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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悔过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发布时间:2024-04-25 23:35:53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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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悔过书可以作为证据吗篇一:对付家庭暴力有新招 悔过书可作证据使用

对付家庭暴力有新招 悔过书可作证据使用 http://news.QQ.com

最高院日前发布《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业内称这是目前打击婚姻家庭暴力规定最为详实、最具有操作性的可参依据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将多一道“护身符”。昨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推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以下简称《审理指南》)明确规定,对家庭暴力婚姻案件,法院可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责令暴力实施者暂时搬出住处,禁止在距离受害人住处、工作单位等 经常出入场所200米内活动。此外,《审理指南》还首次将“经济控制”纳入了婚姻家庭暴力范畴,明确规定悔过书、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可作为证据使用等。“变事后惩罚为事前保护。”业内人士评价,《审理指南》是目前为止,对打击婚姻家庭暴力规定最为详实、最具有操作性的可参依据。

遭遇分手暴力可申请“保护令”

据了解,考虑到离婚诉讼的提起可能激怒加害人,出现“分手暴力”,《审理指南》首次规定对婚姻家庭暴力可采取人身保护安全措施,比如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审理指南》规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包括以下内容:有必要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暴力加害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加害人在距离受害 人住处、学校、工作单位和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禁止加害人殴打、威胁受害人或其亲友;禁止骚扰、跟踪,或者与受害人可能受到伤害的未 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等。

《审理指南》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要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提出。离婚诉讼提起之前,或离婚案件审结后6个月内,当事人都可提出。

“将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由以往的事后惩罚,提前到法院的事前保护,有利于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昨日,成华区法院多年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王建军法 官结合审判实践指出,较以往对婚姻家庭暴力规定原则不利于操作的情况相比,《审理指南》的操作性强了很多。不过,王建军指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责令加害人 搬出住处,可能会遇到夫妻只有一套房屋,无法搬走的情形。此外,他认为规定200米距离太细,反倒不利于操作。

“经济控制”也算家庭暴力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其中90%的受害方为女性。

《审理指南》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将婚姻家庭暴力类型确定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4大类。其中“经济控制”为新界定。

什么是经济控制?《审理指南》的解释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王建军说,实践中,夫妻间感情不和很大一部分和经济原因有关。加害方常常控制整个家庭收支,导致受害方正常的开支得不到保证,从而影响其和人的 正常交往,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等。不过这里的“经济控制”要和一般的“家庭理财”有所区分。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的财产由一方掌握、支配,便于家 庭财产更好地增值保值,目的是为了理财;而家庭暴力的经济控制,其目的是控制受害人,“区别关键在于目的是否是控制对方。”

子女证言、悔过书都可当证据

“家庭暴力之所以很难受到法律制裁,很重要的原因是取证难。”王建军说,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家庭内部,由于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暴力采用的是“排除 一切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受害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再多,只要没有加害人自认的关键证据,法官即使内心确信存在家庭暴力,依据普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仍 然难以认定。

对此,《审理指南》规定,加害人在诉讼前作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可以作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考虑到家庭暴力发生时,除双方当事人 和子女外,一般无外人在场,子女通常是父母家庭暴力唯一的证人,因此《审理指南》同时规定子女的证言也可以视为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

《审理指南》还规定了一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转移”。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是被告所为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被告无反 证的,可推定被告为加害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审理指南》明确,一般情况下,被害 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

财产分割照顾暴力受害方

《审理指南》的另一亮点是确立了牺牲补偿与照顾原则,明确应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牺牲方,而不是机械地平均分割。《审理指南》规定,在加害人自 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 顾。

此外,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金支持,或支持加害人开拓事业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无论当时自愿与否,如果这种牺牲可能导致离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生活条件降低的,财产分割时应当获得适当照顾。本报记者蔡小莉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婚姻悔过书可以作为证据吗篇二:离婚悔过书4000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蔡某和林某是大学同班同学,大学三年级时,他们建立了恋爱关系。大学毕业时,林某

应聘去了外企,蔡某就职于一机关单位。1991年国庆节,二人结婚,组成了幸福的家庭,1993

年4月他们的女儿出生。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教育好女儿,蔡某将自己的业余时间几乎全都

