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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选篇)

发布时间:2024-04-20 15:34:55 影响了: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完善制度体系,加快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

 一、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按照《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通辽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8 大任务、45 项重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帐,落实销号管理,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截至目前,144 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中,职能不涉及 1 项,已完成 142 项,正在推进 1 项。库伦旗综合和奈曼旗单项创建工作,被自治区评为全区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

 (一)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印发《通辽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清单》开展自查,全面了解掌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摸清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对《纲要》任务进行讲解和辅导,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发挥好督察助推作用。组成两个督察组,对全市 9 个旗县市区落实《纲要》131 项指标任务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对 56 个市委、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市本级144 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督察。对各单位未完成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现场反馈,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新梳理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主体 34 个、权责清单事项 6874 项在政府网站公示,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公开全市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

 82 个部门和组织,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取消于法无据的行政许可,市本级共保留 244 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布市级 13 个部门 162 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面向全国征集中介服务机构 113 家,供办事企业自主选用,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98%,“最多跑一次”事项占入厅事项的 90%以上,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制定印发《通辽市****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 5 个专项行动方案,围绕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等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先后开展了两轮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全市营商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企业开办 2 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 1 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减少 54 个,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 68 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减少 40 个,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 60 个工作日以内。在霍林郭勒市、开鲁县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已有 3 个项目通过承诺制形式办理了相关手续。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分 19 个检查组开展了食品销售、房地产和矿山等 2%抽查,共检查 387 次,检查市场主体 9673 户。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了通辽市能耗“双控”风险防控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稳妥开展立法工作,组织实施立法项目8 件, 《蒙医正骨保护条例》将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完成两审工作,《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5 项立法项目完成调研工作。加强立法与实施的衔接工作,组织完成《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辽市蒙医正骨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翻译编印、监督执行等工作,并印刷了蒙汉文单行本。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制定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督办办法等制度,修订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意见,优化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全年市本级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8 件,审查合格并印发规范性文件 12 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专项清理 5 次,共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 23 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关于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告,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及部门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完成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任务,全市 95 个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统一着装、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和执法车辆。印发了通辽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监督,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宣传,通过制作发放《通辽市“七五”普法成果展图册》和“七五”普法专题片等形式,着力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办法》《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防止“边腐边升”问题的实施意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 100%。我市成为全区各盟市中唯一一家实现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地区,有力促进我市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政务公开”专栏,对符合法定公开条件的,答复率 100%。开展了“建设法治政府·我来说两句”网络平台征求意见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网络舆情信息通报反馈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一号通办、镇街统办”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年受理市民各类诉求 87083 件,群众诉求综合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超过 97%。

 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不断攀升,连续八个月位居自治区第一,位居全国第 34,首次入围全国 50 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奈曼旗试行的“五心合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受到自治区政法委肯定并在全区推广。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20 件、行政应诉案件 280 件、仲裁案件 87 件。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 2732 个,调解员 8883 名,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 3322 件,调解纠纷 3227 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构建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呈“两升一降”态势,即网上投诉量上升,群众来信量上升,各级走访量下降。开展“大下访大督查大化解大干 50 天信访专项行动”,深入到各旗县市区,下沉到各苏木乡镇街道(场)开展工作。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难案,“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共梳理信访事项 804 件,已化解 778件,化解率 96.7%。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化解率全区名列前茅。

 (八)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充分利用党校、网络学校和高校法学教育资源主阵地开展法治培训。全市各党校共开设 24 个法律、法规教育教学专题。组织部门将法律法规纳入教学培训体系,共举办主题培训 21 个班次,累计培训3000 余人次。通过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院庭审和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法治意识。对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并进行宪法宣誓。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市****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

 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大,措施落实不到位;政府出庭应诉率不高,出庭应诉情况不均衡、效果不明显;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有效发挥不够;一些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执法程序还不够严谨;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知识储备、工作能力等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一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实施方案》制定和启动工作。落实好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各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落实好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三是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考核奖励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有序实施,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通辽。

 四是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健全完善先行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旗县级“五心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打造一站式受理、一厅式办理、一揽子解决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体系。

 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开展立法后评估。制定并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多措并举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是强化督察督导,确保任务落实。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一体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任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率先突破,成立以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市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22 次作出批示,5 次召开市委常委会、6 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和优化法治环境等工作。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枣办发〔****〕7 号),结合制定任务清单,创新“两述两考”试点,从制度机制上提供保障。在全省率先将“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优化法治环境”写入《****年政府工作报告》,设立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全市上下形成了法治建设“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围绕“全面”主题定位,探索实施“三个一”工作模式,因势利导健全领导体制、因地制宜建立工作机制、因情施策规范运行机制,在国内第一个实现依法治市、区(市)、镇(街)委员会“三级全覆盖”。

 (二)实行“一盘棋”推进。****年 5 月 9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暨优化法治环境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市长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区(市)委书记、区(市)长,依法治市办主任、司法局长;市直各部门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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