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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4-04-19 16:45:29 影响了:

陈振宇同志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环境局党组的工作部署,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和使命感,全力完成创建申报各项工作

该同志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期间,既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的全面工作,同时负责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面对人员紧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该同志在局党组的带领下,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坚决服从大局,勇于担当,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克服了各种困难,高质量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

做好统筹部署

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组织编制《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肇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及各年度工作方案。将创建任务与指标分解并压实至各地各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制定了保障措施,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夯实工作基础

使绿色细胞工程有力助推示范市创建

近年来,该同志通过提前谋划,分解任务,定期督导督办,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村创建等绿色细胞工程。2016年,省下达我市“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共248条行政村,通过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反馈和跟进整治过程中的问题。

截至2020年,全市已完成313条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同时,截至2019年,累计创建市级生态村558条,既有效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又有力助推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积极沟通协调

及时推动创建难题

在示范市创建期间,面对薄弱指标,该同志每周调度创建指标工作进度,及时做好汇报工作,积极会同技术单位与各指标牵头部门会商,既得到了各指标牵头部门的理解支持,也使相关指标的薄弱环节从技术层面得到解决。

同时,该同志主动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对接,全力协调解决创建申报的有关问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省环境厅的技术审核过程中,及时会同技术单位解答有关问题,并做好与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使上级部门对我市的工作实际有了准确、全面的了解。

2020年4月,我市以全省唯一的地级市被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推荐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10月10日,肇庆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格式规范,内容精彩。

结束得一点也不突兀!

岚皋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岚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突出以创建为载体,在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主动抬升标杆,确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互动并进的良好局面,探索走出了一条“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要求,目前,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内的环境改善、风险防控、空间格局优化、资源集约利用等十大任务均已完成,各项指标达到规定值。现将创建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秉持“两山”理念,构建生态优先的制度体系 秉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了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县长任主任,各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3个委员会,分别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和技术指导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

— 1 — 研究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每年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召开动员会议、开展系列活动,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牵头、人大政协参与、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规划引领体系。通过“多规合一”统筹规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岚皋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岚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陆续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快领跑生态美建设美好岚皋的决定》等相继实施。全县上下紧握规划一支笔,织密监管一张网,绘好蓝图一幅画,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县财政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建成了环境监测监察综合大楼、大气自动检测站和岚河、大道河、县城污水处理厂等重要点位的出境断面水质、重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配齐了执法装备、检测监测器械和标准化人员配备,并在各镇设立了环保工作站,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强源头风险防范和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出台了“一票否决”办法,近三年来先后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招商项目5个,淘汰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2家,多年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四是建立考核倒逼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优化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设置,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确立重抓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导向。近几年,生态环保指标在全县大目标考核中的占比均达到 25%以上。五

— 2 — 是健全约束有力的制度体系。出台《岚皋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岚皋县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环境网格化监管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暨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7年,全县对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在全国首创“河长+警长+督察长”的“三长治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河长+警长+督察长”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了河长制工作责任的全覆盖,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层层抓监管的“三长”治河网络化管理体系,实现了河道、湖泊、水库、塘坝、沟渠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在认真核实排污总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抓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2016—2017年度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张。六是建立信息公开体系。全面落实群众对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环保局网站,实时更新网站信息公开、环保动态、环境信息、环境管理、政策法规、环保知识、办事大厅、监督投诉八方面内容,定期更新大气、水环境质量、环境执法、排污许可、环评等信息,同时,将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指标完成、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划定保护红线,优化生态保护的空间体系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确保全县生态空间更加优化。一是调整优化县域布局规划。认真落实主体功

— 3 — 能区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求,将岚皋划分为“四大区域、十类功能区”,并根据不同功能分区定位,明确了生态红线、发展布局和保护措施,全面构建起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开发“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二是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印发了《岚皋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按照要求向生态红线编制单位提供了划定各项资料。目前,全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完成编制即将送省厅审核,按照方案,我县划定的红线区域面积949.85平方公里,红线区域比例48.52%,待省市颁布实施完成勘界定标后,我县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试行)》办法进行分级严格管控,加强刚性约束。三是管牢控死农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红线管控责任,级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耕地保护责任全名夯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把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2017年,全县耕地面积38.88万亩,其中常用耕地24.91万亩,实现了全县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目标。

