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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0 12:32:29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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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一:医院安全生产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医院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单位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本单位内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科室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院委会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各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院务会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医院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臵、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院务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它工作。

院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1、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同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单位内的重大事故隐患。

6、单位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部门。

7、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主管行政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4、组织医院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协调并负责制定本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考核、奖惩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严格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严禁违章作业,医疗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组织对医院违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9、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酌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8、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9、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卫生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二:洋桥镇卫生院安全生产制度

洋桥镇卫生院

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洋桥镇卫生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中。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资金。

4、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

5、在进行达标评定中,把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评定条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主管副院长是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医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按照安全管理条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职能科室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医疗活动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职能科室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副院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单位安全生的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

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主管副院长是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医疗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1、在医疗小组长领导下,做好本院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努力完成医疗任务。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与业务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管理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3、每两周进行一次行政查房,解决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4、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继承、发掘,开展新疗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医学水平。

5、检查督促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6、确定科室医生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中医临床病案讨论。

7、做好对下级医师的业务指导,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组织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及工作。

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1、在财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财务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3、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4、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认真编制医院的预算计划,按期分析医院预算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反映、监督医院的预算计划执行过程,按期进行财务决算。

5、开展医院经济活动分析,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挖潜,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6、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有损国家、医院利益的经济合同,应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规定报送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经过认真审查、签名或盖章,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8、积极参与医院的经济管理、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形式,预测经济前景,为医院发展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9、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参加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10、负责管理全院各收费科室的收费情况。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草拟医院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负责行文的审核把关,做好上报下发工作。

3、组织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利用等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文印、外勤、通讯联络、上级来电、来函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以及来宾参观的接待工作。

5、抓好本室自身建设,组织本室人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业务知识。

6、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改革的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协助院领导拟定规章制度、强化劳动纪律、做好全院职工的考勤工作,处理违章、违纪问题。

8、负责医院的信息宣传工作。

9、组织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剂科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完成临床用药工作。

2、制定审核药品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有关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在采购中做到主渠道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保证临床检查治疗用药要求。

3、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毒、麻、精神药物、贵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根据临床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工作。

6、制定本科负责人员岗位职责并制定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医院常规药品采购工作。

8、加强科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劳动纪律及业务技能的考核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住院部安全生产职责

1、住院部包括外科、妇产科、等病区。

2、在科主任领导及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生应创造条件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生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3、运用四诊八纲,辩证施治的方法诊治病员,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书写中医病历及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历小结。

5、遇有辩证、治疗上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提出所管病员的转科或出院意见。

6、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重症病员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值班医生交班。

7、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了解病员的饮食起居、情志变化、治疗效果等。上级医师查房和请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视诊,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的会诊意见。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进行辩证施护。

9、学习中医基础理论,练好基本功,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手术室安全生产职责

l、在业务院长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行政管理和手术安排,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5、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清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材的管理情况。

门诊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担任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运用四诊八纲,辩证施治的方法诊治病员,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器械消毒和开诊前准备工作。

4、遇有辩证、治疗上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提出所管病员的转科或出院意见。

5、密切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进行辩证施护。

7、学习医学基础理论,练好基本功,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8、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住院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住院部包括外科、妇产科等病区。

2、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努力完成医疗任务,

3、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与业务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管理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4、每周进行一次查房,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临床工作。

5、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中医药学,进行科研工作,开展新疗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中医疗效。

6、检查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本科医生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中医临床病案讨论。

8、做好对下级医师的业务指导,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组织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及工作。

卫生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三:赤松乡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赤松乡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 奖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安全,确保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是从事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第四条 各科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医疗组长和护士长为主要责任人,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科室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医疗组长和护士长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科室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科室要采取各种形式,自觉加强对有关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中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十一条 中心及各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制;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制;建立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制,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二条 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中心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各所主要负责人分析、预测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安全管理体制的运行。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中心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所应结合各自实际,对本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所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市场安全生产的落实与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中心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中心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奖惩办法。2、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中心分管副主任和各所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中心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5、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制。6、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中心安全生产状况。

十五条 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股室、所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6、领导并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十六条 各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是该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建立所内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值班、消防设施管理和消防灭火预案等制度。3、领导并组织实施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所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5、定期

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分管副主任,监督并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所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7、对本所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后果承担责任。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所长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所属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落实。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 计财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消除市场安全隐患经费,保证专款专用。2、对各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3、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奖、惩方案。

第十九条、市场http:///xuesheng/管理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市场管理股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部门,代表中心行使检查、监督权;2、检查各所有关安全生产的落实,执行情况;3、检查、监督各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4、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5、组织检查各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核准整改经费,上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6、定期上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1、为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中心对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2、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心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4、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5、各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⑤安全管理的建制情况;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⑦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⑧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的运行情况;⑨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各所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例会:1、为充分发挥中心及各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所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中心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系统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3、各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

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4、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系统内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系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5、各所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所安全生产检查。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中心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5、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6、中心及各所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7、各所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市场管理股。

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中心市场管理股对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3、各所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所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4、各所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和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学时。

第五章 奖 罚

第二十三条 中心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二十四条 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中心将予以奖励。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4、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文明市场指标。5、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等及时、准确、迅速,无遗漏。

第二十五条 中心每年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中心将对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中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标准一致。

第二十六条 违反制度的处理:1、对未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1000元。2、未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当月工资100元。

3、对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时,每出现一个不合格市场或(出自:WwW.HNNscy.Com 博 文学习 网:卫生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段的;每次扣发所长、安全管理员和行段负责人工资各100元。4、对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管理员工资100元。5、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500元。6、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改正的;对该所所长(包括分管副所长)和安全管理员给予待岗处分。7、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嫁祸他人的,给予当事人出名处分。9、对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给予当事人除名处分。10、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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