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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影楼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9 23:58:54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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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影楼规章制度篇一:婚纱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化妆部规章制度

? 化妆师服务流程

? 1.化妆师接到顾客后,必须与顾客有数分钟的前期交流并填写企划书。内容以顾客喜欢的风格,颜色,服装,造型及妆面有主,再给出适当的 建议。介绍自己,服务过程中称呼并记住顾客的名字,努力使客人记住你的名字。交流结束后确认无误,方可开始化妆,如没进行交流环节,出现问题由该化妆师负责。

? 2.化妆开始后,必须随时请问顾客自己化妆手法轻重合适与否,如顾客不适须及时调整自己的化妆手法,化妆过程中,每化完一个部位必须问顾客是否满意,如不满意,改到满意为止,当整个妆面画完后,必须问顾客整体妆面是否满意,到顾客满意为止。? 3.顾客对妆面满意后,根据顾客前期交流喜欢的造型和顾客所穿服装进行造型。需造型定位准确。完毕顾客满意后方可带客人进入影棚。并介绍摄影师,并把企划书交由摄影师。

? 4.每次更换造型后,必须由化妆师或助理送至影棚交至摄影师或助理。化妆部要即时对顾客的时间合理安排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 5.当客人拍完照片卸妆完毕后,再次递名片给客人,由化妆师或助理亲自交由门市,或是送客人出门离开.(如有怠慢扣10元)

? 6.化妆师需安排人员对卸妆完毕的服装及杂物(头饰,项链和耳环)做处理待以整洁。时刻保持化妆台面的清洁,更衣室不得有堆放杂乱的换脱服装及鞋子。(违者扣30元)

? 7.每天下班前必须参加每天的阅片,学习。

? 8.致客人不满意重拍的,罚款50元。(化妆,摄影及相关人员一并) ? (以上违规者10元起罚)

化妆师及助理职责

1..无条件支持公司及部门主管的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顶撞,戏弄上级主管。发生争执争吵,违者(扣100元)

2.在公司应严格要求自身的衣着和谈吐、敬请用礼貌用语,不得大声喧哗,说粗口脏话。保持自己及店面的整齐、清洁、注意自身形象站 坐,行有仪态。

3.摄影期间须注意其本身的言行举止,应避免制造出引起客人不快或不满的情绪,影响摄影效果和进度

4.化妆师保管好各自的化妆品(每人一套),使用后以旧换新。

5.化妆助理要服从化妆师的安排,每天主动搞好化妆台面的卫生及物品摆放整齐工作。上班时间不可以练妝.并不得给其他部门的人员化妆。做好礼服区服装整理,鞋子及其它物品摆放。

6.不得浪费公司财产及物品,养成节约节俭的好习惯。有过的夹子粉扑及时整理清洁,造型使用的饰品等固定摆放归位。丢失损坏及时上报。

7.每周日的大扫除必须参加。(违者罚100元)

8.每星期化妆师须有一个不同的创新造型。

9.公司任用期间内,如在外另谋它职者或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的事项时,公司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严重性保留法律追述权

10.化妆部人员上班之前必须淡妆,头发整齐,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以良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违者捐款5元。

11.每天早晨上班第一件事打扫部门卫生。(部门卫生分区由分配人员负责打扫),检查当天新娘妆婚纱、礼服有无准备好,应保持地板、桌椅、化妆台及更衣室鞋架,镜子首饰柜的卫生清洁。违者捐款50元。

12.每天下班之前检查礼服区是否摆放整齐,检查有无需要清洗的衣服,保证礼服区的衣服整齐、干净。违者捐款50元

13.每星期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最新妆面、造型等)。违者捐款10元

14.化妆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物品做私人之用。违者捐款500元

15.化妆部人员必须熟悉部门物品摆设,新人进入本部门要带(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婚纱影楼规章制度)其熟悉本部门流程、物品摆放、工作责任等违者捐款100元。

16.上班时间不得睡觉、看书,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捐款100元

1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到别的部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捐款100元