投入到了家庭中。在妻子的大力支持下,林某不仅完成了硕士阶段的学习任务,并且在工作

中也成绩斐然,担任了企业要职。女儿在妈妈的培养照料之下,8岁时就通过了小提琴8级

考试,学习成绩优异。

2001年12月,正当蔡某为这一切感到无比骄傲的时候,却在一次洗衣服时发现了丈夫

与另一年轻女子的亲密合影。伤心无比的她质问丈夫,丈夫给她写了“悔过书”,并保证以后

再也不与第三者来往。但后来蔡某发现丈夫并没悔过,仍借口工作忙经常夜不归宿。愤怒中

的蔡某找到“第三者”,将其羞辱了一番。林某得知以后,回到家辱骂、殴打了蔡某,致蔡某

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花去医疗费386元。伤好后的蔡某多次去找林某的领导,希望他们能

制止林的行为,然而换来的却是双方更激烈的争吵和林某更为恶劣的殴打。2003年2月,在

双方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林某从家中搬走。几个月后,蔡某到林某单位找其索要孩子的生

活费时,才知道林某已经辞职。经多方打听。蔡某进一步得知丈夫不仅应聘了一家工资待遇

更好的单位,还在外租了房子 ,与“第三者”在一起同居生活。 2003年11月,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坚决与林某离婚,并要求林某承担

家庭暴力和婚外与他人同居的损害赔偿责任,还要求“第三者”给予自己经济赔偿。庭审中,

蔡某向法院递交了林某的“悔过书”及自己被打伤后的照片及医院证明。林某表示同意离婚,

但不同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理由如下:①他并没有对蔡某实施家庭暴力,每次发生冲突

都是双方互相的行为,他也曾多次被蔡打伤;②因为不愿意面对没完没了的夫妻争吵他才搬出

去住的,这完全是被逼无奈,况且他一直是一个人独住,并没有和所谓的“第三者”同居。

【法律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就婚姻的解除意见一致,双方争执的焦点是损害赔偿的问题。离婚时的

过错赔偿,是指因配偶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

给予赔偿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

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导致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四种: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原告蔡某是基于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及婚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要求林某给予损

害赔偿的。问题的焦点是林某是否构成了家庭暴力和婚外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庭审中,

林某也陈述了与蔡某有互相打斗的事实,且蔡某有被打后受伤的照片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而林某并未向法庭出示自己所谓受伤的证据,因而林某

家庭暴力的事实是可以认定的。关于林某婚外是否与他人同居,婚姻律师沈辉认为尚需进一

步的证据来证明,如林某所住地的邻居、社区干部的证明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事

实的存在,则林某仅对其家庭暴力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其婚外情的行为,因不属损害

赔偿的法定情形,因而蔡某的这一诉请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无法的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关于蔡某向“第三者”追索赔偿费的请求应如何处理呢?因为我国《婚姻法》将承担离婚

过错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限定在了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一方,而非“第三者”,因此,蔡某的

这一诉请也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篇二:离婚纠纷所需证据材料及收集 离婚纠纷所需证据材料及收集

一、婚姻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如结婚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婚证等。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提供证明婚姻基础及婚后感情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

5、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三)提供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因生理有缺陷或精神病且难以治愈导致双

方感情破裂 的,应提供专业鉴定机构或医院证明等,对婚外第三者引起的双方感情破裂的,

应提供第三者介入事实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有无和好可能的证据。诉讼前双方是分居还是共同生活,双方关系的现状等

证明材料。

(五)提供双方现有财产性质及清单。

1、提供双方收入状况及生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工资条或单位出具

的工资清单。

2、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3、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

4、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

5、住房的证据材料。如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租赁合同、产权单位对租赁关

系的意见;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应提供贷款及抵押合同、还贷款证明;本人或对方有无其他

房屋证据;单位或房产对离婚后公有住房使用的意见等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

证人证言;

6、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的证明,如原始借条,债权、债务具体数额及债

务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其中,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财产的来源和取得时间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中应注明存放

的地点及方式。

(六)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

1、子女是否为婚生

2、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3、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条件

4、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

5、确定抚养费的参考资料

(七)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八)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包括准予离婚和不准予离婚两种情况,其标准是夫妻感情是

否确 已破裂。一审判决下达后,有15天的上诉期,超过15天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

三、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证据收集

一、当事人证明感情破裂有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有: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的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大,可以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

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1、 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的行为

2、 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 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

断证

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 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

人到

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6、 无过错方事发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

1、 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2、 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笔录

3、 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疾病或者伤残而又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以及伤残鉴

定书

4、 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有关人员的证言

1、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

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

(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婚姻悔过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链。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

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的当时人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或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等。篇三:崔周平诉孙云离婚纠

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崔周平诉孙云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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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源民一初字第165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崔周平,男。

