳光板、阳光棚、铝合金门窗、防盗铁艺、花

架、保温设施等禁止入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得到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

17、运输装饰材料的车辆进出小区后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

停乱放,卸完材料后,立即清洁地面,随即离开。

18、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进入小

区内应按指定位置和指定时间停放。

19、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或楼梯上。沙石在公

共地方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注意不要漏于暗沟内、井道中,以免造成堵塞。散落的沙

石、水泥材料必须立即清扫干净。如有污染小区环境的行为,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做出相应处

罚。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内,搬运时应小心谨慎,

因涂料、胶水、油漆、油渍等造成大面积污染或做出相应的赔偿。

20、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物业管理中心申请临时用电登记,

严禁超负荷用电,如超负荷用电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电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21、严禁改动供热设施管线或擅自增加散热器数量,违者必须立即整改恢复原状。对擅

自改动者,物业中心将不保证其供热效果并且不负责其供热设施的维修。如因擅自改动供热

设施给业主及他人造成损失,将由改动者承担全部责任。

22、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

室内装修保证书篇二:个人装修保证书

房屋装修保证书

圣鼎国际住宅小区管理处:本人系圣鼎国际住宅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的业主,现拟对该房屋

进行装饰装修,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为维护本小区的

生活秩序和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本人保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接受物业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装修,文明施工. 2,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装修.施工前,向物业公司送交相关备案资料,

申报办理齐全装修《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按要求张贴和佩戴.否则,不准施

工和出入小区.

3,开工前,备好合格的灭火器并摆放在显眼位置,按要求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

安全. 4,安装好带回水弯头的临时抽水马桶,并将其他下水口封闭,确保下水通畅.如违反此

项规定造成自家或本单元排水系统堵塞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行承担.5,不在节假日及平时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时之间从事钻,敲,刨,锤等产生

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6,严格按《装修申请审批表》批准的项目施工,如临时改变或增加装修项目,必须在物业

公司补办手续.不补办手续擅自变更的装修项目,即视为违章装修项目,除立即停工整改外,要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不得拆除室内承重墙,不得在房屋地面铺贴超重石材和在室内增砌实体墙.一旦违反,

按违章装修限期整改.

8,各下水系统经试验合格,卫生间经闭水实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

漏等问题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9,供排水系统,地暖系统经打压试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漏等问题

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10,不改动供暖,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如确需延长或移动部分管线者,必须由业主向相关

厂家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厂家派专业人员实施改造,并向物业出具厂家同意改造的有效期证明

文件.否则,一律不得改动,擅自改动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1,不改动室内配电箱;不改动给,排水主管道;不改动地漏和下水口位置;不改动排烟道,

排气道;不改动排烟口,排气口位置.一旦出现擅自改动者,必须限期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 12,对供气,供水系统不做封包处理,个别部位实行封包者必须在带有阀门,计量表,

接头,检查口的部位预留足够的检修口.未留检修口或预留的检修口太小,检修时破坏封包造

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3,装修砂子在园区外装袋运入,装修水泥二次包装后运入,装修垃圾装袋后随清运至指

定位置,不得在楼前,单元门口,楼道里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更不得在楼道从事制作.14,施工人员不得在室内用电取暖煮饭;不得在室内进行明火作业;不得释放有害,有毒气

(液)体.

15,不允许在装修房间留宿施工人员,如确需留宿者必须在物业公司备案登记并有业主签

订《装修工人留宿保证书》.16,改造铺设电源线路,安装灯具电器,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以免短路或对主供电线路造

成破坏.

17,窗户外不得安装防盗网,楼顶上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8,不在地面凿洞钉钉子,吊顶,安装灯具钻孔时,孔深不得超过5cm.19,空调架上除安放空调外不堆放其他杂物,按装空调时向物业报告,由专人指定位置,以

确保楼宇美观和行人安全.20,《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完工后如数交回.交不回者,每个《开工许可证》

暂押 50元,每个《出入证》暂押10元,直至交回后补退,以免无关人员二次使用对业主和小区

安全带来隐患.