18.化妆时不得在顾客化妆或造型时接电话。违者捐款50元

19.不得在上班时间吃零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捐款50元

20.化妆时间,婚纱第一个妆面从顾客进店交到化妆师手上到完成第一个妆面并交接到摄影部(100分钟/套);写真第一个妆面从顾客进店交到化妆师手上到完成妆面并交到摄影部(70分钟/套);婚纱造型(20分钟/套)换礼服或婚纱(30分钟/套);新娘妆(包括新娘、伴娘及伴郎妆面等60分钟/套)。违者捐款50元

21.关于化妆部考核、晋级由公司组织统一考核。化妆部新进员工(助理)应进行岗前培训;如有需要晋级应主动向公司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考核。

22.对自己岗位应尽职尽责,脱岗考一经发现必予重罚。违者捐款100元

23.对待客人一律一视同仁,不得带情绪工作。违者捐款500元

24.本部门人员应听从主管安排工作,不得无理由拒绝安排违者捐款200元。

25.礼服师必须整理礼服部,上下班开关礼服区的灯,下班之前必须做检查。违者捐款50元

奖励

1 顾客指定化妆 公司奖励10元每次。

2每月的服务之星 公司奖励50元每次。

3洗衣服由助理每月轮流清洗,公司给予助理补助100元每月

4 介绍顾客拍摄并自己订单成功,按套系4%核算(需是有效业绩)

员工确认签字:篇二: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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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2. 影楼化妆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3. 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4. 影楼新娘化妆部工作规章制度

5. 影楼化妆部工作规章制度

1、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1.化妆师接到顾客后,必须与顾客有前期交流10分钟流程,交流内容以顾客喜欢的风格、颜色、服装、造型和妆面为导向,在给出适当的建议,交流结束后确认无误,方可开始

化妆。如没有进行交流环节由该化妆师负责。

2.开始化妆后,必须随时请问顾客自己化妆手法轻重合适与否,如顾客有不适必须及时调整化妆手法,化妆过程中,每化完一个部位必须问顾客是否满意,如不满意,改到满意为止,当整个化妆流程完毕后,必须问顾客整体妆面是否满意,到顾客满意为止。

3.顾客对妆面满意后,方可通知造型,根据顾客前期交流喜欢的造型和顾客所穿服装进行造型,需造型定位准确,完毕后,顾客满意后方可带入影棚,并介绍摄影师,并把顾客跟踪表转交摄影师。

4.当顾客拍完照片卸妆完毕后,带上工作流程表,由化妆师或助理亲自带顾客到一楼,交予门市。

5.化妆部需要安排人员对卸妆完后的衣服和杂物做处理待以整洁。化妆部要即时对顾客的时间安排合理与相关部门沟通。化妆部对化妆完毕的顾客必须由助理或化妆师陪同顾客到摄影室和顾客摄影完毕送顾客到门市(如有对顾客怠慢罚负币5元)。

6.新娘妆选婚纱礼服由选服装当事人负全责,如出现新婚当天所选婚纱破损、脏乱、没按顾客需求整改等均直接罚10元;如选服装重复致使发生冲突或因人为因素造成当天服装无法正常使用的罚选服装当事人罚20元。

7.新娘结婚当天化妆由化妆部负全责;如发生有新婚当天延误、遗忘、安排不妥等各方面原因致使新人未能正常享受服务的,由所安排化妆师负全责一次性扣罚负币40元,化妆主管负连带责任罚负币20元。

2、影楼化妆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一、卫生区干净整洁,妆台化妆品等摆放有条理。

二、普通话服务顾客、热忱、亲和力强、化淡妆、注重个人形象,挂工作牌。

三、注意刷牙、漱口、不吃有异味食品。保证口中无异味,不直接面对顾客呼吸。

四、让新娘在流程单上填写满意度,不填扣1分。

五、未经新人同意擅自给客人用安平、睫毛、美甲及其它用品,造成客怨的扣1分。

七、各人用具各人负责,未经别人同意,而乱拿乱用者,每次扣1分。

八、帮助客人将贵重物品交柜台保管,或保管箱存放,并提醒务必上锁。

九、配合摄影部门拍照进度,机动调整更衣及造型时间。

十、化妆品及用具系公有财产,个人不得乱用,要严禁私拿影楼用品,所有用具、用品严禁私自带出影楼,扣一分。

十一、主管要负责安排好早上预约的新娘化妆师,做到不论什么时候顾客过来都有专人负责。

十二、具有顾客至上,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讲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作风正派的职业素质。

