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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4-19 07:26:45 影响了:

2020年,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高规格“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30多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23个乡镇、街道办、产业聚集区设分会场,会上常务副县长袁锐锋、副县长邵鸿斌对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滑县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各涉创单位的创建责任,细化了创建任务,为更有效的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创建办联合县督查局采用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对30多个责任单位进行督导,督促建设指标、重点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深入23个乡镇(街道办)、行政村进行实地查看,解决创建中存在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创建动态,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深化创建氛围

借助主流媒体,开展融媒报道,在县电视台推出“环境聚焦”专栏,高频次宣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及意义。同时,借助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节能减排宣传周等活动,在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生态文明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在全社会营造了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创建的浓郁氛围。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

1.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先后印发了《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等文件,对我县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各项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了重点时段的空气污染。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3470家企业按照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不同类别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实现了固定污染源全覆盖;

将全县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对10万余户开展燃煤“双替代”工作,超额完成9.5万户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燃煤清零”;

实行全年禁烧常态化,对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严控露天焚烧行为;

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截止2020年4月15日,我县两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的20余万件烟花爆竹实现全部清零;

对24家砖瓦窑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管和重点执法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强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确保生产工序无可见烟粉尘外逸;

对全县涉vocs企业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

对107家汽油加油站、40辆油罐车、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开展了监督性检测工作,共查处取缔黑加油站点(车)22处,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理5人,行政拘留12人,确保了黑加油站点(车)动态清零。截止12月31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10年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233天,三项指标持续保持“两降一增”。

2.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做好疫情期间水污染防控。新冠疫情期间,为严防病毒通过废水传播扩散,每天对定点医院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进行检测,确保外排废水消毒到位,严防疫情扩散。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多次排查,卫河排污口已全部封堵;

强力推进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乡镇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我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排查整治,逐月调度工作进展,完成了18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截至12月底,国控金堤河大韩桥断面和省控卫河柴湾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均优于市定不低于Ⅴ类水质的控制目标,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经监测达标率100%。

3.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监管,做好源头防控。建立了2020年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加强日常监管,目前5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完成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对污染地块名录进行动态更新,河南省开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拆除;

滑县原九间房化工厂遗留铬渣及铬污染物污染地块正在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二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2020年度6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对全县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

扎实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工作,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约66吨左右,已经全部转运处置完毕。截至12月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四)巩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创建根基

1.着力提升生态宜居环境。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我县全面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成了滑县西湖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和滑县森林公园人工湖及水系周边景观绿化提升项目,全县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29.05公顷,人均公园面积达12.75㎡,绿化覆盖率为39.93%。城区的45条主要道路都建有绿地,栽植了乔木、灌木、绿篱、地被植物等50余种,绿道总长约14.4千米,面积约66.54公顷。

2.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按照《2020年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优化了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机制,强力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改厕、白色垃圾集中整治等工作。投资6千余万元完善了示范村道路硬化、雨污排水管网、路沿石铺设、农村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成功创建14个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3.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为了缓解垃圾填埋场的压力和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我县投资4.5亿元在静脉产业园筹建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垃圾1000吨,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同时正在筹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该项目投资3千余万元,日处理垃圾50吨,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选址及批复工作。

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大县城及周边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在现有日处理污水6万吨的基础上,筹划建设了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日处理污水10万吨,总投资46728.72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35%。18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约8.77亿元,目前已完成发改委立项、选址及招标工作,配套管网大部分已铺设完成。

(五)强化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应急处置管理

1.环境执法成效显著。出重拳,用重典,坚持“铁心、铁面、铁腕”治污,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621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638家(次),依法对31家企业实施查封,对139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88.53万元,有力打击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持。滑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评选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2.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督促41家重点企业编制应急预案,10月20日,我县举办2020年安阳市(滑县)黄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受到省市好评。我县全年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它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六)优化产业结构,助推生态农业。一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在八个乡镇设置了试点,目前已经建成四个乡级回收站、100多个村级归集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70余吨,已转运、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66吨。二是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粮食作物采收机械化率,促进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0%以上。三是强化土壤分析检测。2020年分析化验土壤样品217个2604项次,植株样品48个172项次;