21,施工人员运出工具,设备和剩余材料时,须由业主通知物业开具《放行条》,否则,不得

运出. 22,按物业公司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业主交纳)和施工保证金(装修单位交纳),装修过

程中产生的违章责任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装修期间无违章责任者,在装修房屋验收合格三个

月后经业主同意退还,以帮助业主监管装修期间对隐蔽设施(地暖,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的

保护状况.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各项规定,同意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一旦出现违章装

修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保证!

业 主(签名):________

施工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篇二:装修保证书装修保证书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

装修规范化,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有关装饰装修管理

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有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申报管理规定

1、业主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前业主须持身份证原件、装

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随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

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若为使用人装修房屋,使用人还需持业主同意其装修的书面文件和租房

合同等文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室外装饰装修如店面、招牌、灯箱、防盗铁花艺、卷帘门等装饰工程,必须到物业管

理中心申报,取得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环境,及时清理装修建筑垃圾,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造成安全隐

患,避免因装修施工影响邻里利益或影响环境、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等,装饰装修施工单

位需向物业管理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入场施工。 如业主请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装修,上述费用则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自己设计和施

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中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建

议业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物业管理中心印章方可有效。

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须将《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防盗门内,以便物业管理中心现

场查验。

3、禁止施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

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如施工工期延长,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同业主一起或持业主同意

延期期的证明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拒不办理延期手续的,

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没收过期的施工证,并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

4、保安员对进出小区 的装饰材料厂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行进出。

5、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将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本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立即

进行处理。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

的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

等。

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1)、(2)行为,应当经双城市城市规划管理处批准,本条(3)行为,应当经物业

管理中心批准,本条(4)行为应当经燃气单位批准。

3、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

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4、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方向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门窗严禁安装

外置式防护栏及未经物业管理中心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美观和统

一。安装内置式防护栏应采用物业管理中心规定的统一款式和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5、为保持楼宇的完美统一,禁止在楼宇外墙面增加或改变任何设施,如架设花架、晾衣

架、阳台做外保温、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及颜色等,禁止未经批准加装防盗铁艺,随意

安装空调外机等行为。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

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c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

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

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8、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

的墙体上。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审批。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10、严禁拆改或移动污水管道,严禁改变厨房、卫生间排气孔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

复。

11、严禁私自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涉及破坏卫

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

12、楼道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在此进行装修、拆除、更改、摆

放物品、粘贴、涂抹等行为。在向室内运送沙子、砖、水泥及其它装修材料时不得污染走廊

的公共卫生,不得破坏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设施设备。如情节严重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

要求业主及当事人对走廊进行必要的清扫处理,必要时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款项。

13、装修时应预留水表、煤气表、给排水及各种阀门、开关等的检修口。不得私自拆装

煤气管接头、水表、暖气分户阀,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

14、严禁将垃圾或装修剩余的各种胶、油漆、水泥浆等杂物,投入排污管道。

15、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

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同时受到相应的处理。

16、为保证小区外观整体和谐统一,各种阳光板、阳光棚、铝合金门窗、防盗铁艺、花

架、保温设施等禁止入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得到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

17、运输装饰材料的车辆进出小区后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

停乱放,卸完材料后,立即清洁地面,随即离开。

18、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进入小

区内应按指定位置和指定时间停放。

19、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或楼梯上。沙石在公

共地方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注意不要漏于暗沟内、井道中,以免造成堵塞。散落的沙

石、水泥材料必须立即清扫干净。如有污染小区环境的行为,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做出相应处

罚。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内,搬运时应小心谨慎,

因涂料、胶水、油漆、油渍等造成大面积污染或做出相应的赔偿。

20、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物业管理中心申请临时用电登记,

严禁超负荷用电,如超负荷用电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电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21、严禁改动供热设施管线或擅自增加散热器数量,违者必须立即整改恢复原状。对擅

自改动者,物业中心将不保证其供热效果并且不负责其供热设施的维修。如因擅自改动供热

设施给业主及他人造成损失,将由改动者承担全部责任。

22、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

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卫生洁具、水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责任由业主和装修施工

单位共同承担。

23、若因装修施工不当给毗邻造成损失,如上层漏水给下层住户造成损坏等,上层业主

及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和修复。修复期间不得懈怠,应承诺明确的整改完成时间。

24、装修时不得覆盖或改变公用下水立、横管检视孔位。

25、装修建渣、垃圾必须日结日清。搬运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地方,拒不清扫者将

