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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进京同意接收函

发布时间:2024-03-29 18:26:53 影响了:

配偶进京同意接收函篇一:年北京户口接收函

户口接收函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二:户口接收函 接收函 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 __,男,身份证号:_ _ 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 号,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 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三:办理北京户口的有关政策 北京市户口的有关政策 此罗列出几乎所有的进京审批的政策依据,每个人都可以对号入座,找到符合自己条件

的审批通道。 申请人办理本人进京:

1、北京市单位接收毕业生进京

2、北京市科技类产业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北京市引进留学人才和港澳台高级人才

4、北京市引进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京

5、首都金融企业引进人才进京

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

7、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进京

8、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

9、中央单位京外机构干部回京安置

10、军队置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

11、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进京在京申请人办理外地亲属进京:

1、北京市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

2、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

3、工人单调 进京,工人对调 进京,招收家居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

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4、中央在京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

5、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进京

6、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

求,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

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

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

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

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

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标准样式见附件)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

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

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7、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

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

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

12、《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3、近期体检表;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5、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

1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

1、配偶是工人或无业身份不随迁的,需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出具工人身份或无业证

明、招工手续和近三年的工资调资表,并提供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

2、申报单位需同时报送原件和复印件(a4)。所有复印件由申报单位与原件进行核对,

在复印件注明“原件已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印章。篇四:应届毕业生申请北京市

户口

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2010-10-27 10:22:05 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分享到: 51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

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

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

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

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

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 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2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

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

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

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

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

书面证明材料,

3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

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

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

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

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

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

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

和义务即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

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

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

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

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

合法。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

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

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北京市教育委员

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5-01-21

京教学〔2014〕7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

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将其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加

强支持力度和工作投入,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

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切实保

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

面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各高校

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

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结合学校自身定位,编制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完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

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

(二)确保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及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取得成效。各有关高校

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资金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

体创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鼓励大学生勇

于创新、敢于创业。 (三)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市教委将加强资源统

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

场地支持,各高校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入驻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级大

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

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一)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京外地区就业。各

高校要积极动员各方资源,大力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途径就业,鼓励毕业生到

基层、到京外地区就业。同时,要不断健全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设立奖励资金,落实好学

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 (二)建设立体化就业市场服

务体系。市教委将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

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

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 (三)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各高校要深

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亚

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

四、整体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已入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建设的

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更好地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北京地

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教学观摩 活动,加强校际间交流,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二)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要及时、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

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掌握求职动态,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指导。

积极拓展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他们回到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就

业。配合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

保在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他们手中。 (三)发挥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的辐射效应。各参与

就业特色项目高校,要大力加强成果的总结、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辐射带动作

用,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体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五)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

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

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

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七)学校要对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工

作。

(八)各高校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事求是地统计毕业生就

业去向,按要求定期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九)师范生的就业按有关政策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31 日 办理北京户口遭遇二分改派经历分享 发布: 北京户口 / 日期:2014.06.16 / 分类:北京户口, 活在当下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单位附近的派出所拍了新身份证的照片,这表明我终于成为

配偶进京同意接收函篇二:随调人员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

篇一:京外调配人员条件和程序

因工

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审批工作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对因工作需要京

外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对各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绿色通道选调;其他

急需业务骨干的选调,在我院下达京外调干指标计划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工

作按以下原则实施:

(一)京内难以调

剂的原则。各单位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应首先在北京地区考虑,确属北京地区难

以调剂的,再从北京以外地区选调。所选调人员应为本单位主业发展急需的核心岗位人才、

高层次技术与管理骨干人才。

(二)工作急需的

原则。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应紧紧围绕部门重点工作、企业主业发展的人才急需,保证好核

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人才配置需要。

(三)编制员额管

理的原则。行政机关从京外选调人员应严格控制在编制员额和规定职数内,事业单位应严格

控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内,企业单位应在年度职工控制数额内进行。

二、政策条件

(一)京外选调人

员条件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

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与拟聘(任)用职(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且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体按以下标准条件掌握:

1、绿色通道选调人

对于中国科学院和

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拟调任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担任院(所)级领导人员、调任国家重点

院校的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高新工程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含“国外杰

出人才”)人员、中科院创新岗位首席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九五以来获得

国家级科技奖项人员、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

领导班子成员、国家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正驾驶技术岗位飞行人员,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岗

位人才配置需要及时选调,不占用年度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计划。

2、计划内选调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一

般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京内紧缺专业人才或核心业务岗

位所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奖项和国家技术专

利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人员。事业单

位一般应选调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企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

门下设机构的正副职或二级企业的中层职务人员。此类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

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技能人才。应为京

内紧缺的专业人才并到基层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操作工作,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

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奖项人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放宽到高级

工技术等级。

因公作需要从京外

调入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处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殊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岁。

(二)随调随迁人

员条件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而选调到京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可以随调(迁),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按随调办理,属于城

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其符合政策规定的子女可以随同进京,随迁子女应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年龄按25岁以内掌握,其中已参加工作的可

随同调京。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年龄按20岁以内掌握。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要

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能办理收养子女及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子女除外)的随迁。

需待其父母到京工作和落户之后,按照社会投靠方式向当地户政管理部门申办进京。

三、工作程序

(一)京区各企事

业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的审批工作。审批工作按照“承办人审

查—处室负责人复核—人事部门分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拟调人选须报经分管人事工作

领导同志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京区各企事

业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北京分院行文申报人员进京材料。

(三)北京分院经

审核报送有关领导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依照政策规定予以

审批。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报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统一出具人员进京

调函,一份抄送北京市公安局,两份发往报文单位(分别用于调动人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

案存档,去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持复印件即可)。调函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

期作废。

(四)京区各企事

业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进京调函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跨地区调动手续,积极配合做好

调动人员工作关系的调转、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事宜;同时,应与选调人员签订

聘用(劳动)合同,正式确立聘用(劳动)关系。

(五)人员调动完

成后,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人员进京审

批材料、进京调函、从京外调入人员关系调转手续(包括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

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主调人员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审批因工作需

要从京外调配人员

(一)所需审核材

1、主调人。考核材

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文件)、职务任命文件、京外

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绿色通道人员还须审核其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2、随调人员。须审

核其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

3、随迁人员。主调

人员配偶系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须审核无业证明(须由其户口所在街

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或有关部门颁发的退休证。

符合随迁政策的子女可一同办理迁京,须查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

生证)及在校证明或无业证明。

4、主调方的爱人是

现役军人、单位中层以上负责人等,由于工作需要不能随调到京的,须出具单位开出的证明。

5、其他材料。调(迁)

入人员常住户口卡、身份证,调动人结婚证等。

(二)审核要点

1、审核调入人员是

否属于选调范围。

2、对照有关人员人

事档案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意核清核实人员情况,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查验主调人、随

调随迁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各类材料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清晰。主要证明材料中

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由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

具证明说明。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

在认真审核相关证

明材料基础上,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承办人填写《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

案表

配偶进京同意接收函

》(附表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表2),汇总形成报批材料报领导审批。

五、申报材料

京区各企事业单位

人事部门完成审批后,向北京分院行文报送人员进京材料。

(一)上报材料

1、绿色通道选调人

(1)《因工作需要

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

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

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

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符合绿

色通道选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6)主调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调动人员结婚

证复印件(二份);

(8)调(迁)入人

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9)主调人京外单

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10)随调人员京

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

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

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

份);

(12)随迁子女在

校证明原件(一份);

(13)其他特殊说

明的材料。

2、计划内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

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

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

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

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学历证

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文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二份);

(6)调动人员结婚

证复印件(二份);

(7)调(迁)入人

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8)主调人京外单

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9)随调人员京外

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件、退休证复印件(二

份);