三、发展生态经济,构建节约循环的经济体系

大力发展节约、绿色、循环经济产业,2017年,全县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3.3:56.7:30,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86.7%,其中,服务业增加值157555万元,增长7.6%。一是绿色产业快速发展。生态农业上,建设了三个十万亩林业基地建设(10万亩干果林基地、10万亩速生林基地、10万亩林下种养基地),林下经济发展迅速,2017年,发展核桃13.7万亩,

— 4 — 建成现代茶叶示范园区15个,培育龙头企业3个,建成魔芋园区13个,种植魔芋10万亩,培育龙头企业3个;发展林下养蜂2万箱;扶持新增设施蔬菜1000亩。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协会81个,共有5个方面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占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的61.5%。生态工业上,全县已形成了以水电、森工、食品加工为支柱的绿色产业体系,培育了明富魔芋、珠峰花炮、金岚木业、南宫茶业等一批骨干龙头企业,201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0.36亿元,“岚皋六口生态工业园区”被批准为全省100个重点扶持的县域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上,以大南宫山景区为核心的生态旅游实现率先突破,建成南宫山国家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千层河、岚河漂流国家3A级景区、神河源省级森林公园,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旅游示范县,被授予“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景区”和“最美绿色园林生态旅游城镇”等荣誉称号。借力强势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极大地促进、带动了全县餐饮服务、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打造了四季杨家院子、南宫山巴人部落、横溪古镇等一批旅文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新村,旅游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2017年接待游客486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1.31亿元,同比增长33.86%。二是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大力实施推进一批节能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实现了资源节约循环了用目标。201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435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01.5立方米/万元,

— 5 — 用水总量未超上级政府下达总量控制目标,较2015年下降1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56元/亩。三是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提高饲料消化率,降低氨氮排泄等新技术新成果,扶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规模相当的沼气工程及沼渣生物肥生产线,推广畜—沼—菜(林、果)生态种养模式。2017年,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100%。采取过腹还田,秸秆堆肥,秸秆编制等多种形式、途径和手段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5%。我县以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绿色食品企业为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较少,主要的工业固体废物为冶炼废渣、炉渣、煤矸石等,主要通过做为商品出售、页岩砖厂制砖、水泥厂生产原辅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2017年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00%。

四、实施综合整治,打造山清水秀的环境体系

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入手,推动县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实施精准的污染防治攻坚。保卫蓝天方面,我县认真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工作措施,空气质量日益变好。2017年,岚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数值为3.09,全市排名第二,全省排名第五,优良天数为334天,较2016年增加32天;水质保护方面,我县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正在逐步改善,统筹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利水保治理、生态造林、退耕还林、畜禽养殖防治、矿山恢复治理等一批综合性生态环保治理项目。以“岚河、大道

— 6 — 河、洞河”三大流域为重点,开展河道“三乱”综合整治。在岚河、四季河沿线启动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对重点河流断面、水电站生态基流通道口、生态敏感区、重点污染源和市政设施等部位全天候监测管控,大力整治电站生态基流、河道乱采乱挖、毒鱼电鱼炸鱼等行为。2017年,地表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达标率和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均为100%,主要河流岚河及大道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标准,全年水质指数为3.9606,全市11条主要支流排名第6,变化趋势为“变好”。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82.41,评价结果为优,全省排名第八。二是开展全面的生态系统保护。大力开展沿河湖、沿路造林植树活动,完成植树造林6.56万亩,实施退耕还林5000亩,形成以交通干线为主体,旅游景点、国道、省道、城镇为重点,莲花公园、珍稀植物园等为补充为重点的造林绿化新架构,实现了“开门见绿,四季有景”目标。统计年报显示,2017年我县森林覆盖率为79.2%。同时,建立森林防火、林政管理、病虫防治“三防”体系,采取“一控二稳三推进”的措施(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量使之小于生长量,稳步提升林木覆盖率林,加快推进业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有序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有效推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收缴罚款26.1万元。保持25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

— 7 — 通,理电话投诉19件,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受理办理县长信箱11件。突出对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危废安全处置率达100%。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投资30余万元,新建面积200㎡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采购了无人机、快艇等一批应急物资。四是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在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下,深入开展了环保问题自查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目前,中央环保督查提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已于2017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任务,省委环保督查提出的县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4户群众未搬迁问题,已经完成整改,4户群众已经全部搬迁。同时,在此基础上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共梳理出26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5项,库区网箱拆除工作正全力推进。

