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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投诉纠纷整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3-28 16:39:09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院投诉纠纷整改通知书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投诉纠纷整改通知书篇一:13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

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科:

√ 协商解决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人民法院你科患者:住院号: 。经 □

民事判决现己结案(下附相关意见或结果)。

在此例医疗纠纷中,我院补偿/赔偿患方人民币,请你科组织讨论,明确责任人,并在收到该通知后3天内(11月15日)整改完毕,将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反馈医务部。

医务部

年 月 日

医院投诉纠纷整改通知书篇二:德州联合医院医疗风险预警机制

德州联合医院医疗风险预警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医疗风险预警机制。

一、医疗风险警示范围

在实施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不作为”的医疗事件,无论病人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医疗风险的警示范围。

二、医疗风险警示分级

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风险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医疗风险警示分为三级。

(一)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1、未及时完成入院首次病程记录、病历、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定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等,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献内容;

2、未及时查房,连续两次以上,病人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以下简称后果);

3、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

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病人投诉但无后果;

5、其他未引起后果,但有病人投诉的诊疗行为。

(二)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1 、超过24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6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可能酿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投诉;

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病人投诉;

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

4、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的过失或差错;

5、一年内,被二次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三级医疗风险警示

1、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

2、由于各种“不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损害;

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给病人经济补偿的;

4、一年内,二次被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被医疗风险警示责任者处罚程序

1、凡发生医疗纠纷投诉的科室,24小时内由医务科立案,调阅病历,下达《医疗纠纷投诉通知单》;

2、在调查取证及院有关人员讨论后,根据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医疗风险警示;

3、在发出医疗风险警示的同时,由医务科对责任者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与责任者签定《限期整改医疗缺陷协议书》存档;

4、被三级医疗风险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的当天到医务科接受“警示”谈话,根据谈话后本人的表现,一周内给予处罚;

5、医疗风险警示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建议取消评优资格;扣发月(季、年度)奖,降薪,技术职称低聘,离岗待聘,追偿经济责任等。

四、医疗警示机制的相关措施

(一)认真落实《医患沟通机制》

1、住院病人沟通机制: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认真向病人介绍自己,同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计医疗费用,告之病人,并记入病程记录。

2、实施有创性检查与治疗(纤维支气管镜、胸穿、腰穿、腹穿、肝穿、骨穿、心包穿刺等),必须在实施操作前向病人或家属交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医疗意外及医师在操作中采取的应对措施,将谈话内容记入病程记录。

(二)认真落实高风险环节签字机制

1、为了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认真履行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作为”义务,在诊疗环节中实施规范性签字机制。如《输血同意书》、《纤支气管镜手术同意书》、《各种穿刺检查同意书》、

《结核病化疗同意书》、《各种介入诊断(造影)治疗协议书》等等,这些协议书规定了向病人告之的内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监护人)签署同意书;

2、对上述高风险医疗环节,除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同时也尊重病人的拒绝权。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手术及操作,原则上不做,以避免医疗纠纷;

3、医务人员在危重病人交接班环节中要认真签字,书面交待,医学影像报告单、病理、检验报告单要实行复核双签字。

(三)敏感时段查房机制

1、落实节假日主任查房机制:节假日主任查房是使住院病人在特定的时段不间断的处于质量控制中;主任节假日查房有利于危重病人、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病人、新入院病人的确诊及治疗,有利于对值班医生的考核、监督与管理;

2、夜班、交接班、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必须坚持督查岗位责任制,使医疗工作始终处于警戒,应急状态。

(四)绿色安全生命通道

1、建立以病区为龙头的全方位、全天候院内急诊急救机制。

2、抢救病人过程中涉及的各医技科室、通讯、后勤保障部门实行限时机制。因超时影响急救工作,追究责任。

(五)法律援助与医患勾通

1、对医患间发生的纠纷及病人住院期间遇到的非医疗问题尽快通过法律咨询获取法律服务。

2、必要时可请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医疗纠纷,使病人了解依法理智地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性,双方平等交流、沟通,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在医疗纠纷应诉案件中,重视法律顾问在诉讼程序中的作用,认真对待病人的诉讼请求,注意医疗文献资料(病历、录像等)在举证中的责任地位,用法律来维护医院、医师的合法权益。

