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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装修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4-04-26 13:06:03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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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装修安全责任书篇一:装修责任书

装修施工责任书

一、住户装修时,施工队各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二、业主及施工队需详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并严格

遵照执行。

三、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给排水管裂缝、楼板渗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

均由装修队、业主自行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四、装修期间,如因施工队用电工具短路引起电路发生故障的,施工队除负修复责任外,

需缴纳一定罚款。

五、装修施工中,因凿楼板破坏水泥层,造成他人天花板抹灰脱落、损坏、厨房卫生间

防水层被破坏而渗漏水等,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需主动与被损坏户商议修复、赔偿,直到修

复为止。

六、装修施工中,厨房、卫生间防水层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防水施工队施工,防水层完

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延缓清退施工队装修押金,直至管理处

确认不渗漏为止。

七、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不按规定装修、改造,不按规定用电、用水、用煤气、动用明

火等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负责。

八、装修施工队在阳台上施工和从消防楼梯搬运材料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禁止

装修物件从阳台或楼梯上坠落下楼,若造成伤人、伤物事件,其后果由施工队负责。

九、住户装修工程完工后,须经管理处专业人员验收,如有违章装修和渗、漏、堵、损

坏等现象,均由装修户和装修队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十、对于违章装修并拒绝接受违章处理的施工队伍管理处有权取消其在小区内施工的资

格。

十一、装修期间由装修单位对室内消防安全及因装修引起的消防事故负责。 十二、如装

修人员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由其所属施工队按价赔偿。十三、装修施工队伍应对施工人员严格约束,如因违章施工而引起与管理处保安员发生

口角或打斗,由施工队伍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装修户委托专业公司或装修队伍安装空调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由装

修户及空调安装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十五、业主对其雇请的施工队有监管的义务,如其雇请的施工队无法履行违章装修引起

的维修、赔偿费用,则由业主负责协调解决。 此协议书请装修户、施工队认真阅读,各方签字后生效,并严格执行。 装修户(业主):年月日 施工队负责人: 年月日 管理处代表:年月日篇二:装修责任书装修责任书为加强店铺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2号令)及建设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结合本街区具体情况,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商户店铺装修规定如下:

一、 开工申报

1. 商户在店铺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提前一周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报登 记,申报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备物业管理中心查验: 1)

2) 房屋购房合同; 商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

2.按“装修申请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图和施工队名称等,由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书面审核,并同装修施工队一起与物业管理中心签订

“装修责任书”。

3.商户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须预交元施工保证金(其中,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预交20000元施工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中心进行验

收,无违章装修,自验收之日起一周内可办理退款手续。如有违章装修,其中:重大拆改者,

物业管理中心将尽上报之责,由有关主管部门勒令恢复并罚付违约金;对于轻微拆改,商户

须与物业管理中心签订装修拆改责任承担书后方可退回押金。

4. 装修施工队申请进场,需交纳元施工保证金(其中,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预交20000元施工保证金),同时收取装修管理费(按10元/平方米建筑面

积计算),双方约定可以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待施工队 1 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进场时还需提供详细施工人员名单,

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按10元/人·证收取,含工本费5元),并凭此证进场施工。工程

进行中应配备干粉灭火器两具(另付押金250元),以确保安全。装修施工队人员施工中需严

格遵守街区内的各项规定,服从物业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并严格履行《关于施工人员治安

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二、 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及公用设备的修缮。

2.店铺装饰装修房屋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房屋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

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拆改上下水管、改变地漏的位置;

3)

4)

5)

6)

7)

8)

9)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在混凝土

楼板上或底面剔槽埋管、凿孔; 在楼板、露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 在室内严禁增设以砖

石为材料的分隔墙; 在屋顶、平台、搭建房屋建筑; 在屋顶堆放物品或在平台超荷载堆放

物品。

3.装修人从事店铺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2)

3)

2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店铺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拆改燃气管道

和设施;5)

6) 拆改室内弱电设施,如:网络布线、煤气报警、消防系统等; 不得封闭暖气及暖气

排气阀门、给水阀门、下水道检查口、水表、煤气表、

各种管道阀门等。

如确需改动,应根据项目不同分别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单位、街区物业

管理中心等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动工,否则按违章装修对待。 如执意拆改、封闭后,造成暖气不热、漏水、漏气、各种阀门、表损坏及燃气公司拒绝

