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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悔过书

发布时间:2024-04-23 17:40:13 影响了:

行贿犯罪悔过书篇一:尹春燕的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

行贿犯罪悔过书篇二:职务犯罪悔过书

落马官员悔过书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 2015-03-2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头版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

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这项举措引发社

会关注。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今年1月,十八

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其中包括:

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

新,警示他人。 “新华视点”记者对多名落马官员的悔过书进行了梳理和跟踪采访。 悔过书的三大类型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

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

要内容。同时,与忏悔书配合的案件反思报道,披露了“滥发索要奖金”“影视业潜规则”等细

节,让读者感到震惊和唏嘘。 从上世纪末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反省的悔过书,到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剖析“玉”与“欲”

的忏悔陈述,以及湖南株洲一名处级干部文采斐然的反思,形形色色的各类悔过书成为落马官

员交代违法问题,表明认罪态度的重要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综合林林总总的官员悔过书来看,交代问题、剖析动机、反

省告诫、提出诉求,往往是悔过书、忏悔录内容中常见的“四要素”。由于官员是抱着系统梳

理自身问题而写的文字材料,因此,悔过书在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反思官员贪腐动机等方面,

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记者梳理一批官员悔过书发现,贪官们回顾首次收受他人财物,及至后来发展成违法犯罪

的全过程,总结原因主要包括:自身放松政治理论学习、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忽视了世界观改

造、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等。 按照作者的核心心理诉求,悔过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高调表功型。一些官员在忏悔书中会着重描述“辉煌业绩”,展示“功臣犯错”的形象。

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忏悔书中说道,“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

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史联文也在忏悔书中高调表功,“做了很多前

人没有做成的大事”“辽宁广播电视台的改革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一面旗帜”。 告诫建议型。还有一些官员在悔过书中,主动将自己当反面教材,并结合堕落经历,提出建

议告诫后人。倪发科在悔过时告诫“身边工作过的同志”,“慎独、慎行、慎交,要以我为鉴,

不要让我的悲剧在他们身上重演”;史联文则在忏悔录中,从干部使用、与商人打交道、注意

圆滑人、对待身边人四个方面,对其他领导干部提出建议。 写悔过书三大心态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官员写下悔过书,主要集中在纪委双规、反贪侦查、法庭陈述、监

狱服刑等时期。尤其是在纪委双规或反贪侦查期间,这些官员在短时间内,面临从台上光鲜到

仓皇落马的巨大人生反差,不少人会选择以悔过书的方式 系统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心态一——尘埃落定后的彻底解脱。

有检察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贪腐官员在多年受贿敛财的过程中常常提心吊胆,害

怕被调查落网,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真正接受调查时反倒因“尘埃落定”而获得平静。这

类官员往往会通过写忏悔书,将违纪违法问题一股脑说清楚。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沈和新贪污受贿金额超过

1200万元。他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不仅主动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在悔过

书中写道:从受贿至案发的8年多时间里,自己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中,听到别人被组织

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被查处后,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心态二——排解惶恐争取尽早解脱。 一位基层纪委干部介绍,在办案期间,落马官员除了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大量时间处于

高度紧张或空虚之中。一些人就会借助写悔过书,系统回忆和梳理其违法问题和心态,争取交

代清楚,尽早解脱。心态三——心存侥幸企求网开一面。 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心存侥幸,在悔过书内容中避重就轻,企图让组织网开一面,给予宽大

处理避免进入司法程序。一旦被起诉后,这类官员即便写下悔过书,也容易找出各种理由来翻

供。 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因受贿问题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悔过书“情真意切”地反

思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在法庭审理时,却全面翻供,极力否认受贿。

经多次开庭和质证,徐亮受贿290多万元,及其妻子与证人串通翻供情况被查明,徐亮被判刑

13年。 一位基层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对于腐败官员的调查和处理,是在掌握大量事实和缜密证据

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不可能出现涉案者写下详细的悔过书,就简单给予党纪

行贿犯罪悔过书

处分完事的情况。 谨防“投机性悔过” 一些受访的司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介绍,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或者入狱改造期间,纷纷

