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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书

发布时间:2024-04-19 14:13:56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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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书篇一:办理公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继承权公证 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可继承的财产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公证处公证书)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墓地证等);

3、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情况证明;

4、遗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5、弃权人的身份证件(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

6、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可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遗嘱承受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的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明等;

5、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与遗嘱承受人有亲属关系时);

6、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是指公证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委托公证的方式:

1、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委托事项的依据,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夫妇共同委托时;

4、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5、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单并写明委托书的年月日;

2、代理权限应注明是全权代理还是专项代理,有无转委托权;

3、代理期限应注明代理的起止时间。

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赠与公证的形式:

1、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 2 、赠与人的赠与书;是指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

3 、受赠人的受赠书;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4、办理赠与公证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活动。

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明,如医院的出生或证居(村)委会证明;

3、被证明人的父母情况证明;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

2、当事人姓名要真实,一律采用简化字;

3、当事人出生日期应具体写明年月日。

4、出生公证只能证明在域内出生的事实,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公证处不予公证。当事人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区),地名要写全称。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以括号加注原地名全称;

5、出生公证书中父母姓名只能是生父母的姓名。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同时注明养父母姓名,以及从何时起被收养。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应如实证明其生父、母的姓名,必要时可进行亲子鉴定,查证属实后再予以办理。生父母查找不到的,可注明父母不详。继父母不要注明。

6、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

公证处公证书篇二:到哪里办理公证书

公证书办理方法

办理业务:个人工作证明,用于申请外国教师资格 办理地点:公证处(一般情况没有特别规定,可就近选择)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要)

2、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公章

3、教师资格证原价、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若无原价,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护照(可以提供照片页复印件)

7、最新的出入境记录(可以提供复印件)

8、委托书(手写最佳,可参考下面的模板)

9、证明资料的英文翻译(最好也带上电子版,若有偏差方便在公证处更改,建议找专业

人士翻译) 去公证处之前,最好是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办理业务需要的资料。到了公证处后可以

先去咨询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资料齐全后,再去领号排队办理。不需要认证的话,公证费

用是125元,缴费后领取一张凭证,一般一周内就可以办理好,到时,公证处会电话通知到

本人去领取。 委托书参考格式:委托书

****公证处:

我是***,男/女,身份证号******************,于****年**月**日至****年**月**在

**单位担任**职位。由于现在身在**(或其他原因),特委托***,身份证号****************,

到贵处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委托人:

时间:篇二:香港登记证公证书在哪办香港登记证公证书在哪办香港公司成立之后,都会得到政府颁发的登记证书,主要是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 香港公司的登记证书要在国内被认可,就必须办理香港公证手续。香港公司公证流程: 中国委托公证认证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国外公证书到中国使用验证认证怎么办理 国外文书中国使用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必须要办理当地公证,得到公证书后再国内使用前还需要办什么验

证吗? 国外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前必须办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之后才能在中国有效使

用。 办理国外公证认证流程:首先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该国外交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最后到中国领事馆办理认证。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即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公证法律事务的职业权限。根据我

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证机关有14项基本业务: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2.证明继承权

3.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4.证明收养关系

5.证明亲属关系

6.证明身份、学历

7.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8.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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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0.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1.保全证据

12.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

13.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业务 公证处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上下等级关系。根据规定,公证处要接受司法行政相关的领导、

管理和监督。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1.申请 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

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委托别人代为申办公证的,必须向公证

处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此时申请人可

在公证处领取各种申请表格。

3.审查 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

关键。需公证的文件有:学历证书、成绩单、无犯罪记录、家庭成员证明、结婚(离婚)或未

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个人经历证明、经济担保(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无犯罪记录必须

由所在派出所提供盖章。 亲属关系、出生证明、结婚(离婚)或未婚证明最好都由派出所盖章证明,如无法从派出

所获得,亦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如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则可由人才交流中心

提供证明)。如有股票证券交易,由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公司出具证明并提供股东卡;如有房产,则

提供产权证(非商品房需先由会计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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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经济担保公证需提供的文件有:单位人事部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每月纳

税证明、存折及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从公证日开始计算定期已满3个月)。 办理出生公证,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有出生证的还应提供出生证。 办理学历公证,需提供毕业证、结业证、肆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原件遗失的,

应向原先就读的学校申请补发。 办理经历公证,需要提供最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以及职务任命书,职称的职称证,

申请人个人档案简历记载影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关系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所

有证明资料都需带原件,提供复印件,复杂的证明书需由翻译公司提供英文件;出生、经历、

学历、未婚证明需要提供一式3张黑白两寸照片;到美国使用的公证必须提供两寸黑白照片4

张。 如委托他人代办留学手续,亦需将委托书公证。办理委托、声明公证,委托人、声明人

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申办委托公证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的影印件,委托事项凭证(如房地产、股票、存款凭证等)。填写委托书、声明书,并在委托

书、声明书上签名或盖章。 所有资料齐备后到各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取公证书 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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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费 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

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处公证书篇三:公证处常见公正类型

一、公证事项类有:

1.合同公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公证机构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对合同订立各方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加以核查并证明。

2.继承公证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行为依法证明其真实、合法的活动。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行为均可委托,涉及身份关系的行为,诸如结婚、离婚、遗嘱等依据法律规定不得委托。

4.声明公证

声明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公开的意思表示。它表现为书面形式,即声明书。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声明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声明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公证机构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者冒名顶替,使接受声明书的当事人消除疑虑。

5.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6.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制作的遗嘱,属于独立的遗嘱形式。其制作程序、要求和效力都有别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7.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公证/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就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等事宜签订的书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8.招标投标、拍卖公证

招标投标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投标各方的主体资格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法规,对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装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拍卖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9.婚姻状况公证、收养公证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结婚、未婚、离婚、丧偶、未再婚)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10.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证书(执照)公证、文本相符公证

此类公证基本属于涉外的民事类公证,在国(境)外使用,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核查此类民事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以证明。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而产生的具有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的范围不仅限于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姻亲,只要是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亲属范围,均可公证。

无(有)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自然人在中国居住期间无(有)犯罪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学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从入学至毕业(结业或肄业)的学习经历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学位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所获学位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证书(执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由法定机构或职权机构依法颁发的证书、执照等制式文书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文本相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其他文本与原本或者其他文本相互间的内容一致的活动。

11.公司章程公证

广义的公司章程公证是指以公司章程为证明对象的公证,包括证明公司章程文本有效的公证和证明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前者属于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后者属于证明法律行为。

12.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证

邮寄送达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将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通过邮局寄送给被送达人的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直接送达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将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直接送达给被送达人的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3.侵权物品购买公证

侵权物品购买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购买涉嫌侵权物品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4.网页保全公证

网页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浏览互联网的内容和从互联网下载的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5.电话录音公证

电话录音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利用公证机构电话与他人通话行为及其通话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6.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无疑义的以给付为内容的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由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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