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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湿小说

发布时间:2024-05-04 09:23:43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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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湿小说篇一:私房阅读《小团圆》

私房阅读《小团圆》

本书编者在封面推荐编写时写道“《小团圆》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的历史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在笔者眼中,这是一部关乎情感与技巧的私人化写作。换言之,在某种程度上,它算得上是一部张的自传体小说,真真假假,矛盾挣扎、情迷意乱、紫陌红尘中的饮食男女,关于作者张爱玲亦或是书中主角女作家盛九莉的成长经历,又像是写尘世中的芸芸众生。于我,这只是一次私人阅读,而已,而已。

关于作者张爱玲女士,我向来不愿多谈,觉得自己似乎言所不能及,或旁人并不能或不愿理解接受我的想法,陷入一种语言孤独,并沉沦其中,怡然自得。用曾观一部电影中的台词“如果你理解了,那就是我没有表达清楚。”用在文章此处似乎是恰当的。曾经一个张迷为了表达对张爱玲女生的尊敬,她拒看《小团圆》此书。因为她认为张在遗嘱中是想销毁此书的。在我看来无此必要的。并非因为她的遗产执行人列出的张与其父母的总总来往书信证明张对此书是有转圜余地,而是实在喜欢她的文字与故事,有张爱玲笔触与经历的文句。曾经看三毛的《滚滚红尘》再看胡兰成的《今生今世》,特别是《民国女子》一章,都是喜欢的,又怎忍弃读爱玲笔下“盛九莉”自己的故事。书中故事虚虚实实,既有回忆的真实、苍凉,又有小说创作部分的瑰丽奇思,游刃有余,自得其所。如编者所言,这是关乎她“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其中苦乐,我想她亦是不屑为外人道矣。

于我,这样细密、熨帖、深刻、百转千回的文字是一期一遇的缘分,更是漫长生命旅途中的一场交谈。

小说一开始是主人翁盛九莉在港大读书的情形。当然,其年代背景乃至大学与专业是与作者当年大致相同的遭际。其中又穿插了大量童年时期的回忆与一部分后来在纽约婚后生活的经历。个人十分喜好书中关于九莉的童年、青年时期经历的叙写。童年在北方的日子,暗沉的色调。以及九莉全家搬到上海公寓,那个旧式家族与繁华都市的叙写。盛家与卞家两个古老传统又衰败的旧式大家族,如同张许多故事里的背景相似,当然,与现实的张家、黄家自是如出一辙。张,以女性的视觉,用她独有的笔触刻画了家庭中,人与人间的故事,甚至其中种种细节都以回忆加创作的方式呈现出来。母亲与父亲及姨太太,三姑与绪哥哥,竺家的姊妹花:蕴姐姐与纯姐姐的故事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当然有着让众多张迷和评论家议论纷纷的那个经典场景:旧式烟榻上,父亲与姨太太横卧其上,房间烟雾缭绕,幼弟偎在姨太太身后悠然自得。小说中“烟铺上的三人构成一幅家庭行乐图,很自然,显然没有她在内。”令人震撼,无论是对年少的九莉还是爱玲,都是难以磨灭的记忆场景。书中,我最喜欢的描写有两幕,一幕是年少的九莉抱着猫硬逼它照镜子,“它总是厌恶的别过头去,也许是嫌镜子冷。”这场景在阅读中印象深刻。另一幕是九莉被父亲带着在舅舅云志家作客的场景,云志与父亲在铺上过烟瘾,九莉与众姊妹在房间里玩耍的一幕:“房里非常冷,大家都盖着大红花布棉被。垢腻的被窝气味微带咸湿与鸭盹肝滋味混合在一起,有种异感。”这是整部小说中最喜爱场景之一,觉得只有张才能如此自然地将光、影、声、色、味融合,读者仿佛都能与众姊妹同置身于那个清冷房间,垢腻的红棉被下看小人书吃鸭肝的场景,感同身受的撼动。更让笔者震撼的是对作者本身而言,年近六十的她孤身在纽约的公寓,履入回忆,创作出了这样一幕。给读者如我所带来的那种阅读感受是与其他张小说中的场面有所不同的。其中滋味实难以言说。

小说中亦有众多张迷、学者、评论者最期待的章节。这本书成于1976年,历时10个月完成尘封33年,具有浓厚自传色彩的小说,按作者所言“这是一个热情的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之后也还是有点什么东西在”。故事终究发生了,九莉通过自己的编辑文姬认识了对她文章有好评的汪政府官邵之雍。正如现实中24岁的爱玲邂逅了39岁的汪政府伪官胡兰成。许多张迷曾感动于《滚滚红尘》中三毛关于这一段的戏剧化描写。不耻于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的沾沾自喜,献宝似得陈列,并对他始乱终弃,于家于国不忠。晚年却自得其所娓娓道来不屑,他认为是他的一厢情愿。但终是喜欢他关于“她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般经典又滥熟的评断。然而在此,张女士的小说解答了众人的疑惑。她是爱他的。至少故事中的九莉当时确凿的爱上了邵之雍。她甚至留下了他在她公寓留下的“一烟灰盘的烟蒂”,收