选择写“悔过书”的重要动因,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

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全国法院从2014年起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明确,对于当庭自愿认

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

以下。 湖北省法院系统一位法官表示,官员若在双规或者司法调查过程中写“悔过书”,对所犯

罪行进行承认和反省,对于最终减轻量刑会起到积极作用。 悔过书的公开警示教育功能作用,在纪检系统也一直备受重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

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

实,写出忏悔录”,列入2015年的工作任务,且提出要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

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通过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自悔自新,现身说法,将起到警

示他人的作用。”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说。 江苏省委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在省委全会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

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云南彝良检察机关收集整理89份《悔

过书》,并结合悔过书内容在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安徽省一位基层官员表示,每次看到官员的悔过书,都会不自觉地对照一下,因为很多“悔

过书”反映的很多情况都是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例子很具体,很容易类比,对公职人员具有

很强的警示作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 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在减刑的驱使下,

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

象。这种“投机性悔过”需要甄别和警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

有关方面从落马官员心路中总结其以权谋私所利用的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

议,对于从根本上反腐具有实际意义。篇二:尹春燕的悔过书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

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

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

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

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

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

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

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

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

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

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

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

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

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

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

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

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

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

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

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

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

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

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

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

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

白为官。“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

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

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

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

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

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

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

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

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

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

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

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

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

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

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

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

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

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

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

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

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

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

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

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

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

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

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

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

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

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

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

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

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

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

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篇三:万字“悔过

书”

有江苏地方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季建业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

并写出了万余字的《我的悔过书》,成为了反腐败的“典型教材”。 “确有其事,我们还学习过。”江苏某省属企业的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他透

露,是省纪委发给单位纪检组的“电子材料”,用“幻灯片”模式播放。 若在网络上检索,会发现不少地方、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了由中纪委办公厅编辑的《中纪

办通告(第四期)》摘要的有关季建业所写的《我的悔过书》。比如淮安新闻网今年5月30

日就刊登了如下消息:淮安市航道处利用学习日组织全处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由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市纪委通报的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撰写的《我的

悔过书》进行宣读。《我的悔过书》深刻剖析了腐败分子腐化堕落的心理动机和犯罪轨迹,告

诫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季建业在“悔过书”中写道:“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变化,地位的提高,自己的党性

修养、人生境界没有同步提升,相反私心杂念在灵魂深处滋生膨胀。” “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我对人生、对生活的态度发生了较大变化??降低了自己作为

领导干部的要求,忘记了自己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做人干什么?忘记了当领导为了

谁,依靠谁,服务谁的问题??我头上缺少党纪国法这根?高压线?,忘记了为人为官的底线。”季建业还写道:“过去比革命先烈的精神多,比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尚品德多,比

老百姓穷苦生活多,比出的是斗志,比出的是精神,比出的是作风。但渐渐看到周边的一些

企业家住豪宅,坐豪车,乘私人飞机,生活奢华,财富积累享用不尽,产生了羡慕心理。” 季建业悔叹:“私念像精神鸦片,麻痹了我,使我灵魂出窍,闯下大祸;私念像脱缰的野

马拉着我奔向深渊,私念、私欲成了毁掉我人生的导火线,成了万恶之源。”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篇四:悔过书 悔过书 本人因对工程师评审条件中申报评审专业认识有误,违反了〈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

件〉中“(三)学历、资历要求: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

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转评或兼评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现深刻认识到自已的错

误,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实事求是,请领导给予改正的机会;

因此给评审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人签字:

公司盖章

2014年12月10日篇五:贪官的悔过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贪官的悔过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2011年12月13日 09:26:47来源: 检察日报

【字号:大 中 小】【打印】退钱不情愿,想交代又不敢,江苏启东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沈和新受贿后恐慌不安——忏悔人:沈和新 原任职务: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沈和新有期徒刑十九年,

