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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13:19:30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住房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住房实施方案篇一:房屋征收实施方案

阿尔山市扶贫办2011年房屋征收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阿党办发[2011]39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11年阿尔山市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

旨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旧城区改造,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

协调发展,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经济发展为指导,坚持依法征收,以人为

本的原则,采取市场、法律和行政相结合的办法,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

社会广泛参与,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为工程建设创建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现行房屋征收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积极推进征收管理规范化。所有征收项目严格执行申领房屋征收许可证、

选定评估机构、市场化评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程序。对达不成协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严

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等程序。

(二)坚持公开征收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将征收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

案、评估单位及负责人、评估结果、补偿安置结果、被征收困难户、签约进展情况等情 况在征收现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三)坚持和谐征收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平安征收、和谐征收的理念贯穿征收工

作始终。充分听取被征收户对征收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心理诉求,

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解决矛盾,保证征收工作平

稳、有序推进。

三、开展方式

(一)在负责区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由李宏伟同志受理群众上访、信访等工作,并

负责为拆迁户开导、解释。

(二)开展下户工作时,采取由两人一组或多人一组同时开展下户,并保证每组下户人

员每天不少于4小时。

(三)开展下户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保证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

(四)开展入户顺序,采取由“先易后难、反复深入”的工作方法有效开。

(五)对于入户笔录、周督察情况报告等上报材料由办公室成员白凡同志负责,并保证

其上报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四、成立房屋征收工作小组根据市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办特成立阿尔山市扶贫办房屋征收工作小组,

由本办刘贵柱主任任组长,办公室成员任组员,具体如下: 阿尔山市扶贫办

成立房屋征收工作小组 组长:刘贵柱(主任) 组员:刘一鹏2011李宏伟白 凡阿尔山市扶贫办年5月25日篇二:房屋征收工作计划安排 ××街道办事处×××、×××片区 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计划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改造建设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到位并分工

1、****年6月6日前*******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到位,召开指挥部成员

会议,进行工作分工。本片区分3个工作小组,和一个综合协调组。

2、****年6月7日各工作组成员到位,明确职责分工,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年6月8日召开指挥部小组长以上成员会议,对《方案》(草案)进行讨论研究,

确定与群众见面的《方案》(草案)。

(二)《方案》(草案)征求群众意见及《方案》调整、报批阶段

1、****年6月9日各小组选择本小组范围内有代表性的20名居民并通知到本人,参加

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草案)的讨论会,指挥部介绍《方案》(草案)起草过程、补偿标准

等情况,并听取有关合理化建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组:****年6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 责任人:组长二组:****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 责任人:组长三组:****年6月12日,上午9时至11时 责任人:组长参加人员:

2、****年6月13日将征求意见建议汇总及《方案》调整工作。

3、****年6月14日向办事处党工委汇报《方案》(草案)。

4、****年6月15日前开发商准备现场公示的规划红线图、拟安置位置平面示意图、户

型图。

5、****年6月15日由办事处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审查批准。

6、****年6月16日现场公示该《方案》(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被搬迁居民提

出的关于《方案》内容的疑问进行答疑。

7、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确定《方案》(草案)后报市政府批准。

二、正式实施阶段(市政府批准《方案》后)

(一)动迁会准备工作

1、****年7月1日前由开发商负责完成搬迁资金足额到位工作,并联系房屋征收办公室、

银行签订好资金监管协议,将搬迁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

2、****年7月18日前由开发商准备定稿现场公示的规划红线图、规划平面图、安置位

置示意图、户型图。

3、****年7月19日前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负责完成《方案》、户型图、一封信、搬迁有

关通知等材料的印刷工作。

4、****年7月20日前评估所负责出具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初始结果表,交指挥部;

5、****年7月20日前服务处负责出具装饰装修协商评估表,交指挥部。

6、****年7月21日前由指挥部各小组负责统一装袋。

7、****年7月21日前做好会议场所准备、会场布置和会议日程安排工作。 会议地点:

(暂定)**市××小学

(二)组织召开搬迁动员大会

1、于****年7月22日上午9:00在**市××小学召开“*******片区房屋征收搬迁动员

大会”,参加人员有征收部门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被征收搬迁人、指挥部工作人员。

2、张榜公示

于****年7月22日在指挥部及搬迁地块现场公示《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方案调整说明、

规划平面图、安置户型图、房屋及附属设施初始评估结果。

3、有关资料发放送达于****年7月23日前由指挥部工作人员将《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房屋及附属设施评估

结果、室内装修价值等资料送达每户被搬迁人。

(三)评估结果复核

1、自****年7月23日至****年7月29日进行复核。

2、评估所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复核工作;服务处负责室内装饰装修的复核工作。

3、****年8月1日前评估所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服务处出具装饰装修协商评估表。

