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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22:17:50 影响了:

 x xx 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

 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认识,有序推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是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最有效的手段,是经济社会恢复正常秩序的有效保障。各地各校(园)要将加快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大、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决把接种任务抓好抓实,确保稳妥、高效推进本地本校(园)疫苗接种工作。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板报、微信、校园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对疫苗接种的积极作用以及国产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宣传,努力营造接种疫苗利人利已的舆论氛围。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三)率先引领,应接尽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引导教职员工本着“知情自愿,应接尽接”的原则积极踊跃接种疫苗,带动全社会共同构筑健康防线,建立免疫屏障。

 二、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xx 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全区教职员工(含聘任人员)作为第一阶段重点人群,于 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做到 100%全覆盖接种(有禁忌症的除外)。

 (二)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18 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所有在校(园)学生(幼儿)家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机构)教职工及其家属,做到 100%全覆盖接种(有禁忌症的除外),上述人员力争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前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及 18 岁以上在校学生要采取集体组织预约,定点接种模式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识再提高,作为党史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载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特殊重要意义,这既是国家需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需要,同时也是当前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检验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

 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各地各校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将疫苗接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二)责任再压实,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专班。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地区教育局联合地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协调当地卫健部门成立疫苗接种专班,统筹落实疫苗接种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要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职任副组长,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地本校(园)疫苗接种工作的沟通协调、数据更新、信息上报等,并建立教育局领导包校、校领导包教职员工的分级责任制度。

 (三)节奏再加快,做好第一阶段工作总结的同时启动第二阶段接种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本地本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员工全部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对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工作进行收尾,启动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工作,开展人员排查、信息登记及每日数据更新等。

 (四)督导再严格,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疫苗接种工作实行“日报告”,加快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力度。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并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纳入今年督导考核目标,对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力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x xx 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工作专班

 为安全、有序、高效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成立 xx 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

  地区教育局局长

 地区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地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

 工作职责:地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宣传、推进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直属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职员工及年满 18 周岁以上学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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