五、提升生态特色,构建美丽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我们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纳入“六城同创”目标,突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牵引带动作用,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出特色、上水平。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目前全县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处、垃圾填埋场7座,全面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d,并将一级B提标改造为一级A污水排放标准。新启动建设石门、民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050吨/d,

— 8 — 新开工建设佐龙镇、南宫山镇、石门镇、滔河镇等3座垃圾填埋场,县域重点镇垃圾污水处置得到全面加强和规范。同时,完成了县域垃圾污水处置项目PPP招投标工作,涉及金额近3亿元。申报了总投资3亿元的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被审查为A类项目列入国家项目库。截至目前,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1.55%。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整镇整村推进的思路,将农村改厕任务与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和搬迁工作相结合,在镇村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工程,持续加大城乡无害化卫生改厕力度,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0325%。全面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整治和水源地保护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2012-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批复,我县已经累计建成镇村污水处理设施30处,垃圾填埋场5座,采购垃圾桶2万余个,垃圾清运车辆50余辆,完成水源地保护工程3处,完成综合整治村庄91个,整治率达到72.8%,超过国家十三五期间好水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60%的要求。大力推进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完成全县1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县城、大道河、南宫山镇三处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工程,另10处水源地保护工程陆续启动建设,经检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为100%。三是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从规划立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入手,形成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2017年,新建节能建筑比例达到35%,

— 9 — 新建绿色建筑工作已全面开展。通过完善城区交通网络、优化公交线路、合理配置公交站台、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等途径,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从今年开始,我县全面启动了“城区及城乡两元”的客运新模式,将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绿色出行率。同时,鼓励市民出行多使用自行车或步行方式,提升公众的绿色出行率。今年,我县完成汽车站迁址新建工程,县级交通保持20分钟一趟,到西安班车保持2小时一趟,大大提升了客运能力。2017年实现绿色出行率达到52%。按照以制度促管理规范化、以数据促管理精细化、以督查促管理常态化的思路,大力度、宽领域地开展节电、节水、节油、节材,把低碳、节能、环保的要求落到实处,2017年,全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65.6%。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关于转发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落实绿色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绿色产品采购清单目录,对节能环保项目实行优先备案、优先安排采购资金,对未按强制采购规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推动强行入轨。根据统计年报显示,2017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91.75%。

六、转变意识观念,培育全民参与的生态文化体系 积极发挥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生态文化为强引擎,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环保接地气,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政策力度和实践深度。一是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进入千

— 10 — 家万户。与新民风建设相结合,推进“新民风+环保”进镇村活动,在全力培育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新民风观念同时,大力普及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改善人人受益的理念,让环境保护理念一步步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二是传承历史生态文化。广泛发掘整理“忠勇刚烈”的巴文化精髓,以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南宫山5A级景区为契机,积极探索文旅融合的发展路子,集中推出以一本书、一台戏、一条街、一个长廊、一座广场为主要内容的巴文化“五个一”工程,唱响“巴山画廊·硒有岚皋”品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县域旅游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文化元素和时代内涵。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六进行动。以“美丽岚皋,全民共建”为主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进机关、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六进”活动,在县城及各镇开辟生态文明建设一条街,不断拓展丰富形式,弘扬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造势,力促政府、企业、公众广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党政领导干部抓起,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必学内容,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率每年都达到100%。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积极向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和理念,2017年,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到达96.3%,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达95%。

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于后世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坚持不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民生福祉,将生态优势转

— 11 — 化为富民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生态+特色、生态+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产生更多的获得感。

岚皋县是省定深度贫困县之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高群众收入、确保按期脱贫摘帽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但是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安全屏障使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多年的持续创建,特别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岚皋的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地更净了,家园也更美丽了。回顾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过程,我们深深体会到: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实施发展新战略的需要,是岚皋根据自身所处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特点做出的重大决策。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新形势下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分级循环利用和无废物生产,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目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岚皋县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经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必由之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岚皋县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岚,山间雾气,皋,水边高地,岚皋县因山水得名,丰厚的生态环境资源是我们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面向未来,我们

— 12 — 将利用自身优势,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创新实践力度,建设美丽富裕新岚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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