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文明礼仪 > 正文
 

临桂区国税局减税降费落实情况(2)

发布时间:2024-04-24 13:46:22 影响了:

  临桂区国税局减税降费落实情况(2)

 营改增政策大辅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布置开展的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以下简称大辅导)工作,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实施方案》(桂国税函〔2017〕130号)要求,帮助纳税人实现税收政策应知尽知、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进项税额应抵尽抵、涉税流程应简尽简,提升纳税人对税制的适应程度,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桂林市临桂区国家税务局积极开展大辅导工作, 辅导工作中坚持政策辅导与税收宣传、优化服务、税负分析、工作改进、风险防控“五结合”,强化辅导质量和效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促进四大行业减负增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大辅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市临桂区国税局成立大辅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全区国税系统大辅导工作,制定了《桂林市临桂区国家税务局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大辅导工作任务和完成进度,明确责任人员。

 二、大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取得大辅导工作成效,桂林市临桂区国家税务局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是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利用税企 QQ 群、电子显示屏、纳税人学堂、网络等,及时向试点纳税人发布最新的试点政策和通知公告,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把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二是抓好对内、对外培训,加强宣传报道,全程做好咨询辅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改革推进氛围。组织业务部门 50 多人参加了自治区国税局于 2017 年 4 月 6 日举办的全区国税系统营改增政策大辅导视频培训,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纳税申报表填写、发票使用规定、外管证开具、管理试点纳税人身份界定和税负分析工作进行了系统学习,事后对请假人员进行了补课,进一步提升了税务人员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同时,针对日常管理中了解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掌握政策的情况,分别组织房地产纳税人、建筑业纳税人、原增值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和税负上升一般纳税人等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共组织 350多人次参加培训,重点讲解营改增相关政策,结合纳税人在日常工作中提得较多的问题进行讲解,通过一些案例讲解,让纳税人尽快熟悉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二)进户辅导 一是对营改增四大行业进行全面辅导,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从而以点代面,将好的经验向其他同类企业推广。二是对全局税负上升的 20 多户企业“一对一”、“面对面”地开展辅导,帮助纳税人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税负上升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帮助企业正确

 填报纳税申报表,辅导企业应抵尽抵。三是通过满意度入户调查回访,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 1000 多份,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满意度调查和营改增宣传得到双促进。四是开展“量身式”座谈会。特别对建筑业和短期税负上升明显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会。促进企业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落实进项抵扣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合理降低税负,确保税负只减不增,打通营改增“最后一公里”。

 案例 1:桂林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桂花样年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酒店”)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目前在职员工 165 人,主要从事酒店经营管理。花样年酒店因财务人员对营改增工作非常重视,在营改增前已多次到税务机关咨询营改增相关政策,临桂区国税局也多次安排业务骨干深入企业进行辅导,重点讲解进项税抵扣相关政策,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采购渠道,切实做到了应抵尽抵。营改增以来,该企业税负一直是下降的,2016 年度实现销售额 1804 万元,缴纳增值税 47。8 万元,比营业税减少 47。8 万元,税负比营改增前下降 50%;2017 年1 至 3 月实现销售额 544 万元,缴纳增值税 5。6 万元, 比营业税减少 22 万元,税负比营改增前下降 79%。

 案例 2:临桂威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目前在职员工 65 人,主要从事保安人员的培训及外派。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4月共实现销售额 832 万元,缴纳增值税 50 万元, 比营业税增加 6 万元,税负比营改增前上升 14%。威龙因用工单位要

 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是该企业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同时该企业因租用个人房屋办公,房屋租金和水电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办公用品较少,采购渠道选择价格较低无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该企业税负只增不降的情况,桂林市临桂区国税局多次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的辅导,同时邀请市局货物劳务税科的专家一同到该企业进行“问诊”,了解到企业客户需要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例较小,建议企业选择差额并按简易办法计税,企业同意从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改按差额并按简易办法计税,税负将会大幅度下降。

 案例 3:广西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成立于 1999 年 3 月,注册资本 618 万元,目前在职员工 64人,主营行业为房屋建筑业。天源 2016 年 5 月至 12 月共实现销售额 7982 万元,缴纳增值税 478。41 万元,税负增加120 万元,是临桂税负增长最大的建筑公司。按排专人开展辅导,多次深入企业宣传政策,辅导纳税人应抵尽抵,了解到企业当前在建和准备承建的 35 个项目 98%为财政拨款工程,相关政府部门不愿为之前已签订的工程合同改签为“甲供工程”,因为工程预算的变动牵涉部门较多,手续较为繁杂,发包方还需成立相应的职能部门,造成业主与建筑方补签合同的意愿不高。针对上述情况,临桂区国税局领导非常重视营改增专项辅导工作,安排一名分管业务的副局长联系该企

 业,多次深入该企业了解税负增长的原因,帮助企业逐项分析应取未取,应抵未抵的进项税额情况,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和进项抵扣政策,帮助试点纳税人适用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特别是桂国税发〔2016〕147 号文件下发后,临桂区国税局立即将文件送达该企业,向纳税人宣传相关政策,引导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创造条件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税,最大 限度降低税负,帮助企业梳理出在建的 35 个项目中涉及的政府、学校、医院等财政拨款单位,连同相关文件向临桂区政府分管财税的副区长作了汇报,得到了副区长的大力支持,召集相关财政部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尽力帮助企业降低税负,对未完工工程通过修改合同为“甲供工程”,帮助企业适用简易办法计税。2017 年 2 月,天源大多数的工程已改为“甲供工程”,适用简易办法计税。2017 年 2 月该企业实现销售额 288。06 万元(其中简易办法计税 273。59 万元,一般计税 14。47 万元),缴纳增值税 8。21 万元,税负下降 0。24万元。该企业自营改增以来首次实现税负下降,桂林市临桂区国税局的专项辅导工作成效显著,也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三)做好税负分析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身份界定工作 桂林市临桂区国税局高度重视营改增税负分析工作,对内加强培训,对外加强辅导,每月安排业务骨干开展税负分析,对《税负测算明细表》填写有误的企业及时进行辅导, 进一步提升了营改增税负分析工作质效。同时,安排责任心强、熟悉税收政策及金三系统操作的业务骨干专项负责身份界

 定的录入、修改工作,对市局下发的身份界定错误名单及时进行修改,确保临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身份界定准确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通过座谈会,了解到部分房地产企业因纳税表填报错误,当月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在当月抵扣,请市局明确是否能申请抵扣。

 (二)部分房地产企业反映,房地产企业发生退房时,因地税退税手续繁琐,办理退税时间较长,甚至不予办理退税,房地产企业以此为由不给客户办理退房,出现客户向国税投诉的情况。

相关热词搜索:临桂 减税 国税局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17 版权所有 博文学习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湘ICP备090058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