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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律演讲稿

发布时间:2024-04-20 16:31:39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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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律演讲稿篇一:法制进校园校长讲话稿

“法制进校园”教育讲座欢迎辞贵定二中校长:王大琴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学校组织这次法制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并且,我们有幸请来了贵定县河东派出所、贵定县消防大队以及铁路派出所的领导,他们能从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人生虽然很漫长,但关键之处只有一两步,一步走错,将贻误终生,所以,我们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深刻体会“要成才先做人,要做人须守法”的道理,时刻铭记:一个人成长为栋梁之才都是点点滴滴积累而成的。让我们以此次法制、交通、消防教育宣传大会为契机,搞好法制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合作、警民共建的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而努力。 谢谢!

2014年4月2日

校园法律演讲稿篇二: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

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校园法律演讲稿)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校园法律演讲稿篇三:法制进校园讲话稿

法律进校园讲话稿

派出所长:房银瑞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下午好!为了能够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今天召

开法制报告会,我认为很有必要。这对提高未成年人思考道德水平和法制责任,进一步增强

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名知

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让法制走进校园,这对于建设和谐平安

校园,改善校园环境,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为我们绿春教育的

良性发展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对未成年犯罪有关的法律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

明确应该如何遵纪守法;二是简要分析目前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三是

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希望同学们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十七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

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据法律、依靠崇尚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

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氛围中。 法:是体现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

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

到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今天第一个问题

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制刀具(如带匕首等);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的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

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

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

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受

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

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规定: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

律真凭实据,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以上,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

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篇二:法制进校园演讲稿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简介: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

有些法律知识我应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正文开始>>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

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

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

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

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

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

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

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

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

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

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

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

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

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

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

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

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

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

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

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

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

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

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

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

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

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

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

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

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

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 ,正面影响加大 ,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

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

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

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

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

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

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

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

女的管教义务 。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 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

者,为了发家致富, 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

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

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

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

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

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

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

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

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 、生活

和家庭失去了信心。 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

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

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

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

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 ,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

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

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

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

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

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

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

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

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

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

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

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

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

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

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

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

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

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

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

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

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

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

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

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

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

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

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篇三:

法制进校园校长讲话稿“法制进校园”教育讲座欢迎辞贵定二中校长:王大琴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学校组织这次法制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

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并且,我们有幸请来了贵定县河东派出所、贵

定县消防大队以及铁路派出所的领导,他们能从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

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人生虽然很漫长,但关键之处只有一两步,一步走错,将贻误终生,所以,我

们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深刻体会“要成才先做人,要

做人须守法”的道理,时刻铭记:一个人成长为栋梁之才都是点点滴滴积累而成的。让我们

以此次法制、交通、消防教育宣传大会为契机,搞好法制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在各班营造

“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

之”。希望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

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

警校合作、警民共建的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而努力。 谢谢!

2014年4月2日篇四:法制进校园演讲稿苏兆辉 打击校园犯罪,加强防卫能力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

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

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

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

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

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

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令人深思的真

人真事案例。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二位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打

闹,其中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

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医院急救车救走。 同学们,在这里我给大家出二个思考题:第一甲失手致 伤乙,够不够成违法,第二如果甲够成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我告诉同学们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乙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

违法,他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这样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

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

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

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

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的现实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

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

意的是,近年来,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

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

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

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时期身心发展不平衡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

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

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

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

法 、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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