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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4-04-24 22:13:39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一: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管 理 制 度

关于教师师德规范的规定

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经研究,对教师师德规范作几点规定:

1.学校将师德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规划、抓措施,抓落实。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师”表率。

2.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潮影响,确立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3.全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8条规范和全教会关于师德规范之点要求。倡导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4.学校要大力宣传全国先进工作者,党的十五大代表郑捷老师的先进事迹,宣传和表彰我校职业道德高尚的先进教师典型,弘扬我校在师德建设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好规范。

5.完善师德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落实师德建设。对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作如下处理:(1)教师无故旷课一天以上,停发当月校内浮动工资;(2)发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口头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扣发校内浮动工资,当年年度考评不能评“优”,不能评“先”;(3)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口头警告或停发校内浮动工资,当年年度考评不能评“优”,不能评“先”;(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规定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提出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和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的目标,并把希望寄托在青年教师身上。经研究决定,就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评价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对象

我校3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教师(其中大学毕业分配我校,任教未满6年者属新教师),必须全员参加学校为提高其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考核;学校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创优、评优”活动。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1.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学校工作需要,具有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良好情操。

2.德育工作能力和水平。热爱班主任工作,忠于职守,育人不辍;落实班级常规管理,抓好后进生转化教育工作;能遵循教育规律,寓德于教,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

3.教学基本功和教科研能力。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涉猎交叉学科知识,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掌握教学基本技能,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科研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培养和选拔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学校“名师工程”的后备力量。

(二)达标要求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政治上不断要求进步。能按学校统一部署,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青年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不少于6年(新教师不少于3年),胜任学科必修课教学,承担

选修课、活动课的任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3.虚心向中老年教师学习,签订“师徒协定”,并履行协议的规定。

4.参加各项业务技能培训、竞赛和考核。新教师各项成绩应达合格,并继续参加培训、竞赛和考核,直至成绩达到良好;青年骨干教师各项成绩均应达到优秀。

5.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教学课不少于1节,3年内开设1节市级优质课。

6.每学年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新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应有更高标准;不具备本科学历的教师,要限期完成专升本进修;提倡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7.每学年度考核合格,并在3—6年中有一次获得校级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称号,青年骨干教师应争取市教育系统级综合荣誉称号。

三、评价方法和程序

在培养青年教师的过程中实施评价,以评价促培养。

(一)评价方法

1.从培养的目标层次角度,开展单项评价、综合评价和特色评价。单项评价是按照上述培养目标和要求,每学年逐项定期考核,进行分值量化或等级评定。综合评价是在单项评价基础上,考察和判定青年教师素质的整体水平,主要就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教育教学业绩、优质课和教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特色评价是在综合评价达合格标准后,所进行的高层次评价,主要是在培养过程中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和周密地观察和分析,抽象和概括出青年教师独自教学风格和创新成果。

2.从培养的周期角度,开展学年评价、阶段评价(3年)和周期评价(6年)。评价采取每学年一次,三年—阶段和六年一周期的方法,与如前所述的单项价评、综合评价和特色评价相辅相承,以利达到在“动态”培养过程中,通过评价,“跟踪”指导青年教师的目的。

(二)评价程序

1.自评。由本人对照“培养”计划,写出书面自评材料,评估一学年来诸方面的提高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2.评改。由本人所在学科教研组召开座谈会,为青年教师提供反馈信息,关键是提出调整和改进培养工作的措施,并写出书面意见材料上报。

3.复评。由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主持召开校“培青”工作会议,依据自评、评改材料,作出结论存档,成为青年教师创优、评先、晋级以及提职等方面重要的依据。

四、组织管理和奖惩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建立培养青年教师的管理系统,校领导亲自挂帅,指导和协调“培青”工作;校教务处、政教处和教研室负责管理、检查和评估;各学科教研组长和年段长负责实施和具体指导。

2.学校将不断完善青年教师培养、评价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

3.校教研室建立“青年教师素质”档案,通过开展“创优、评优”活动,做到“逐个过关”,“逐层培养”和“分期选拔”。

(二)奖惩措施

1.每学年举行若干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竞赛,完成培养目标所规定的标准,单项成绩突出者,学校予以公布表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校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并据此推荐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

