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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上市公告书

发布时间:2024-04-20 09:47:17 影响了:

招股上市公告书篇一: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告书但不属于招股说明书主要内容的是( ) A.发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招股上市公告书篇二:招股说明书

[键入公司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刘再菲

学号:12134688

国际经济与贸易13-1班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日期:2001-06-22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发行2,800,000,000股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和网下配售相结合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签署日期:2001年6月19日

发行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六号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毅中

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电话:(010)64990060

传真:(010)64990022

董事会秘书:张洪林

2.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雪冰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张露/梁国忠/翁阳

3.上市推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4.副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电话:(021)63756385

传真:(021)63756458

联系人:王罗新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10)66215566/1975

传真:(010)66211976

联系人:凌浩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33号信兴广场

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厦八层

电话:(0755)2463388

传真:(0755)2462520

联系人:曲胜/汤炀炀

5.分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

电话:(010)86421166

传真:(010)64106928

经办律师:何斐/杨静芳

7.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714号

电话:(010)65992255

传真:(010)65992678

经办律师:韩小京/程丽/徐珉

8.财务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颜泽夔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16层

电话:(010)65056300

传真:(010)65056306

注册会计师:罗铮/金乃雯/赵奇

9.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加春

地址:北京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22层

电话:(010)68365066

传真:(010)68365038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子林/沈琦/王生龙

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兴保

地址:北京市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2室

电话:(010)88091069

传真:(010)88091072

注册资产评估师:俞兴保/王晓刚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宏新

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

电话:(010)68418502

传真:(010)68410645

注册资产评估师:崔劲/雷春雨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原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涛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草厂街中发商务写字楼311室

电话:(010)66184536

传真:(010)66184535

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琦/邓志东

10.股票登记机构: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27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63257454

11.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朝阳支行国贸分理处

地址: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2座一层

电话:(010)65056875

传真:(010)65056872

14.本次发行的背景

2000年7月25日,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在全球发行不超过230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包括新发及存量出售)的发行计划。该计划已于2000年8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2000年10月19日,在全球发售16,780,488,000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股票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为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本公司2001年6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已作出决议,调整2000年7月25日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发行计划,在该计划中加入A股发行部分,使本公司可以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不超过30亿股A股。

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调整发行计划需经政府证券监管机关审批。中国证监会已经批准本公司对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计划进行上述调整。

15、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收购集团公司下属的新星公司,集团公司已向财政部承诺,将出售新星公司获得的部分资金按照本次募集资金额的10%上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发行方案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38号文核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采用在网下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2.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发行数量:发行280,000万股;

4.每股面值:1.00元;

5.根据2001年盈利预测,预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21元;

6.发行后总股本:8,670,243.9万股;

7.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东帐户登记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参与配售的法人还须符合本招股意向书的有关规定;

8.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将通过预路演的价格发现机制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下限将高于每股帐面净资产。预路演结束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预路演的结果协商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区间,法人投资者在该区间内申报认购价格和股数,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协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并将在《招股说明书摘要》和上网发行公告中公布;

9.回拨机制: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先初步确定网上网下配售比例,当网上申购中签率低于某一比例时,主承销商会将部分股票从网下回拨至网上,其具体回拨办法详见7月2日刊登的《申购报价公告》;

10.承销方式: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承销期:2001年6月22日至2001年7月23日;

12.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3.发行日程:

2001年6月2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申购预约公告和开始预路演

2001年7月2日 公布价格区间,接受法人投资者申购报价,路演、簿记开始

2001年7月5日 路演结束

2001年7月11日 簿记结束

2001年7月12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01年7月13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和上网发行公告

2001年7月16日 上网定价发行

(二)法人投资者配售

对法人投资者配售办法详见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申购预约公告》。

1.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配售对象为战略投资者、一般法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定义详见《申购预约公告》;

2.配售原则

(1)对战略投资者的配售:申购价格高于发行价格的战略投资者,将获得足额配售,其锁定期不少于6个月;

(2)对基金和一般法人投资者的配售:

如果有效申购股数总量等于或小于拟向基金和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则有效订单获得足额配售;如果有效申购股数总量大于拟向基金和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则有效订单按一定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具体配售办法详见2001年7月2日刊登的《申购预约公告》。

(三)上网发行

一般投资者上网申购将按现行规则进行。已获得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一般法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得参与上网申购。

(二)法人投资者配售

对法人投资者配售办法详见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申购预约公告》。

1.配售对象

招股上市公告书篇三:一心堂股份首次发行上市公告书

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业务操作流程

1.上市推荐人及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提交如下申请上市材料: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批准其股票发行的文件;

(3)上市推荐书;

(4)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字的验资报告(包括实物资产所有权已转

至发行人的证明文件);