4、注意病人的心理需求,医患间相互勾通,是控制医疗纠纷投诉,搞好医疗风险的重要环节。

5、注意医患之间的情绪因素、行为因素、环境因素对医疗过程的影响,认真开展换位思考与角色置换的研究。

医院投诉纠纷整改通知书篇三:XX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

肥西县医院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

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

一、医疗风险警示范围

在实施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不作为”的医疗事件,无论病人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医疗风险的警示范围。

二、医疗风险警示分级

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风险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医疗风险警示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1、未及时完成入院首次病程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定各种重要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书等;

2、未及时查房,连续两次以上,病人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以下简称后果);

3、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

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病人投诉但无后果;

5、其他未引起后果,但有病人投诉的诊疗行为。

(二)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1、超过24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6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可能酿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投诉;

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病人投诉;

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

4、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的过失或差错;

5、一年内,被二次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三级医疗风险警示

1、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

2、由

医院投诉纠纷整改通知书

于各种“不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损害;

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给病人经济补偿的;

4、一年内,二次被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被医疗风险警示责任者处罚程序

1、凡发生医疗纠纷投诉的科室,24小时内由医务科立案,调阅病历,下达《医疗纠纷投诉通知单》;

2、在调查取证及院有关人员讨论后,根据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医疗风险警示;

3、在发出医疗风险警示的同时,由医务科对责任者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与责任者签定《限期整改医疗缺陷协议书》存

档;

4、被三级医疗风险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的当天到医务科接受“警示”谈话,根据谈话后本人的表现,一周内给予处罚;

5、医疗风险警示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建议取消评优资格;扣发月(季、年度)奖,降薪,技术职称低聘,离岗待聘,追偿经济责任等。

四、医疗警示制度的相关措施

(一)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

1、住院病人沟通制度

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认真向病人介绍自己,同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计医疗费用,告之病人,并记入病程记录。

2、实施有创性检查与治疗(纤维支气管镜、胸穿、腰穿、腹穿、肝穿、骨穿、心包穿刺等),必须在实施操作前向病人或家属交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医疗意外及医师在操作中采取的应对措施,将谈话内容记入病程记录。

(二)认真落实高风险环节签字制度

1、为了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认真履行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作为”义务,在诊疗环节中实施规范性签字制度。如《输血同意书》、《纤支气管镜手术同意书》、《各种穿刺检查同意书》、《各种介入诊断(造影)治疗协议书》等等,这些协议书规定了向病人告之的内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监护人)签署同意书

2、对上述高风险医疗环节,除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同时也尊重病人的拒绝权。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手术及操作,原则上不做,以避免医疗纠纷;

3、医务人员在危重病人交接班环节中要认真签字,书面交待,医学影像报告单、病理、检验报告单要实行复核双签字。

(三)敏感时段查房制度

1、落实节假日主任查房制度

节假日主任查房是使住院病人在特定的时段不间断的处于质量控制中;主任节假日查房有利于危重病人、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病人、新入院病人的确诊及治疗,有利于对值班医生的考核、监督与管理;

2、夜班、交接班、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必须坚持督查岗位责任制,使医疗工作始终处于警戒,应急状态。

(四)绿色安全生命通道

1、建立以病区为龙头的全方位、全天候院内急诊急救机制。

2、抢救病人过程中涉及的各医技科室、通讯、后勤保障部门实行限时制度。因超时影响急救工作,追究责任。

(五)法律援助与医患勾通

1、对医患间发生的纠纷及病人住院期间遇到的非医疗问题尽快通过法律咨询获取法律服务。

2、必要时可请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医疗纠纷,使病人了解依法、理智地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性,双方平等交流、沟通,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在医疗纠纷应诉案件中,重视法律顾问在诉讼程序中的作用,认真对待病人的诉讼请求,注意医疗文献资料(病历、录像等)在举证中的责任地位,用法律来维护医院、医师的合法权益。

4、注意病人的心理需求,医患间相互勾通,是控制医疗纠纷投诉,搞好医疗风险的重要环节。

5、注意医患之间的情绪因素、行为因素、环境因素对医疗过程的影响,认真开展换位思考与角色置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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