在一旧信封里。他与她接吻时感到“一阵强有力的痉挛在他的胳膊上流下去”,甚至那一刹那她认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这属实不易,无论是对盛九莉还是作者本人。然而他终究是一个走马观花的男人,对九莉如此,对绯雯、秀男、文姬、小姐辛巧玉等诸多女人亦是如此,拿得起,放不下。什么都“亦是好的”,一团和气,盼望着如小说般三妻四妾,哥哥貌美和顺,他便左右逢源的团圆。

然而终究事与愿违。邵之雍之于盛九莉的魔法消失了,已殆尽。她在战后风尘仆仆的往浙江一个乡村看望他后终于对自己有了一个了断。她明白自己的痛楚,正如书中所言“并不是她笃信一夫一妻制”,只是她不能接受他的“三美团圆”。

笔者相信现实中的故事亦是如此,她曾经是爱他的。婚书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说法稳妥又讨巧,让女性不能防备的。正如书中:“她是最不多愁善感的人,抵抗力很强。事实是只有母亲与之雍给她受过罪。”是啊,甚至抽鸦片,打她给她关禁闭的父亲都不能真正意义上伤害她,只因为没有爱与认同的情感归宿。张在书中的叙写至少是坦诚而真实的,比起另一位当事人在书中沾沾自喜的罗列要让人接受,当然这是属于她们的二三事,旁人亦自不必评说。

阅读此书让我印象最深亦或最想一探究竟的并不是九莉或作者本人的一段段情史。盛九莉之于邵之雍、燕山、甚至后来耸人听闻的纽约公寓内打掉已成形的男胎的桥段都算不上令我印象最深的看点。

而书中九莉与母亲、三姑、弟弟等最亲人间的关系以及她们处理这种种关系的方式是真正让我震动的。书中母亲蕊秋的形象是如此鲜活:她貌美、裹小脚却依旧会滑雪、潜水、油画、裁缝、营养学。游历欧洲、南亚各地,甚至还任过印度某位政要领袖的私人秘书,私生活开放自由,甚至比起现代女性的生活都还要过之。这与现实中的张母黄逸梵女士的经历是一致的。

甚至有好事者考据癖般的指出黄女士的英方名rachal的音译真是蕊秋。这就是她,一民国亦或晚清时期的全新女性。许多读者会惊讶于书中她们间锱铢必较的金钱关系,甚至母亲担心女儿的成长亦是最苍凉的部分。甚至童年时前母亲的手过马路,那刹那上网接触都觉得羞愧、挣扎、甚至恶心。我甚至不愿去想这是张幼年伴随生命成长一直都具有的感受还是在年华老去尝试回忆时队那样一次微小又难忘的身体接触下的定义。或许是在经历诸如书中母亲蕊秋输女儿唯一的八百块钱奖学金,母亲蕊秋来香港住最贵的浅水湾饭店却让女儿硬是占便宜,无聊的在学校白住了一个假期。母亲蕊秋会为了一个莫名的男子凭空吃醋迁怒于女儿……母亲这个角色在九莉或是爱玲生命中缺席太多,以致从小都是她一个人面对父亲的凄凉,家族中的众人。人与人之间的倾轧、金钱的作用、世间的冷暖她亦是自幼便懂得的。在香港读书时的遭遇的战争、大轰炸,在上海沦陷区遭遇的成名、爱情、大红大紫,甚至是后来的失落,远赴美国都只是她一个人。哪怕是在最困难时期她也宁愿悲哀人误解也要坚持先用100克金子归还蕊秋为她读书所花费。这是何等的疏淡、明确。甚至书中年迈的蕊秋在欧洲病重希望与女儿见面亦是一笔带过,只提到在母亲死后收到物品拍卖单不曾见一对玉瓶而感慨。但真的就没有伤处吗?书中的九莉最终还是卖掉了保留一年多却从未戴过的翠玉的耳环,那是母亲临行欧洲前赠送的,卖掉它亦是为了不再想起母亲与弟弟。终究还会睹物思人,那一段段粉红与暗灰的旧事。卖掉物件就全然放下了吗?不尽然吧,正如书中,她自己知道,她是不想卖的……。