(5)股票发行后按规定需新增的财务资料;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上市公告书(审核完毕);

(8)上市推荐人提供发行人公司章程(word和pdf文件);

(9)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确认函;

(10)董秘有关资料,董秘、授权代表及法人代表通讯方式;

(1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持股数及股票账号资料;

(12)确定公司股票挂牌简称的函;

(13)公司全部股票已托管的证明文件(有登记存管部签章);

(14)第一大股东向证券交易所承诺一年内不转让和不回购其发起人股份的承诺函;

(15)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文件。

2.上市具体流程:

(1)t-x日:上市推荐人了解发行人股票的初步上市时间。

(2)t-6日:经批准后发行人或上市推荐人联系报社刊登上市公告书;发行人收到“上

市费用缴纳通知”;上市推荐人到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公告书及公司章程的上网操作。

(3)t-5日:《上市公告书》见报(t-5为原则性要求,不排除公司可以提前刊登);

(4)t日:发行人股票上市。发行人在其公司股票上市当日可在证券交易所举行股票挂

牌上市仪式。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篇二:宝钢股份上市公告书 宝钢股份: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上市公告书 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 . (上海市) 上市推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简称:宝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019

股本总额:1,251,200万股可流通股本:187,7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45,000万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00年12月12日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上市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

刊登在2000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股说明书

概要》。

一、要览

股票简称:宝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9 总股本: 1,251,200万股可流通股本: 187,7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45,000万股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0年12月12日股票登记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上市推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绪言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七号《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而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次

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0号文核准,本公司已成功发行了每股

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187,700万股, 其中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45,000万股,

向法人投资者配售142,700万股(其中战略投资者配售44,700万股,a类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

96,057.383万股,b类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1,942.617 万股)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8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2000]第101号《上市确认书》同意,本公司45,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将于2000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总股本1,251,200

万股,可流通股本187,7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为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的45,000

万股。根据有关规定,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44,700万股将于股权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上市流

通,向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的98,000万股,, 照本次配售办法,分两部分将分别于股权登记之

日起3个月后和4个月后上市流通。本公司股票简称“宝钢股份”,股票代码为“600019。 本公司已于2000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

了《招股说明书概要》,距今不足6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简化刊登,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公

司的《招股说明书概要》。本上市公告书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各成员确信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

的和连带的责任。

三、发行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公司注册资本:1,251,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谢企华

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2月3日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 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

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

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果园 (出自:WwW.HNNscy.Com 博 文学习 网:招股上市公告书) 联系电话: (021)26647000联系人: 周竹平

(二)公司历史沿革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第85条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

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266 号文批准,由上海宝钢集团

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国际资本市场原因,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先在

国内发行a股。

本公司的发起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的前身为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宝山钢铁(集团)

公司由上海宝山钢铁总厂于1993年更名而来,其主体生产资产于1978年12月动工兴建。第

一期工程于1985年9月建成投产,第二期工程于1991年6月建成投产,形成年产671万吨粗

钢的能力;第三期工程自1996年底开始陆续投产, 将于2001年底全部建成,预计2002年将全

面投产。三期工程全部投产后,集团公司将形成年产粗钢1,100万吨的生产规模。1998年11

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 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上钢)和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并更名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本次发行前,集团公司把一、二期工程形成的大部分生产性资产、三期工程形成的部分生

产性资产、以及一些生产辅助性资产投入了本公司,同时把集团公司的一些生产职能部门划入

本公司,从而使本公司拥有包括原料工程、烧结、炼铁、炼钢和轧钢等工序在内的完整生产工

艺流程,以及完整的科研、生产、采购和销售体系。 重组后,本公司的主要生产性资产包括:原料工程、烧结、炼铁、石灰焙烧及一炼钢、初

轧、高速线材、2050热轧生产线、2030冷轧生产线、无缝钢管生产线以及与生产配套的发电

厂。

除此之外,本公司还拥有下述辅助部门及其相关资产:运输部、能源部、设备部、物资采

购处、设备采购处和技术部等。 重组后,保留在集团公司的资产和企业有:生产普钢为主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非钢铁主业

子公司,原上钢、梅山的下属企业及普钢生产线,三期工程尚未投产达标部分的生产性资产(不

含炼铁前道工序部分)、炼焦生产线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0号文批准, 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上网

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87,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8元。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为1,252,100万股。公司已于2000年11月3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为:3100001006333

四、股票发行及承销

(一)股票发行情况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与网下配售相结合 发行时间:2000年11月6日-11月24日 发行数量:187,700万股发行价格:4.18元/股

募集资金净额:7,702,894,676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网下配售142,700万

股,共有包括10家战略投资者在内的461家法人投资者获得配售。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网下获配的法人投资者已足额缴纳配售股款,本次配售过程已经北京市公证处公正。 上网定价发行的4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主机统计和上海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股票发行有效申购户数978,241户, 有效申购股数为