被告孙云,女。

委托代理人赵斌,源汇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崔周平诉被告孙云离婚纠纷一案,本院2010年6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0年8月20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崔周平、被告孙云及其委托代理人赵斌均到

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崔周平诉称,2001年3月29日和被告登记结婚,2003年3月婚生一女儿崔一涵。

婚后两人感情不和,互不信任,后来又经常打架生气,2002年就起诉离婚一次,后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2005年我又起诉一次,法院仍然判决不准离婚。2009年6月,因家庭琐事,我两

人又生气,我与被告至今没有生活在一起,故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法院解除我

们的婚姻关系,女儿归我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辩称,双方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可能。原被告双方曾经是初中同学经过

多年的恋爱才走到一起的,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原告起诉过被告是事实,判决不准离婚后双

方也已经和好了也是事实,反倒是原告觉得自己没有尽到做父亲和丈夫的义务,还经常给被

告写悔过书。另外,原告把自己的转业费6.2万元全部用到自己洗脚城生意里,不考虑被告

母女的死活,玩起了失踪。面对原告的过错,原告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还能够原谅他,

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是初中同学,自由恋爱于1992年10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2004年4月11日生育一女儿崔一涵。双方均无稳定工作,女方经常在娘家居

住,由于家庭其他原因,双方在婚后的生活中时常为了生活琐事吵闹。原告崔周平认为感情

破裂起诉要求与被告孙云离婚。以上事实有结婚证、身份证、保证书、当事人陈述等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共同经营家庭生活。本案中原被告系自由

恋爱婚后感情较好,由于双方有时不在一起生活,缺乏沟通,同时也没有处理好和双方父母

之间的关系。2005年原告在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又和好。原告

诉称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也没有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称2009年6月分居至今,被告也

不予认可,故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多为对方着想,互敬互谅、互相理解,

还能够继续共同生活下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原告崔周平与被告孙云离婚。 本案诉讼费用300元由原告崔周平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李 煜

审 判 员 陈 晓

代理审判员 吕红超

二0一o年九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杰敏篇四:吴杰臻律师关于婚外情离婚案件的办理技巧汇总吴杰臻律师关于涉及婚外情离婚案件的大型办理技巧总结 目录作者:吴杰臻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1日01篇:处理离婚纠纷的黄金时机 ........................................ 2 02

篇:发现配偶有外遇后该怎么办

03篇:发现配偶有外遇后该怎么办 04篇:发现配偶包二奶房子该怎么办?(房子篇)05篇:律师告诉你07篇:请私家侦探合法吗?08篇:车震视频是否可以作09篇:如何利用短信证明婚外情? 11篇:如何网络举报婚外情而不侵权?12篇:离婚案件网络撕逼的13篇:如何最大限度让

14篇:以团队经办两起成功案例谈重婚案的处理 ?(心态篇) ................ 6 ?(抓奸篇) ................ 8 ......... 12 :

偷拍捉奸视频也可作证 .......................

14 .............................................. 22 “抓奸”证

据 ............................ 23 ...................................

26 ....................................... 27 ........................... 28 10

大注意事项 ...................... 31 “忠诚协议”有效? ........................

33 ............. 36然而,大多数人会在纠结离与不离中度过,直至一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有经济能力

的,会找律师咨询和代理。此时,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是,怎么才能获得抚养权?怎么才能

让对方少分财产?遗憾的是,婚姻法特有的规则,导致离婚纠纷并非一个零和游戏。没有改

变现有的事实,如孩子的生活状态、名下财产状况,在诉讼中能通过法律规则获取的利益空

间并非想象的那么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抱怨律师婚姻案件太中规中矩,无法实现

他/她不切实际的期望。 所以在普通离婚案件中,如果不是可以通过特殊的游戏规则,收集

到特殊的筹码,通过运筹帷幄的布局,一层层击破对方的心理防线,最终以双方交换筹码的

方式,获取判决以外的利益,我一般都不会亲自接盘操刀。 在我本人处理过的婚姻案件中能够轻松实现大部分利益的,无一 不是在感情破裂的初期就担任私人顾问,对当事人进行了6个月以上的辅导。 所以,总结所有的成功经验和大量当事人亡羊补牢的惨痛经历,我始终认为离婚纠纷最

佳的介入时机就是在婚姻出现高度危机的时候——离婚诉讼前6到12个月。为何在这个时候?

