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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聘任书

发布时间:2024-04-25 17:14:27 影响了:

以下是博文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村医生聘任书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村医生聘任书篇一:村医聘书格式

聘 用 证 明

同意聘用 同志为 村卫生

室 分支机构乡村医生。

聘用单位(盖章): 乡(镇) 村卫生室 室长:

年 月日

聘用单位(盖章):沭阳县乡(镇)卫生院 院长:

年 月日

乡村医生聘任书篇二:聘 任 书

聘 任 书

于金林,男,43岁,乡村医生。现聘任该同志在诸城市龙都街道兰家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工作。

聘任单位:诸城市龙都兰家村卫生室

2011年5月17日

乡村医生聘任书篇三: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规定

勐往乡卫生院一体化卫生室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乡卫生院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审批

第五章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配备及管理

第六章 村卫生室的建设

第七章 村卫生室的管理

第八章 奖 惩

第九章、卫生室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职责

2、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3、冷链管理制度

4、村卫生室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5、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6、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7、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8、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9、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10、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11、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12、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13、村卫生室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13、村卫生室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14、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5、传染病管理制度

16、门诊工作制度

17、医师(士)职责

18、财务管理制度

19、药房工作制度

20、药剂人员职责

21、处置室工作制度

22、观察室工作制度

23、治疗室工作制度

24、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25、护理人员职责

2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内 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组织建设,强化乡卫生院的管理职能,严格村卫生室管理,维护医疗、医药市场秩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是指以乡为单位,对全乡范围内的乡、村卫生组织和人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员配备、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其基本内容是:在乡政府的领导下,乡卫生院对乡内的各项卫生工作行使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的统一管理,对乡村医生进行聘任、奖惩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第三条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机构的作用,提高卫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第四条 实行一体化管理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有利于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条 乡政府负责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卫生院负责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配合。

第二章乡卫生院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药品供应、工作考核等实行统一管理,按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第七条 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 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九条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第十条 做好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及技术监督指导,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意见,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实行“三证”、“三制”、“四统一”的乡村一体化管理。

第三章 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有关村卫生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的意见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 按照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要求,制订本村初级卫生保健

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以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强化计划免疫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 充分发动群众,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第十五条 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搞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诊疗工作,做好门诊、出诊、巡诊等医疗服务工作及危重病人的转送工作。

第十七条 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第十八条 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传播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九条 准确、及时完成有关卫生信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四章 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审批

第二十条 村卫生室的设置,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原则上千人以上的行政村设一处卫生室,千人以下的可与千人以上行政村合并设置,或与临近村合并设置。

村卫生室的设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卫生院审核,报市卫生局审批。

第二十一条 对验收合格的卫生室,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经批准的村卫生室名称应为:(转 载 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乡村医生聘任书)勐往乡卫生院XX一体化卫生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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