于此,笔者欣赏九莉亦或是爱玲这种清洁、干净、锱铢必较、热爱金钱,任何时候都分明、克制并自知的态度,却又感到苍凉、荒芜,她一直都只有自己而已。

此外,阅读此书还有一份私人的喜好,关于颜色、服饰面料、相貌的刻画,好不喜欢。正如小说作者借九莉之口表达“她对色彩永远感到饥渴”,所以她甚至不喜欢国画,只因时习画时只能用赭色与花青两个颜色。因此“蛋黄、墨绿、乌梅色、深紫闪绿、苹果绿、海绿、孔雀蓝、蟹壳黄、火红……”如此斑斓的色泽出现在书中人物,书中的女作家九莉亦喜欢把花红柳绿的土花布做成旗袍与简化西式衫裙,“像把一幅名画穿在身上,森森然快乐非凡,不大管别人的反应”。这亦是爱玲关于色彩与服饰一生的态度。她关于“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悲壮,力大于美。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照,有更深长的回忆”。她活得像一幅画般。阅读完此书,脑海里总能浮现香港集市中一匹匹桃红葱绿布匹映着高处的蓝天,色泽艳丽,绝对难忘。

写在最后的:这是一部热闹又寂寞的小说,尘封33年,因其作者的传奇性,一经面世又热闹纷呈。各路人马争相讨论,窥私的、考据的、评论研究的……有人说作者功力力透纸背,色彩冷静苍凉,也有人

称作品点名簿般单调,作品重复无新意。并以为作者张爱玲女士晚年有着病态的自恋,独居纽约的公寓,沉缅进了回忆。无论如何,并不重要,不管是对张女士还是作品本身。首先,关于重复,是的九莉身上有着太多爱玲作品中的影子,港大时期遭日机大轰炸像白流苏,关于黄金于爱情部分又像《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与母亲,三姑之间又让人想到《沉香记》中美丽少女薇龙。当然最明显的还是被李安翻拍的《色戒》中的王佳芝,爱上了一日伪官,并义无反顾。当然,邵之雍的始乱终弃又让人想到《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振保生命中那一妻一妾两朵玫瑰。诸如此类,更多九莉家庭与众多人物间的关系处处皆是张爱玲的影子。这就是她的故事,不是九莉而是爱玲的故事,她最深知的人生素材,这也正是我热衷张女士作品的原因,并且我认为作为一本自传型小说,出现这些色彩更是再所难免,因为它的作者叫张爱玲。

除去题材,关于内容,我亦是爱读的。有着作者骄傲自持、冰雪聪明,冷淡看世情。任场面如何不堪,令人窘迫,内心如何激荡起伏,女主角九莉都是平和而自持的,甚至有一丝微笑。自身的弱点、内心的矛盾,不堪回首的亲情与爱情,社会在其身上留下的痕迹都被作者拿来一一剖白,不留情面。她愈是骄傲聪明理智自持,愈是让人心生感慨。她的世界进进出出,终究只有她一个人。但她是不稀罕莫名 的体谅与廉价的同情,用一句引用烂熟的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是有悲悯的,对九莉,也对世间男女。

这是一个让我心生感慨的故事,每读完一遍,都觉得内心的晦暗难以言说。我始终将其当作一部小说,一个盛九莉的故事。我想晚年独居的张爱玲有的是一份当时的回忆,甜而稳妥,像忘却了的忧愁。

咸湿小说篇二:沧海桑田(正式版)

沧海桑田

文:风起

一、

雪是在入冬的第二个星期落下来的。

我很是惊异于仅仅是初冬便有这样的大雪。当时天空阴沉深远,我正坐在窗边构思着下一篇小说的大纲,手边是一壶刚砌好的茶,还有略显凌乱的稿纸上面有我试着写下的句子。大雪就那样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飘飘扬扬,天地安静。

真的好美,我一时间在考虑要不要在新的小说中加入一个下雪的场景。

耳边传来外间的门开关的声音,又响起老人的咳嗽声,随即是抽水马桶的声音和洗手池龙头开动的哗哗声,

如上所述,我是个写东西的人,俗称作家,二流的那种。

这里是Z市的近郊,环境宜人,适宜人类和其他活物居住,偶尔在天气好的情况下还可以感受到城市另一端吹荡过来的咸湿海风。我在这里有一套房子,是父母过世后留下来的,我一个人住在里面??呃,确切点说,以前一个人住在里面。

老人是在两个月前住进我这里的。那个晚上我和一位编辑商讨有关一份稿子的细节,讨论完之后刚从酒吧回来,在门口就发现了老人。深秋夜晚寒气袭人,他裹着大衣,神情萎顿地倚在台阶上,身体好像非常虚弱。但他没有发出一丝声音,等我走近在灯光下才发现他,他眼神里有着异于常人的固执,又像在和某个什么东西对峙,不肯起身。他挡住了我回家的路,我没办法,只好把他扶了起来,带回家。

老人不说话,我也不知道他是不会说话还是不愿意和别人交谈。总之我无法从他口中得知有关他的家庭的情况,就只好给他清洁了身体换了衣服带他去客房睡下。可自从那晚我把他安顿下之后,他就在这里长住至今。并且看起来住的心安理得,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仿佛他占了我的家和我共处一室是给了我莫大的荣耀一般。

