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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

发布时间:2024-03-28 17:12:16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篇一: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

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的精神,现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7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以后每做一站提高两级薪级工资标准,如按此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由设站单位(含接受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下同)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常增加工资,各设站单位应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从2006年起经设站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期满出站,并被聘用到事业单位后,各设

站单位应将其在站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考核情况介绍到接受单位。在明确岗位前,博士后研究人员仍执行在站期间的工资标准;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原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起点薪级工资标准,原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被聘用在管理岗位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凡在做博士后期间中途退站、自动离站或每一站工作时间少于二十一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特殊情况,经人事部批准的除外),均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上述情况发生在第一站工作期间,其出站后的工资待遇按博士毕业生对待;发生在第二站期间,则按做完第一博士后的人员对待;发生在第二站以后的,以此类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常见问题答疑 1、在职人员是否可以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答: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规定,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办理进站手续时,必须由在职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出具是否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

2、 博士后的工资待遇如何执行?

答:按照《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的规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以后每做一站提高两级薪级工资标准,如按此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由设站单位(含接受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博士后如何评定职称?

答: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规定,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前,设站单位可以根据其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对其提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意见或建议。

4、留学人员进站如何办理?

答: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后直接(未回原单位报到)进入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有在职单位的留学博士回国后直接申请做博士后研究,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

5、博士后子女可否在进站当地中考、高考?

答:可以。博士后人员可以凭全国或授权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在进站单位所在地为其子女办理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

按照北京市教育局的规定,凡准备在北京市报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博士后子女需在距报考时间半年之前转入北京市的市属中学,否则,不能报名。

6、北京地区博士后出站后出国,其户口、档案如何管理?

答: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未分配工作出国,其本人户口(已为居民常住户口除外)、档案应由设站单位迁回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之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办理其子女、配偶在国内的户口迁落。

7、博士后出站后回原单位,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如何迁落?

答:博士后出站后回原单位工作,如果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与其不在同一城市,可享受户口随迁政策,将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与博士后落到同一户口上。

8、博士后出站后分配到新单位工作,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如何办理?答:博士后出站后分配到新单位工作,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可以随博士后迁落到工作地。但如果其配偶或子女是在校大中专(职高)学生身份则不能随迁。

9、博士后出站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如何办理工作分配手续?答:如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出站博士后人员在出具接收单位接收函的同时,还需出具该单位与人才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0、现役军人出站后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如何办理手续?答: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需出具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其户口须先落到入伍前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再按照博士后的政策将户口迁到出站工作所在地。

11、各类型博士后进站、在站期间和出站后的待遇、政策是否有区别?

答:无论是流动站自主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还是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12、退站人员的户口如何管理?

答: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规定,博士后人员退站后“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规定的相关政策”。退站人员的户口应迁回进站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配偶及子女不享受户口随迁政策。

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篇二:博士后推荐信模板

范文一:

本人应×××同学请求,推荐该生参加贵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本人曾于该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时,担任其****科临床授课教师,在与该生的课内、课外互动中,对其印象极为深刻。

该生***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提高***理论素质和水平。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境界。

该生的个性内敛,做事沉稳;该生能针对事物重点,作深入的剖析。经过与他的一番交谈之后,可以发现,他在对事情的看法上,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另外,该生具备一定的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针对现象分析事物的内在本质,有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工作出色,组织能力强,能够解决科研工作中一般的常见问题。

经过硕士阶段的训练,该生已经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业务熟练。英语基础较好,可以阅读和撰写专业文献。目前已经出色的完成了硕士课题任务,已经比较熟练的掌握了××学方面的研究方法。并对××××等方面有较深入的思考。

该生对新事物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具有良好的探索精神。作风严谨、踏实,反应快,个性坚韧。热爱*****科专业,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该同学有较强的进取心,有强烈的进一步深造和提高的要求。本人相信若该生能进入贵校,其潜力必能得到相当程度的激发,在此,本人愿毫无保留推荐****同学进入贵校攻读博士学位。

范文二:与上一封稍有差别:

本人应×××同学请求,推荐该生参加贵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本人曾于该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时,担任其××科临床授课教师,在与该生的课内、课外互动中,对其印象极为深刻。

该生***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提高***理论素质和水平。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境界。

该生的个性内敛,做事沉稳;该生能针对事物重点,作深入的剖析。经过与他的一番交谈之后,可以发现,他在对事情的看法上,具备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另外,该生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经过硕士阶段的训练,该生已经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业务熟练。目前已经出色的完成了硕士课题任务。具备一定的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针对现象分析事物的内在本质,有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工作出色,组织能力强,能够解决科研工作中一般的常见问题。