由物业管理中心代为清扫,清扫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6、如遇政府行为的检查或参观和部分法定节日,物业管理中心将有权要求暂停施工,

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

27、施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7:30——20:00,周六、周日为8:00——20:00,其中

每天的12:00——14:00,严禁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空压机等)。违者

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28、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利用四邻

的空置房大小便或堆放材料等,装修时必须关闭门窗,严禁高空抛物,违规者物业管理中心

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严重的将没收其《装饰装修许可证》,并按无证的相应条款处

理。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文明施工。

29、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工作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

内留宿、逗留。严禁使用电炉、柴火等做饭、烧水。离开现场时,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

若因离开时检查不力而对公共设施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将接受处理,

并承担赔偿责任。在装修现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配备不少于2具的2kg的干粉灭火器。

3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严禁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

告。任何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不得将单位的名称或电话展示于其他人可以看到的地方。

31、搬运超长、超宽的装饰材料时,不得破坏地面和墙面,在运送颗粒、粉末等容易散

落的建渣或材料时,应全部袋装后方可搬运。

32、空调进入小区,必须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空调入场手续,才能进场安装。空调应安装

在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位置,并做好空调外机滴水处理。

33、施工期间业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本文所载

管理制度。

34、所有违规违纪行为物业管理中心将立即予以处理,按规定的标准开据《违规违纪处

理通知单》。

35、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给小区造成损失或违反物业管理中心的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外,业主也负有连带责任。

六、装饰装修退证管理规定

1、装修结束后,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证退款手续,并需请

业主在退款手续上签署装修质量意见。业主意见作为装修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2、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业主所报装修方案内容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对违反装修

管理规定的,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3、检查无误后,将日常巡视记录、违规违纪处理情况附在退款手续后。

4、物业管理中心根据验收意见收回施工证,按证照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理情况,核算

出实退款金额。

5、办妥上述手续后,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持交款收据和退款手续退款。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消防隐患,切实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

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消防管理规定。

1、积极参加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的各种消防安全学习及宣传活动,熟知报警电话119.

2、本区域内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消防

通道和在消防通道内乱堆乱放。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任何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

动和挪用,不得破坏消防设施设备。

4、本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支持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各商家应对本区域

内的消防安全进行经常性自检,发现电源线路破损、老化及其它隐患时,应及时通报物业管

理中心,协助进行整改。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电源线路,电器新产品、燃

气用具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需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时,用书面报告物业管理中

心,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拔掉电器电源插头。

6、在本区域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时,必须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方

可作业。

7、禁止乱扔烟头,吸烟后烟头要即时熄灭。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区域。

9、燃料及石油贮气切勿贮存过量,放置地点应远离火源。

10、外出时或燃气使用后,请关闭燃气总阀。

11、配合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1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中心调查火灾

原因。 商服管理规定

室内装修保证书篇三:房屋装修保证书

篇一:房屋装修保证书

房屋装修保证书

圣鼎国际住宅小区管理处:

本人系圣鼎国际住宅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的业主,现拟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为维护本小区的生活秩序和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本人保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接受物业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装修,文明施工.

2,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装修.施工前,向物业公司送交相关备案资料,申报办理齐全装修《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按要求张贴和佩戴.否则,不准施工和出入小区.

3,开工前,备好合格的灭火器并摆放在显眼位置,按要求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安全. 4,安装好带回水弯头的临时抽水马桶,并将其他下水口封闭,确保下水通畅.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自家或本单元排水系统堵塞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行承担.

5,不在节假日及平时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时之间从事钻,敲,刨,锤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6,严格按《装修申请审批表》批准的项目施工,如临时改变或增加装修项目,必须在物业公司补办手续.不补办手续擅自变更的装修项目,即视为违章装修项目,除立即停工整改外,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不得拆除室内承重墙,不得在房屋地面铺贴超重石材和在室内增砌实体墙.一旦违反,按违章装修限期整改.

