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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清网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20 02:06:04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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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清网行动篇一:清网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思想汇报清网行动

司法部关于敦促在逃犯

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统称“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或者仅因形迹可疑被司法机关或者有关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逃犯罪人员,动员、规劝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省敦促投案自首通告2号:关于敦促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司法厅

云公通字[2011]2号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正全面开展,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给予各类在逃人员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前到司法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给予从宽处理,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前,凡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监狱服刑脱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在追究其脱逃犯罪刑事责任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依法免除处罚。

二、对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投案自首人员,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三、在规定期限内,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向司法机关投案;因病、因伤或其他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的,均视为自首。

四、在规定期限内,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的亲友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积极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送去投案,且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的,均视为自首。

五、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服刑脱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直至免除处罚。

六、在规定期限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视为主动投案自首;有检举、揭发在逃人员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直至免除处罚。正在服刑的罪犯,监狱可依法提请给予减刑奖励。

七、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八、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公民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及时抓获在逃人员,侦破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及其亲属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九、对投案自首路程遥远,无力承担费用的,司法机关将给予帮助。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

思想汇报清网行动篇二:清网总结

正安县公安局“清网行动”

工作总结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广大公安民警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科技先行、信息导侦理念,以“团结一心、唯旗是夺、不畏强手、永不言败”的英雄气魄,顾全大局、无私奉献、锲而不舍,取得显著工作成效。截止目前,我局党委通过不同形式,召开了正安县公安局清网行动部署会、正安县公安局清网行动推进会、正安县公安局清网行动在逃人员家属劝规会、正安县公安局清网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大会。通过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动员部署,我局“清网行动”在取得了辉煌的战果的同时也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截至10月15日,我局共有在外逃犯66人,经过全局共同努力,现已归案36人,全局撤网各类网上在逃人员57名,其中协外19人,清网行动抓获逃犯26名,其中命案逃犯1人,抓获外省逃犯23人,自首逃犯32人,完成“清网行动”总体目标的54.54%,提前9个月完成公安部2012年6月清网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从而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全员思想认识提升。我局党委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清网行动”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为切实完成好此次清网行动,我局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全体动员,一致行动,一是认真召开了班子会议,成立了以陈伦局长为组长的“清网行动”领导小组,抽调县局督察队、刑侦大队、情报中心等科室骨干集中办公,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清网行动”

开展情况,对清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度。二是根据省厅、市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正安县公安局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正安县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部署会,对清网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全警一盘棋思想,按照方案规定,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立足本地、本职、本岗追逃,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清网行动”目标任务、督察重点、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再次进行详细部署。三是健全警种之间、单位之间、上下之间的协作机制,实现情报信息互通共享,做到整体联动,合力攻坚。

二、强化责任,让网上逃犯插翅难逃。县局将全县66名逃犯逐一落实抓捕责任,实行县局党委成员包分责任制;科、所、队领导承包重点逃犯;刑侦大队承包八类严重暴力犯罪逃犯;民警承包一般逃犯。实行一周一通报、一天一排名、率先达标即奖励。同时,对月排名未完成当月任务并排在全县末位的,对该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该单位向县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县局包片领导到该单位主持工作,专司抓逃。强有力的责任制,极大地激发调动了全警抓逃积极性。

三、“三高”开局,在重视程度上再提高。一是高站位思考,由公安主抓上升为地方党委政府行为。为了确保攻坚战役取得实效,我局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表示对“清网行动”的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专门组织召开

政法工作协调会,积极协调“检法司”全力配合“清网行动”,为行动扫清障碍。二是高起点定位,由被动考核转变为战役攻坚。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清网行动”,作为公安机关履行使命,积极回应群众期望的收网战役,更将其作为检验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能力和水平,衡量公安民警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全面考验。结合本地实际,县局党组班子将“清网行动”定位于全局核心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全力开展战役攻坚。三是高标准保障,将后顾之忧转化为推进动力。缉捕网上逃犯,警力和经费是必需条件也是始终困扰基层单位的瓶颈问题。为全面消除基层单位的后顾之忧,我局在严格计财审核的基础上对“清网行动”逃犯缉捕费用实行县局全额保障。同时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指定办案单位和责任民警必须为办案单位提供详尽案件和在逃人员信息,同时抽调了3名有追逃经验的民警组成专业的追逃小组,到外省进行追逃。

