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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总结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4-20 02:26:51 影响了: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总结及 注意事项

  篇一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总结 为有效阻断新冠及情的传播,扎实构建人群免发屏障。按照牡防指办 XX 文件及牡市局工作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落实此项工作。会后又召开了由主管局长主持,全体 XXX 人员参加的疫苗接种宣传动员会议,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人头。会议尤其强调了接种疫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全民接种,应打尽打”的方针,以超常的标准、超常的举措、超常的作风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工作,细化操作方案,确保接种任务如期完成。通过“六个方面”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新冠免疫功能,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方面 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按照上工级文件精神和统一部暑,坚定不移、全力以赴地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二、宣传发动方面 通过宣传条幅、入户发放宣传单,并利用上级下发的循环播放疫苗接种相关音频,线上结合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广泛转发疫苗接种知识,强化正面宣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及时解答

 群众疑惑,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提高接种的意愿,形成合理预期。对负面舆论要及时正确引导,在全辖区业户之间营造“疫苗接种、人人有责”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摸底登记方面 所有人员分片摸排人员信息,对重点摸清业户可接种工作人员以及流动人员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接种人群摸底登记工作,并分门别类建立接种人员信息台账。经过统计辖区内网吧、歌厅、景区业主及从业人员共计 120 人。

 四、统筹推进方面 xxx 同志负责联络,提前一天将接种对象上报至局疫苗接种办公室,并分批次有序带队接种地点接种,做好现场组织引导,提醒接种群众携带身份证,佩戴好口罩,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往返,确保接种工作井然有序。

 五、示范带动方面 充分发动较大业户业主、公职人员及亲属带头作用,主动申请接种,学习了解疫苗接种相关流程、注意事项,通过自身实际正面宣传引导,动员企重点人员支持、参与接种,确保新冠疫苗应接尽接 六、定期调度方面 我们做到早会商、晚调度,针对各业户每天接种情况进行通报,核对当天接种名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消除不利因素。同

 时局党组安排专人到接种现场对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出现的问题。

 接种疫苗工作正在强有力的推进中,从 XX 政府设立接种点后,不到两天的时间,宁安市文旅市场从业人员接种数达到 46 余人,接种率达到 38%。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力度、强化服务保障,全力开展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力争接种人群全覆盖,保障全民健康安全。

 篇二 2021 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前注意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

 接种剂次和间隔 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 接种 2 剂;2 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 周,第 2 剂在 8 周内尽早完成。

 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 1 剂。

 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 接种 3 剂;相邻 2 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 周。第 2 剂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8 周内完成,第 3 剂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6个月内完成。

 2、接种时注意事项 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

 3、接种后注意事项 1.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 30 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2.等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 30 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3.迟种补种 对 2 剂或 3 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对在14 天内完成 2 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 2 剂接种 3 周

 后尽早补种 1 剂灭活疫苗。对在 14-21 天完成 2 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4.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5.不同疫苗产品替换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疫苗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10 种情况不能打新冠疫苗 根据已开展的新冠疫苗临床试验数据,以下 10 种情况的人群暂时不能打新冠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 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者。

 8、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

 9、已知对该疫苗所含成分包括辅料(如 WIV04 株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病毒,辅料:氧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过敏者,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发生严重副反应者,或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接种。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前,接种医生会询问健康状况,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以便确认自己是否适合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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