(四)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

1、自****年7月30日至****年8月3日前搭设签订协议的安全通道,确定各小组的签

订窗口。

2、****年8月2日前服务处负责安置补偿协议录入和补偿汇总工作。

3、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间,自****年8月4日至****年8月11日止(共8天),分两

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自****年8月4日至****年8月8日(共5天);第二时间段,自****

年8月9日至****年8月11日(共3天)。

4、签订协议所需证件: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等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证明或委托书、代理人到身份证证明等材料。

5、签订协议的地点:指挥部(××村委斜对面)。

(五)搬家腾房拆除房屋:

1、自****年8月4日至****年8月20日为搬家腾房拆除房屋阶段。

2、指挥部成立房屋验收工作小组负责拆除房屋的验收工作,具体验收由各小组负责。

3、验收合格证由指挥部验收组统一印制,各小组统一编号并负责发放。

(六)发放抓阄顺序号****年8月4日前指挥部成立顺序号发放工作组,负责抓阄顺序号的发放工作,三个小

组签订的协议户统一到一个窗口领取抓阄顺序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放。

(七)发放有关补偿款自****年8月7日起指挥部成立补偿款发放工作组,专门负责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具体

由办事处财政所负责协调,市征收办、开发商、银行三方负责发放。 ××××年六月三日篇三:盘县城关镇古城改造房屋征收实施方案 2 盘县城关镇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实施方案

为加快盘县城镇凤鸣新区(一五九、水泥厂、豆腐坡片区)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

提升城镇形象,确保凤鸣新区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

规定》(六盘水市府发〔2012〕1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房屋征收范围及补偿对象 凡在城关镇凤鸣新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

附属物,并需要对房屋及附属物征收人进行补偿的,适用本方案。 房屋坐落在上述红线范围内,且在《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盘县城关镇城市棚户区改造

区域内房屋的通告》发布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属于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对

象:

(一)持有住建、国土部门办理的相关证件;

(二)不具有上述条件的,经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组

成的认定机构进行调查、认定公示后,对于社区1990年4月1日以前的房屋和农村2008年

1月1日前建设的房屋及附着物,给予全额赔偿;对于社区1990年4月1日以后建设的房屋

和农村2008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房屋给予40%-60%的补偿。

第二条 征收本体及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盘县住建局;房屋征收委托实施单位: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房屋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三条 房屋征收补偿原则

(一)依法征收补偿的原则。征收与补偿工作须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房屋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补偿方式的原则。征收补偿时,房屋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

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置换;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全程公开的方式,办事公正的要求,实现公平的

目标,切实维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四)占用河堤、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违法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五)规定期限内搬迁给予奖励的原则。在房屋征收补偿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

迁的,由房屋征收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面积的确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或权属档案的记载,对无权属证明经认定应予补偿的

部分按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第五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一)住宅价值的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参照《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给予一次性

货币补偿,并按住房面积50元/㎡计发搬家费,不足50㎡的按50㎡计发。选择货币补偿后

不再另行安置。被征收人有异议的也可自行选择评估机构评估,但必须按评估报告执行(评

估费用由选择人自行承担)。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就近安置按征收1㎡建筑面积还1㎡建筑面积,并按原住

房总面积奖励20%计入新房面积,在本片区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就近还房。 住宅的产权置换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及奖励面积10㎡以内的,按建筑房屋成本价购买;超10㎡以外的面积按相同区域商品房市场价购买。住宅的

产权置换房屋建筑面积少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按相同区域商品房市场价补差价。

(二)商业用房(即门面)价值的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为商业用途的以评估机构评估

的商业用房市场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按类别征收1㎡建筑面积还1㎡建筑面积,即拆一还一、

就近还房的原则。

(三)对被征收人具有合法权属房屋以外的附属物、构筑物,参照《六盘水市建设用地

管理若干规定》进行补偿。

第六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一)搬迁费按拆迁建筑面积100元/㎡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含回迁),不足50㎡的按

50㎡计发;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临时过渡安置费住宅按6元/㎡/月进行补偿,营

业用房按该地段的平均价格计算补偿。首期计发12个月,此后按半年度计发。计发临时安置

费从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腾房交付之日起计算至回迁公告之日止。 过渡期为两年,超过过渡期的,由房屋征收人从逾期之月起在原临时安置费基础上按3

元/㎡/月增加临时安置费。

第七条 房屋征收奖励标准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定,从发布征收补偿公告的次日

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搬迁完毕并交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奖励标准为:

每平方米奖励人民币50元,建筑面积超过50㎡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足50㎡的,按50㎡计算。

(二)超出公告规定时间和要求的,被征收人不能享受奖励,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置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第八条 产权置换房屋的地段及选房 本片去产权置换房屋在凤鸣新区建设,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和要求的时间内拆迁完毕的,