8,各下水系统经试验合格,卫生间经闭水实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漏等问题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9,供排水系统,地暖系统经打压试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漏等问题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10,不改动供暖,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如确需延长或移动部分管线者,必须由业主向相关厂家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厂家派专业人员实施改造,并向物业出具厂家同意改造的有效期证明文件.否则,一律不得改动,擅自改动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1,不改动室内配电箱;不改动给,排水主管道;不改动地漏和下水口位置;不改动排烟道,排气道;不改动排烟口,排气口位置.一旦出现擅自改动者,必须限期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对供气,供水系统不做封包处理,个别部位实行封包者必须在带有阀门,计量表,接头,检查口的部位预留足够的检修口.未留检修口或预留的检修口太小,检修时破坏封包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3,装修砂子在园区外装袋运入,装修水泥二次包装后运入,装修垃圾装袋后随清运至指定位置,不得在楼前,单元门口,楼道里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更不得在楼道从事制作.

14,施工人员不得在室内用电取暖煮饭;不得在室内进行明火作业;不得释放有害,有毒气(液)体.

15,不允许在装修房间留宿施工人员,如确需留宿者必须在物业公司备案登记并有业主签订《装修工人留宿保证书》.

16,改造铺设电源线路,安装灯具电器,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以免短路或对主供电线路造成破坏.

17,窗户外不得安装防盗网,楼顶上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8,不在地面凿洞钉钉子,吊顶,安装灯具钻孔时,孔深不得超过5cm.

19,空调架上除安放空调外不堆放其他杂物,按装空调时向物业报告,由专人指定位置,以确保楼宇美观和行人安全.

20,《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完工后如数交回.交不回者,每个《开工许可证》暂押50元,每个《出入证》暂押10元,直至交回后补退,以免无关人员二次使用对业主和小区安全带来隐患.

21,施工人员运出工具,设备和剩余材料时,须由业主通知物业开具《放行条》,否则,不得运出. 22,按物业公司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业主交纳)和施工保证金(装修单位交纳),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违章责任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装修期间无违章责任者,在装修房屋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经业主同意退还,以帮助业主监管装修期间对隐蔽设施(地暖,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的保护状况.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各项规定,同意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一旦出现违章装修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保证!

业 主(签名):________

施工负责人(签名):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篇二:装修保证书

装修保证书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规范化,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有关装饰装修管理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有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申报管理规定

1、业主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前业主须持身份证原件、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随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若为使用人装修房屋,使用人还需持业主同意其装修的书面文件和租房合同等文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室外装饰装修如店面、招牌、灯箱、防盗铁花艺、卷帘门等装饰工程,必须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取得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环境,及时清理装修建筑垃圾,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造成安全隐患,避免因装修施工影响邻里利益或影响环境、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等,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需向物业管理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入场施工。

如业主请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装修,上述费用则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自己设计和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中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议业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物业管理中心印章方可有效。

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须将《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防盗门内,以便物业管理中心现场查验。

3、禁止施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如施工工期延长,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同业主一起或持业主同意延期期的证明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拒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没收过期的施工证,并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

4、保安员对进出小区 的装饰材料厂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行进出。

5、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将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本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立即进行处理。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的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1)、(2)行为,应当经双城市城市规划管理处批准,本条(3)行为,应当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本条(4)行为应当经燃气单位批准。

3、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4、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方向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门窗严禁安装外置式防护栏及未经物业管理中心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美观和统一。安装内置式防护栏应采用物业管理中心规定的统一款式和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5、为保持楼宇的完美统一,禁止在楼宇外墙面增加或改变任何设施,如架设花架、晾衣架、阳台做外保温、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及颜色等,禁止未经批准加装防盗铁艺,随意安装空调外机等行为。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c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8、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的墙体上。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审批。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9、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红砖等)的楼面材料,房间内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或影响楼宇外观,违者必须立即整改。楼梯是房屋结构中重要的受力构件之一,在使用过程 中不能超载,避免过大的冲击和振动,更不能在楼板上随意增砌隔墙。

10、严禁拆改或移动污水管道,严禁改变厨房、卫生间排气孔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复。

11、严禁私自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涉及破坏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

12、楼道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在此进行装修、拆除、更改、摆放物品、粘贴、涂抹等行为。在向室内运送沙子、砖、水泥及其它装修材料时不得污染走廊的公

共卫生,不得破坏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设施设备。如情节严重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业主及当事人对走廊进行必要的清扫处理,必要时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款项。