四、强化清查,让网上逃犯成为瓮中之鳖。强化采集核实信息,确保逃犯信息准确无误。

县局党委明确了各单位在此次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强调在全力抓捕本地逃犯的同时,决不放过外省市逃犯。对辖区实有人口进行严格核实、查对,以流动人口居住地和从业场所为切入点,重点抓好旅馆、网吧、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矿山、大型集贸市场等用工单位的管理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制度,与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即时查询、批量比对。

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追逃”的原则,县局“清网

办”对我局网上逃犯信息逐一进行全面核实、深入甄别。各相关单位结合治安管理、人口管理等业务,对身份不明人员进行集中摸排,对疑似负案在逃人员进行重点核实,及时与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进行比对。通过组织开展治安清查行动,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中小旅店、出租房屋、小作坊、网吧等逃犯易混迹其中的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巡逻盘查。

五、夯实任务重点,确保追逃战法求变推进。我局在总结推广以往追逃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打破常规,勇于攻坚,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侦查技术、巡逻盘查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坚持打好追逃整体战。首先,结合不同警种的各自特点明确了具体任务,按照“宽严相济和先易后难”的原则,指导各派出所先期对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段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人员加大规劝力度,迫使其投案自首;其次,发挥刑侦大队在命案攻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加大追捕命案逃犯的力度,以此提高追逃战役的“纯度”。此外,为确保此次行动按照省厅、市局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县局明确了“清网行动”四个重点:一是重点逃犯,确定了上级通缉、督捕以及命案、涉爆、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疑难信访案件等民愤较大、危害严重的逃犯。二是重点地区,根据当前我县网上在逃人员数量情况和要求,县局将逃犯户籍所与机关单位实行捆绑考核,并作为“清网行动”的重点单位。三是重点场所部位,主要是逃犯容易涉足和藏身落脚的汽车站、建筑工地、小矿山、网吧、旅社、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等。四是重点责任问题,对网上追逃工作中不作为、不认真,弄虚作假、虚报战果,通风报信、包庇纵容,以及逃犯身份

被“漂白”等问题出台了具体责任追究制度。

六、“三全”举措,在管理措施上叫真章。“清网行动”中,我局连续采取了一系列超常措施,全力营造全警参与,全局作战的浓厚战役氛围。一是全天候作战。我局从9月10日起全局民警取消请休假,停止节假日、双休日休息,并采取全局24小时备勤制度,实现全局警力“人人能战,时时能战”。二是全警种参与。为了密切警种协作配合,完善警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有序关联的网上追逃工作网络。我局以落实岗位责任,细化战役指标为重点,以“本地、本职、本岗”为基础,确立“支线服务主线”、“警种服务基层”的协同作战思路,将在逃人员和所队捆绑,机关部门和派出所捆绑,互相帮助互相协作,同时对工作责任分工,战役指标分配进行了明确。三是全战役监督。我局采取周通报,月考核的方式,对“清网行动”采取全程督察,对推进工作及时,取得战果的单位,县局采取“一周一通报,一逃一奖励”的方式强化奖惩激励。对一周内未取得战果的单位,县局将责令该各单位一把手为该部门清网行动第一责任人,并将追逃任务细化到该部门;本月再无法取得战果的,县局将责令其向局党组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无法取得战果的,县局将对该单位全年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并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七、打好“三张牌”,在工作举措上求实效。一是打好宣传牌。我局以“县电视台”、“县报社”等主流媒体为依托,大批量、多波次的正面发布有奖举报公告,跟踪报道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战果,彰显公安机关“有逃必抓”的坚定信心。

思想汇报清网行动篇三:清网行动

清网行动

5月26日下午,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至明年6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金国副部长要求,这次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力争下降50%左右他强调,这次专项行动涉及多警种、多部门,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工作措施一定要过硬:

第一,组织领导要有力。

第二,宣传发动要深入。

第三,工作机制要高效。

第四,督导检查要到位。

第五,考核奖惩要严格。

6月30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治安系统认真开展“清网行动”全力做好网上追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充分发挥追逃工作职能优势,推动“清网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通知》指出, “清网行动”部署以来,各地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大缉捕力度,抓获涉枪涉爆逃犯146名,目前缉捕率已达30.1%,不到一个月时间缉捕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但是,“清网行动”部署前全国319015名网上在逃人员中,治安部门立案追逃9354名、巡警部门立案追逃1377名、派出所立案追逃103857名,占全国总数的35.9%,追逃任务十分繁重。对此,各地治安系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清网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有关“清网行动”的重要工作部署,抓住机遇,乘势而为,集中力量,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组织开展好网上追逃工作,确保取得显著战果。《通知》要求,各地治安系统要始终将追逃工作重点集中在部省级通缉、部督捕、涉爆、涉枪、涉假、涉油、涉气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逃犯上,将追逃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全力开展追逃工作。对公安部督办缉捕的涉爆涉枪逃犯,各地治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刑侦、网安、技侦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组织追逃攻坚,确保实现缉捕率不低于60%的工作目标。对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等关系国计民生重大涉假案件,要将嫌疑人是否抓捕到案列为破案硬性指标,进一步加大对制假贩假逃犯的缉捕力度。各地要强化对派出所追逃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力度,加强对派出所社区和驻村民警开展追逃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派出所解决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推动“清网行动”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富有声势的宣传活动,为“清网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治安系统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宣传公安部的部署、相关法律和宽严相济政策,最大限度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各地要及时掌握治安系统“清网行动”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重大逃犯缉捕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随时上报。各地开展“清网行动”及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治安系统主要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11月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36个大城市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强调,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决战已到关键阶段,大城市公安机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在决战中打头阵、当先锋,要勇于向自我挑战,发挥最大潜能,决战到底,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刘金国首先代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部党委,向在“清网行动”中英勇牺牲的民警表示沉痛哀悼,向奋战在一线的全体民警表示亲切慰问和崇高

敬意。他说,在“清网行动”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全体参战民警恪尽职守,连续作战,超常付出,无私奉献,涌现出许多感人至深的事迹。他们用生命、鲜血和汗水,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职责,体现了人民警察对党、对公安事业的赤胆忠心。

11月18日上午,公安部“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警务督察局局长张京听取了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余建等同志关于四川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部“清网办”副主任、警务督察局副局长王志刚等同志一起听取了汇报

根据部“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把指挥部建到最前沿”的部署要求,11月28日,部“清网办”主任、警务督察局局长张京带领警务督察局2名局领导,会同部6个派驻督察队,深入一线,建立“清网行动”前线指挥部,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加强对任务较重的华东、中南等重点地区、重点省份的协调指导。

在距离“清网行动”结束还有16天的决战冲刺关键时刻,省厅专门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决战冲刺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清网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集中全警力量,向剩余网上逃犯发起最后、最猛烈的攻势。

省厅“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薛恒,省厅“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厅长闫庆文、白月先、林鲁波、纪委书记孙成伟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厅“清网办”、“追逃办”和督察总队全体同志,各市、县(市、区)公安局“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与省厅对应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清网办”、“追逃办”和督察部门全体同志,厅机关下派驻市、县(市)区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纪委书记孙成伟主持,副厅长闫庆文受薛恒副省长委托,代表厅党委作了重要讲话,客观、准确地分析了当前我省“清网行动”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决战冲刺阶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咬定目标、振奋士气、决战决胜的明确要求和“六个进一步强化”的具体举措,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参战民警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勇争一流的魄力,唯旗誓夺的信心,全身心投入“清网行动”决战冲刺,完美收官,高标准实现省厅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坚决夺取“清网行动”的全面胜利。

为认真落实部领导指示,12月1日下午,部“清网办”副主任、警务督察局副局长王志刚与部宣传局副局长、金盾影视中心主任王昌,副主任吴晓龙等同志,就拍摄“清网行动”宣传片工作进行商谈。

王志刚同志简要介绍“清网行动”总体进展情况之后,对“清网行动”宣传片拍摄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全面反映“清网行动”整体背景,要全景展示“清网行动”对加强公安整体工作重要作用,体现全警“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人民警察荣誉而”的风采。二要着力宣传“清网行动”中精彩案例。迅速反映抓获重大逃犯等典型事例,展现广大民警英勇善战、攻坚克难的作风。三要重点宣传“清网行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展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政治本色。部“清网办”将全力配合宣传片工作。

王昌同志指出,“清网行动”是公安部党委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具有划时代意义。拍摄好宣传片既是责任,也是使命。金盾影视中心将组织顶级编导人员,特事特办,全力投入拍摄工作,全景、生动的反映“清网行动”,决不辜负部领导的殷切期望。金盾影视中心将派出三个摄制组,到有关省份拍摄。

清网行动充分显现了各级领导对打击犯罪,清剿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的决心。同时积极体现了过大充实在一线的公安干警对党的忠诚,对百姓的负责。既锻炼了公安干警不怕困难,勇于斗争的坚强意志,又锻炼了广大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使我们的公安队伍凝聚力更加强大,战斗力不断增强。

通过对清网行动的积极了解,我更加认识到作为一名预备警官,我时刻要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积极努力,争取早日为党,为民,为国家贡献我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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