按类别及回迁征收合同先后顺序依次优先选房。

第九条 征收补偿的法律责任

(一)房屋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

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屋被征收人或其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不补偿工

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

处理。

第十一条 本实施方案由盘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篇四:

旧城改造企业搬迁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旧城改造企业退城进郊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动**县旧城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郊项目建设,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加

快经济发展步伐,提升整体形象,特制定**大道旧城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郊征收补偿实施方

案。

一、征收与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指在***路以北、***路以东、**路以南、***路以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三、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县旧城改造暨退城进郊工程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县房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部

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搬迁期限在征

收补偿协议中约定。

五、补偿办法

征收补偿安置按照《**县鼓励工业企业退城进郊(基地)搬迁改造暂行办法》进行。 补偿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设备设施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均不予补偿。附属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使用时限给予货币补偿。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一) 房屋补偿 房屋及附属物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二) 土地补偿

被征收人土地面积以土地权属登记面积为准。土地补偿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被征收企业

可任选其中一种进行:

1、被征收企业原址土地按商住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评估,按评估基准价的65%给予补偿。

2、被征收企业原土地按照工业用地性质市场价进行补偿,另外,在被征收企业原址土地

变更为商住用地的起拍价基础上,其溢价部分的60%补偿给被征收企业,如溢价部分不超过

住房实施方案篇二:关于印发员工福利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员工福利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司﹑部室: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承 “同船共渡百年航,与时俱进奔小康”的企业奋斗目标,抢抓鄂尔多斯经济大发展、大跨越的良好机遇,通过全体恒信人的共同努力,事业不断壮大、规模迅速扩大,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为了回馈广大员工,切实解决员工住房困难,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管委会研究,决定在装备制造基地为恒信所属全体员工建设职工住宅小区,以成本价供给恒信员工。具体方案如下:

一、享受福利住房条件及要求

1、在恒信集团工作的在岗正式员工,且男职工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女职工年龄在20周岁至50周岁,均有资格报名申请福利住房。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员工,股东,在恒信集团退休的高层领导不受年龄限制。

2、参与购房的员工必须在恒信服务相应年限。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3年,再签4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4年,再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的员工,再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6年以上的员工,再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7年的员工不受年龄和续签合同的限制。

3、外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特聘人才,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管委会研究另行决定。

二、福利住房分配原则

1、按职务级别划分住房面积,即各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三总师、副总裁以上领导、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的员工住房面积在173平方米;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3年的员工住房面积在130平方米;普通员工住房面积在96-109平方米;双职工可购2套或选择更大面积住房。

2、凡购房面积在13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购买地下车库。

3、在划分住房面积范围内按学历、职务、职称、工龄、获奖情况打分,按分值大小决定选择户型的先后顺序。

三、选房评分办法

1、工龄:自入企之日起,按实际工作年限计分,每一年加12分,不足一年每月加1分。

2、职务:集团副总裁职务加30分;三总师职务加28分;各公司总经理职务加26分;集团部门经理和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加24分;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和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加22分;各公司部门副经理职务加20分;各公司班组长职务加18分。

3、职称:正高级职称加30分;副高级职称加25分;中级职称加20分;助理级职称加15分;员级职称加10分。属公司统一办理的职称不加分。

4、学历:只考虑入本企时的第一学历。研究生学历加25分;统招本科学历加20分;成人自考本科学历加18分;统招专科学历加15分;成人自考专科学历加12分;中专、技校学历加10分;高中学历加8分;初中学历加5分。

4、荣誉:自治区级荣誉加25分;盟市级荣誉加20分;旗区级荣誉加15分;集团公司级荣誉加10分;各公司级荣誉加5分。

5、购房一次性付款者另加50分优先选房。

以上计分实行累加,作为同等购房条件下,优先选房的依据。

四、实施办法

1、报名申请阶段:报名购房的员工,到员工所在单位办公室填报申请表,并附上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荣誉证等证件复印件材料,逾期不候。

2、审核阶段:由各公司办公室按照申请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证件提交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3、积分核算阶段:各公司办公室将通过复核的员工,按照以上方法将员工积分进行排序,报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毕要将结果张贴在员工公告栏内公示,员工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公示15天后进入选房程序。

4、住房情况公布阶段:恒信集团综合办公室将员工住宅楼面积、房价、位置,公布到各公司,以便员工提前做好购房预算。

5、房屋分配阶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批次让员工自行选房,被选的房屋,各公司办公室及时做好跟踪及公布工作,以避免重复选房现象。

五、购房款交付

1、定价:凡满足购房条件的员工均按成本价供给,职工住宅全部为框架结构,加上土地成本价、小区硬化、绿化、管网配套费、管

理费、税费等,现因土地价格未定,所以具体的价格无法确定。暂定均价3300元/平方米,每层差价20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价格计算。

