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村路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 通村路建设 )
发包人:X 县 X 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X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报名和预交保证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读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X 路幼儿园出口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合同价款:本工程段 60 元/ ㎡,据实测算,路基处理另行核算。
。
4、质量标准:按 X 县通村水泥路(硬化)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5、工程期限:工程总工期 5 天。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实行承包方垫资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
2、承包方在向发放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税票),作为结算依据。
三、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应按建设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甚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
切经济赔偿。
四、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3天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5天内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造成整改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承包方违约:因承包方未按合同条款工期按时竣工,应支付违约金。
3、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有异议的可先行协商共同解决。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