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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职员聘任书

发布时间:2024-03-29 17:22:27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八级职员聘任书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八级职员聘任书篇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xxxx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30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九级职员3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高级〈七级岗位1个〉,中级6个〈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14个〈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个〉,工勤职能岗位6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5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80分)

(1)工龄(40分):每年计1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10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干职工考评(10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竞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根河市质监局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二)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八级职员聘任书篇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二)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

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

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35号和国人部发〔20**〕61号、〔20**〕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八级职员聘任书篇三:全国教师管理系统填表说明

一.教职工基本信息表(★)(以中小学为例)

1、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的,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单名的中间不能有空格。

2、性别:必填项,按身份证上“男”、“女”填写。如证件上显示未知或者未说明的性别,按照证件选择。所谓未知性别指的是双性,所谓未说明性别指的是变性。

3、国籍: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时全部选择中国,如已是国外国籍,按国外填写。

4、身份证类型:1-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选择Z类其他证件。护照选护照。(同时拥有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选择居民身份证)

5、身份证号:必填项,与身份证上一致。已经设置了自助系统,此项自动填写完毕。

6、出生日期:必填项,在线填写时根据身份证号自动生成。此项自动填写完毕。护照、港澳台类型需要手动选择录入。

7、出生地:必须填,以户口本上出生地为准。请精准到县级市或县,例如:“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或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北京市东城区”。

8、民族:要求与身份证一致。如民族没有在其中,选(出自:WwW.HNNscy.Com 博 文学习 网:八级职员聘任书)择“其他”。如国籍为香港或者其他国家,民族无法选择。

9、政治面貌:默认群众。党员选择“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选择:“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选择:“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群众”、“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并非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须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统战部门认定的。

10、婚姻情况:以民政局婚姻登记注册为准。未婚教师选择未婚,已婚教师要注意选择是初婚、再婚、复婚。离婚选择离婚。丧偶选择丧偶。事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的选择未说明的婚姻状况。另特殊情况例如爱人特殊工作情况隐婚的选择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11、健康情况:先选择健康或良好,以保健院、医院健康证上的健康信息为准。

12、参加工作年月:根据下拉菜单据实选择,指从参加工作起的工作年月,选择某年某月。(特岗教师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填写,如:2013年招聘特岗的就

填2013年某年某月)

13、进本校年月:根据下拉菜单据实选择。填写“某年某月”,格式如“201009”。进本校年月不能小于参加工作年月。在编人员以人事主管部门核定时间为准。编外聘用人员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以实际报到时间为准。

14、教职工来源:学校历年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 选择

【应届毕业生】;学校公开招聘的在职人员,选择【往届毕业生】,师范学校自然分配的,选择【99其他】,如果是民办转正选择招聘下“民办教师转正”。应届毕业生:一般指在毕业当年就业的毕业生。(特岗教师选【101应届毕业生】)

※15、教职工类别:教师选择【专任教师】,校医选择【工勤人员】,教辅人员选择【教辅人员】,其他后勤或工勤人员选择【工勤人员】。(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专技职务、聘任在教师岗位且享受教师工资待遇的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个别曾长期在教师岗位,因各种原因临时聘用在其他岗位,但仍享受教师工资待遇的人员,这里也可按专任教师统计。实验员、会计、出纳、图书馆馆长、各处室非教师类干部身份人员等属于【教辅人员】)。

16、是否在编:是选择是,否选择否。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工勤人员选择“是”,民办学校的选择“否”。(特岗教师没转正的填否)

17、用人形式:当事业编制填“是”时,不用填写。当“是否在编”为“否”时,须填此项。人事档案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填“人事代理”,属于劳务派遣选择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指中介公司派遣老师),都不是填:“其他”。

18、签订合同情况: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填“聘用合同”;未签订合同的选择“未签合同”;(特岗教师填聘用合同)

19、是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指全日制师范类学校毕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中专全日制师范,大专不是,也算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

20、是否接受过特教专业培养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1、是否有特殊教育从业证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2、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精通、熟练、良好、一般。

