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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8:55:27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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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一: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月**日在**县**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积极有为

紧紧围绕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以保障我县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重点,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了原**镇党委书记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的职务犯罪。及时跟进**经济开发区、**园区、**创新区等园区建设,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6次,发现不符合招标投标资质单位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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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人,依法快捕快诉一起虚开**多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人,查办了**名林业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山林被滥砍滥伐案件,积极保障全县经济在青山绿水中快速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建设,主动搭建服务企业发展平台,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绩更加显著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加大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力度,办理了1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依法打击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案件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构成犯罪的 **人予以不批准(决定)逮捕,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 依法不批准逮捕**人,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推行亲情会见、案后帮教等制度;认真开展重大突出矛盾集中化解“百日攻2

坚战”,成功化解省、市院交办的税会宽和陈国军两起多年涉检信访积案。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和监督变更强制措施。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自觉主动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尽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了*件在医药购销中受贿行贿、*件在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进城务工人员的司法保护力度, 积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人。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妇女、老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支持受害妇女起诉1件,支持老人起诉追索赡养费1件;完善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活动,建立健全检察官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为*余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为*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争取救助金**万余元,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司法便民十条措施》,全面推行带案下访、巡访和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件,处理率100%,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件,批办案件**件,立案复查刑 3

事申诉案件*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我院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有力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惩治更加有力、预防更加有效为目标,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指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件*人、渎职侵权案件*件*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大案率为**%,查处的案件中有正科级干部*人,即查办了县信访局原局长陈俊熙贪污案、桑木镇原党委书记程愈受贿案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科员邓光华受贿案件;认真贯彻“惩治腐败是成绩、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的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护、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全国和全省形成了**品牌,**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预防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到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次,提出并被采纳预防建议**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同比提升** %。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次,同比提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场(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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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监督工作更加有效

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出的新的要求,切实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方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件,监督撤案**件,追捕**人,追诉**人。对法院量刑畸轻的**件**人提出刑事抗诉,现已改判。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方面,纠正看守所混关混管混教**次,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件**人,认真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未发生罪犯违规留所服刑;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民事诉讼活动立案环节的监督,提出民事抗诉**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通过督促起诉帮助我县金融部门、计生部门起诉案件**件,支持起诉案件**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

六、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更加突出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意见,建立案件评查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实行办案质量责任终身制。规范侦查办案行为,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运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对执法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遵守执法办案纪 5

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二: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阅读了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工作报告,我认为,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强化了社会管理职能,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我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讲几点意见和建议: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领会法律监督职能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并将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检察工作中。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完善、边提高的工作思路,把探索的过程作为检察官积累提高的过程,把实践的过程作为检察工作推进的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

健全检察执法制度体系,准确定位执法点,精细固定调节幅度,做到轻重有法、轻重有据,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效率和效果。工作实践中,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工作机制,加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加检察治安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升司法工作公信度。

3.重视疑案难案,妥善处理个案

检察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强度大,在实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出现疑案难案,应该重视调查取证,研讨论证。对于无法确定罪名的疑案难案要及时上报,请求上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要考虑法律监督实践中个案间的案情差异,不能死套硬套检察规则。工作中,要综合以往检察实践,反复讨论,妥善处理个案,维护司法公正。

4.提倡多方配合,营造法治环境

要注重公检法机关的业务配合,协调一致,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检察工作依法健康、有序的进行。另外,要重视民主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慕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顺利推进,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刑事犯罪持续高发的情况下,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首都稳定和正常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22306人,提起公诉26581人,同比分别上升3.3%和5.9%,为维护首都稳定发挥了职能作用。

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已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9.99%,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同时,对不符合逮捕标准和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344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22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案件中,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占35.9%,证据不足的占31.6%,无逮捕必要的占32.5%;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中,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占11.5%, 证据不足的占28.4%,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占60.1%。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是对不同犯罪区别对待,依法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一方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逮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犯罪,特别是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转载于:www.hNNsCy.coM 博 文 学 习 网: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13人,提起公诉426人,并依法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另一方面,对普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做到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能够不予批捕和起诉的,一般不予批捕和起诉;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从宽处理的意见;