??真是岂有此理。

好在我的房子够大,两个人住也绝对没有问题,并且我一个大老爷们也没什么怕的。而且我一个人住了这么久,多一个人来作伴,老实说,也还不错。

“老爷子,过来坐吧”我打开书房的门,对老人摆着手势说。

两个月过去了,老人依然没有说过哪怕一句话,甚至没有一点要和我交流的表示,更甚连表情也很少施舍给我。在家里抬头低头总是一幅视若无人的样子,大爷的要命,但也从不会打扰到我。不过,经过这两个月的相处,我倒是渐渐发现和老人交流并不像想象中的困难。或许他听得懂我说的话,也或许是能看懂我的表情和手势。总之他有时会回应我的邀请或请求,而当他没有做出回应爱理不理的时候,那大概就是无言的拒绝。

这次老人没有拒绝,他只是偏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进来。

我的书房是这套房子里环境最好的房间,从房间的位置、窗户的大小朝向,到装修以及家具的摆设,无不匠心独运。在我父亲在世之时,它是我父亲的骄傲。而现在这个房间的主人成了我,这骄傲也只有我来继承。几年来,父亲的痕迹在这间房间里渐渐地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书架上成排的旧书,留给我关于那个人的哀思和追忆。

老人在书桌旁的另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我在他身后关上门,再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杯子,给老人倒茶。茶水的热气氤氲而起,窗户外面是飘扬的大雪。我和老人看着雪,静静地坐着,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话,气氛一时间有些悠远的味道——我知道这个年代的人大多都不喜欢这样的冷场和无所事事,可我却很享受这份安静。

曾经有另一个不算老的老人也坐在这间房间里,而我如今这些堪称老旧的生活习惯,全部来自于他。

我沉迷于回想中,忽然发现老人被我书桌上的镇纸吸引住了。那是一块鹦鹉螺化石,是一个学地质的朋友送我的,说是在喜马拉雅山七千米之上的岩层里找到的。老人怔怔盯了它好久,随即自顾伸手拿起来,抚摸着石头的纹理,就像看见什么心爱之物一样。

随即我没想到的事发生了,老人竟然哭了起来。毫无预兆地,一开始只是流泪,后来居然“呜呜”地哭出声来。

气氛在一瞬间被打破,我有些尴尬,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就算是安慰??我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引动了老人的心绪,不知应该从何安慰,狗吃刺猬一样,没处下口。

“这是我家乡的东西。”

“呃??你说什么?”

就在我握着杯子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老人忽然开口说话了,这倒是把我吓了一跳,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年轻人,你愿意听一个故事么?”

二、

老人的语调怪怪的,声音生涩,可能是长时间没有说过话的缘故。

“我今年九十二岁。”

“可是我在这世界上,已经存在了??一亿三千五百三十万年。”

我想我此刻脸上的表情真是精彩,不过老人用眼神阻止了我开口。

“咱们从头说起。”

其实,在这个世界,在这个地球上,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次文明的绽放。 距今20亿年前,地球上第一次出现了人类,虽然心智未开,但在这个星球上,第一次有一双眼睛仰望着星空。他们用了几十万年的时间,进化出了高等级的智力,然后又用了两万年建立起繁盛的文明。

就在这一个辉煌的文明到达了顶峰的时候,有一个问题终究无可避免。哲学家们思索人类存在的意义,他们意识到文明总有一天是要灭亡的,而漫漫长夜中冒出的一点文明之火又是多么的不易。那么这个文明本身的意义何在?只是出现然后死亡吗?他们开始思考如何才能不被几乎永无尽头的时间所湮没,开始寻求让文明延续下去的办法——哪怕只是一星火种,甚至一道痕迹。

终于有一个人发起了一个倡议,他提议派遣一个人去往未来,作为一个使者,顺着时间之河一路探寻下去。也许未来还会出现相似的文明世界,那么他就可以把文明的火种留给后人。即使再没有,就算只剩一个人的存在,他的文明也就没有被历史遗忘。

当然,被选出来的这个人,他就不再和这个世界有关,他的余生都将和世界永隔。而他在未来的所作所为,对于早已消亡的那个世界来说,也没有了丝毫意义。

提出这个倡议的人,后来人们叫他“先驱”。

这个倡议得到了整个文明的支持。

当整个世界的力量都集中在一件事情上的时候,产生的效率是无与伦比的。很快他们造了一个巨大的时间舱,用以将一个人冰冻起来,在下一个世界里再将他唤醒。而最终被选出来去往未来的人,就是“先驱”自己。

就这样,两亿年后,他醒来走出时间舱,那时地球再也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地球,但他发现自己真的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他欣喜若狂地准备把来意在新的世界公诸于众。可是他进入这个新世界之后,却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醒悟到那样做,会让这个世界遭到不可预料的冲击,而他好不容易保存