通气等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

4.装修期间,使用电梯,需听从街区物业人员的指挥,并且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5.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在户外接水、接电。

6.尽量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装修时间为每天8:30~21:00,对于噪音 量过大的电动工具(如冲击钻、电锯等)开动时间为上午 9:00~ 11:30,下午14:00~21:

00。

7.为避免对楼板的振动,大型电动工具严禁上楼。

8.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并放到物业管理中心指定位置,由物业管理中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9.不可将泥浆、砂石、胶水、涂料、油漆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道,或倒入楼外污水井内;严禁从楼上抛弃任何物品。

10. 所有装修材料、垃圾,严禁堆放在街区及楼内的公共部位。

11. 未尽事宜见后付《商户店铺装修细则》。

三、 竣工验收

1.

2. 装修工程完工后 ,由商户通知物业管理中心派人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如未验收,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安排拆除 隐蔽部位遮挡,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己负责。 3

4. 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中心向商户出具验收单;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复验至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5. 商户可凭验收单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装修施工队可在得到商户认可签字的情况下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押金余款手续。

四、 对违章装修的处理

1. 店铺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进行劝阻与制 止,如商户不听劝阻时,物业管理中心将尽上报之责,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并进行处罚,同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

1)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2)

3)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 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 未经原

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有效文件,擅自超 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

2. 因店铺装饰装修不当造成相邻店铺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个人装修安全责任书)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

修企业追偿。

3.

4. 装修人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装修人因店铺装

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 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店铺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4

6.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店铺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7. 街区店铺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开业。违反者责令停止开业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警告或罚款。

8. 装修期间,凡动用明火(电、气焊、无齿锯、喷灯、电炉等)作业,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动用明火作业申请”并接受物业管理中心消防监督。

9.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损坏和擅自挪用、 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违者消防主管有权勒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经济赔偿。

10. 保证本店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违反者,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勒令其 限期恢复原装或自行清理,责任人承担相应费用。

11. 禁止携带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储存时,应提 前向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违者视情况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 装修期间须配备灭火器两支,并确保灭火器处于完好状态。

五、 其他

1.

2.

3.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物业管理中心、商户、施工队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

据实际情况,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后附《商户店铺装修细则》、《关于施工人员安全秩序管理

规定及处理办

法》、《电梯使用管理规定》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5篇三:装修安全责任书 中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装修安全责任书 乙方:栋 号(业主) 甲方:中泰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

美观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制订的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为确保楼

宇安全、美观和业主的切身利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1. 乙方装修房屋须严格遵守有关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前应详细、如实向

管理处报送装修方案,并逐项签署《装修施工承诺表》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2. 施工期间如需修改装修方案,应经管理处同意,否则视为违章装修。

3. 乙方应自觉接受管理处的监控和检查,配合管理处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管理,

并承担因施工队违章施工和违反小区治安、清洁环境管理的连带责任。

4. 动火作业和超容量使用电器作业前应报管理处同意和协助。

5. 乙方应按规定向管理处交纳装修违约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如未出现违章损坏

楼宇情况,装修竣工验收后,管理处如数全额退还装修违约保证金,否则视违章损坏情况折

扣装修违约保证金,扣除装修押金仍不能抵偿损失的,甲方有继续承担赔偿损失余额的义务。

6. 甲方按《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资源

支持。

7.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需将本责任书张贴在施工现场,以便

乙方检查。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 日年月 日

ztwy-lhgj篇四:房屋装修责任书房屋装修责任书

甲方:溧阳市金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业主) 为使广大业主及顾客能有一个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环境,保证本物业完好无损,维

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就房屋装修订立如

下协议:

第一条、 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装修地点:恒丰佳苑幢室

住宅建筑面积:m2房屋结构类型: 混合结构

第二条、 装修申请与报批

一、 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同时 提供装修设计图(平面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装修大致意图。

二、 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 方自接到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告知乙方。

三、 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 的,乙方应重新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材料提交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

核。

四、 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如需改动或 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 交给甲方审核。

五、 如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而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 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一、 为了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甲 方收取乙方装修押金元∕户。

二、 乙方必须按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如有装修违章,甲 方将按规定扣除押金。

三、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退还押金。如不合格,乙方必须改正后再退还并扣除一定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 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二、 甲方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注意事项通 过《业主公约》中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补充说明中给予明确,并对进入住宅区