该生对新事物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具有良好的探索精神。反应快,个性坚韧,作风朴实。热爱××科专业,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该同学有较强的进取心,有强烈的进一步深造和提高的要求。本人认为该生具有继续培养的前途,建议贵单位给予考核和选择培养的机会。

尊敬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及评审专家:

作为申请人的指导老师,我郑重推荐 XXX 同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 同志数学基础坚实,动手能力强。在大学本科阶段,他多次参加全国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并取得了国家二等奖,国际二等奖的好成绩。在研究生阶段,多次被评为研究生标兵,并获得了2005 年 XXXXXX 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等称号。

XXX 的博士学位论文专注于XXX 基本问题及其在XXXXX 中的应用研究,此次申请的课题正是其博士学位论文的主体工作内容。前期的一些研究成果已经被国际权威期刊和会议录用,得 到了国际同行的认可。并应澳大利亚University ofXXXXX 的 XXXXX 教授的邀请撰写 XXXX 的专著章节,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其研究的重要性。

我单位从事XXXX的相关研究已有10余年,所完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被评为优秀,有关成果已被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认可和引用。我单位还聘请了 XXX 教授等该领域国际著名专家为兼职教授,并与 XXX 教授等国际同行建立了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为课题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广泛的国际交流平台。

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依靠我单位现有的工作条件,作为申请人的导师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我保证该课题在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上的顺利实施。

XXX 同志现为我单位教师,在职博士,他工作学习勤奋刻苦,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已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发展潜力。该课题立意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广阔的前景,希望基金委给予大力支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同行专家推荐信

尊敬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及评审专家:

我郑重推荐XXX 同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面上项目“XXXXXXXXXX”。

XXX 同志从事XXX 方向的研究已有四年多时间,在XXX 领域的著名期刊

XXX 等国内知名期刊发表了多篇高档次的论文,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

XXX 同志申请的课题“XXXXXXXXXX”内容新颖、创新性强、研究方法清

晰合理、技术路线切实可行。课题组具有丰富的工作基础,所在单位已在该领域

取得了很多国内外认可的科研成果。

XXX 同志工作勤奋刻苦,思维活跃,是我校非常优秀的青年教师。本科阶段,他就表现出了良好的素质,获得了多项全国竞赛和国际竞赛的奖励,并免试攻读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他被授予了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研究生学术十杰”称号,多次被评为研究生标兵。相信XXX 同志一定会圆满完成申请书中的各项任务,特此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郑重推荐,希望给予支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及评审专家:

XXX 同志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勇于开拓、务实创新,参与了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XXXXXX”和国家 863 项目的研究工作。 他所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被评为优秀,在XXX 及其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具有较强的科研素养和发展潜力。XXX 同志的申请书条理清晰、立意新颖,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应用前景。该课题理论联系实际(http://zzb.22edu.com/),不仅有助于 XXX 统一框架的形成,同时为XXXX 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途径。XXX 同志为“教育部创新团队”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111计划)” 建 设项目资助单位,与 XXX公司合作建立了“ XXXX高性能计算联合实验室”, 专著于 XXX 方向的研究,已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国家 863 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等 10 余项,这些都为申请人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技术保障。基于以上考虑,我郑重推荐XXX 同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篇三: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流程

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申报程序

一、文件依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1]136号)

二、申报条件:具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发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科技项目,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提交材料:

1、建站申请报告;

2、《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批表》(从网址下载输入打印有关信息表格);

3、《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从网址下载输入打印有关信息表格)。

四、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

2、接到建站申请报告后,到申请单位考察调研;

3、组织专家论证(由申请单位或我办邀请);

4、由承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报处、局领导审定;

5、承办人将有关材料呈报全国博管会审批。

五、办理时限:按当年国家人事部规定时间办理。

一、 监管措施:专家论证,局领导核签,接受省人事厅、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指导和监督。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现将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

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 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制定博士后具体管理办法,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

第三章 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设立

第八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增设流动站、工作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第九条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

第十条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第十一条 流动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组织初评后报人事部。经专家评议,由人事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 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第十三条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 设站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人员,要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考试、答辩等形式择优招收。

设站单位应与博士后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

第十六条 设站单位按有关规定在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省、自(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办理博士后人员进站和户口迁落等有关手续。

申请到军队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凭军队博士后管理机构的审批通知,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除经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八条 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单位或已设站单位的非设站学科,经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人员。

第十九条 工作站应与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合作双方应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流动站应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帮助工作站做好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招收博士后人员等联合招收工作。以工作站为主做好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并视导师指导和设备试验等情况向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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