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请书 > 正文
 

行权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4-04-26 01:33:10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权申请书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行权申请书篇一: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验资报告PDF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

一、 股票期权登记

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 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2);

(四) 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 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

(七)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九) 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文件。

(十) 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

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

(十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

(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

(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

(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七) 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如与营业执

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十二)电子数据接口;

(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

四、回购股份登记

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之后报

送以下申请文件: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附表5)

(三)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四)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五)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调整申请(见附件三);

(二)调整明细表(附表7);

(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调整的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激励对象或激励股份数量调整法律意见书;

(五)权益分派公告

(六)《股票期权注销明细表》(附表8),适用于注销激励对象名下全部股票期权。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明细表(附表6)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验资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电子数据接口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七、股票期权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申请表(附表8)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电子数据接口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八、收费标准

(一)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收费标准参照权证登记服务费的标准执行,计算方式如下:股票期权存续时间(月)×发行份额数(千万)×1000(元/月千万份)。股票期权存续

时间按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不同存续期、不同发行份额应分别计算,总

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收。股票期权登记服务费在首次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时

一次性收取,股票期权数量因权益分派等原因进行后续调整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 股票过户费

向特定股东回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将其从二级市场或特定股东回购的股票授予(含股

票期权行权时授予)激励对象时,向过户双方收取股份过户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非交易过

户收费标准执行,按过户股份面值的1‰分别向转让双方收取,单边上限为10万元。股份过

户涉及的印花税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收,具体征收方式及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股票登记费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股票,且股票来源为发行新股时,收

取股份登记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登记股本面值为5亿股(含)以

下按 1‰收取,超过5亿股的部分按0.1‰收取,收取上限为300万元。篇二:股权激励行

权申请书和行权确认书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 (2008年3月28日修订) 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确认的相关业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一、上市公司申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等相关前臵条件满足后,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

2、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三)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行权条件满足后,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并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董事会关于是否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如出现未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行权条件的(如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

个别激励对象存在违规行为等),董事会还应当对已经授予股票期权的处理措施和相关后续安

排作出明确说明;

(二)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如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董事会关

于差异情况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的情况说明;

(三)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以及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在

指定报刊披露其各自可行权的数量,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全部激励对象可行权的情况;

(四) 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

(五) 公司聘请的律师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

(六) 说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八) 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有);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如有);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上市公司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1、公司刊登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可办理股权激励期权行权

确认的相关手续,应提交的材料为:

(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的董事会决议;

(三)如为国有股东的,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出具国资委的批文;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书面核实意见;

(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有);

(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公司应当在提交的股票期权行权申请材料本所审核无异议后,依据本所出具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确认通知书》(见附件二)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期

权的行权手续。

3、公司应在行权申请中明确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股份将自动锁定,其所持25%股份可在行权后的6个月后减持;对于行权后激励股份存在限

售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向登记公司申请将其登记为限售流通股。

四、上(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行权申请书)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结算公司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材料,办理期权行权手

续。在结算公司审核确认并向本所反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确认通知》后,

公司凭结算公司出具的公司行权完成后股份结构变动表,向本所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公告。

相关公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本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包括行权条件、行权期间、行权数量等;

(二)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前次在交易所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三)行权资金的验资情况;

(四)本次行权股份的性质、后续安排以及股份的上市时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股份变动锁定的情况说明;

(五)本次行权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人员在

股票期权行权后还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本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附件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篇三: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2008年3月28日修订]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

——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2008年3月28日修订] 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确认的相关业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一、上市公司申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等相关前臵条件满足后,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

2、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三)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行权条件满足后,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并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关于是否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如出现未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行权条件的(如 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个别激励对象存在违规行为等),董事会还应当对已经授予股票期

权的处理措施和相关后续安排作出明确说明;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如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董事会关

于差异情况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的情况说明;

(三)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以及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在

指定报刊披露其各自可行权的数量,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全部激励对象可行权的情况;

(四)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

(五)公司聘请的律师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

(六)说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八)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有);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如有);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上市公司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1、公司刊登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可办理股权激励期权行权

确认的相关手续,应提交的材料为:

(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的董事会决议;

(三)如为国有股东的,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出具国资委的批文;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书面核实意见;

(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有);

(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公司应当在提交的股票期权行权申请材料本所审核无异议后,依据本所出具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确认通知书》(见附件二)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期

权的行权手续。

3、公司应在行权申请中明确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行权申请书篇二:Doc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文化,吸引更多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的利益共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业绩进行考核,来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期、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适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具体包括: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③与公司绩效强相关的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注: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四、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 公司监事会负责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

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五、 考核体系

(一) 考核依据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主体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二) 考核期间和次数

考核期间:激励对象等待期或锁定期内以及可行权日或解锁日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考核次数: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三)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由不同百分比权重构成。公司将根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点考核激励对象的年度工作业绩,具体如下:

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和部门层面的年度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工作能力:主要考核业务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工作事务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对公司及各部门领导负责人,还要分别考核其文化认同、全局意识、组织领导力及费用预算管理等指标。

工作态度:主要考核激励对象的工作主动性、执行力、责任感、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四) 考核方法

1、公司层面的考核对象按照其《后平台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公司子公司层面的考核对象分别按照其《前平台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与《后平台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方法的修改需由经营主体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报董事长审批后,报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考核加分情况的处理

考核期间,考核对象有效果明显的工作创新或完成工作量较大的超额工作,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获得额外加分,数值一般不超过总分值5%。

3、考核减分情况的处理

考核期间,考核对象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较大有形或无形损失的,应予减分总分值5%以上处理。

4、考核不合格情况的处理

考核期间,考核对象因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承担领导责任的或收受回扣、贪污挪用公款等重大违纪行为,应予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五) 考核程序

公司采取岗位相关人员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工作组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评。

1、根据公司股权激励年度经营目标分别确定各经营部门、各被考核对象的分年度经营目标,各经营部门、各被考核对象以此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并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经董事长审批后,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2、公司因实际情况变化或工作需要需调整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3、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每月对激励对象汇总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表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4、考核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依据每月考核数据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并出具《绩效考核评估意见》,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等级与对应系数

分数段(%) 90≤得分≤75≤得分<60≤得分<60分以下

100 90 75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对应系数1.0 1.0 0.9 0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1、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才具备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行权或解锁资格。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考核对象的年终可行权获解锁数量以及职务变动。

3、激励对象年终可行权数量=股票期权总份数×各期行权比例×对应系数,激励对象年终可解锁数量=限制性股票总份数×各期解锁比例×对应系数。

4、合格以上的激励对象按如下程序办理行权:

(1)激励对象向董事会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或《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书》,提出行权或解锁申请;

(2)董事会对申请人的行权或解锁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3)行权或解锁申请经董事会确认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

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对象,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份额。

七、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人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人通知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绩效记录保存期为十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人员统一销毁。

4、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八、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修订。

本办法有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XXX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协议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等待期和行权期

1.等待期:指股权期权协议签订后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期权等待期为 12 个月,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等待期。

2.行权期: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行权申请书篇三:一套完整股权激励方案需要的资料

一套完整股权激励方案需要的资料 (2012-03-01 06:26)

一套完整的股权激励至少需要如下资料明细:

1、《股权激励尽职调查分析书》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

4、《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5、《股权激励协议书

6、《激励对象承诺书》

7、《股权激励计划律师法律意见书》

8、《股权激励激励员工考核结果确认书》

9、《股权激励员工解锁申请书》

10、《股权激励员工行权申请书》

11、《股权激励解锁确认书》

12、《股权激励行权确认书》

13、《员工股权激励证明书》

14、《股权激励时间表》

15、《股权激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范本》

16、《股权激励董事会决议书》

17、《公司章程修改建议书

18、《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建议书》

19、《劳动合同修订后版本》

20、《竞业禁止协议约定书》

21、《员工保密协议书与反不正当竞争约定书》

2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办法及管理规定》

23、《股权激励财务税收建议书》

24、《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约》

相关热词搜索:申请书 入团申请书 行权平台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17 版权所有 博文学习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湘ICP备090058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