十三、微笑服务、礼貌热情,为顾客服务中“请”字开头“谢”字不离口,使顾客称心如意,送客时送上祝福语,杜绝带着情绪上班,与顾客发生争执,产生客怨者扣2分。十四、新娘每换一次头饰都要求化妆师及时放回原处,不得任意放在妆台上或随意乱丢。十五、本部门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请假每天只限一人,如短时间离开岗位要告知主管。

十六、第一次妆面及头饰造型在仔细做好的情况下,应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中间换造型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做到好与快并行。

十七、化妆部妆面统一,由首席化妆师制定造型与妆面。

十八、妆面、造型做完要仔细检查,如出现不当及服饰穿帮要及时改正,如发现一次扣1分。

3、影楼化妆部规章制度

1、化妆部人员上班之前必须淡妆,头发整齐,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以良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违者捐款5元。

2、每天早晨上班第一件事打扫部门卫生。(部门卫生分区由分配人员负责打扫),检查当天新娘妆婚纱、礼服有无准备好,应保持地板、桌椅、化妆台及更衣室鞋架,镜子首饰柜的卫生清洁。违者捐款5元。

3、每天下班之前检查礼服区是否摆放整齐,检查有无需要清洗的衣服,保证礼服区的衣服整齐、干净。违者捐款5元

4、每星期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最新妆面、造型等)。违者捐款10元

5、化妆师必须有创新精神,每月需交一个新造型或妆面(必须与摄影师进行沟通);每月化妆部应与摄影部进行沟通。违者捐款5元

6、化妆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物品做私人之用。违者捐款5元

7、化妆部人员必须熟悉部门物品摆设,新人进入本部门要带其熟悉本部门流程、物品摆放、工作责任等违者捐款10元。

8、上班时间不得睡觉、看书,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捐款10元

9、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到别的部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捐款10元

10、化妆时不得在顾客化妆或造型时接电话。违者捐款5元

11、不得在上班时间吃零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捐款5元

12、化妆时间,婚纱第一个妆面从顾客进店交到化妆师手上到完成第一个妆面并交接到摄影部(100分钟/套);写真第一个妆面从顾客进店交到化妆师手上到完成妆面并交到摄影部(70分钟/套);婚纱造型(20分钟/套)换礼服或婚纱(30分钟/套);新娘妆(包括新娘、伴娘及伴郎妆面等60分钟/套)。违者捐款10元

13、关于化妆部考核、晋级由公司组织统一考核。化妆部新进员工(助理)应进行岗前培训;如有需要晋级应主动向公司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考核。违者捐款10元

14、对自己岗位应尽职尽责,脱岗考一经发现必予重罚。违者捐款100元

15、对待客人一律一视同仁,不得带情绪工作。违者捐款50元

16、本部门人员应听从主管安排工作,不得无理由拒绝安排违者捐款20元。

17、礼服师必须整理礼服部,上下班开关礼服区的灯,下班之前必须做检查。违者捐款5元

18、本部门人员一定要熟悉二销产品的价位,套餐。违者捐款10元

4、影楼新娘化妆部工作规章制度

1、化妆师应自觉的配合门市轮流站位,当客人进门时,站位人员应热情高呼“欢迎光临”其他化妆人员听到招呼声时应立即回应“欢迎光临”态度要热情。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2、当门市订单顾客需要化妆时,站位礼服师要主动带顾客洗脸,换礼服,不得在此期间让顾客独自等候。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3、化妆时,要对顾客嘘寒问暖,消除其紧张心心态,跟顾客说话时要面带微笑,谈话时声音不易过大,以免影响到其他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要有问必答,认真了解顾客的情况。违者奉献成长金20元。

4、给顾客化装完毕后必须询问“您是否满意”后再将顾客带至摄影棚。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5、如遇到摄影棚很忙,要让顾客在楼下等候,礼服师要陪同,安抚顾客急躁的心情切记不能让多对顾客坐在一起讨论价格、礼服等等。违者奉献成长金20元