13、装修时应预留水表、煤气表、给排水及各种阀门、开关等的检修口。不得私自拆装煤气管接头、水表、暖气分户阀,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

14、严禁将垃圾或装修剩余的各种胶、油漆、水泥浆等杂物,投入排污管道。

15、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同时受到相应的处理。

16、为保证小区外观整体和谐统一,各种阳光板、阳光棚、铝合金门窗、防盗铁艺、花架、保温设施等禁止入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得到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17、运输装饰材料的车辆进出小区后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停乱放,卸完材料后,立即清洁地面,随即离开。

18、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进入小区内应按指定位置和指定时间停放。

19、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或楼梯上。沙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注意不要漏于暗沟内、井道中,以免造成堵塞。散落的沙石、水泥材料必须立即清扫干净。如有污染小区环境的行为,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做出相应处罚。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内,搬运时应小心谨慎,因涂料、胶水、油漆、油渍等造成大面积污染或做出相应的赔偿。

20、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物业管理中心申请临时用电登记,严禁超负荷用电,如超负荷用电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电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严禁改动供热设施管线或擅自增加散热器数量,违者必须立即整改恢复原状。对擅自改动者,物业中心将不保证其供热效果并且不负责其供热设施的维修。如因擅自改动供热设施给业主及他人造成损失,将由改动者承担全部责任。

22、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卫生洁具、水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责任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23、若因装修施工不当给毗邻造成损失,如上层漏水给下层住户造成损坏等,上层业主及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和修复。修复期间不得懈怠,应承诺明确的整改完成时间。

24、装修时不得覆盖或改变公用下水立、横管检视孔位。

25、装修建渣、垃圾必须日结日清。搬运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地方,拒不清扫者将由物业管理中心代为清扫,清扫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6、如遇政府行为的检查或参观和部分法定节日,物业管理中心将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

27、施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7:30——20:00,周六、周日为8:00——20:00,其中每天的12:00——14:00,严禁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空压机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28、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利用四邻的空置房大小便或堆放材料等,装修时必须关闭门窗,严禁高空抛物,违规者物业管理中心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严重的将没收其《装饰装修许可证》,并按无证的相应条款处理。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文明施工。

29、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工作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内留宿、逗留。严禁使用电炉、柴火等做饭、烧水。离开现场时,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若因离开时检查不力而对公共设施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将接受处理,并

承担赔偿责任。在装修现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配备不少于2具的2kg的干粉灭火器。

3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严禁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任何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不得将单位的名称或电话展示于其他人可以看到的地方。

31、搬运超长、超宽的装饰材料时,不得破坏地面和墙面,在运送颗粒、粉末等容易散落的建渣或材料时,应全部袋装后方可搬运。

32、空调进入小区,必须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空调入场手续,才能进场安装。空调应安装在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位置,并做好空调外机滴水处理。

33、施工期间业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本文所载管理制度。34、所有违规违纪行为物业管理中心将立即予以处理,按规定的标准开据《违规违纪处理通知单》。

35、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给小区造成损失或违反物业管理中心的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业主也负有连带责任。

六、装饰装修退证管理规定

1、装修结束后,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证退款手续,并需请业主在退款手续上签署装修质量意见。业主意见作为装修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2、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业主所报装修方案内容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3、检查无误后,将日常巡视记录、违规违纪处理情况附在退款手续后。

4、物业管理中心根据验收意见收回施工证,按证照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理情况,核算出实退款金额。

5、办妥上述手续后,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持交款收据和退款手续退款。

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消防隐患,切实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消防管理规定。

1、积极参加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的各种消防安全学习及宣传活动,熟知报警电话119.

2、本区域内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内乱堆乱放。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任何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动和挪用,不得破坏消防设施设备。

4、本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支持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各商家应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进行经常性自检,发现电源线路破损、老化及其它隐患时,应及时通报物业管理中心,协助进行整改。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电源线路,电器新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需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时,用书面报告物业管理中心,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拔掉电器电源插头。

6、在本区域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时,必须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方可作业。

7、禁止乱扔烟头,吸烟后烟头要即时熄灭。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区域。

9、燃料及石油贮气切勿贮存过量,放置地点应远离火源。

10、外出时或燃气使用后,请关闭燃气总阀。

11、配合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1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中心调查火灾原因。 商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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