(10)随迁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

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

份);

(11)随迁子女在

校证明原件(一份);

(12)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上报函件:应内

容完整,表达清晰。其中应重点表达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调调人到京后拟安排部门、岗

位和拟任职务;二是简要介绍拟调人的基本情况,以往主要工作成绩及特长,选调到京理由;

三是说明随调、随迁人员的基本情况。

2、上报表格:应由

各单位从事人事调配工作的同志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

要求内容完整。

3、附件材料:应由

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此基础上开列材料清单,注明“经

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承办人及处室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并按上报材料清单顺序摆放。

文件下载:

·

附表2:调动人员

情况登记表.doc

篇二:《单位接收函》(需在京落户)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从 (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姓

名:,身

份证号码: ,性别:;婚姻状况:;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到我单位就职,并已/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证/

落户北京的手续。

该留学回国人员

现国内户口登记地址

为: ,所管辖公安派出所

为:。(出国时已注销

国内户籍的,须在

地址栏注明何年何月在何管辖地公安派出所注销)。

拟落户北京户籍地

址为:

拟落户北京户籍登记机关为:派出所

(注:请填写单位

集体户口、个人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户籍地址或用人单位指定人才

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地址,如不能提供上述落户地址,则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配偶进京同意接收函篇三:2014夫妻两地分居配偶进京办理流程(批文下发后)

本人刚刚办理完配偶进京全套流程,目前已经拿到北京市户口本。现在将拿到人社部批文后的流程详细分享。

前期按照爱人单位要求准备并提交了所有资料,经过一年等待之后,爱人单位网站公示了配偶进京的名额,本人上榜!

公示之后又等待了数月,终于拿到最最关键的人社部红头批文:“**单位: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同意调**的配偶**到京工作,请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工作调动及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月*日 抄送北京市公安局。”

本文主要讲述拿到批文后的关键流程。以下流程吐血整理。

注:

1、 办理过程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忍耐力,做好“不可能一次办成”的心理准备。祝君好运!

2、 流程仅供参考,实际办理过程请根据现实情况做好每个步骤提前确认工作!

【本人情况】

1、 本人爱人在京国企上班,硕士工作满2年,本人干部身份,通过夫妻两地分居配偶进京,

解决户口问题。

2、 本人在京工作单位为普通民企,档案毕业后一直在湖北省人才托管,户口在湖北省人才

对应的中南派出所。

3、 本人工作单位员工档案都托管在工信部人才中心。

4、 本人拟落户在北京现有房产,对应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房产证名字是我爱人的,但

我爱人户口还在他们单位人才,没有落户到我们房子上。

【流程详解】

一、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开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人社部批文、我的户口本、我的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拟落户房产证(或者拟落户的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要求是直系亲属;如要落单位集体户,需单位人才开具《允许落户介绍信》)。以上都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主要是公安局审核,最后留复印件。 办理结果:

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共计三联,一联公安局留着,二联和三联我留着。

注意大坑: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87680222,87682129) 千万不要像我跑到北京市公安局,然后发现人口管理总队与市局不在一个地方,相隔很远??两者之间打的40元。

另外注意:

办理时一定要提供房产证上一模一样的地址!本人的惨痛经验:地址开的时候多写了两个字,后来到岳各庄派出所人家让我回市局重新盖章,多跑了一大趟,5555??

二、 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办理商调函

所需材料:

人社部批文、市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我单位人才开具的调档函(接收函)。

办理结果:

拿到俩东西:给湖北省人才的商调函;流动人口登记表。

注意大坑: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64225339)

在地图上查询全国人才会有多个地址,一定要到这个地址去。本人先跑去了西三环北路那个(温莎KTV花园桥店楼上),结果各种刁难没办法办理,在绝望时得到老公单位办过的人指点,才知道去错了地方,又白跑了一趟,到现在搞不明白这俩地方的关系??