下来的那一点火种会不会在这场冲击中由此夭折,他也不敢断言。所以他在这个世界里隐居了下来,若

咸湿小说

干年之后,他在新世界找到了第二个人,一个相信他并且愿意继续下去的人。第二个人接过了时间舱,他沿着他的前辈的路,同样到达了一个新的文明,而那是又过了两百万年之后。

从那个时候起,这场运动就变成了一场接力。

这个过程,经历了20亿年,依次重复在这20亿年中的每个文明里面,至今仍未断绝。 每一个在新的文明轮回里醒来的人,都会寻找一个继承者,再次踏上这条没有尽头的探寻之路。把文明的信息继续传递下去。于是这项计划就成为了一个人又一个人孤独的旅程,一个文明又一个文明的接力。

最开始那个文明的构想居然实现了。至今这20亿年里,一共诞生过七个这样的文明世界。这些文明世界发展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是每个文明里,都有这样一个人,身负不为人知的责任,前往下一个文明。他们真的把这些文明的火种保存了下来,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事迹,但是亿万年来的文明传承,只在这七个人中延续。

这些人,后来称自己为接力者。

“而我,是第七个。我的世界,灭亡在距今一亿三千万年之前。”老人声音低低的,仿佛在讲一个童话故事。

“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老师,后来才知道他就是那一任的接力者。他问我愿不愿意把这个使命传下去,他说每一个接力者,能见到下一个人类的文明就是最大的幸运,每一次接力都是一场赌博。我接受了??而现在,已经一亿年过去了,我们的社会消亡了,我的族人灭绝了。可是我真的活到了现在。”

“如今我老了,终于能见到你们。”

我发誓会永远记得,那天下午老人对着我讲起这个故事时那肃穆和神圣的语气。窗外大雪纷飞,屋里时光以千万年为单位地流转。

等我回过神来,老人已经走了,我在书房点了根烟,忽然就心情激昂起来。说实话我的确不相信,谁会真的把这样的故事当真呢。但这本身是一个多么雄伟和壮阔的故事啊!那史诗一般的情节,充满了英雄传奇和悲壮气概的使命,那一场跨越了亿万年岁月的接力,一个又一个不为人知的接力者们,独自承担了各自一整个文明的延续。

不管老人是妄想症抑或其它,我都被这个故事深深地震撼了。我拉开窗帘,大雪已经停了,可是就在这一场大雪中,我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已经截然不同。

三、

未亮的天光下,当在我彻夜未眠之后准备补觉的时候,客房里传来了巨大的声响。我急忙冲过去,发现老人倒在床边,旁边的架子歪了,东西散落了一地。

我匆匆忙忙地叫了救护车,把老人送到最近的医院。

“醒了醒了我的大才子,一夜没睡?”医生手拿几张纸从老人病房里走出来,顺手拍醒了在走廊长椅上打瞌睡的我。

医生是我大学的同学,和我关系还不错,常有联系。而且此人是美女一枚,却至今单身。大概学医的女子没人敢娶,怕半夜被顺手解剖。我不无戏谑地想。

“他??没事吧?”我指了指病房里面挂了点滴还未醒过来的老人。

“这大爷是你亲戚?哎??我记得某人好像没什么家人在这里唉。”她歪头瞅着我,又故作姿态地说。

“先别管这个,我说是捡的你又不信。”我没好气地回应她的调戏。

“哦,其实没什么大事,”她回复了正经的表情。“不过”,他话锋却一转,“说起来却是有很奇怪的地方。”

“什么叫奇怪的地方?”我的确是一头雾水。

她点点手中的一份表单,“这份血液报告。”

我举手投降,“看不懂,有什么不正常吗?”

“很正常,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她用一种见了鬼的表情说,“红白细胞血小板、该有的东西一样不缺,不该有的一样都没有。这份血液几乎可以拿去做教学标本了。换句话说,这根本是份完美的血液。可是按理来说,一个人在世上生活了七八十年的话,他的血里面早就掺了各种各样的杂质了。照我说,他该不会是??被圈养出来的吧?”

我心里一动,想起昨天老人讲给我的那个故事。如果一万个如果之下的可能依然存在,那么比起那些东西而言,现在这份血液报告,实在不是什么大事。

“诶”美女顶了一下我的肩膀,换了带调侃和暧昧的笑容对我说,“你确定你家这位大爷,他真的是地球人?”

“啊??我还真不确定他是不是地球人。”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果然和科幻小说作家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我的美女同学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转身而去。

你看,我说的是真的,可是她总不信。

“不跟你贫啦,大爷已经睡了,他身边没人照顾总是不行,你去看看他吧。”

远远飘来她的声音。

我回到病房,老人的确已经睡着了,呼吸轻微,面无表情。我站在病床前,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忽然理解了一些什么。

我不是说因为那份奇怪的血液报告我就相信他所说的一切,但是躺在床上的这个人,他苍老瘦弱又倔强,没有家庭没有亲人——说不定他的亲人早就不要他了呢。这样一个无家可归的老人,真的是孤独的够可以了啊。而那个所谓“接力者”的故事,大概只是他自己内心的写照吧。

真是个倔强的老头啊??