2.优秀青年教师在职务聘任、评先和晋级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将优先进入学校“名师工程”继续培养。

3.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某些方面达不到培养目标所规定标准的青年教师,在职务聘任、评先和晋级等方面,将受到影响,学校将督促其限期达标。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考核的青年教师,学校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暂时停职等,并责令其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以上规定自2003年始执行。

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决定

为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校长全面负责,党总支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参与”的领导管理体制,推动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

一、校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能

1. 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文(书 记)

副组长:马千峰(副书记)

组 员: 王安民 米世明 段忙志 李鹏飞 杜晓敏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度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2.监督小组:

组 长:马安平

副组长:张应征(工会主席)

组 员 郝世明(团委书记)

郝鸣放(教代会代表)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学校组织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根据校长、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定期评估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向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3.下设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主 任:马安平(兼)

成 员:秦王建柴静王俊峰段乔华

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办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校务公开的有关事务,并负责将各部门有关材料归类、存档、总结经验,通报学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4.设立“校长信箱”,定期开启;常年公开办公室电话:6638047,倾听群众呼声,欢迎群众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操作负责人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要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公开的突破点,凡能够公开而且必须要公开的事项,应通过不同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1.学校重大决策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马安平

内容: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则、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等。

2.教务、教研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 段忙志

内容:招生计划和政策、新生录取、转学休学、课程安排、教师业务、考核等。

3.财务管理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郝鸣放

内容:上级有关收费的政策和规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年终报表等。

4.师生奖励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米世明

内容:教职工学年度评先评优有关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决定,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违规违纪处罚等。

5.人事管理方面:

具体操作人:郝鸣放 马安平

内容:教职工人事调动,教师职务评聘条件、职数、申报程序、评委会成员和评定结果,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条例和结果,教师职务变更和工资调整等。

6.福利、后勤方面:

具体操作人:郝鸣放段忙志

内容: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住房分配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和其它后勤服务等。

7.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方面:

具体操作人:郝世明

内容:上级有关安全、计生文件,学校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和学年度有关报表。

8.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方面:

具体操作人: 段忙志 米世明

内容:教代会文件、教代会代表提案、教职工合理化建议、校级领导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情况等。

9.采购、基建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郝鸣放

内容:学校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采购,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及施工情况。

三、校务公开的时间、范围与形式

1.校务公开的时间:

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和定期、不定期公开。

(1)学校工作计划、新生录取、上级有关收费政策、教职工人事变动等项,应在新学期开学初予以公开。

(2)学校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招生计划和政策、课程安排、教职工评先条件、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评选先进班集体条件、申报教师职务评定条例、教师学年度考核条例、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教职工住房分配和调整的方案、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基建项目立项和招标等项应在具体操作前予以公开。

(3)学校学年工作总结、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和年终报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学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等项应在学期末予以公开。

(4)学生休学和转学、保送生推荐、教师业务考核结果、教职工违纪违规处罚决定、学生违纪违规处罚决定、教职工职务变更和工资调整、教职工住房分本和调整的结果、学校基建情况等项应在生效和实施后予以公开。

(5)教职工评先评优结果、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等项可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时予以公开。

(6)教代会代表提案和教职工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应在每次教代会前予以公开;教代会文件、

校级领导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情况等项,应在教代会闭会后予以公开。

2.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校务公开的范围应注意上下有别,内外有别。

(1)与学生、家长、社会有关的政策、条例和内容,可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开形式可采取公开栏、家长会、学生大会、班会、座谈会等。

(2)与教职工有关的学校决策、分配方案、评选、评聘、考核的条例和结果等要在教师中公开。公开形式可采取公开栏、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校刊、座谈会等。

(3)与学生、教职工和学校集体有关的各项评先评优、竞赛获奖、奖学金奖教金发放等项原则上采取在学生大会、升旗仪式、表彰大会等全校性活动中公开的形式。

(4)其它各项公开的内容可采取学校行政会议、专题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和部分教职工座谈会等公开形式。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注意事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有关加强民主管理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论述和指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实行校务公开的自觉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形成制度,抓好落实

要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建立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尤其要重视落实校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检查评估,总结提高