另外注意:

其中最后一个材料“我单位人才开具的调档函(接收函)”实际是最后落档案到自己单位人才时才用的,但是全国人才担心后续没有人能够接收,所以要先看一眼。当时本人去办的时候没带这个,窗口先说缺这个东西不行,让我回单位补办,我在窗口前大哭一场,办理人员心软才说“算了,我给你办了吧,下次带档案来时记得补。”遂破涕为笑。

三、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人请了假坐火车到武汉。先到中南路派出所。

所需材料:

人社部批文、身份证、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二联、户口页原件

办理结果:

1、 开具户口迁移通知书

2、 派出所回收了户口页原件

3、 收走了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二联

需要注意:

因为本人户口页之前从湖北省人才借出来,在自己手上,所以直接来中南派出所办理迁户。如果户口页不在自己手上,要先去人才把户口页借出。

吐槽:

中南派出所网络断了,没法办理业务,本人8点到,9点半网络才恢复,干等了一个小时??%>_<%

四、 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本人从中南派出所出来后冒着大雨来到湖北省人才。需要办理如下:户口迁移、档案调出、流动人口登记表(第二步中全国人才给的)盖章、党组织关系转出(没入党略)。 所需材料:

你手上有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带着总是没错的!

重点是:人社部批文、全国人才开具的商调函、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当地派出所刚开的户口迁移通知书、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登记表、你单位提前开好的婚育状况证明、知道你单位所在党组织全称。

办理流程:

1、 先办理户口注销

2、 再办理档案转出

3、 再到计生窗口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表盖章,其中提供你单位提前开好的婚育状况证明

4、 最后到党组织关系窗口,缴纳欠费的党费,拿到给湖北省直机关党委的转出函

5、 全部折腾完后,拿着给湖北省直机关党委的转出函到湖北省委大院办理党组织关系

转出(跨省转出党组织关系,需要到省委办理)

办理结果:

1、 户口:注销完毕

2、 档案:转出。如果着急就不要选择快递档案到全国人才,本人就是拿到自己手上。

3、 流动人口登记表:在婚育状况一栏填写并盖章。

4、 党组织关系:在省委大院拿到写给你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

注意各种坑:

1、 档案封口时,一定要确认人才给你开具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

三样资料放入档案袋,这三样一定要开!很关键!当地人才经常忘记开!

2、 你单位一定要提前开好你的婚育状况证明,我就是没开,现场给公司打电话,传真

过来的。公司一般有模版,内容大致是“**为我公司员工,职务是**,目前婚育状况是初婚未育(或其他状态)”。

3、 准备大量现金,把拖欠的档案、户口托管费、党费都得补齐。本人花了超千元。

4、 提前跟单位打听好单位所在党组织全称。

5、 所有的资料都记得提前做一份复印,随时备用,不差这点钱。本人没准备所以先后

为复印跑了三次??

五、 到北京市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资料:

人社部批文、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三联、房产证(或户口本、准予落户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房本每页都要复印)、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扉页、主页都要复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接收函(“**为我公司员工,职务是??”) 办理结果:

1、 拿到了户口本!

2、 现场照新身份证照片,半月后来取新身份证

注意大坑:

1、 因为我爱人户口不在自家房子上,本人落户就成了户主,这就需要配偶陪同来办,

或配偶出具《同意配偶成为户主证明书》。所以本人第一次来没办成(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准予迁入通知书的落户地址没写对)??

2、 为防止各个派出所不一样,请办理前先给派出所致电询问需要什么资料。

六、 持档案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办理档案转入及转出手续

所需资料:

本人单位所在人才的商调函(接收函)、流动人口登记表(已盖章)、封口的档案、身份证、260元现金。

办理结果:

1、 把档案袋拆开检查,又开具了一个给我单位人才的推荐函,放进去重新封好了。

2、 缴纳260员托管费

3、 抱着重新封好的档案袋离开

七、 将档案拿回目前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请其归档

办理结果:

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袋给到本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一切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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