23、是否属于免费(公费)师范生:指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高校的免费师范生。

24、是否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在园教师都选择默认:否,这一块主要指大学生刚毕业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特岗从2010年开始选102地方特岗教师)。

2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起始年月:当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为否,此选项不需要填写。当选择是时,需要选择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起始年月。(特岗教师按签订合同时间开始算3年)

2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结束年月:当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为否,此选项不需要填写。当选择是时,需要选择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结束年月。(特岗教师按签订合同时间开始算3年)

27、是否特级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指省里评定的特级教师。基本上都选否。

28、是否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第一层次为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第二层次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第三层次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以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为准。

29、是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是否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证为准。

30、人员状态:填在本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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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经历信息表(★)多条记录

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或等同于高中的阶段如小中专),每个阶段一条记录。高中段:专业填写“无”,在读还未获得某项学历的,不填此项学历。(注:每一阶段学习经历填好,点击“保存”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每一次的学习经历要单独生成一栏,高中学历填完后保存,继续填写再次点“新增”键。例如,某老师现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一般要至少生成4行学习经历(高中、专/本科、硕士、博士),请按顺序由低到高增加。每增加一行信息,填完后需点“保存”。另外:在职研究生毕业如果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学历仍然是【本科】,在此选择

[研究生班毕业];如果是课程班,没有毕业证,也没有学位证,请选择[研究生班结业]。普通高中毕业,获得学历的院校或机构:填写具体毕业学校名称,如:惠州市第一中学。所学专业:无,学位层次:无;学习方式:全脱产(离岗),在学单位类别:全日制中学。

1、获得学历:必填项,指学历证书上学历,按毕业证书填写。

2、获得学历的国家(地区):中国,其他国家选择其他相对应国家

3、获得学历的院校或机构:必填项。填写学历证件中的学校全称,外国名称须同时填写外文和中文名称。格式为:浙江省××市××县×高级中学或职业

中等专业学校。

4、所学专业:必填项。按学历毕业证书上专业填写。

5、是否师范类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入学年月:200909 以年月的数字选择,以学历证书上的起始年月为准。

7、毕业年月:201207 以年月的数字选择,以学历证书上的毕业年月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8、学位层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指目前的最高学位,按学位证书验证填写。如果无学位证书选择无。当选择无学位,8-11自动不需要填写。

9、学位名称:指目前学位证书上学位名称,如学位层次选择无,该项无须填写。

10、获得学位的国家(地区):取得学位证件的国家,一般选择中国,国外按照国外的选择。如学位层次选择无,该项无须填写。

11、获得学位的院校机构:指目前学位证书上院校,如学位层次选择无,该项无须填写。

12、学位授予年月:指目前学位证书上年月,如学位层次选择无,该项无须填写。

13、学习方式:根据选项选择:“全脱产”、“半脱产”等等。凡是参加工作前获得的,一律选择“全脱产(离岗)”。“所学专业”凡是没有的,一律填“无”。

14、在学单位类别:在学单位类别选择“全日制中学“全日制中学”、“成人教育”等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三、工作经历()多条记录

有几段工作经历就新增几段。

注意:任职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不能交叉,最后一段工作经历的任职结束时间不填,表示“至今”。

1、任职单位名称:必须填,填写任职单位的全称,与公章一致。如:XXX中学 。

2、任职开始年月:必填项,填写在该单位开始的“某年某月”,格式如“198802”。

3、任职结束年月:为结束不用填。

4、单位性质类别:公办选择:事业单位(中小学校里面选项)

5、任职岗位:手动输入,教师教师专任教师,与基本信息教职工类别相同。

四、岗位聘任(★)多条记录【由学校统一填写、个人不得更改】

单击“增加”按钮,填写好后,单击“保存”。(担任管理岗位领导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岗位类别:教师选择教师岗位,行政选择管理岗位。(校级领导填表规范如下图)其他副校级领导:填工会主席。 中层职务:填主任级别的。

2、岗位等级:

“教师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下表选择岗位等级;民办没有,按最低级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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