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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接收函时间

发布时间:2024-03-29 13:10:05 影响了:

深圳人才引进接收函时间篇一:2016年度毕业生接收指南

注意事项(重要)

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为您办理2016年毕业生接收事宜。由于2016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尚未公布,此指南根据2015年政策制作,如后续政策有更新,会另行通知。您本人须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一 、深圳生源及非深圳院校毕业生

1、

2、

3、

4、

备注:如有毕业生的档案已按照三方协议上签订的地址寄到了深圳人才园,请您放心,南油外服

人事专员会在毕业生接收办理过程中提醒您提供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由外服统一将档案商调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深圳院校毕业且户口由外地已迁入毕业院校毕业生

1、

2、

三、2014年、2015年毕业已在深圳工作且缴纳过社保的毕业生

1、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需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请此类毕业生自行委托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各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公司将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请各位毕业生认真阅读以上注意事项,勿因疏忽导致无法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谢谢!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郭雪韵:(0755) 86033045 刘艳霞:(0755) 33321685 人事服务电话:涂 蓉:(0755) 82931381 高慧珊:(0755) 82931522

说明:具体接收事宜请查看以下《2016年度毕业生接收指南》。

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需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此类毕业生选择在学校统一办理挂靠人才市场,或者自行委托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办理毕业生接收,公司将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需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8060) 毕业生档案接收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2017号劳动大厦4楼档案室 毕业生落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710保利城花园写字楼1406(此项仅为入深圳南油外服集体户者所用,深圳生源的毕业生请填自己深圳家庭户地址)

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2016年度毕业生接收指南

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全国统(转 载 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深圳人才引进接收函时间)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一、申请时间

2016年05月18日-2016年06月30日

2014年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需在2016.06.01之前提交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毕业生接收

二、接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户口未在深圳院校)

3、本市生源毕业生。

重要提示: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须提前确认事项:

1、办理毕业生接收时档案与户口须同时办理调动,不可分隔两地存放。

2、按深圳市公安部门规定:社保不以南油外服名义缴纳的深户集体户申请者,户口不能落在南油外服集体户,可选择落在深圳个人房产或亲、友家庭户上;

3、如已办理过报到证,但报到单位不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须与毕业院校协商办理改派事宜,确认可改派后再行申报;

4、如已做档案派遣的,须先与档案挂靠单位确认,可否凭《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档案调出手续,确认可办理后再行申报;

5、如户籍不在学校,须先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确认,可否凭《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户口迁移证》,确认可办理后再行申报;

四、费用:

500元服务费(待领取《毕业生介绍信》时一次性收取现金);

五、办理流程:

(一)第一步:申请人提供初审材料

1、请参考附件2样表及注解,如实填写附件1 《毕业生信息申报表》;

☆ 您填报的信息,需确保准确、真实,申报系统后信息将不能变更,须提交相应的合法证明材料验证; ☆《毕业生信息申报表》发电子版到负责人 guoxy@nyfesco.com;

毕业生信息申报表毕业生信息申报表

(样表)附件1 附件2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学校或学院以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不得涂改);

3、毕业生成绩单原件(每张成绩单均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不得涂改);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申报时未毕业的,需在后期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等倍大小,正反面清晰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6、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提供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7、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原件:

1)户籍未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2)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须提供现户口薄及原深圳户口簿或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8、已婚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 结婚证复印件;(照片页、姓名页、盖章页)

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须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 随迁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与申请者在同一户口薄上);

3) 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符合异地子女随迁条件另须提供);

4) 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 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有效期1年:(见附件4) 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凭《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因此表须回户籍地办理盖章,请先与深圳市拟入户地社区工作站、街道办确认是否需要提交此表,若无需提交此表也可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则不需回户籍地办理此表。 附件

3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

4 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附件

5 学历验证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 材料准备好后,请将以上材料交至南油外服,可采用到我司交材料或快递的方式,若快递,还请提前邮件电话告知,具体邮寄地址如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1308室

(二)第二步:南油外服申请《毕业生接收函》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初审材料,交南油外服;

南油外服核对材料无误后,根据《毕业生信息申报表》将信息申报人才引进系统; 系统核准后,南油外服将材料提交至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如无特殊情况25-30个工作日左右市人力资源局审批通过后,开具《毕业生接收函》; 南油外服拿到《毕业生接收函》后,通知申请者领取并讲解后续事项。

《毕业生接收函》的领取:由于该函件的重要性,为避免函件遗失,一般要求到我司领取,如确实无法领取请在我司通知领函时告知您的地址,我司将采取顺丰到付的方式寄给您。

(三)第三步:申请人准备第二步报到材料:毕业生接收函请自行复印留底备用 ☆ 二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后70天内;

☆ 申请人须提交齐全的原件复印件材料(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

1、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申请者凭《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抬头单位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如已办理过报到证,但报到单位非上述两种的,须与毕业院校协商办理改派事宜,应在申请办理前先行确认可否办理改派,确认可以后再行申报;