行贿犯罪悔过书篇三:尹春燕的悔过书

篇一:尹春燕的悔过书

尹春

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

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

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

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

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

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

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

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

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

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

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

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

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

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

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

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

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

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

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

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

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

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

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

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

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

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

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

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

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

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

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

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

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

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

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

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

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

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

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

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

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

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

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

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

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

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

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

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

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

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

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

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

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

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

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

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

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

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

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

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

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

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

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

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

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

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

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

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

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

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

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

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

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

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

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42岁,还是

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

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

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

篇二:株洲市房产局产权处原处长尹春燕“悔过书”全文

株洲

市房产局产权处原处长尹春燕“悔过书” 2012年02月12日 16:38 来源:长株潭报 作者:

黄永辉

我是学法律之人,

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要判刑定罪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随波逐流,一种“人家不也

是这样”的想法泯灭了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做了不少工作,

对株洲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道德法律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

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

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是心累,而且被赎罪、愧疚充满。

——摘自尹春燕悔

过书

“有两种东西,我

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

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原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

处长尹春燕写的悔过书中,开头在引用哲学家康德的名言后写道,“在星空之下,人体是渺小

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尹春燕是我见过的处级干

部中,文采最好的。”参与产权处腐败案的一位株洲市纪委工作人员说。事实上,毕业于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的尹春燕,2001年还拿到了法学硕士学位。作为建设部登记的专家,她

还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登记薄管理办法》,业务能力也是极

为突出。

但就是这样一位能

力突出,精通法律的官员,最终还是令人扼腕地栽倒在受贿上。 3300余字的悔过书中,尹

春燕回忆起自己当年大学选择法律专业时,是“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

情”。这一豪情却没有抵过贿赂的侵蚀。 不看重钱却收下了送来的钱

1991年7月毕业以

后,来自湖北荆门的尹春燕作为人才被分配到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任科员。“我几乎是

一个人担起了科室全部工作,起草并以株洲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了房屋登记、交易管理、

中介等八个文件??自己还考取了律师资格、代理房产局应诉,当了几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2001年,尹春燕拿到了法学硕士学位。就在这一年,她担任了株洲市房产局房地产权属与市

场管理处主任这一要职。2004年部门升格,尹春燕担任处长(副处级)。

在这一岗位上,尹

春燕表现出了很强的业务能力。据她自述,2008年上线的株洲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得到住建部专家的极高评价,认为有全国推广的价值。

尹春燕交代,从

2007年至今,她平均每年讲课和稿费收入也有5万元左右。“对于钱的态度如其他物质欲望,

不看重,也无所谓。我不讲究吃穿,一般人看来显得与这个处长不相称。”尹春燕在悔过书中

写道,“但是有些开发企业送到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

法学硕士泯灭了对

法律应有的敬畏

作为法学硕士,尹

春燕对受贿是触犯法律要判刑这一点无疑心知肚明。但为什么又偏偏栽在受贿上呢?

尹春燕在悔过书中

说,是“一种人家不也是这样的想法”泯灭了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开始我们一班人确实

是想事、做事、做成了事。”但正是因为取得成绩“而沾沾自喜”,“丧失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

的最基本要求: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悔过书中尹春燕后

悔了。“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上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有负住建部对我的

器重,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她还写道,因为自己的

决策害了下属,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现在后

悔为时已晚。”

期待回归起点

尹春燕自述称,“我

今年(注:2011年)42岁,没有家庭负担(一直没有要小孩)和其他拖累,还是做事的时候,

我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她借用丰子恺说过的“人生可以看

做三层楼”,把20年光阴比作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

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

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

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

是人生最休闲的时候,责任权几乎为零。

按照这一说法,四

十出头的尹春燕还正处于第三个20年的开始,正是顶梁柱的时候,却因为受贿而不得不接受

面临长达八年的有期徒刑。对此,尹春燕反而感到一种解脱:“我

现在不仅是心累,而且被赎罪、愧疚充满”。“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了成熟,再到

回归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不管怎样,

我都会接受并积极配合,来完成自己的蜕变,回归起点。”

本报记者 周帙恒

篇三:最有文采双规处长悔过书

悔过

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尹春燕2011年4

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

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历史之中,人生

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

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

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

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

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

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

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

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

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

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产权处受房产局

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

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

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

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

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在

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

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

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

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

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

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

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

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

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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