委托第三方检测土样样品159个1908项次;

圆满完成田间试验示范26个,为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降低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211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9.0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85%。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34项建设指标和重点支撑项目已基本完成。滑县作为农业大县,在发挥粮食主产区优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础上,生态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还需进一步完善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都是进行时。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和巩固前阶段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的力量,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立县”的发展理念,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大力发挥农业强县的优势,不断提升县域竞争优势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力以赴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滑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印发

很高兴读到优秀的范文。

岚皋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岚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突出以创建为载体,在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主动抬升标杆,确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互动并进的良好局面,探索走出了一条“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要求,目前,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内的环境改善、风险防控、空间格局优化、资源集约利用等十大任务均已完成,各项指标达到规定值。现将创建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秉持“两山”理念,构建生态优先的制度体系 秉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了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县长任主任,各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3个委员会,分别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和技术指导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

— 1 — 研究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每年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召开动员会议、开展系列活动,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牵头、人大政协参与、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规划引领体系。通过“多规合一”统筹规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岚皋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岚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陆续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快领跑生态美建设美好岚皋的决定》等相继实施。全县上下紧握规划一支笔,织密监管一张网,绘好蓝图一幅画,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县财政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建成了环境监测监察综合大楼、大气自动检测站和岚河、大道河、县城污水处理厂等重要点位的出境断面水质、重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配齐了执法装备、检测监测器械和标准化人员配备,并在各镇设立了环保工作站,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强源头风险防范和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出台了“一票否决”办法,近三年来先后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招商项目5个,淘汰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2家,多年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四是建立考核倒逼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优化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设置,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确立重抓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导向。近几年,生态环保指标在全县大目标考核中的占比均达到 25%以上。五

— 2 — 是健全约束有力的制度体系。出台《岚皋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岚皋县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环境网格化监管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暨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7年,全县对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在全国首创“河长+警长+督察长”的“三长治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河长+警长+督察长”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了河长制工作责任的全覆盖,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层层抓监管的“三长”治河网络化管理体系,实现了河道、湖泊、水库、塘坝、沟渠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在认真核实排污总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抓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2016—2017年度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张。六是建立信息公开体系。全面落实群众对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环保局网站,实时更新网站信息公开、环保动态、环境信息、环境管理、政策法规、环保知识、办事大厅、监督投诉八方面内容,定期更新大气、水环境质量、环境执法、排污许可、环评等信息,同时,将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指标完成、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划定保护红线,优化生态保护的空间体系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确保全县生态空间更加优化。一是调整优化县域布局规划。认真落实主体功

— 3 — 能区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求,将岚皋划分为“四大区域、十类功能区”,并根据不同功能分区定位,明确了生态红线、发展布局和保护措施,全面构建起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开发“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二是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印发了《岚皋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按照要求向生态红线编制单位提供了划定各项资料。目前,全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完成编制即将送省厅审核,按照方案,我县划定的红线区域面积949.85平方公里,红线区域比例48.52%,待省市颁布实施完成勘界定标后,我县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试行)》办法进行分级严格管控,加强刚性约束。三是管牢控死农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红线管控责任,级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耕地保护责任全名夯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把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2017年,全县耕地面积38.88万亩,其中常用耕地24.91万亩,实现了全县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目标。

三、发展生态经济,构建节约循环的经济体系

大力发展节约、绿色、循环经济产业,2017年,全县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3.3:56.7:30,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86.7%,其中,服务业增加值157555万元,增长7.6%。一是绿色产业快速发展。生态农业上,建设了三个十万亩林业基地建设(10万亩干果林基地、10万亩速生林基地、10万亩林下种养基地),林下经济发展迅速,2017年,发展核桃13.7万亩,