的乙方装修施工人员进行装修须知的宣传。

三、 甲方每天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 予以制止。对乙方整改不及时的,甲方令其停止装修,

个人装修安全责任书篇二:个人安全责任书

个人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提倡以人为本,使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1、每位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有违章者自负。

2、严禁违章指挥、强迫操作,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迫操作,个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上报。

3、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4、遵守安全纪律,提高安全意识。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发现有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上报,对于制止破坏行为并上报者,公司给与一定的奖励。

5、服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并认真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

6、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也不被别人伤害。

7、参与特殊工种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出现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本人负责。

8、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熟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9、正确合理使用“安全三宝”,进人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挂安全带。

10、对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岗位,有权拒绝上岗。在特殊环境中施工时,必须接受特殊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培训或交底不清或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有权提出意见,并拒绝施工。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者,项目部或安全员有权给与以下处罚:

(1)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不挂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将视情节给与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3)偷窃集体或个人财物者,扣除工资并开除公司,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道路畅通,如有浪费材料,工完场不清的将给与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给与停工或开除工地处理。

(5)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安全设施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6)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勒令其停止作业。屡教不改的开出工地。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单位签约人: 职工签约人:

年 月 日

个人装修安全责任书篇三:班组、个人安全责任书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项目部):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戍浦江瓯海大道至源口大桥段河道整治一期堤防加固Ⅱ标工程项目部 乙方(施工作业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小组与施工作业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如下。

一、 甲方职责:

1、 负责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三级教育);

2、 按规定发给乙方必配的劳动保护用品;

3、 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

改;

4、 当发生事故时,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按“三不放过”的原则,

认真严肃处理。

二、 乙方职责:

1、 必须认真接受甲方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 服从甲方的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督小组成员的检查监督;

3、 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设计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禁违章作

业,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本项目部颁发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 劳动保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工程

结束后有关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等)需上缴的必须交

回甲方。

5、 严禁洒后上岗操作;

6、 不得擅自开、停机(电)设施,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 不得无证驾驶汽车、吊车、拖拉机和进行电工、焊工、爆破特

殊作业;

8、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9、 要认真做好用好、用电和防火灾、防自然灾害工作;

10、 要认真做好自身防蛇咬、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11、 要认真执行本项目部颁布的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2、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及项目部有关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

等。

三、 奖励与处罚:

1、 如乙方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遵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甲方

应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2、 如乙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其责任、费用、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 协议的解除: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结束日止,

工程结束后该协议解除。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戍浦江瓯海大道至源口大桥段河道整治一期堤防加固Ⅱ标工程项目部

乙方:施工班组: 根据我公司和本工程项目部的要求,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的实现,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避免轻伤事故,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安全生产综合目标:

1、 不得发生重伤、死亡责任事故;

2、 不得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3、 不得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 力争避免轻伤事故;

二、 安全生产任务:

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指示,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 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有关安全生产会议;

3、 班组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对发给个人

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保管好、使用好;

4、 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随意拆卸各类安全防护装置,

人人做到对本岗位安全生产他责;

5、 各班组均要做好安全交接班工作,发现隐患如来不及,一定要向

下班交待清楚;

6、 工作时间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照顾,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7、 特殊工种,如:电工、中、电(气)焊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

等必须持证上岗;

8、 杜绝“三违”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 奖罚:

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给予班组负责人适当的奖励,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五份,报公司质安部一份,工地项目部、

班组各持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工程开工日至结束日止。

项目经理部负责人 施工班组负责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基本知识交底

一、 认真学习国家及上级厅、局和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法

规,严格执行本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及制度。 二、

三、 严格遵守“十不准”、“十大禁令”、“六大纪律”的规定。 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及救生衣。进

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要拴好安全绳,系好安全保险带,并防止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同时穿好救生衣。

四、

五、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不准酒后作业。 要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无电工证人员不准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发现电线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进行修理;在高压电附近施工作业,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各种工具、建材设备等靠近电线。

六、 各种机械要求专人负责,外露轴、齿轮等转运部位,要有可靠有

效的防护装置,不懂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七、 注意防火和防盗,在库棚、工具间、修理间、木工场内严禁吸烟,

烤火,各种灭火器材均不得随意乱动。

八、 新工人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

培训的不得进入现场操作。

九、

交底人:接交人: 必须听从现场施工负责人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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