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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工地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9 21:25:02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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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工地规章制度篇一: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强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或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信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所有人员不得留宿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负责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项目部,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的中午、晚上必须进行清整。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处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2、易燃物品入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设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盘严禁一闸多机。

4、电动机具体操作完毕,不惜随时拔掉插销,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

8、严禁电工单人作业。

三、撤场

各工种完活后,最后一道工序撤场前,必须做到活完料场清,达到交接标准。

四、工作标准

施工队负责人:

① 组织安排施工生产,协调瓦、木、油、水、电诸工种的交叉作业。

② 保证施工质量及工程工期。

③ 对具体施工人员做清楚细致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工作。

④ 指导施工人员的施工工艺,质量检验,处理技术事故。

⑤ 协调一般项目计划工作变更等有关事宜。

五、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

1、在施工现场衣着不整、穿拖鞋工作,每人次罚款 15 元。

2、在施工现场不穿公司统一发的工作服,每人次罚款 15 元。

3、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 禁从高空抛扔东西,违者每人次罚款 15 元。

4、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 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违者罚款 50元。

5、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 2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油漆、稀释剂类易燃物品使用不加盖或不做安全保护的,罚款 30 元。

7、施工现场吸烟必须到项目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后所余烟头应放在规定的含水容器内,严禁乱丢乱弃, 如施工现场发现烟头,每枚烟头罚款 5 元。

8、现场卫生间清理不干净,罚款 50 元.

9、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及接线板裸露,罚款 20 元。

10、施工中所有电线头(无论有电无电,弱电除外)未用电工包布包裹,每根线头罚款 5 元

11、施工队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应严格守时,必须 24 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违者罚款 20 ——200 元。

12、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施工队负责人不得擅离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暂离现场时,施工队负责人应指定一人负责现场管理。若发现现场无人负责,罚款 20 ——200 元。

13、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罚款 30——200 元。

14、装饰工程日后出现重大事故,如灯具掉下、栏杆掉下等,除对业主进行照价赔偿外,另罚款 500——3000 元。

15、私自对施工现场原有门窗等物品进行买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 100—— 1000 元。

16、施工队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材质确认单)进材料,如发现非规定品牌及假冒材料,罚款 50-500 元.

17、成品保护防盗门、石材窗台板等必须做保护,违者罚款 20 元.

18、各工种完活后,最后一道工序撤场前,必须做到活完料场清,达到交接标准,违者罚款 20 元.

19、对于项目部下发的整改文件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每项罚款50元。

六、会议违规处罚

每周三上午9:00、周五下午15:00项目部例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参加。

1、会议期间严禁拨打电话,任何人必须将手机调到震动或关机状态,违者罚款10元.

2、会议期间严禁随意离场、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后方可离场处理事务,违者罚款10元.

3、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谈论与会议或者本工程项目无关的话题,违者罚款10元.

4、会议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到场的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10元。

注: 其他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xxxxxx

2016年03月08日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室内装修工地规章制度篇二:家装工地管理制度总则

总则

第1条 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弘景舫装饰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地处理客户在公司装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弘景舫装饰有限公司所有施工工地。

第一章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3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3.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3.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嗓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时停用。

3.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3.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3.5进入小区施工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3.6施工人员不得向业主所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业主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业主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3.7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3.8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3.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物装等物品。

3.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3.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4条 工地标识及标贴

4.1弘景舫装饰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1)“文明施工示范单位”标贴:进户门正门朝外及室内各1张;

(2)工地管理制度:室内醒目的地方;

(3)施工进度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4)工作人员签到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5)定制指示牌2张:分别是“工具摆放区”指示牌,“材料堆放区”指示牌,张贴在工地显著区域;

(6)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指示牌,“禁止吸烟”指示牌,张贴

在工地显著区域;

(7)窗贴2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著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4.2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它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4.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弘景舫装饰手册》缴还公司,并作为结账的依据之一。