6、化妆师要时刻注意自我形象,上班前统一化淡妆,注意自己的谈吐举止,随时保有愉快的心情,禁止带情绪给顾客化妆。违者奉献成长金20元。

7、务必在整套过程中都要以微笑服务贯穿始终,看到顾客烦躁、抱怨、不满等要积极帮

助顾客调整心态,让其在拍照过程中拥有愉快的心情.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8、如遇化妆台不忙,不得在化妆台逗留,要到前台积极配合门市接单,眼急手快,做好服务。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9、维护公司器具,化妆师各自保管好自己的化妆物品,不用时及时上锁,如有丢失自己购买、拍照过程中换下来的假发头饰等及时归还原处,假发、头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撕毁、剪烫等,要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提前为下一次造型作准备,要认真维护化妆台卫生,用过的梳子、海面、套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进行消毒,在化妆完毕后立即收拾干净左面,垃圾不可随手乱扔。违者奉献成长金20元。

10、化妆师及助理要互帮互助,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提高及熟练自己的技术水平共同进步。

11、新人拍照当天,对于妆面与礼服搭配不协调的扣2分。

12、更换礼服后未及时给顾客补妆的扣1分。

13、安排好结婚当天的时间,把花订好登记,忘者一次扣5分。

14、安排客人用餐,用餐后及时收拾干净,违者值班人员奉献成长金10元。

15、化妆师及助理要互助互爱不得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吵闹。违者奉献成长金50元。

16、化妆台礼服区(包括礼服)更衣室要时刻保持清洁整齐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17要时刻节约能源化妆台及更衣室的灯客人离开后要及时关掉。违者值班人员奉献成长金10元。

5、影楼化妆部工作规章制度

1、每天早上打完上班卡以后,化妆助理及化妆师要主动搞好自己台面的卫生以及物品摆放整齐工作。(项链、耳环、头饰?)

2、每天准备下班之前,化妆助理要搞好三楼礼服部的卫生,把服装整理好!地板拖好再下班,化妆师也要把二楼物品整理好,把窗帘拉开。

3、化妆助理要服从化妆师的安排,上班时间化妆师不能帮门市化妆,如有特殊情况,化妆助理可以给门市化妆、化妆助理不能在上班时间练妆,特殊情况除外。

4、上班时化妆师及助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敬请用礼貌用语,不得大声喧哗,轻声细语,粗口话,尤其是对客店人不得抱怨,即使客人在无礼取闹也要笑脸相迎。上班时间没有事做时不得聚在一起讲人是非,要做文明人。

5、上班前要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工牌是否佩带整齐,上班时间内也要保持化妆部及礼服部的卫生,客人用过的杯子以及用过的餐具不用了要及时丢掉,要保持桌面的干净整洁,及厕所的卫生,沙发也要摆放整齐。

6、自已的私人物品不得乱放乱摆,尤其是自己换的鞋子,不能摆放在二楼显眼位置。

7、客人用过的粉扑,如不要了,助理要及时洗干净,以后可以给化妆助理练妆使用,或者公用,不得浪费公司财产及物品,要养成节约节俭的好习惯。

8、客人当天穿完的衣服脏了以及臭了,助理要及时拿去5楼给阿姨清洗,尤其是男士的衬衣及白裤子要当天穿当天洗,不能从客人口中听见说我们的衣服很脏很臭。篇三:婚纱摄影公司新娘化妆部工作制度

米兰·时尚婚纱摄影公司新娘化妆部工作制度

1、化妆师应自觉的配合门市轮流站位,当客人进门时,站位人员应热情高呼“欢迎光临”其他化妆人员听到招呼声时应立即回应“欢迎光临”态度要热情。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2、当门市订单顾客需要化妆时,站位礼服师要主动带顾客洗脸,换礼服,不得在此期间让顾客独自等候。违者奉献成长金10元

3、化妆时,要对顾客嘘寒问暖,消除其紧张心心态,跟顾客说话时要面带微笑,谈话时声音不易过大,以免影响到其他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要有问必答,认真了解顾客的情况。违者奉献成长金20元

4、给顾客化装完毕后必须询问“您是否满意”后再将顾客带至摄影棚。违者奉献成长金

婚纱影楼规章制度篇二:影楼规章制度_婚纱摄影_影楼员工手册

影楼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促进管理积效,提高全员工作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及遵循,特制订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遵行。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职、调任、支援、临时员工及非正式职员。