— 4 — 建成现代茶叶示范园区15个,培育龙头企业3个,建成魔芋园区13个,种植魔芋10万亩,培育龙头企业3个;发展林下养蜂2万箱;扶持新增设施蔬菜1000亩。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协会81个,共有5个方面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占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的61.5%。生态工业上,全县已形成了以水电、森工、食品加工为支柱的绿色产业体系,培育了明富魔芋、珠峰花炮、金岚木业、南宫茶业等一批骨干龙头企业,201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0.36亿元,“岚皋六口生态工业园区”被批准为全省100个重点扶持的县域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上,以大南宫山景区为核心的生态旅游实现率先突破,建成南宫山国家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千层河、岚河漂流国家3A级景区、神河源省级森林公园,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旅游示范县,被授予“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景区”和“最美绿色园林生态旅游城镇”等荣誉称号。借力强势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极大地促进、带动了全县餐饮服务、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打造了四季杨家院子、南宫山巴人部落、横溪古镇等一批旅文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新村,旅游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2017年接待游客486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1.31亿元,同比增长33.86%。二是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大力实施推进一批节能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实现了资源节约循环了用目标。201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435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01.5立方米/万元,

— 5 — 用水总量未超上级政府下达总量控制目标,较2015年下降1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56元/亩。三是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提高饲料消化率,降低氨氮排泄等新技术新成果,扶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规模相当的沼气工程及沼渣生物肥生产线,推广畜—沼—菜(林、果)生态种养模式。2017年,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100%。采取过腹还田,秸秆堆肥,秸秆编制等多种形式、途径和手段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5%。我县以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绿色食品企业为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较少,主要的工业固体废物为冶炼废渣、炉渣、煤矸石等,主要通过做为商品出售、页岩砖厂制砖、水泥厂生产原辅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2017年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00%。

四、实施综合整治,打造山清水秀的环境体系

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入手,推动县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实施精准的污染防治攻坚。保卫蓝天方面,我县认真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工作措施,空气质量日益变好。2017年,岚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数值为3.09,全市排名第二,全省排名第五,优良天数为334天,较2016年增加32天;水质保护方面,我县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正在逐步改善,统筹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利水保治理、生态造林、退耕还林、畜禽养殖防治、矿山恢复治理等一批综合性生态环保治理项目。以“岚河、大道

— 6 — 河、洞河”三大流域为重点,开展河道“三乱”综合整治。在岚河、四季河沿线启动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对重点河流断面、水电站生态基流通道口、生态敏感区、重点污染源和市政设施等部位全天候监测管控,大力整治电站生态基流、河道乱采乱挖、毒鱼电鱼炸鱼等行为。2017年,地表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达标率和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均为100%,主要河流岚河及大道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标准,全年水质指数为3.9606,全市11条主要支流排名第6,变化趋势为“变好”。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82.41,评价结果为优,全省排名第八。二是开展全面的生态系统保护。大力开展沿河湖、沿路造林植树活动,完成植树造林6.56万亩,实施退耕还林5000亩,形成以交通干线为主体,旅游景点、国道、省道、城镇为重点,莲花公园、珍稀植物园等为补充为重点的造林绿化新架构,实现了“开门见绿,四季有景”目标。统计年报显示,2017年我县森林覆盖率为79.2%。同时,建立森林防火、林政管理、病虫防治“三防”体系,采取“一控二稳三推进”的措施(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量使之小于生长量,稳步提升林木覆盖率林,加快推进业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有序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有效推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收缴罚款26.1万元。保持25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

— 7 — 通,理电话投诉19件,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受理办理县长信箱11件。突出对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危废安全处置率达100%。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投资30余万元,新建面积200㎡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采购了无人机、快艇等一批应急物资。四是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在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下,深入开展了环保问题自查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目前,中央环保督查提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已于2017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任务,省委环保督查提出的县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4户群众未搬迁问题,已经完成整改,4户群众已经全部搬迁。同时,在此基础上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共梳理出26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5项,库区网箱拆除工作正全力推进。

五、提升生态特色,构建美丽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我们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纳入“六城同创”目标,突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牵引带动作用,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出特色、上水平。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目前全县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处、垃圾填埋场7座,全面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d,并将一级B提标改造为一级A污水排放标准。新启动建设石门、民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050吨/d,