第5条 工地卫生形象

5.1工地施工现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一天清扫两次,即中午一次晚上下班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在当天装袋后运送至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5.2工地开工当天,施工现场即应配备临时马桶。临时马桶使用时应及时冲洗,工地卫生间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5.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5.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

5.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5.6瓦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砂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5.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5.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6条 现场食宿

6.1弘景舫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征得客户的同意并签署书面认可。

6.2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地方,个人洗漱用具用完收纳至杂物柜内。

6.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杂物柜内。

6.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7条 施工作业时间

7.1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求做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的时段进行施工。

7.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时施工。

7.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7.4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形(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报备,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8条 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8.1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一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在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入杂物柜内。

8.2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8.3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指示牌;“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8.4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标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油漆等易燃材料应单独堆放。

8.5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安装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8.6业主自购的甲供材料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与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7业主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包括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业主指令由业主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业主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项须全额交还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

第9条 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9.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9.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9.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必须用胶带裹好收入线盒内。

9.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9.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块烧水做饭。

9.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二章 工期安排及控制

第10条 项目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

第11条 施工进度表由项目经理通知设计师按公司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后交付项目经理。

第12条 巡查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查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中进行标注,必要时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地巡查记录中。

第13条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负责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作业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第14条 巡查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经理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时可

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第15条 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情况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在《工程分项验收手册》上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弘景舫装饰工程分项手册》上的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项目经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第16条 项目经理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逐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第17条 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设计师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

第18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须经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许开工。

第19条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20条设计师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报价单的准确性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当出现施工图纸所标示的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由此产生的所有料、工、费及延期违约金损失有设计师承担,设计师报价单出现数量,单价或总价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第21条 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管理制度。

21.1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印章的送(发)货清单。

21.2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清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21.3项目经理在水电验收通过领取第一期工程进度时,须同时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清单。

21.4项目经理在工作工程验收通过领取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木工材料(包括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等),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送(发)货清单。

21.5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领取结账款时,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乳胶漆材料以及其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清单。

第22条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23条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文件执行。

第24条施工工艺依据GB50210-2002 DB32/381-2000 GB50210-2001及《弘景舫装饰工艺说明》中的相关规定作业。

第四章 成品保护

第25条 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6条 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物品完好无损。

第27条穿线管保护:瓦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28条地砖保护:对在施工工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地砖表面清理干净,不得有沙笠,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布条、无钉纸箱(板)或公司专用保护膜保护,成平保护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反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显现。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29条 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空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30条 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禁止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它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cm以上。

第31条成品家居保护:施工完成的衣柜、电视柜等家具成品应在将表面灰尘清理干净后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成品不得摆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或作业人员的生活用品。

第32条 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用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33条门锁,五金的保护:在木工安装完毕后式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包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34条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35条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散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如需使用梯子等硬物接触地面,须采用硬质无钉纸箱板保护与地板接触的部位。在进行乳胶漆修补作业时,所有可能贱洒污染的部位,均需采用有效方式进行遮盖保护。

第五章 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第36条 施工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工地事物4级快速服务机制处理客户关注的问题,如客户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一经发现,施工负责人罚款300元。

第37条 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楼梯、电梯口及在施工地楼层楼梯、电梯口必须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粘贴材料只能使用透明胶带,违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第38条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处以罚款100元/次。

第39条施工人员不得向客户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他无理要求,一经发现处以罚款200元/次。

第40条作业时间内严禁出现嗜睡、打扑克、酗酒、赌博以及施工人员在工地现

室内装修工地规章制度篇三:装饰工地规章制度

豪思装饰工程工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豪思装饰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

装修工程,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在公司装饰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

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

豪思装饰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1条 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

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

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

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5、进入小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

出入证件。

6、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

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8、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

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

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

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

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条 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玑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

天装袋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

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

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3条 现场食宿

1、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

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得客户的同意。

2、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4条 施工作业时间

1、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现场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要

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8:00——18:

00以外时段进行施

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

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4、因工艺在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

可不向公司报备,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5条 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

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

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3、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

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4、业主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由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

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

损坏、遗失或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6条 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

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

行施 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

热得快烧水做饭。

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

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三章 工期安排及控制

第1条 项目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

程的开竣工日期,一式三份,施工现场、业主、工程部各持一份。

第2条 施工进度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的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交付公司。

第3条 巡检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检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

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上进行标注,必要进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进巡检

记录中。

第4条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

应立即调整施工工作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第5条 巡检员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

向公司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进可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第6条 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

情况是由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

意延长天数。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项目经理工期考核的依

据。

第7条 项目经理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每项细

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工程部与业主进

行验收。

第8条 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设计师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一

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项目经

理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

第1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允许开工。

第2条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

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3条 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理管理控制

1、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

应商的印章送(发)货清单。

2、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单,施工

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3、项目经理在水电验收通过领取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

清单 。

4、项目经理有木作工程验收通过领取第二批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木工材料(木工

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送发货清单。

5、项目经理在工程验收竣工通过领取结帐款时,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乳漆材料以及其

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单。

第4条 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

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方可施工。

第5条 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

规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成品保护

第1条 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电

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条 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

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的物品完好无损。

第3条 穿线管的保护:泥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

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4条 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

室内装修工地规章制度

贴结

束后应将成品进砖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条布或地毯保护膜

进行保护,成品保仿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

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5条 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

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6条 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他可能

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m以上。

第7条 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保护膜或报纸进

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8条 门锁、五金件的保护:要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

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9条 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

料袋或 公司的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为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10条 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

腻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

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

第六章 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1、领料人领完材料未签字或拒绝签字的罚款 50元

2、施工人员没穿公司工作服处以 50 元/人的罚款

3、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违反每次罚 50 元整。

4、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圆丁纸盒、板块、砖头

等杂物,如有违反每次罚 50 元整。

5、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将施工垃圾装袋,堆放指

定地点。否则每次罚 50 元整。

6、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地要拉断总闸和关紧水龙头。如有违反每次罚 50 元整。

7、在电气管理人员处领取照明灯具当天未归还的每次罚 50 元整或者自费购买损坏或

者丢失的灯具做以赔偿。

8、电气安装必须按设计规程进行,临时用电必须有专线,专用开关式专用插座,如有违

反每次罚 50 元整。

9、现场发现使用电炉或白天开照明灯(天阴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况除外)则处以 50 元

罚款。

11、工地若发现有偷盗公司或者甲方财产及材料的人员,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估

息。 以上各项条款希望广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和公司形象,

为陕西豪思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未来前景做好坚实的基础。陕西豪思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篇二:室内装修工地规章制度 工地规章制度

一、 文明施工,严禁穿着不整,严禁穿高跟鞋、穿拖鞋作业,禁止争吵、打架,违者重

罚。

二、 注意人身、物品安全,禁止在禁烟区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 工地的临时用电线要

双芯电缆线,临时用电总闸要有漏电开关,不能超负荷用电。

四、 未经许可,外人不得进入工地,施工人员会客只能在工地外。 五、 施工工人必须

服从工地管理员的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公司统一上岗证,出入工地须出示工作牌。

六、 严禁私自与业主私下交易收取费用,违者扣除全部工程款,并辞退该工程队,严禁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八、 成品与半成品要分类堆放,成品要注意保护,工具的摆放整洁,场地保持干净。

九、 每天收工前,必须清扫场地、关水、关电、关窗、关门,违者罚款30元。 十、 每

日收工前,进行材料归类、清捡,如:钉子、五金配件、水电配件,违者罚款30元。篇三:

装饰装修工地管理制度装饰装修工地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

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

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

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

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

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

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

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

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

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 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

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

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

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

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

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

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

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

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

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大连上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15日 工程部篇四: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

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

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 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的配

其他工种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并在醒目

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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