11,707,763,000股,超额认购倍数为26.0172511倍,中签率为3. 8436036%。持有1000股(含1000股)以上的股东数: 206,460户 发行费用总额: 142,965,324元每股发行费用:0.076元

发行市盈率:18.66倍(全面摊薄)

(二)股票承销

本次公开发行的187,700万股社会公众股,网上网下均获得超额认购,承销团成员无余额

包销。

(三)验资报告

(1) 验资报告(摘自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至2000年11月28日止的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

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 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

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贵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10,635,000,000元, 拟变更申请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2,512,000,000元。贵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

数量为1,87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5,86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42,965,3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02,894,676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2000

年11月28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702,894,676元, 全部为货币资

金,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877 ,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825,894,676元。 贵公司变

更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512,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1, 552, 451,285.73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募集资金的入帐情况本次发行总收入计人民币7,845,860,000元, 扣除支付给券商的承销佣金 127,687,900

元及支付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网发行手续费6,583,500元, 余款计人民币7,711,588,600

元,已于2000年11月24日汇入公司帐户(帐号055177-0026317437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

行上海市宝钢专业支行)。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和持股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会成员:

1. 执行董事

(1)谢企华,56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董事长。 谢女士在公司发展的指挥领导方面

有丰富的经验。谢女士从1968年开始就一直从事钢铁行业的建设与发展。1978年10月加入

集团公司。1984年任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副指挥,1993年兼任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1994

年被任命为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4 、1995年两次荣膺上海杰出企业家称号。谢

女士196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

(2)艾宝俊,39岁,高级会计师,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 艾先生对钢铁行业公司的企业

财务、会计、资产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1994年9月加入集团公司。1998年任集团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艾先生于1983年在东北大学获学士学位,1988年在东北大学获企

业项目管理硕士学位。1990至1991年曾赴美国培训深造。

(3)欧阳英鹏,49岁,公司副董事长。欧阳先生在公共关系、 人事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

欧阳先生于1968年加入上钢三厂,1980年加入集团公司,1988年任集团公司秘书长,1993年

兼任总务部副部长。1994年始在集团公司的公共关系、人事管理方面担任高级职务,欧阳先

生1985年在上海师范大学获得政治学位,1999年获得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位 。

(4)李海平,49岁,高级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在钢铁行业生产、 设备、技术方面有丰富

经验。李先生1982年加入集团公司,1995年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11月任集团公

司副总经理。1982年,李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现在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攻读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2.非执行董事

(1)徐乐江,40岁,高级工程师,对钢铁行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 徐先生于1982年加入集

团公司,1998年1月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1月兼任公司董事。 徐先生1982年毕业于江西冶

金学院,1995年至1996年赴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深造,现在复旦大学攻读mba课程。

(2)何文波,44岁,高级工程师,对钢铁行业具有丰富的市场、管理、 商贸经验。何先生

于1982年加入集团公司,1998年4月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 11月兼任集团公司下属

国贸总公司副总经理。何先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现在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攻读mba课程。

(4)朱义明,42岁,在组织系统运作上有丰富经验。1982 年任工程建设技术员,1983年加

入集团公司并在组织部门任高级职务,1998年任部门主管和组织部门副主任。朱先生1999年

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位。

3. 独立非执行董事

(2)刘怀镜,35岁,西蒙斯律师行合伙人。刘律师已取得英国、 香港和澳大利亚执业律师

资格。他曾为不少大型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和融资机构提供有关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能源、电讯与其他

基础设施及其他大型项目的开发和融资的法律咨询。刘律师亦在企业融资、股份发售及上市、

兼并与收购、合营企业、公司法和其他商业事务中担任代表律师。刘律师曾在英国列治大学

作为德励学者修读法律并获颁荣誉法学学士学位及在英国赫尔大学攻读工商管理课程并获颁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监事会成员:

(1)赵如月,56岁,在公司员工管理上有丰富经验。1968 年始在鞍山钢铁厂从事钢铁生产

工作,1979年加入集团公司。1989年至1994年在炼铁部工作,1995年至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并任高层领导人员。赵先生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获学士学位。

(2)张志良,48岁,在人事的组织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1977 年始在武汉钢铁厂工

作,1985年加入集团公司,现任人事部门副部长。张先生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

(3)陈德林,44岁,集团公司内部法律顾问, 在法律和经济方面具有丰富经验。1983年加

入集团公司,1998年任企业行政管理部法律顾问、法律诉讼部主管、法务部副部长。1996年

被冶金部评为杰出法律顾问。陈先生是法学学士。

(4)孙海鸣,43岁,经济学教授,在经济金融方面有广泛研究, 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

所所长,同时也是上海市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1990年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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