因为,婚姻案件的筹码,只能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取得,大多数的筹码都需要改变一个持续

存在的事实状态,没有半年时间,根本无法合法、合理地改变。况且,在发生感情重大危机

后,大多数案件未到一年,对方已经起诉了。当然,一些在某方面特别成功的人士的忍耐力

十分惊人,可以处心积虑花2到3年时间去准备一场离婚诉讼,其结果可想而知。 一、争

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在哺乳期的子女以母方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

母方生活;满十周岁的子女应当考虑其意见。除此之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的时候都会以有

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因此,对于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说,

婚姻悔过书可以作为证据吗篇三:出轨男人悔过书

老公出轨的检讨书 亲爱的老婆大人,请原谅本人一时糊涂所犯下的严重错误,本人由于被小三勾引上床,

一时之间迷魂出窍,一不小心失足才成千古恨,对于这次的出轨事件本人真的感到十分抱歉,

垦望老婆大人可以给本人一次知错就改的机会,让本人改造自新,重新做人,倘若老婆大人

宽恕了本人的无知行为,本人日后一定知恩图报,努力做到一切老公应尽的责任,感谢老婆

大人不计小人过,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本人愿以祖宗十八代户口本+电话簿担保日后绝对

不出轨,倘若出轨,本人便是猪狗不如,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垦请老婆大人相信本人,本

人必定感激不尽!篇二:男朋友的检讨 检讨书

最爱的女友大人:

您好!

对不起,亲爱的!我爱你,但是我有罪。因为想想自己的可耻行为、自私的想法、丑恶

的心灵,恶心的嘴,给您带来的伤害,衷心的乞求您的原谅,我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希望您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政策再给我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会

洗心革面,改邪归正再次投入您和党的怀抱。我会用我的余生来爱护你,疼你,为你承担起

应有的责任。

记得我们的从认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以前的我们有喜,有悲,有吵,有笑,可是现在

却变了,因为现在我们有了差距,我配不上你了,从此变得心事重重,没有了无拘无束嬉笑

打闹,不顾世人的眼光和碎语,一起打闹,一起划拳,一起牵手逛街,购物,散步,一起走

过路过的风风雨雨,从而没有了浪漫天真的我们。但是能够和你认识,那是缘分,我相信缘

分更相信你,因为我是重感情的,所以只要我是真心的,真诚的,一起的困难都会过去。你

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一辈子。你对我的良苦用心,苦口婆心,是对我的好,是对

我们的未来着想,可仔细想想,我是怎么做的,我完全辜负了你的期望。我们一起:我普通

话考了两次,计算机二级考两次没过,考研没考上,工作还没有着落,一没人才,二没口才,

真心的让你失望,甚至是绝望了。而我又给你带来的是什么,只有伤害伤害还是伤害,真的

很抱歉。现在我只能厚着脸皮乞求你能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亲爱的,你是足够的善

良贤惠,足够聪颖,足够身材、足够气质、足够清秀的好女子,你的闭月羞花之容, 沉鱼落

雁之貌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子,你很善解人意,每次都会 给我留足够的面子。而作为恋爱中的我却态度轻狂,不识好歹,只会是脾气大,吼你。对不起,让以前的我消失,让现在的我无情的伤害你,我没有给你带来快乐,反而带来

烦恼,没有给你带来幸福,反而给你带来悲伤,你给了我好多机会,而我却不懂得珍惜,一

次又一次的错过,亲爱的,我真的知道错了,原谅我我一直以来只想要跟你天长地久!!一切

都会变,只有我心中对你的爱不会变。经过了这么多,我懂了,亲爱的,爱一个人,不要去

在意对方爱不爱自己的!只能说这样有条件的爱,实在太狭隘了。所以,我要改正我的恶习,

这不仅仅是对我们的关系跟密切 和睦,更是对我自身的修养和自身的未来有着巨大的帮助,

是我自身无形的无价之宝。因此,我想乞求香你来帮我改变它,改掉这些不良习惯,你愿意

帮我吗?