2、办理档案转移

申请者凭《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或档案挂靠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档案须以机要方式寄至接收函上指定地址;申请人须确保档案及时寄出;

3、办理《户口迁移证》 (见注意事项第2项)

申请者凭《毕业生接收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院校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移原因应注明:大中专学生毕业(或类似);

深圳户籍毕业生不涉及迁户,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直接提供户口本或户口页本人页; 如户籍不在学校,应在申请办理前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确认,可否凭《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户口迁移证》,确认可以后再行申报;

4、学历验证证明:(以下方式二选一)

1) 网上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信网.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请选择12个月或以上;

2) 现场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到学历验证机构办理;(地址见附件5)

(四)第四步:南油外服申请《毕业生介绍信》

毕业生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历验证证明、户口本原件(深圳户籍提供)交回南油外服;

南油外服凭上述相关原件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局办理报到手续,申请《毕业生介绍信》; 南油外服凭《毕业生介绍信》到南山区发改局申请《深圳市入户信息卡》《“农转非”信息卡(农业户籍毕业生)》;通知申请人办理后续落户事项。

六、后续迁户流程:

按照深圳公安部门规定:社保不以深圳南油外服名义缴纳的深户集体户申请者,户口不能落在南油外服集体户。

1、 到南油外服 福田办公室 办理后续迁户事项;

深圳人才引进接收函时间篇二: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

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

一、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有关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全年内均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1.基本条件:①身体健康;②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2.本市生源毕业生,即参加高考前,原属深圳市户口,考到市外院校就读的毕业生;

3.市内院校毕业生。

注:不含非国家任务的毕业生。

三、送审材料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⒈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下称“委托代理申请表”):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户籍地居委会加盖公章。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此表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打印,并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⒋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仅适用于当年办理接收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一式两份。

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市内院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曾迁往学校的,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薄或我市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迁出证明(详情请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⒎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两份):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和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招生录取名册须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须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⒏ 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①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复印件(再婚人员也须提供):一式两份,核原件。②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9.随迁子女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两份,核原件):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须另行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两份,核原件);②《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随迁子女年龄在未满18周岁且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须提供)。

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子女随迁,其子女随迁须待其本人入户后,可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①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子(女),属继子(女)的;或属本人亲生子(女)但抚养权不归属本人的;②申请人存在超生情况并自依法处理之日起满五年的。 特别提醒:⑴材料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⑵材料须按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⒑如需办理人事代理费用银行托收的人员,还需本人身份证及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且与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办理程序

1.网上测评: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网站(:9001/agent/docQuery.html)。

4.报到。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要求办理:

⑴不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凭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下称“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由我中心归档(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⑵读书期间户口从深圳迁往就读院校,现需恢复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先按市公安部门及人社局要求办理复户手续,然后凭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由我中心归档(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注:①如报到证“派往单位”是“广东省高等教育就业指导中心”的,须先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改派手续。

②深圳市人社局办理毕业生报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大市场七楼报到处

五、注意事项

⒈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详情请参见《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办理须知》。

⒉大专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可申请办理初级职称认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可申请办理中级职称认定。详情请参见《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和转正定级业务办理须知》。

⒊为保证档案安全转递,档案必须由所在单位密封后机要邮寄至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其他单位、人员不得私自拆封,若档案开封或封条破损,档案馆将不予接收。 ⒋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站:.cn/ -“人事代理”栏目

咨询电话:0755-82408888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印制时间:2014年2月

深圳人才引进接收函时间篇三:2014年应届毕业生怎么办理入户深圳

2014年应届毕业生怎么办理入户深圳

本指南是个人申请办理接收应届毕业生(包括申请了暂缓就业期内的学生)入户深圳操作指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毕业生是指符合我市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接收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个人名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2014年1月20日—2014年12月31日

二、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档案在生源地的,只能通过改派。

三、应届毕业生引进申报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时已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申报时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家庭户口有户别户号页及个人页

四、应届毕业生引进办理的大概流程

(一)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交人事代理机构测评(申请表请加Q Q :18 4910 4991索取)

(二)测评符合,提交毕业生申报材料:(材料可快递或本人直接交到人事代理机构)

(三)交定金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整理材料申报、审核通过十五个工作日深圳市出应届毕业生接收函。

(五)领取应届毕业生接收函并交清人才引进费用。

(六)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应届生)或者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暂缓生)办理报到证(开报到证后,档案是直接寄到深圳人才市场的),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七)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农业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备齐两证复印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应届毕业生接收函交给我们办理报到手续

(八)应届毕业生到代理机构领取材料到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2013年度毕业生改派具体操作请咨询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接收

入户比积分入户容易,费用较低,办理时间较短,可以走应届毕业生入户的通道,就尽量不要走积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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