我忽然对老人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兴趣,包括他的经历以及那个完整而又宏大的故事。我想知道这样震撼人心的故事的起源,我希望和这个孤独而又阅历丰富的老人说话,去感受一个老人久经世事的灵魂。

——既然没人愿意照顾他,那么就我来照顾吧。

老人醒来之后,看见坐在旁边的我,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编故事?” 我吓了一跳,又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来敷衍他这句问话,所以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像个傻瓜一样。老人看着我的样子,嘴角慢慢抽动,露出一个笑容。

随后几天,我都在病房里陪着老人。其它病房里的病人打招呼说“小伙子真孝顺”的时候,我无一不报以白眼。

四、

等到老人的病情好转,已经是深冬的时节,在老人的坚持下我带他回了家。老人还不能下床走路,于是我特意买了轮椅给他。他开始说很多话,像个普通的老者一样多言健谈。我曾经开玩笑地问他为什么会说现在人类的语言。

“我自学的,在时间舱里有一套专门的辅助系统,用来帮助接力人到达下一个世界之后学习有关那个世界的一切。”

时间舱,他居然还真煞有介事地说出这么个东西。

还有一次我问起老人的名字。

“我的名字啊,用我曾经的语言来说,发音是“朱诺蒂斯”。”他说。

谁知道真假,反正之后我从未用这个名字称呼过他。

这两个月我又有了新的约稿,每天忙碌在稿纸和文字里——在如今这个年代我依然习惯手写,每每让我的编辑抱怨不已。在休息的时间里我会陪着老人说话,闲谈聊时事说笑话,甚至有时教他下围棋。他好像很喜欢我的书房,经常摇着轮椅转过来转过去。饶有兴趣地问及一些老物件,于是我就在回忆中想起了很多琐碎的往事。但是我们聊的最多的,还是老人的那个故事。这是个很好的故事,当然在老人的说法里,那是他的往事。

可是让我哭笑不得的是,老人的兴趣变成了游说——他每天有一半的时间半躺在床上,游说我成为继他之后的下一个“接力者”。

这是我所始料未及的,我从未想过自己也将是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我说了,那是个很好的故事,可问题是在我微弱的常识中,它只是个故事而已。我真的不认为我可以,不,是有人可以,越过几亿年从一个世界来到另一个世界,对于我而言这不啻于天方夜谭。

于是我不得不一脸认真地拒绝老人的游说,还一边为我这种拒绝来忏悔它的荒唐。 “既然生命是这么一个平凡而荒凉的旅程,那么为什么不用这生命来赌一件伟大的事呢。”——某天,老人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是“先驱”对“第二个人”说的话,后来后者说就是这句话打动了他。再后来这句话就成了每个接力者都会对继承人说的箴言,一句流传了几千万年的箴言。”

“你在犹豫。”老人一语如刀“你喜欢这个故事,在你内心深处,你希望那一切都是真的,你想看到世界的宏大想经历时间的沧桑。可是在理智上,你不相信我。”

这一语准确地命中了我秘藏于心的某些感情。

“好吧,过些时间,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老人笑笑。

那天我写字写到伏在书桌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多了一条我常用的毯子。我想象老人摇着轮椅,到我的房间拿了毯子再回到书房,费力地把我裹在里面的场景。心中涌起一阵暖流。

再度站起来的时候,老人带我去看了时间舱。

居然——居然真的有这么个东西。

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我惊异于这架仪器的粗犷和易操作,在我的设想中,一个文明最高科技的结晶,能够抵御茫茫岁月侵蚀的设备应该是精密和复杂的,而且内部应该满是我不可想象的设备和仪器。可是老人给我看的时间舱,外表就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面甚至还生长着地衣和苔藓,那是货真价实的苔藓。而里面的设备,也怎么看怎么像是现代人的民用科技产品。

“越精密的系统,越容易因为失衡而崩溃”,老人是这么解释的。

对此我只能表示怀疑,怀疑这个巨大的东西能否在漫长的时间里维持自身的运作。可是看到这样一个所谓的“时间舱”,我倒有点愿意相信老人的话了,因为想来没有人会造出这么大个东西来只用来骗我——就算把我卖了,也根本值不回它的造价。

老人领着我参观它的内外,给我介绍各种部件设备的用途。我侧脸偷看老人的表情,老人缓缓地说着,认真的样子就好像工程师在介绍他们的作品。看得出来他还是考虑了我的接受能力,没有甩出一堆我听不懂的高深物理学名词来蒙我。

我们漫无目的的走着,地上的积雪被踩得凌乱。

“??总之你会在冰冻中度过绝大多数时间,这期间你根本没有任何感觉。生态维持系统会每隔一段时间叫醒你一次,几十或者一百万年,你可以在入睡前自己设定这个时间长度。电脑会自动判断周围环境并且操纵时间舱采取措施,以保证你不会在亿万年的地质变迁

