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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方案供参考

发布时间:2024-04-25 02:42:38 影响了:

镇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方案供参考

为巩固农村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的良好环境。提高“三资”使用效率,健全“三资”管护运营机制,推动“三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和焦点。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专项整治有利于深化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农经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各村要充分利用全区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重点围绕家庭承包以外的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体资源低价发包、仗权发包、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2、侵占、强占、平调集体资源等问题;

3、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干预集体资源承包等问题;

4、侵占、霸占农户承包资源、强迫农民流转等问题;

5、拖欠集体土地补偿费、村级新增债务、违规支出等集体资金方面的问题;

6、强占、侵占、非法变卖和报废集体资产等问题;

7、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

三、整治环节

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底,不划分具体阶段。各村要因地制宜,统筹抓好组织推动、摸排线索、分类处理,确保取得实效

(一)组织推动。要深入学习研究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摸排线索。各村组织村、组两级开展2018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排查摸底。设立举报电话,收集线索。

1.村级自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成员和农民代表作用,对村级家庭承包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发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摸排其他集体资产和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建立集体资产、资金问题台账和集体资源发包台账。台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和举报。公示结束后,台账上报镇政府。如发现隐瞒不报、底数不清等问题的,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

2.镇政府复查。镇政府专班组织力量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和清产核资成果,对村级上报台账进行比对、审核对农民群众举报线索、有关部门通报移送线索、审核村级台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清查核对。归纳整理“三资”领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三)分类处理。镇政府对各村上报问题清单和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定性、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1.纠正规范。镇政府专班及时将整改清单反馈各涉事村,指导村组依法依规整改问题,履行程序,完善合同,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要慎重对待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切忌简单粗暴“一刀切”。

2.移交线索。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区扫黑办。

(四)建章立制。坚持边治边建,镇政府专班要指导村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者离任审计制度和集体资产流失问责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异地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制定治理方案。

(二)积极协调配合。要强化沟通协调,研究措施,积极组织突出问题线索的收集和移交,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

(三)维护社会稳定。各村要建立“三资”专项整治维稳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矛盾纠纷,准确分析判断形势,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坚决避免出现大面积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按时上报结果。各村每月24日前要将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政府综治办,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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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根据县委办发〔2010〕59号《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和颍政办[2010]87号《关于印发**县农村集体资产代理服务实施办法等六个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一设立、二取消、三清查、四规范、五统一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规范操作到位、严肃纪律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基础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传达县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及方法步骤等,推进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的规范化进程。同时,成立了**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村成立了相应“三资”管理工作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严格程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认真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为此,在清查核实过程中,我们严格程序,按照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实施,保证了清产核资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签定代理协议。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村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分村建立了三账三簿,并输入微机,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物相符。三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县制定的有关办法,实行招投标制度,

并由镇纪委、“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加大投入,硬件建设到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镇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余元,腾出4间办公室,为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购置办公桌椅、6个档案柜,配备了2台电脑、2台打印机和一个复印扫描一体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各项制度制牌上墙,并配备了触摸屏,为工作的开展和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力保证。

二、委托代理中心规范运作

1.全面推进村账委托代理制度,规范村(居)集体财务管理

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全镇13个村(居)集体财务全面实行了四个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一是统一代理记账,每村只设一个报账员,每个月向委托代理中心报账,委托中心按村(居)分别设立档案柜,统一对账务资料实行建档管理,通过中心统一代理记账。二是统一电脑管理,分村建账,使用统一的电脑财务管理软件进行管理。三是统一审核把关,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初审,镇委托中心复审“两级审核”的机制,上千元大额支出由镇纪委审核把关,对各村(居)所有的收支原始凭证的合法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报销票据予以退回。四是统一的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报表,镇委托中心依照审批程序作了统一的报销封面,使村级一目了然财务审批过程,委托中心根据财务报表要求,每月分村统一编制通熟易懂的会计报表,分别送到镇领导和包村干部,并反馈到各村,督促各村按时公开。

2.全面落实完善制度,使委托代理服务行为日渐规范

经镇党政联系研究决定,镇对村级转发了县政办[2010]87号《关于印发**县农村集体资产代理服务实施办法等六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委托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度全部上墙,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一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各村集体所有的收入(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发包及上交收入、春节捐款、计生奖励、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收入等)必须及时足额上解中心帐

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总会计审核后由中心资金会计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镇纪委审核,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二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镇财政对村集体的所有支出,均由财政所转拔镇委托中心账户,委托中心根据实施办法由村集体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后统一结付。委托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严格把关坚决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支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我们对村支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复印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村集体资产变动主要是由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政奖扶和捐赠等方式增加的资产。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虽然开局良好,但是,此项工作处在探索实践阶段,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村干部认为,村集体资产为村集体所有,他们有开支自主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弱化、。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少数村工作不细,底数不算太清,工作不到位,清理不彻底。三是,我们中心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策方面的我们要加强学习。下一阶段,我们将在镇委、镇纪委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严格督查,狠抓落实,使“三资”管理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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