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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

发布时间:2024-03-29 14:21:52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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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篇一:大学后个人档案办理

1、毕业生报到时,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领取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找到单位的经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毕业生服务中心)盖章,到原学校领取报到证、档案,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自带档案者按规定须及时将档案交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服务中心,由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服务中心妥善保管。在择业期内未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自愿回生源所在地,可持协议书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服务中心办理接收手续。逾期仍未找到单位的,档案由学校或毕业生服务中心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机构咨询有关政策。

3、按规定时间经双向选择,找到工作单位的,在协议书上盖章,并到报到处凭毕业证、报到证、协议书办理就业介绍信。

4、毕业生如找到民营私企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应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半年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就业服务。

6、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持有关证明到市劳动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贷款。

7、因疾病等原因一年以上未就业并确无生活来源者,可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8、毕业生持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户口准入证办理户口落入手续。市区毕业生如找不到工作,急于下户口关系的可以持报到证办理户口准入手续。

9、县(市)生源中专毕业生在当年12月31日前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业单位并办理就业手续,逾期回生源所在地就业,档案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

10、省外大中院校毕业生,报到证须经省教育厅大分办审验换证后,方可来市人事局报到。

11、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如需改派,持毕业证、报到证由接收方出具接收证明,到省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超过两年择业期,省大分办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12、师范类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本人携带报到证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门出具接收函,到教育部门办理有关改派手续。毕业生自带档案按规定到大中专毕业生服务中心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篇二:毕业生就业报到

仪征市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等手续办理指南

1.我市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工作从七月份开始办理。我局人才交流中心须在收到毕业生档案后,再办理有关就业报到、落户等手续。

2.凡在我市落实用人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双选协议书、体检证明等有关材料。用人单位为外资企业、民营经济等非公企业的,毕业生还须携带与用人单位签定的《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单位委托代理人员登记名册》,由我局人才交流中心开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毕业生落户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

3.毕业生报到前,建议用人单位应在县级以上医院对其进行体检,对岗位有特殊要求和患有慢性疾

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

病的毕业生要进行专科检查。

4、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我市生源毕业生,从七月份开始,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可到我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等手续,同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按照省相关政策,自2009年1月起免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5.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我市生源毕业生可到我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手续,人才交流中心将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协助向用人单位推荐。

联系电话:83424011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

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篇三:毕业生就业程序及就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毕业生就业程序及就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一)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1、《基本情况登记表》是毕业生派遣时的依据,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

2、姓名的填写与高考录取时姓名相同,避免报到证与毕业证姓名不一致。

3、生源所在地应以户口迁出地为准,如果毕业时户籍有变动,请及时到就业指导中心说明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4、专业以教务处核定的专业为准(一个专业的方向并不是专业的主要名称如计算机信息管理只是一个培养方向不是专业名称)。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1、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

毕业生就业工作从每年的11月20日开始启动,以辅导员为单位到就业中心购买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每套5元(每人一套,须妥善保存)。

2、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培养方式一栏应填写非定向,毕业生要完整填写毕业生情况一栏,尤其是毕业生应聘意见与签名。

(2)单位情况一栏表应有用人单位填写,毕业生不得代替填写;单位隶属一般不填写,如果填写,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就要盖章;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的名称一致,不得简写;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要求要留座机电话。

(3)按照协议规定,应先到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然后到毕业生所在院系签章,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交辅导员老师,最后辅导员每月移交就业中心统一留存、输录并归档。

(4)用人单位所盖的章子必须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者是行政印章,否则无效。

3、签订就业协议须坚持平等、诚信的原则。

如有其它约定须写在备注栏内,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特别注意)

(三)报到证、档案、户口及准入证的办理办法

1、学院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若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口和档案,且本人同意落户,须在协议书的备注栏内注明,毕业时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虽已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不能接收其档案和户口或者本人未写明报到证派往用人单位,毕业时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时已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就业协议和毕业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统一开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可参加当地人事局的二次分配)。

4、毕业生在毕业时到各社区领取就业报到证,报到期限为二个月。

(四)本科生落户西安,申办准入证的程序:

申办条件:西安市国企、事业单位或西安市省属民营企业(省人才盖章)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协议备注栏内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由就业中心持就业协议直接在教育厅领取《准入证》;西安市属民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协议备注栏内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准入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和协议书到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换取《就业介绍信》和《准入证》。

(五)专科生落户西安,申办准入证的程序:

申办条件:西安市九区四县生源专科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和非西安市生源的专科毕业生,与西安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准入证,将户口迁入市区。

非西安市生源落户西安,准入证由用人单位申请。申请准入证需提供的资料:

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被申请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③用人单位介绍信;

④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⑤就业报到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

⑥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⑦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证。

(六)属西安市生源或者申请在西安落户的毕业生报到程序

1、属西安市九区四县生源,与西安市国企、事业单位或西安市省属民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省属民营企业上级主管一栏必须要有省人才的盖章),并在协议备注栏内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由就业中心持就业协议直接在教育厅领取《准入证》,然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2、与西安市属民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协议备注栏内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准入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和协议书到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换取《就业介绍信》和《准入证》,然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3、未在协议备注栏内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和未签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报到证统一开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毕业后持报到证到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换取西安市人事局签发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然后到各区县人事局报到。

(七)西安市外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报到程序

毕业生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直接到报到证开往地报到,办理落户手续。(在此我们要注意几个特殊省份的派遣,如甘肃的毕业生,报到证要派回原籍的毕业生,报到证统一派往甘肃省人事厅,毕业后到甘肃人事厅报到后,换取当地的择业证,再到所在生源地报到;天津市毕业后回原籍的毕业生,报到证派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新疆、海南的毕业后回原籍的毕业生,报到证派往省一级人事厅。

(八)改派条件及办法

1、改派的时间规定

毕业时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改派期限为一年;毕业时报到证开往原籍的,改派期限为二年;改派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份以后,改派仅限一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以改派:

①毕业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又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回原籍。 ②毕业生毕业时回原籍,后又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改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改派申批表。

②原派遣单位的退函。

③与新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或原籍人事部门的接收函。

④原协议书。

⑤原报到证。

⑥要改派到西安市的毕业生,用人单位需出具能为其申请到《准入证》的函件。

4、已派遣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要求改派的,不予受理。

二、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报到证的作用有哪些?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是列入国家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其作用是:

(1)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3)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凭证。

(4)干部身份证明。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2、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答: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后,先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持声明作废的报样及本人申请上报就业中心。由就业中心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补办,毕业生要按规定缴纳补办费。

3、应届毕业生回原籍的好处?

答: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哪里来,哪里去”,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回原籍都可参加当地的二次分配和公务员考试。

4、毕业生离校时报到证、档案、户口领取程序?

(1)毕业生在离校时,凭身份证到本系领取就业报到证。

(2)如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

(3)凭报到证到档案馆领取档案,并检查报到证第二联是否装入档案,若未装入,请及时与本系联系。

(4)凭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未迁的毕业生此项可略)

(5)持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事局报到。

5、毕业派遣时应注意的问题?

答: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了就业协议,备注栏内已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遇特殊情况,毕业时已不在该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应在派遣时间前(6月10日)及时通知就业中心,确定正确的派遣地址。

6、专升本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和档案如何办理?

(1)升上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再发放报到证,户口和档案直接转至新学校。

(2)升硕后不去就读的毕业生按正常派遣,但办理报到证时须持入学通知书及录取高校出具的证明方可办理。

7、未迁户口毕业生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要报到证,毕业生并在协议书备注栏内注明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报到证可以开到用人单位。(不考虑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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