我犯下了这样大的错误,同时我也是真心的悔过,希望亲爱的能够原谅,能够宽恕。我

错了,我真的错了,那天我惹你生气了,惹你不开心了,我不应该用这种态度对你的,我很

后悔,其实你不开心才是最大的不开心,每次你不理我的时候我很伤心,难过,因为我不善

于去说甜言蜜语,不知道怎么去哄女孩子开心,并且多数时候我这张臭嘴只能冷嘲热讽的对

你,虽不是有心的,但作为恋人是不应该这样的。我所能做的就只是着急,我们都三年多了,

我什么样子你大概也知道。同样其实我生气了,对你有不好的态度对待你的时候,我的心同

样的痛和难过,伤着你的同时也在伤害着自己.其实谁愿意生气呢,可能是我太在意你了,有

时候你不经意的话或者一个玩笑都会让我压抑万分,让我不知所措,我很害怕,害怕你离开

我,因为我不知道我的世界少了你会变成什么样。谈了这么多,我犯了这样大的错误是我一时糊涂,我真心不是有意的,我真心诚意的悔

过,我愿意对我做的错事负责!恳请你能够想通,并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对你的爱,从始到

终一直存在,一直加深,我爱你,无条件的爱! 我会用真心去证明一切,用时间去见证奇迹!不会放弃,坚守誓言!今后我就以这如下

的“八荣八耻”作为爱你的见证 誓言,你能给我作见证人吗?亲!八荣八耻

以想念老婆为荣,以忘记老婆为耻。 以等待老婆为荣,以背叛老婆为耻。 以男人做饭为荣,以爱人做饭为耻。 以拥有爱人为荣,以男人出轨为耻。 以一妇多夫为荣,以一夫多妻为耻。 以爱人开心为耻,以爱人伤心为耻。 以爱人花钱为荣,以爱人赚钱为耻。 以爱人第一为荣,以爱人第二为耻。 若有违背以上誓言,我就不是好男人,不能给你幸福,不能是你托付终身的男人,那么

你就写休书吧!

但是,亲爱的,我能不能提一小小的要求呢?每次你不高兴我能不能不把我拉进黑名单

啊?甚至别像仇人一样,这个样子我很害怕。害怕联系不上你,害怕听不见到你的声音,害

怕没有你的动向。听说你不高兴,难过时,你一个人在吃泡面,甚至不吃饭时,我心好痛,

一阵阵的发酸,恨不得马上把你紧紧的抱在怀里,任你在我怀里放肆,发泄,像只小绵羊一

样,让我来为你守护。我真心的希望香 你能幸福,开心!偶尔你的撒娇,使我开心了大半天,

你的高跟鞋,黑丝袜,香飘飘的发香 体香,含羞的脸颊,结合你的女人味,气质深深的吸引

了我,使我迷恋,陶醉,使我爱你爱的无法自拔。亲爱的,我将永远爱你。 千言万语都是一句话:对不起。对不起,亲爱的,我实在是词穷了,电脑也不给力,也

没能给你五千字的检讨,而且你可能会认为很假,很虚伪。但是我是不喜欢奉承和拍马屁的

人,因此以上的字是句句肺腑之言,对我来说是一字千金,没有半句虚言。 最后郑重的希您司令大人能够给我从新做人的机会,我将感谢涕零,及用我的一生来偿

还。

谢谢亲爱的能够在百忙之中阅读此表。谢谢!最爱你的人 敬上篇三:法律解析:男人出轨有罪吗 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法律解析:男人出轨有罪吗导语:前段时间,六名身着黑衣、戴墨镜口罩的男子,突然在成都宽窄巷子高举“男人

很累,出轨无罪”的牌子。此举一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甚至有网友调侃:“生孩 子也很

累啊,不要在意是谁的了好吗?”那么,男人出轨是否真的无罪?男人出轨,女人又该如何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期华律访谈特别邀请到来自上海的陈荣莲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 华律网编辑:

当今社会,男人出轨早已屡见不鲜,人们大多习以为常,很多时候只是道德谴责,甚至

还有人提出“男人出轨无罪”的言论。下面请陈律师从法律上为我们详细解析。 陈荣莲律师: “出轨”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心理学名词,大致可将其

分为心理出轨、身体出轨和心理身体双重出轨。法律无法规制单纯的“心理出轨”,因此今天

我们针对的是“身体出轨”和“心理身体双重出轨”这两种行为。 前面讲到的六名男子认为

“出轨无罪”,其认识是比较狭隘、不全面的。事实上,男人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

责,严重者可能构成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 有配偶而重婚比较容易理解,简单解释一下:“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当然,相婚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

婚并不构成重婚。

二、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破坏军婚罪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这里的“同

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要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即

可构成破坏军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

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律网编

辑:

从古自今,原配和小三的战争硝烟弥漫,似乎永远也无法停息。当发现老公出轨,原配

往往会亲朋好友齐上阵,不但要拳脚相加,还要将小三扒光、曝光。请问陈律师,这样做会

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陈荣莲律师:这样做一旦尺度把握不好,会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原配及其支持者甚至有可能在法律