— 8 — 新开工建设佐龙镇、南宫山镇、石门镇、滔河镇等3座垃圾填埋场,县域重点镇垃圾污水处置得到全面加强和规范。同时,完成了县域垃圾污水处置项目PPP招投标工作,涉及金额近3亿元。申报了总投资3亿元的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被审查为A类项目列入国家项目库。截至目前,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1.55%。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整镇整村推进的思路,将农村改厕任务与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和搬迁工作相结合,在镇村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工程,持续加大城乡无害化卫生改厕力度,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0325%。全面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整治和水源地保护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2012-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批复,我县已经累计建成镇村污水处理设施30处,垃圾填埋场5座,采购垃圾桶2万余个,垃圾清运车辆50余辆,完成水源地保护工程3处,完成综合整治村庄91个,整治率达到72.8%,超过国家十三五期间好水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60%的要求。大力推进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完成全县1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县城、大道河、南宫山镇三处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工程,另10处水源地保护工程陆续启动建设,经检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为100%。三是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从规划立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入手,形成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2017年,新建节能建筑比例达到35%,

— 9 — 新建绿色建筑工作已全面开展。通过完善城区交通网络、优化公交线路、合理配置公交站台、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等途径,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从今年开始,我县全面启动了“城区及城乡两元”的客运新模式,将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绿色出行率。同时,鼓励市民出行多使用自行车或步行方式,提升公众的绿色出行率。今年,我县完成汽车站迁址新建工程,县级交通保持20分钟一趟,到西安班车保持2小时一趟,大大提升了客运能力。2017年实现绿色出行率达到52%。按照以制度促管理规范化、以数据促管理精细化、以督查促管理常态化的思路,大力度、宽领域地开展节电、节水、节油、节材,把低碳、节能、环保的要求落到实处,2017年,全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65.6%。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关于转发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落实绿色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绿色产品采购清单目录,对节能环保项目实行优先备案、优先安排采购资金,对未按强制采购规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推动强行入轨。根据统计年报显示,2017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91.75%。

六、转变意识观念,培育全民参与的生态文化体系 积极发挥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生态文化为强引擎,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环保接地气,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政策力度和实践深度。一是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进入千

— 10 — 家万户。与新民风建设相结合,推进“新民风+环保”进镇村活动,在全力培育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新民风观念同时,大力普及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改善人人受益的理念,让环境保护理念一步步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二是传承历史生态文化。广泛发掘整理“忠勇刚烈”的巴文化精髓,以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南宫山5A级景区为契机,积极探索文旅融合的发展路子,集中推出以一本书、一台戏、一条街、一个长廊、一座广场为主要内容的巴文化“五个一”工程,唱响“巴山画廊·硒有岚皋”品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县域旅游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文化元素和时代内涵。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六进行动。以“美丽岚皋,全民共建”为主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进机关、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六进”活动,在县城及各镇开辟生态文明建设一条街,不断拓展丰富形式,弘扬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造势,力促政府、企业、公众广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党政领导干部抓起,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必学内容,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率每年都达到100%。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积极向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和理念,2017年,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到达96.3%,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达95%。

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于后世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坚持不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民生福祉,将生态优势转

— 11 — 化为富民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生态+特色、生态+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产生更多的获得感。

岚皋县是省定深度贫困县之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高群众收入、确保按期脱贫摘帽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但是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安全屏障使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多年的持续创建,特别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岚皋的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地更净了,家园也更美丽了。回顾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过程,我们深深体会到: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实施发展新战略的需要,是岚皋根据自身所处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特点做出的重大决策。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新形势下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分级循环利用和无废物生产,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目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岚皋县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经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必由之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岚皋县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岚,山间雾气,皋,水边高地,岚皋县因山水得名,丰厚的生态环境资源是我们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面向未来,我们

— 12 — 将利用自身优势,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创新实践力度,建设美丽富裕新岚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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