学校要按照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定期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评估,通过检查、分析和总结,不断推进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依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倡导,决定定期召开福州格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1.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2.教代会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接受校党总支的思想政治领导。

二、教代会的职责

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1.对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2.对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3.定期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政绩进行评议。

4.对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年度评优评先等提出建议。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择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渠道作用。

三、教代会的组织

1.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2.教代会代表以学科教研组、处室以及校办工厂为单位选举产生,代表享受一定的民主权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二:小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

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

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

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

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

2、签到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凡由他人代签者,一律无效。

3、签到时间一过,由德育校长准时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签人员的原因。

4、外出人员一律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正当理由未填写外出登记表者,视为旷工。

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签到者应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1天的由校长批准。(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凭病假证明可请病假。(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应办理请假手续。(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5)丧假:父母以及配偶丧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6)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7)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属早退。(8)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按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处理。

6、上班签到后,校内抽查时找不到人视为早退。

7、请假至少要在1小时前通知有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8、每月末统计考勤情况,将汇总情况报 教导处。

9、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解释并负责组织监督执行。

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市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

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四、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

五、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对危房或拆除或围栏隔离。

六、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门窗、锅炉、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是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七、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卖地摊上的食品。

八、防水、放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盖好校园内道路井盖,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

严禁学生私自或单独下河游泳,严禁学生玩火,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九、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春游、旅游、外出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车辆并严禁超载,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担外出任务,在办好保险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十、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保证学生的饮用开水。

十一、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化学危险药品须采用低压照明(36V),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是装好灭火器。

十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三、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

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出现问题要及时、如实处理、汇报。

三、对突发事件,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没有及时报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体情况、后果影响追究其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本部门进行细致的事故隐患检查,水、火、电、食品卫生、进货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管理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取消评优选先,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要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 ,进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三:学校管理制度汇编2014

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市有关教师管理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不得传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不得滋事、闹事、群体违规上访;不准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不得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进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谈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

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噶;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教师上课不准过度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及相关要求。要严禁体罚或

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严禁旷工旷课、利用虚假理由请假。不准在校外兼职;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信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

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时,要将手机调到静音状态或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安全职责。在校内,每一名教

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和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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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准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

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十、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原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教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紫阳县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考评办法》和《紫阳县中小学关于超编乡镇的全员聘用和县城学校的末位移位办法》为指导,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成立机构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部分校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共9人组成。

(二)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为2名教师代表。

三、考核原则和范围

(一)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教师 - 3 -

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考核范围: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借调人员和代理教师。

四、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由民主测评(20分)、工作态度(20分)、工作实绩(50分)、考勤(10分)四部分组成。

1、民主测评20分由全体教师打分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全体教师打分占民主测评总分的40%,即8分;考核领导小组量化评分占民主测评总分的60%,即12分。

2、工作态度20分。教学人员由部门领导负责打分(其中总务处、教务处各5分,少队部4分,校办室、教科室各3分),教辅人员和后勤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打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打分,副校长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和督学联合打分,校长、党支部书记和督学由校委会成员打分。

3、工作实绩考核占50分。由教学常规考核成绩10分和教学质量量化考评成绩40分构成,教学质量量化考评成绩以学年末教育局(教研室)的统一检测成绩为准,并以全县成绩排名5名以后的依次递减0.5分计算〉)。

①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全由教学考核成绩组成。

②非统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工作实绩考核得分由个人陈述其工作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参照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得分进行打分确定。

③纯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50分由个人述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

五、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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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常规教学量化考评成绩10分,由教务处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平时的检查情况核定分数。

(二)校办室、教务处、总务处、少队部、教科室分别负责工作态度中相应分值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考核打分。

(三)考勤由校办室进行统计,以签到机,安全值周签到表、校务日志、各种活动签到记录等依据为准,并按《紫阳县第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赋分。

六、减分

1、在课堂或公开课中出现知识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扣0.5至3分。

2、歧视、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视其情况扣0.5至3分。

3、在安全值周区或课堂上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视其情况扣1至5分。

4、出现违法乱纪的按有关文件执行,扣分或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列为支教对象

1、在安全值周区或课堂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严重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及群体上访的。

3、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的。

4、教学成绩位于全县后5名的。

5、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6、考核累计加分倒数1至2位的。

八、本办法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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