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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9 00:27:44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篇一:201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

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情况。

(三)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池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检查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或水厂;监督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抽检产品卫生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国家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各专业详见附表)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任务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2014年已纳入国家重点监督检查范围的公共

场所(游泳场所除外)、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学校以及2014 年监督抽检检测合格的涉水产品原则上不再纳入2015年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协查,重大案件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二)各地要结合2015年国家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统筹做好2015年下半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2015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做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0%或以上目标的落实工作,我委将适时对各地落实规划目标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请工作人员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网站(/retype/zoom/d8aecaa4240c844768eaee46?pn=5&x=0&y=0&raww=824&rawh=942&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548.7378640776699&md5sum=2816f857374ef6ba1d7b1b87922bf99b&sign=0d9de976ac&zoom=&png=1104-3266&jpg=0-166532"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篇二:2016年公共场所工作计划总结

2016年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以创省卫生城市为动力,以“五小”行业整治为载体,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一、工作背景

1.公共场所面广量大,种类繁多,经过努力,过道“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深刻了进一步提高.

2.存在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公共卫生监督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未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监督管理经验,加之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日新月异的今天,社会不断的进步,新型的公共场所类型不断出现,越来越不能适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如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1.依照《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基础资料。

2.通过“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卫生创建工作,做好长效管理。

3.继续组织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4.定期式不定期组织公共场所的检查。

5.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行业的“硬件设施、软件资料、卫生管理、公共用具、提高核、发证质量”.

6.加大公共场所监督力度,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100%。

7.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5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

%以上,病调离率100%,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8.加大公共场所的监管执法力度,经常地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大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查,以提高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9.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场所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2016年度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根据省公共场所抽检计划,结合我县迎省卫复核的实际情况,我科有序地开展了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场所监督情况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县创卫办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管,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截至10月份,我科对全县公共场所151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量化分级工作,其中住宿业60家,美容美发业20家,足浴业10家,商场书店7家,文化娱乐业15家,游泳场馆2家,医院候诊室、车站候车室共37家,共审办、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家,其中新办证家,换证家,持证率100%,共监督检查362户次,监督频率达到每户2次以上,监督覆盖率为100%。

2.培训工作,为提高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今年9月初在卫生计生局2楼会议室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参加培训的公共场所单位共有 家,培训人数 人,主要培训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要求及规范,同时也阐述了迎省卫复核的工作要求和“五小”行业的卫生规范,

为及时落实培训效果,培训后再一次对公共场所的重点单位及“五小”行业进行检查,发现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制度的健全、消毒记录的规范等,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二、以量化分级工作为动力,有效规范监督对象管理,量化分级是推进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县需纳入量化分级评定的各类公共场所共151户,目前已完成评审认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51家,覆盖率100%,其中A级单位家,B级单位家,C级单位家,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我们将经常性卫生监督和动态卫生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评价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把信誉度等级和监督频次相结合,根据量化评分结算,及时公示和更换监督单位卫生信誉等级,通过量化分级,提高监督对象单位整改积级性、引导行业自律,切实规范公共卫生秩序。

三、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为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透明度,让消费者及时了解卫生监督信息,更好地保护自我健康,维护消费权益,我所特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将经营单位的许可信息、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培训信息、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投诉电话等向公众公示,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做到明白消费、投诉有门,实现和谐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

四、目前存在问题

1.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营者转让频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以致于部分从业人员不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无监测资料,无法开展卫生学评价,严重影响此项工作开展。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篇三:2012年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2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所辖区域内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所辖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 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所辖区域内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 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 实施方案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该阶段分为:

①3月份对古路、金大街、腾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6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②5月份对大东路、大西路当中街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③7月份对桃路、滨路、东、河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④9月份对西、镇底、嘉泉、屯、马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30

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四、其它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2、做好本年度夏季消夏、中秋、国庆、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科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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