积极做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对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面对反腐败任务艰巨、查办案件难度加大的情况,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拓宽案源,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办案的统一指挥协调,提高侦查破案能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21件363人,其中,涉及中央单位79人。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31件,县处级干部51人,厅局级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依法审查起诉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等省部级干部受贿案。在办案中,我们注重深挖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继2005年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后,又侦破了该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系列案件,受到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阻碍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商业贿赂犯罪,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有效策略,深入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行业和领域,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9件179人。在医药购销领域查办48件52人,在图书销售领域查办32件38人,并深挖出近千件线索移交其他省市司法机关,现有400余件线索被立案侦查,对净化行业风气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还协助其他省市查办职务犯罪969件,追逃抓捕犯罪嫌疑人41人,为国家反腐败大局作出了贡献。

依法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30件31人,其中,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渎职案件15件,县处级以上要案9人。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25件22人,依法查处了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孙鹤龄涉嫌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230万元等案件。围绕事关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问题,重点查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渎职侵权犯罪,积极介入调查30余起,立案侦查3件。严肃查处住房公积金、税务机关等领域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努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与纪检监察部门、工程建设方签署廉政协议,共同推进奥运"阳光工程"建设。结合我们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市检察院业务楼设置教育警示展览,并被市纪委确定为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近3000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展览,有力促进了我市廉政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深化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积极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深入企业、机关、学校,举办法制讲座8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遵循公平正义的目标,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普遍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移送刑事案件制度,采取召开联席会、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措施,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55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0件,通知立案12件18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2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37人;对侦查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14件。

加强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大量民事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民事行政案件大幅上升,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裁判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实际情况,加大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认真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等类案件,积极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及时办结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有效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共审查结案160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71件,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现已改判11件。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不当的案件,依法提起抗诉48件,现已改判9件。

加强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加强看守所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对看守所的联网监控,防止超期羁押,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项检察,加强对劳动教养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主动服务首都工作大局。 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开展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完善送法下乡机制,提高农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针对公共财政大量投入农村基层建设的情况,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健全防范机制, 12个区县检察院与93个乡镇建立联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土地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项工作;妥善处理"涉农"信访案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深化便民维权工作。认真落实宪法人权保障原则,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防止刑讯逼供,促进文明执法;试行公开听证制度,有的检察院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根据具体情况,召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代理人、社会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探索轻伤害案件和解制度,积极调解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推行办案公示制和诉讼理由说明书制度,及时向诉讼当事人公示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确保办案过程公正透明;落实检察环节的司法人文关怀,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设立申诉来访触摸屏,改善接待环境,把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各级院检察长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深化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办理举报和控告申诉信访8255件,认真解决合理诉求。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不断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建立涉检信访预警制、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信访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办理排查出的32件涉检上访重点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对应该给予赔偿的,依法作出赔偿决定8件,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判决、裁定,耐心地向申诉人析法讲理,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参与综合治理,积极服务平安奥运建设。按照举办奥运会对首都社会治安秩序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奥运安保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进首都社会安全稳定;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堵塞漏洞;

通过媒体、检察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素质和能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组织开展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统一了全体干警执法思想,改进了执法作风。

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制定完善了加强办案管理确保公诉案件质量等26项制度。开展审查逮捕工作、出庭公诉工作等专项检查,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办案程序,统一了批捕、起诉工作标准,规范了职务犯罪侦查等行为。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通过开展错案倒查,追究了4名检察人员的执法责任。

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严把职业准入关,择优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充实基层检察队伍。立足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积极参与国际司法交流,加强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类检察人员职位说明书,探索检察官遴选机制和分类管理模式,完善绩效考评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队伍管理水平。采取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措施,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队伍。去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的竞赛评比中,有3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2名检察官分别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充分显示了首都检察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区县换届为契机,调整充实了区县检察院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为首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狠抓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市院领导干部中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检察委员会的学习、工作、业务研究制度,增强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决策能力。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要首先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51次,依法及时办结代表意见和建议。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组织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监督员活动387人次,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43件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 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及首都的特殊地位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有些检察人员还没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能力还需提高,一些检察机关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倾向,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队伍的专业素质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四是违法违纪行为仍有发生,尤其是个别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声誉,必须下更大力气抓好队伍的自身建设。对于以上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研究解决。我衷心期待,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理解和支持首都检察工作,帮助我们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

2007年的工作任务

2007年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不断深化检察工作主题,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与经济平稳发展。继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坚持打防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促进公正执法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三大体系,为公正高效执法提供保障。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围绕影响和制约首都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改革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展检务公开途径,积极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进一步健全诉讼活动监督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牢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大局和廉洁自律的能力。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和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的岗位实践能力。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市委关于贯彻《决定》的意见,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执法行为的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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