第三条 凡公司之所属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项及条文内容,若有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并增列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条 因本公司在全年度的营业方式和生活作息皆与大小月份有关(淡旺季),因此设定大小月之分。大月(旺季),每年叁、陆、柒、捌等四个月。

第五条 公司章程法若与部门制度有相冲突条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为总则,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总经理研议并公告通过后裁定。

第六条 聘任员工和约制度与公司章程法属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项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开赏罚为原则。

第七条 在本公司章程法列为晋级考试和加薪升职等必读手册,凡新人到职或表现较差之员工皆应实施在职教育的基础。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新进人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并录用,晋升为正职人员,享有公司正职福利。

第二条 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店长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能低于2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切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三条 新人进公司须办理的手续如下:

第一项 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 缴交履历表及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照两张,经核对后发还身份证正本。

第三项 须呈报法定有责任能力的担保人2人及填妥担保书(上述资料最晚一周内呈报公司,否则将予以停薪或直接免职)。

第四项 仔细阅读新人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和上岗培训。

第五项 确认该部门之职务代理人。

第四条 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第五条 新人到职一律配挂“临时工号牌”及考勤卡,并在转正后重新核发“正式工号牌”和正式考勤卡。此条例完全由各部门所属主管负责完成,迟者议处。

第六条 新人在考核使用期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在予以调整薪资。

第七条 新人到职满一个月者,方可享有部门轮休假制度及公司福利与权益。

第八条 新人到职在职培训期间,公司为提升人员专精专业之精神,可视情况调往其它部门受训,新人必须服从调配。

第九条 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六日,三日以上者且无正当理由者将接受开除处分。

第十条 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它个人因素而欲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内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内以书面上呈公司,否则将扣抵15日薪水,以补偿公司损失,并不得请领上月奖金。

2、职满三个月以上,已签转正员工,若须请辞时,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上呈公司,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以一个月薪水扣抵,以补偿公司损失,并不得请领上月奖金。且不享受和约到期培训金补偿之待遇。

第十一条 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请辞报告”,经核准后,再填写“离职手续表”。

第十二条 员工请辞以签离职报告书及店长签名之日期为准,正式生效,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

第十三条 请辞员工在离职之前,必须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财物、资料、设备和工具移交给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字确定后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完整,导致公司资金及所有财务有所损失时,须负赔偿之责,公司方面依法有权追诉法律。

第十四条 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结后,凭公司通知单亲自至会计处领取,会计处不予离职者办理转存帐作业(非当事者不得代领)。

第十五条 请辞员工之请辞方式或请辞手续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办理时,以影响公司运作,将不予核发上月薪资。如不预先通知或不告而别,其行为将会被视为擅离职守与旷职,公司有权开除,并按开除之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表现恶劣,或影响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视同违纪开除论。

第十七条 员工正常请辞,手续如下:

一、 即将请辞之员工,请于起意时,先行亲与店长沟通,不得事先在同事之间传播。

二、 30天前书面呈报总经理核准。

三、 30天内与职务代理人详细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并签名。

四、 离职前三日凭职务代理人签名及店长签名至会计处办理离职手续,结报及退回在职期间所领公司之所有公物及资料和识别证等。

五、 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职务代理人。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部门作业系统(个人负责方面)详加说明并予以移交。

第五项:呈报手中未完成之客户名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经总经理批准仍可继续恢复正职员工之身份,但下月薪酬将按试用核发,之后恢复正常。

第十八条 职务代理人及各部门主管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务必详实清点离职人员所负责之各项业务并全盘交接清楚、明了之后,方可签名,签名后,主管及职务代理人须负全责。

第十九条 为不动摇公司整体默契及维持团队士气,“员工请辞”将被列为公司重大机密,已办理离职手续之员工不可到处宣扬,或到处表态及表现出不合作之工作态度,经公司查获上述事项,一律立即开除,交取消当月一切福利。

第二十条 员工请辞适逢特殊时节或当月集体请辞(二人以上)时,公司为考虑维持团队士气及公司生存条件大原则下,有权促其提早离职,不予扣罚;亦有权不批请辞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人事编制是依各部门之工作量及工作绩效,并兼顾市场变化而编设。在固定的人事编列中,员工之裁减或增加,须依部门业绩表现而设定。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秀员工,是公司即定之人事政策。