咸湿小说篇三:寂寞的城市

寂寞?城市

父母从上海来北京看我,久别重逢,感触是少不了的。一个人在外,已经习惯了许多东西,包括应得的,争取的,不得不承受的,当然也有无时无刻的出乎意料。忙碌的时候不觉得什么,空了下来就会闲的发慌。

愈来愈明白李宗盛在《忙与盲》中表达的情绪,尤其是在深夜时一个人对着昏暗的台灯看书时,寂寞感时不时袭上心头,无法名状的难熬。算起来在外漂泊已经有不少时日,漂的繁琐远远多过泊的暂憩。都市的紧张总是催人奋进,可也促人老得更快,林立的钢筋混凝土折射出失却光泽的日照,一如我的生活。

陪着父母逛了故宫爬了香山登了长城下了定陵,日子过得分外快,于是愉悦也丢失得分外快。无论在人前是怎样的精力充沛、自信开朗,但那因寂寞而油然而生的自伤和挫折总是无可避免。 网络上一个熟稔的朋友这样比喻现在的自己:像猪一样享受——自我安慰的惰性;像狗一样规律——代价是堕落的高贵;像蜜蜂一样工作——昙花一现的风光;像猫一样随性——自己快乐就好的自私……

除了最后一点我嘲讽她的自我标榜,别的都是一模一样的贴切而无奈。

我们再也不会蹲在自家门槛前捧着大碗吃饭,但我们时常通过电话预约客户的晚餐,无非是用虚伪换取下一顿更丰盛的夜宴;我们再也不会在大年夜的晚上凑齐家族中所有的成员,取而代之的是提前几年预定一张饭店的圆桌,以及收到一大堆或者熟悉或者陌生的号码发来的短信祝福。

难怪,我们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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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城市?伤感

和寂寞相对立的是无尽的奢靡和贪婪——这点,似乎只适用于城市。或者做一位正直而贫穷的天使,或者做一个对得起自己但愧对一切的恶魔,没有中间值。

寂寞的定义不少,夜深人静时就着老旧的台灯听调频的“今夜不太晚”;一个人在零下七度的城市夜晚散步只因迟迟无法入眠;每天收到十几通电话几十条短信却报不出其中五分之一人的名字;埋头在被窝中哭泣醒来却不知道为什么面上肌肤绷得这样紧……

城市的概念也有很多,通宵的不出售软饮料的酒吧;在二十九层楼办公还是无法享受到一丝从落地窗口透进来的阳光;街道总是很宽机车总是很多相识的人总是很少;把钱给了小姐把烟给了大哥把一片残迹给了钟点工把惟一的寂寞留给了自己……

每每想到这些,我就情不自禁地伤感。悲哀的伤感。

美国导演奥利佛?斯通的电影《华尔街》里,高登?盖科这样说——“贪婪是好的”。从此毫无节制的贪婪似乎成了某种时尚,甚至是有钱人在现代都市立足的必修技能。于是高登?盖科这个虚拟的形象摇身一变化作美国商界的“杰出代表”,他甚至因此登上了著名的《Fortune》杂志的封面。

十几年以后,一个叫李宇春的年轻的中国女孩也上了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的封面,所不同的是,她的成名轨迹更似一幕离奇的传说。上亿美钞的新闻价值和娱乐价值的背后是一个城市无奈的哭泣的脸,他低声浅吟:我们一无所有,只有有尽的金钱和无尽的孤独;我们一无所有,只有对昙花一现的追逐、对传统礼教的不屑,以及在其中的不知疲倦。

其实,这又何尝不是城市的另一种层面的寂寞表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无所寄托——当然这并不能怪罪于他们——于是偶像的作用无限放大,偶像的形象无限高大……可是不久后人们发现,自己其实早已丢失了对偶像的认同及归属——那个仅仅属于张国荣、小虎队时代的荣耀。最后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便用所谓的“娱乐时代”来横加解释……

可笑可悲的寂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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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城市?伪善

最近发觉自己似乎越来越容易被影响,旁的人的观点,旁的环境的转变,总教我丢失掉固有的偏执和立场,甚至丢失掉原本就少得可怜的信仰。其实,这也应该归咎于寂寞。

总是在理想状态中怀念高邮的咸鸭蛋,怀念那片悠远静逸的乡村——但那毕竟不是生活。音箱里传出《老友记》的背景笑声,我早已经听的习惯。美国佬的笑爽朗干脆、肆无忌惮,又有些自然警惕的做作——都市人无可避免的通病。

