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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考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4-27 12:35:35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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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考承诺书篇一:政策问答

附件2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三)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招聘范围:全区、全国。

全国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以下三类人员应聘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应如何确定和计算?

答: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举例说明:30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人员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面向“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和考核称职(合格)人员招聘。

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三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既可以应聘定向岗位,也可以应聘其他岗位。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六)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区直主管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列中查

询。

(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答:凡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招聘的特岗

教师,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时间以遴选公告为准)。

(八)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6.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工作经历时间要求截止到2016年4月5日,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累计满24个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

其他工作年限要求以此类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具有工作经历相关有效证明,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二、关于报名

(一)应聘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答: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首页“下载中心”中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不上传本人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无法进行审核。

(二)应聘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应聘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填写报名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哪些问题?

答: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应聘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应聘者了解各岗位报名情况,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每天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考生每天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岗位当天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属地原则于4月15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区直部门和银川市

弃考承诺书篇二:报考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说明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服务期未满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辞职后能否报考?

答:在3月15日之前办理完辞职手续的可以报考。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党校毕业生能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3.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报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

以上学位的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可以主修、第一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学位)的专业报考。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类专业职位必须为主修专业,不能以辅修、第二学历报考。

5.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7.“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地是指报考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8.对报考人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职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对应的专业大类。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9.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

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为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其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0.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哪些人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答:凡在我区参军入伍,且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并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13.在这次招考中,对 “三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拿出113个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考。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既可以报考定向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定向招考的职位将采取单独划线、切块录用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考任务的落实。

服务期满“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1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报考定向职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服务期未满2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职位,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14.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答:根据我区?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招录职位,我区将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不超过60%的职位面向本市、县(区)户籍或本地生源等人员定向招考。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适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的范围包括: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招录职位;全区所有乡镇招录职位;其他县(区)个别特殊招录职位。

15.怎样理解个别职位要求的“具有3年以上乡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条件?

答:是指目前或曾经在乡镇从事3年以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涉农工作经历,且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编制在县(区)部门管理,本人实际工作岗位在乡镇站、所等单位的可以报考。编制或岗位在乡镇,但本人被县(区)级以上机关借调,在乡镇一线实际工作累计不满3年的人员,不能报考。

16.“报考人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

弃考承诺书篇三:事业单位报考政策问答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政策问答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三)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招聘范围:全区、全国。

全国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以下三类人员应聘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应如何确定和计算?

答: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举例说明:30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 “三项目”人员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面向“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和考核称职(合格)人员招聘。

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三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既可以应聘定向岗位,也可以应聘其他岗位。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六)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为了方

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区直主管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咨

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列中查询。

(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答:凡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招聘的特岗

教师,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时间以遴选公告为准)。

(八)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6.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

作为工作经历。

“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工作经历时间要求截止到2015年9月22日,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累计满24个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两年。

其他工作年限要求以此类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相关有效证明,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二、关于报名

(一)应聘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答: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5年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意一下问题: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

弃考承诺书

:http://)首页“下载中心”中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不

上传本人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无法进行审核。

(二)应聘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应聘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楼上海东路40号三楼)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填写报名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哪些问题?

答: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应聘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应聘者了解各岗位报名情况,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每天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考生每天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岗位当天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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