上成为被追究责任的一方,从无辜的受害方转变为加害方。通常这种情况下,原配及其支持

者可能被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1、以侵犯名誉权,被追究民事责任,责任承担方式通常

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以侵害健康权、生命权,尚不足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

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以侵害健康权、生命权为由,根据不同情形,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应承担不同程度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因此,当不幸遇上老公出轨时,希望女性朋友们能够冷静克制,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

来保卫自己的婚姻。

华律网编辑:

女人往往无法容忍老公出轨的行为。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老公出轨是对婚姻最大的考验。

那么,如果怀疑自己的老公出轨了,该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呢?请陈律师为大家讲讲吧! 陈荣莲律师: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

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

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5、宾馆开房记录;

6、照片、录音录像等,比如对方与第三者长期出入同居地点的照片、视频,对方自拍的

亲密照片、视频等; 7、证人证言,通常需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一般有邻居、小区保安等

知情人,少数情况下男方的父母或亲戚也会成为有力证人。 华律网编辑:

遭遇老公出轨,有的人会选择原谅,但是会让老公写下保证书,比如:保证今后不会再

犯,否则净身出户等等。请问陈律师,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陈荣莲律师:

对于您所说的保证书,针对不同条款,审判实践中会区别对待。

1、承诺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无论离婚与否,该条款有效。《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

诉讼权利。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承诺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条款可以认为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

的安排,也是出轨方处分自己财产份额的民事行为,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姻

法等相关规定,亦有助于社会公德,当然有效,但是要注意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这个前面

已经提到过。

2、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条款无效。 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

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限制。

3、对于一方不忠,需要赔礼道歉乃至在媒体上做出声明的约定,一般认为在不违反法律

规定、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有效。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华律网编辑:

当老公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轨,当女人对这段婚姻彻底心灰意冷,离婚也许是此刻最好的

选择。请问陈律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女人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吗? 陈荣莲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

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

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

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

定。

需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 1、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

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

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5、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

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

一年内另行起诉。

华律网编辑:

老公出轨了,历经万般努力,最终还是无法挽救婚姻的人只好选择离婚。然而当离婚的

选择摆在眼前时,很多人不禁要问: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下面请陈律师为我们讲讲吧! 陈荣莲律师:

当事人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有争议时,法院通常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

决。

一、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二、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2、子女愿随其生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征询子女的意见;

3、具有抚养能力。

男方出轨一般被视为缺乏责任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往往更

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需要注意的是,女方有以下情形的,孩子应当由男方直接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

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

利。

结语

这个世界给了我们太多的诱惑,一时的欢愉与激情也许能带来短暂的快乐,然而,随之

而来的无尽麻烦却极有可能将我们原本平淡幸福的婚姻拖向深渊。都说相爱容易,婚姻不易,

万望诸位朋友在婚姻路上且行且珍惜! 老公出轨后,所写“保证书”有效吗?

【导语】今日我们接受了一位严女士的咨询:她老公李先生是个成功的企业家,严女士

成功抓到老公与其女秘书“车震”后,为取得严女士的谅解,李先生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

后不再出轨,否则夫妻二人所有的财产均归严女士一人。严女士咨询我们:如果老公以后再

出轨,这份悔过书约定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严女士所说的保证书中有关财产的约定,其实就是所谓的“忠诚协议”,是法学理论和实

务界一直争论不断的话题。2010年南方周末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标题叫《夫妻“忠诚协议”,

难倒最高法院》。在婚姻法领域,忠诚协议一直是所谓“同案不同判”最典型的例子,对于这

个问题,最高院也曾想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规定,制定婚姻法解释三时,最初的草

案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当支持。后来,起草人的态

度发生逆转,又规定,法院对这类协议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该驳回起诉。而最终相关条

款全部被删除。由此可以看出,最高院有多么纠结啊!众口难调,制定一个全国统一适用的

法律确实不易。“忠诚协议”,持肯定点的人认为,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中夫妻双方应该互相

忠实的原则要求。通过夫妻忠诚协议,无过错方能够实现自我保护,同时可以减少离婚时财

产分割方面的争议。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忠诚协议约定的“夫妻相互忠诚”只是一种价值

观念,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婚姻关系不属于合同关系范畴。 2002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而引发的“夫妻不忠赔偿案”。上海

市闵行区法院的理由如下:(1)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

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正因此,新修订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并在第

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赔偿”。(2)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情节尚未达到“重婚”、“与人非法同居”等严重程度

的一方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未做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约定。(3)

贾某与曾某约定30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实质上正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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