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科相关 > 历史 > 正文
 

历史的主席

发布时间:2024-04-24 15:44:44 影响了:

历史的主席篇一: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 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此时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19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至1975年第二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

年第四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臵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臵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第一部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了大批的法律法令,召开了多次国务会议,接见外国使节,并进行了其他许多有关的职务活动。1966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

取消国家主席时期。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二部宪法。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三部宪法。该部宪法仍然坚持不设臵国家主席。不过,1978年宪法把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由国家主席行使的一些职权,包括: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和法令,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的重要职权,改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行使。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恢复设臵国家主席、副主席。1982年宪法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和2005年4月经过了四次修正,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设臵,从而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确立。

历届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

第一届(1954年——1959年)

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

历史的主席

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

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

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

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

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年——至今)

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建国后历届国家主席、军委主席

国家主席:

第一届(1954年——1959年)

毛泽东为国家主席

第二届(1959年——196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三届(1965年——197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四届(1975年——1978年)

未设国家主席

第五届(1978年——1983年)

未设国家主席

第六届(1983年——1988年)

李先念为国家主席

第七届(1988年——1993年)

杨尚昆为国家主席

第八届(1993年——1998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

第九届(1998年——2003年)

历史的主席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届主席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一职只是个像征性质,无实际权力(类似于德国、以色列的总统的职务)。在我国,国务院总理主管全国事务。

1949年9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1954年9月—1959年4月(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朱德

1959年4月—1965年1月(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刘少奇

副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

1965年1月—1966年(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刘少奇(1966年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被迫害解职,于1969年11月12日含冤病逝,1980年2月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恢复他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的名誉。1980年5月7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刘少奇同志追悼大会,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致悼

词。)

副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

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决定不再设立国家主席、副主席。

1981年5月(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名誉主席:宋庆龄(女)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通过了修改后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983年6月—1988年4月(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

主席:李先念

副主席:乌兰夫

1988年4月—1993年3月(1988年4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主席:杨尚昆

副主席:王震

1993年3月—1998年3月(1993年3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主席:江泽民

副主席:荣毅仁

1998年3月—2003年3月(1998年3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主席:江泽民

副主席:胡锦涛

2003年3月—2008年3月(2003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曾庆红

2008年3月—今(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习近平

一一届(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

政务院总理:

周恩来(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政务院副总理:

董必武(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云(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郭沫若(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黄炎培(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邓小平(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国务院副总理排名不分先后)

第一届(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于9月27日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决定)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

李富春(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陈云

林彪

彭德怀(兼国防部部长)

邓小平

邓子恢

贺龙

陈毅

乌兰夫

李先念(兼财政部部长)

第二届(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由 刘少奇 主席提名产生。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

李富春(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李先念(兼财政部部长)

彭德怀(兼国防部部长)

陈云

薄一波(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1956年5月起

林彪

邓小平

邓子恢

贺龙

陈毅

乌兰夫

聂荣臻

谭震林

陆定一

罗瑞卿

习仲勋(兼秘书长,协助周总理工作长达10年。“文革”中又受到残酷迫害,被审查、关押、监护长达16年之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平反)

第三届(1965年1月至197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于1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提名产生。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

林彪(兼国防部部长。1971年9月13日叛逃苏联途中坠机身亡。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1981年被认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陈云

邓小平

贺龙

陈毅

柯庆施(安徽歙县人,任期内于1965年4月9日病逝)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谭震林

聂荣臻

陆定一(兼任文化部部长。“文革”中受迫害,被关押近13年。1979年6月中共中央为其彻底平反)

罗瑞卿

陶铸(“文革”中遭迫害,于1969年11月30日病逝。1978年12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并举行了追悼会)

谢富治(1972年3月26日于北京病死。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其《悼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由于已经死亡,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

薄一波(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

第四届(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于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任职期间于1976年1月8日病逝)。1976年2月4日至1976年4月7日期间,华国锋为国务院代总理(中共中央决定)。1976年4月7日至1978年3月期间,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任命)。 国务院副总理:

邓小平

张春桥(“四人帮”之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不变。2005年4月21日病亡。)

李先念

陈锡联

纪登奎

华国锋

陈永贵

吴桂贤(我国首位女性副总理,也是最年轻的副总理,时年37岁。于1977年9月辞职)

王震

余秋里

谷牧

孙健

第五届(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决定任命。

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任期内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辞职) 国务院副总理:

陈永贵(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任期内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辞职)

邓小平(任期内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辞职)

李先念(任期内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辞职)

历史的主席篇三:新中国历届国家主席名单

新中国历届国家主席名单

第一届(1954年——1959年)

毛泽东

第二届(1959年——1965年)

刘少奇

第三届(1965年——197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

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

李先念

第七届(1988年——1993年)

杨尚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

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江泽民

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

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相关热词搜索: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17 版权所有 博文学习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湘ICP备090058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