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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资信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4-04-27 12:42:26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资信证明书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资信证明书篇一:银行资信证明样本

银行资信证明样本(中英文)

银行资信证明 (Credibility Letter)_______ _银行 香港分行

《客户资信简介函》

兹应我行客户" 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要求对该之资信出具简介如下:

成立日期:年 月 日

营业地址:香港 道号 大厦 座 字楼 室:

(旧地址:香港 号商业大厦字楼)

组 织:有限公司;

董 事: 先生、 女士;

注册资本:港币 万元;

实收资本:港币 万元;

经营行业:医药原料、化工原料、医制剂;

往来情况:该公司于一九 年 月 日在我行开户,往来情况正常,我行给予该公司有 位数字之授信,并有押汇业务经我行叙做,过程满意,对一般正常商业往来可资信赖。

THE ________BANK HONG KONG BRANGH

Hong Kong 7/3/1990

Dear sirs,

We confirm that ______ Corporation is a valued customer of this bank with an authorizedcapital of _______ and a paid-up capital of_______ and has maintained a well-conducted current account. It enjoy a substantial amount of our banking facilities in the range ofminimum 6(or 8) figures and our relationship has been entirely

satisfactory. We consider the corporation to be highly respectable and undoubted for their normal business engagements and that it is able to fulfill contractual obligation it enters into.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in strict confidence and without any responsibility on the part of the bank or its officers.

*"资本信用证书"须是银行负责人签名的正本内容须有公司的资金和信誉两项。*The credibility letter should be in its original form and signed by a responsible member of the bank and should contain such information as registered and paid-up capital as well as the credibility of the company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资信证明书篇二:资信证明书范本

资 信 证 明 书

签发日期:*********

***********公司肇东分公司-因 工程施工 委托我行(部)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09月30日开始到2010年09月30日止,**************************公司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 (无) 不良记录,执行结算记录情况(良好) 。

证明人声明:

1.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其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诉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资信证明书

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中国银行****支行(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资信证明书篇三:银行资信证明书

资信证明书

编 号: 年 号

签发日期:2014年02月02 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因投标委托我行(部)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在我行(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自2000年01月01日开始,到2014年02月02日止,×××有限公司在我行(部)无各项信贷业务,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

证明人声明:

1. 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其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 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 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 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银行××支行(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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