不止一次地希望自己能像马休?派瑞一样开朗达观,但既然身在城市,企望过六人行那样的生活,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城市人习惯宣传、捧杀、帮助、美化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或多或少的,总有其目的存在,人愈发的膨胀,也就愈发的寂寞。于是,这个道貌岸然的光彩绚烂的时刻充满着新鲜时刻充斥着刺激的城市的陋习也就愈来愈多地展示在人前。

都市人总是时不时一脸辛苦而哀怨地对朋友说:真想去那个梦想中的村庄生活一辈子。我看着他们虔诚的样子,忍不住嘲笑——真就离开了城市,真就到了那个“梦想”中的地方,没有霓虹灯下的发廊,没有BBS里虚伪造作的互相吹嘘,没有在崩溃边缘将他拉拽回来的卡洛?纳婷格丽的天籁般的歌声,没有城市中一旦寂寞还有聊以自慰的电视广播杂志小说汽车模型网络游戏……他还能生活一辈子?——伪田园比伪小资,实实在在要恶心的多。

因寂寞而虚伪起来的城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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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城市?文学

《中国体育》做了一篇“足彩美女”彭久洋的专访,跑去采访的是隔壁办公桌的小易,回来以后他徒发感叹,分不清是赞赏还是旁的什么。忽然提起这个陌生的名字,是因为就着寂寞的话题,我联想起在这个城市中“大放异彩”的人群——美女作家。

回过头来看彭久洋多年前在《人民文学》刊载的文字,然后读现在的莫名其妙的姑且还能称之为文章的文章:为网游写的《真封神》;为新浪的咸湿拥趸们写的《拒绝骨感》;为丑态百出的足彩写的《健康才性感》……两者天壤之别,教人由衷哀伤。

从电影学院中默默无闻的清纯女孩,到如今的不再寂寞,一切都是城市作的祟。

既然谈到美女作家,正好就势借题发挥一下,女同胞们不要心生怨怼才好。先是卫慧、棉棉的自我私生活暴光,接着是九丹的乌鸦叫板,很快延伸到尹丽川高举“下半身”旗帜,当然还有更出名的木子美竹影青瞳,性写作一时蔚然成风。一大批认识汉字的“文学女青年”打着“性心理小说”的可耻的幌子,在赚足了名声听够了财声后“顺理成章”地目空一切,恨不得批评家从此绝迹——休要再挡老娘的财路。

尹丽川起码还是诚实的,她在文章中写道,作为一个女作家的好处,就是很容易借助性写作成名。她说她的一位朋友写了一本很性感的长篇小说,只可惜那人是男的,要是女的早就名扬千里了。

我很不厚道,我固执地以为:所谓“身体写作”,为的不过是捞一杯藉着浮躁和演绎出名的羹而已。

沉年旧事,翻出来晒晒太阳,免得自己被寂寞城市的话题折磨得昏昏欲睡。

和都市沾了边的文学,偶尔也有积极的一面,比如林耀德。也许你并不知道这位作家——其

实我更愿意尊称他为文学家。我甚至认为,他的诗歌、散文开创了一个时代,80年代后90年代初期的“都市散文”派,始创于他,也终结于他。

我读《一座城市的身世》时,第一次被城市的寂寞感深深震撼,林耀德的文字中时常出现的暴力、血腥和杀戮,不合时宜而又恰如其分地填塞我寂寞的心灵,就像西方世界的洛特曼、巴岱尔那样——我读不懂西方的犀利,我却懂林耀德带给我的寂寞城市的心情。

这种震撼在多年后看余杰的《火与冰》时偶有浮现——可惜余杰不争气的后续跟进和因为儿女私情而衍生入文字中的小肚鸡肠,让这却已经是逝去的感动。

96年,三十四岁的林耀德莫名地死了,“这头伟大的兽环绕了太阳三十四周”——批评家们也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

感动永远消逝,城市,继续仅存寂寞。

再后来,我读了王文华的一些文字,和林耀德一样,同是台湾人,同拿城市作为创作的唯一源泉。虽然我的固执的根深蒂固的偏执让我对这类“没营养”的文字快餐提不起胃口,但不可否认,王文华们毕竟在这块寂寞的土地上,为寂寞增添了新的积极的注解。

简单、流畅、快餐式的感动、一点点龌龊一点点自嘲——这便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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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城市?我

下了班,没心情在QQ上整些无聊的话题,收拾包裹跑路。为了撑起虚弱的身体,回家喝了碗炖了二十个小时的鸡汤,边祈祷不要倒霉地被禽流感波及边脱光衣服趴在写字桌上打开电脑,草草写下此文,记录起我当时的寂寞心情。

收尾时忽然感到无比的畅快,不知道是因为凌晨将至,今夜终于可以不必继续煎熬寂寞;还是因为看着仍然在昏暗的路灯下忙碌着的人们,于是庆幸生命对于自己的眷恋。

既然回不去儿时的纯粹干净的城市,那么寂寞,便寂寞些吧。

零点零零分,准备合上电脑,尝试在梦中,想象一个不寂寞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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