第二十二条 遭公司免职或离职员工,若仍希冀回归团队,视具体情况及当时公司用人政策,可以新人方式重新办理入职手续,视同新人到职,待试用期满后,方可累积先前之资历。

第三章 员工出勤管理规章

第一条 本公司上下班勤务作息时间如下:

上班时间:8:00——17:30

用餐时间:11:30——12:30

值班时间:17:30——20:30

说明:

1、7:50为打卡、更换服装时间,8:00为晨会和到岗时间;

2、用餐为轮流制,各部门人员不得全体同时用餐,必须保证各岗位有人员在岗,以应付工作需要;

3、个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值班为轮流制,具体人员安排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第二条 正式员工每月可休假4天。临时员工或试用员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计算,不得累积。

第三条 打卡属个人行为负责,任何情况之下,员工彼此间不得代打卡,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罚人民币壹百元整,让人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罚人民币五十元整,若重犯,立即开除。

第四条 员工出勤打卡属正常作息,非有重要公务不得借故忘记打卡,凡无故不打卡或上、下班未打卡情况,均视旷职论处。

第五条 员工不得迟到与早退,每超出1分钟迟到者,罚扣人民币贰元,依次累计,每超出1分钟早退者,罚扣人民币拾元,依次累计。

第六条 因公司业务及部门之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以服务精神为重,若因此造成严重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考核成绩。

第七条 公司不鼓励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加班者,必须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且不得申报加班费。

第八条 公司之各项会议无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列为加班,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

第九条 员工因公事外出须向部门所属主管列报,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且在一定的时间内须回公司岗位正常作息。

第十条 员工因私外出必须填妥外出报告单,并交接好手头工作,指明职务代理人后,经公司主管许可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且须在设定时间内赶回公司岗位,正常作息。若无法于设定时间内赶回者以迟到论处。

若超出设定时间一小时,以请假1天论处。

第十一条 员工填妥请假单,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但其本身的各项工作,应由职务代理人负责,若发生误件,差错或客户投诉等事宜时,请假者其责难免,按责任处罚。

第十二条 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者,半小时内扣薪半日,1小时以上者,则以旷职论处。

第十三条 凡出勤违规者,一律不核发全勤奖。

第十四条 全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忘打卡者,可申请全勤奖100元整,并额外奖励次月有全勤假1天。所奖励之全勤假为公司福利,不列入考勤范畴,休假期间薪资按正常上班核发。全勤假具体时日由上级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具体指定,若全勤假未休者,当天薪资按双倍核发。

第十五条 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部门主管与店长应负责考勤记录。

第十六条 员工无故不得夜宿或寄宿公司,如需通宵加班,必须经总经理或店长许可。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通宵加班者,须配合当值报安,负责公司器材之安全、门户锁定、电源开关、水源检查、上网设备检查及职场安全。

第十八条 值班保安与通宵加班者不得携非公司职员进入公司或夜宿公司,违者一经查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第十九条 通宵加班之员工,如第二天未列入休假名单,则第二天必须遵守正常上班考勤制度,按时打卡,违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在全体员工已下班后,个人不得借故返回公司内,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二十一条 休假采取“排表轮休”方式,不可排定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休息,一线部门同日休息者不得超过部门全员比例40%,休假以先递出休假单者优先排列。

第二十二条 员工休假必须前一天下班之前递出申请休假单,并报经部门主管与店长同意。公司不接受除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方式请假与临时休假。主管无权同

婚纱影楼规章制度篇三:影楼全体员工日常规章制度

贵人国际婚纱摄影员工日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大会表扬;奖金奖励;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业绩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3、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4、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三节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 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

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 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考核奖励

1.员工每按规定出勤,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设满勤奖若干元。

2.工作时间每满1年后,基本工资再加薪(200元)。

3.摄影助理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实拍、理论及与客人沟通技巧,以考核成绩优秀者工资提升一级(100元);经过三次考核成绩突出,升为本公司被初级摄影师,月底薪为若干元;在此一年后升为本公司中级摄影师,月底薪2000元;二年后升为本公司高级摄影师,月底薪2500元;三年后升为主理摄影师,月底薪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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