2、付款方式:

①分期付款,签订购买协议7日内,先交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剩余房款在签订购房合同后3年内等额还清全部购房款,利率按18%计算。

②办理按揭贷款,签订购买协议7日内,先交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按照银行政策付足首付款,剩余房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③一次性付款,另加50分,优先选房。

六、违约条款

参与购房的员工在恒信工作不足相应的年限,若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被辞退或自动离职,不享受此《员工优惠购房条款》,在离职时要按购房当年市场价5000元/平方米计算房款,将购房款差额一次性补交回恒信集团财务部。若不能在此之前全部还清,公司将按法律程序执行。

七、附则

本方案由恒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附: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购买福利住房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住房实施方案篇三: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自2006年实施"两区"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目前,"两区"改造已基本完成、职工住房需求近乎饱和,全面实施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为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停止新建职工集资住房

(一)集团公司"两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阳煤集团"两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65.56亿元、建筑面积388.23万平方米,截止2014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65.33亿元、开工建设372.21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319.03万平方米、在建53.18万平米。

(二)截止2014年底,阳煤集团各类已售职工住宅共计1845幢(排)、85864套,建筑面积675万平方米,套均建筑面积78.6平方米;公有租赁住房3764套、8.3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902套、13.81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两区"改造前的20.1平方米提高到28.3平方米。

(三)2015年,除续建三矿花地沟、三矿七八分会、四矿西山坡、二矿小区和古城小区五个项目,今后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新建职工成本价集资住房。

二、职工购房市场化

今后,职工可以购买集团公司以市场化开发的商品房。

(一)住宅建设。今后集团公司住宅建设单位依靠自身良好的品牌优势、过硬施工质量优势的口碑优势,走向市场、参与竞争,拓展发展空间。涉及集团公司范围的用地、配套等事项,均按国家商品房开发有关规定执行,特别是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按市场化运作。新建住宅区物业服务实行市场化,现有住宅区的物业服务逐步推向市场。

(二)针对职工的住房多样化需求并结合当前形势, 凡2008年底已建立住房补贴档案且未享受住房补贴的人员,无论是否购买集团公司成本价集资住房,均可按程序申请一次性领取住房补贴。领取住房补贴后,视为已(转载于:www.hNNsCy.coM 博 文 学 习 网:住房实施方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优惠,今后住房问题靠市场化解决。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导向,逐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职工购房需求,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三、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一)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有效渠道,修订完善《阳煤集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公租房承租对象与准入条件、申请审核与轮候退出机制、建设标准与日常管理等内容,并针对保障对象的不同采取差别化租金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工会掌握的贫特困户情况,由房地产管理中心向发展计划部申列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资金由公积金增值收益和集团公司配套补贴解决,建成后公开安置。

(二)公租房来源:企业出资兴建、未发售住房改变产权性质、改造集团公司各单位腾退出的集体宿舍、回购已出售面积未达标的一居室住房。

(三)对现有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全面清查,对照《公租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腾退、轮候安置、租金调整等。

(四)公租房准入条件

1.廉租房准入条件:经阳煤集团工会认定的本年度贫困职工家庭及特殊困难职工家庭。

2.公租房准入条件:月人均收入在本年度贫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两倍以下的低收入职工家庭以及工残职工和工亡家属中的特殊困难户。

(五)公租房轮候退出制

实行公租房申请轮候制,轮候期为1年,由申请人工作单位负责收集上报申请人资料。符合承租条件的并成功申请公租房人员,应与房地产管理中心、本人工作单位签订三方租赁

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承租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每年复核承租人资格,不符合承租条件以及房屋需整修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承租人应及时腾退住房,解除租赁合同。

四、存量住房处置

2014年底已建成(含续建)未发售住房近1500套(一矿400套、二矿700套、新派400套),除预留部分用于安置历年自建房拆迁户外,采取打破发售区域限制,统一公开发布房源信息资源,按照阳煤集团现行住房分配政策公开发售,引导职工更大范围的选购适宜住房。通过有效降低住房空置率,加快存量资产变现、提高资金周转率。

五、开办住房转户业务

(一)转户范围及条件

为满足集团公司职工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规范住房管理秩序,对交付期满5年、住户自愿申请转户的已售住房开办住房转户业务,并且房屋受让方必须是符合阳煤集团住房分配条件的无房户。

(二)转户程序

1.住户申请办理住房转户,需持住房合同、转、受让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受让方房主工作单位证明(离退休职工须提供离退休证),向房屋所在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填写《阳煤集团职工住房转户申请审批表》。

2.转、受让双方持《阳煤集团职工住房转户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房屋信息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让。凡通过办理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还须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结清证明。

3.住房转让手续经房屋信息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转、受让双方须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转让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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