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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6 08:27:42 影响了:

 两篇 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供借鉴

 仅供参考 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清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急迫感,切实担负起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的指导责任。在贯彻落实《省 2020 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聚焦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复查工作,查缺补漏,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全省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自建房、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档案。

  (二)开展评估鉴定。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

  (三)重点排查整治。对农村自建养老机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 6 米的房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到 2020 年底,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到 2021 年 6月底,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全面排查整治。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和民政监管责任。到 2021 年 6 月底,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到 2022 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工作组织

  (一)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

  坚持自查、核查和抽查机制。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本单位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技术团队。

 要积极协调会同包括建筑、消防和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团队,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鉴定,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效,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当前最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强化问责追责。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要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不留死角,做到应查尽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统计和建档工作。对隐患排查不到位、不配合排查整治、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三)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报请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给予依法取缔,坚决守护好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仅供参考学习

 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重要指示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以创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引领,深入开展农业土壤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绿色生产体系、防控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农药化肥无残留、无超标,着力打造农业土壤无污染生态高地,走出一条绿色、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之路,为全市最终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有机谷• 长森林食药城提供力量。

  二、主要目标

  突出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结合,开展“三提升一示范”,即:土壤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农业服务质量提升三项攻坚行动,培育百村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到 2023 年,配合全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我县创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农业土壤质量目标:到 2023 年,全市农业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52.1g/kg,达到耕地质量等级 GB/T33469 一 2016 第一级标准。全县规模化种植基地土壤质量达到《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391-2013)以上标准;全县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 65%,秸

 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8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到 2023 年,全县共建设成高标准农田 14 万亩。

  农产品质量目标:到 2023 年,全县以人参、中药材、食用菌、蓝莓、山野菜为主导的特色农产品种植品种全部建立地方标准,粮经菜比例稳定在 5:4:1,全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 10 万亩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65%,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 100%;标准化种植基地内生产的农特产品基本达到绿色食品以上标准,全部推行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全县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年均增长率达到 10%以上。

  农业社会化服务目标:到 2023 年,以乡镇为单位的农业绿色有机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乡镇辖区内绿色有机产业发展需要。形成集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农药、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农业托管服务、农机推广、土地流转、农业土壤质量监测和主要农产品产地质量监测为一体的农业绿色有机产业服务中心。服务于绿色有机产业发展的市场预测、金融保险、物流运输等服务体系基本完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土壤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1.建立农业土壤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省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要求,建立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组织开展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指标和点位设定,具体负责组

 织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工作,指导镇、村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2021年底前,全县建设 8 个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经费 2 万元,所需资金 16 万元由县财政列支。形成全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数据第一期数据,每年 10 月底前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对耕地质量变化做出评价总结,形成全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报告,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档案,数据汇总并上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首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技术的入户、到田率,保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实施效果;其次结合本县实际,拓展技术服务领域。在巩固和深化大田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基础上,探索蓝莓、人参、平贝母、五味子等特色经济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测土配方施肥肥料效应试验数据及采样测试结果,科学设定测土配方监测点,建立测土配方数据库。制定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农家肥”配方技术,通过试验对比和投入产出成本核算,每亩补贴50 元,引导农民转型施肥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应用。长期单纯使用化肥,会造成土壤肥力下降,耕地质量退化,作物产量和质量下降,破坏生态平衡,造成环境污染。因地制宜引进一批有机肥、生物菌肥和叶面肥料,通过试验示范推广形式大力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和叶面肥应用。增施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有机肥(国家农业部 NY525-2012)、生物菌肥(NY/T798-2015)的,使用 1 吨以上(含 1 吨)的生产者享受 300 元

 /吨的补贴。同时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制定的配方肥配合使用,可以改善作物营养,提高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施肥成效,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减少环境污染。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配合使用,每年推广面积 10 万亩,三年推广 30 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广生物农药、生物防控等新型技术应用。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方针,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控技术。结合我县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生物农药、生物绿色防控技术、化学除草剂、化学除虫剂使用操作规范,监督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禁使用违禁、高毒农药,严管过量用药。鼓励生产者使用喷雾器更换高精量喷头,提高农药利用率。每个喷头补贴 15 元。推广使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和大豆食心虫,每亩补贴分别为 6 元和 15 元。推广使用玉米 2:2 空休闲轮作保护性耕作技术,每亩补贴 150 元。鼓励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每亩补贴 100 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列支。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绿色防控的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我县农业绿色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大力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设施建设。统筹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同步采取农艺和工程技术措施。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

 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标准。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 建设高标准农田 2.7 万亩,所需资金约 3500 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列支。到 2023 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 14 万亩以上,达到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整治。全县各行政村原则上选配 1 名农用物资安全员,报县政府备案。主粮作物按照 40g/亩的农药废弃物标准收集,特色经济作物按照 4g/亩的农药废弃物标准收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要严格把关各村作物种植面积,并要求各村生产者根据农药使用具体情况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物资安全员负责本行政村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保管和登记并建立台账,回收时应对照各生产者种植面积回收相应数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每村耕地种植品种测算出基本回收标准数量,农用物资安全员全年补贴1000 至 2500 元,各乡镇党委政府按工作量确定补贴额度,在各行政村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农用物资安全员由乡镇政府负责考核,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调换,不发补贴。各村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统一归集,明确回收范围,科学设置回收点,各乡镇政府负责将本辖区内各村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运到指定地点(地点选择地远离住户,远离河道区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库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参照危险废

 弃物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年所需资金 23 万元由县级财政资金列支。到 2023 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全部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限烧有关规定,深入推进秸秆五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重点推广无抗畜禽养殖技术应用,通过研发推广应用中药制剂替代抗生素,实现源头无抗、过程无抗、结果无抗。同时为发展绿色有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原材料。(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三年提升行动。

  8、建立特色经济作物标准化种植体系。重点围绕人参、中药材、食用菌、特色浆果坚果、山野菜等优势品种,制定地方和团体生产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差异化发展,加快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开展品种优化、纯化、扩繁和示范推广,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推广一批具有特色、绿色有机品牌效应的优良种苗,提升种植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每年需要资金 10 万元,由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合理优化种植业结构。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稳定粮食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力度,合理实施轮作、防止土壤退化。大力推广玉米 2:2 空、玉米留茬少免耕、玉米秸杆还田等技术,扩大经济作物灰苏子、红小豆的栽培面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进蓝莓、五味子、平贝母、蒲公英、农田改造栽参等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加工业、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达到耕地用养结合的目的。全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 10 万亩左右,粮经菜种植比例稳定在 5:4:1。(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和信用体系,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按照《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靖政办函发[2020]13 号)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靖政办发[2020]9 号)。到 2023 年,进一步提升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工作能力,达到能够为全县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每年所需经费 30 万元;每个乡镇建设 1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每个站建设费用 10 万元,每年工作经费 3 万元。以上所需资金 134 万元由县财政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畜牧管理总站、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

  11.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加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定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绿色

 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的奖补政策,鼓励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全县每年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 2023 年,全市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 25个。每年开展认证工作费用 5 万元,所需要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建设一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基地。重点围绕参、蛙、菌、药、菜、牧、果、蜂、渔九大特色板块,在“50 个百亩绿色基地”的基础上,沿袭“一谷一城”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做法,打造一批农业绿色有机试验示范推广基地,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周边种植户发展绿色有机产业。2021 年全县建设 1 个 100 亩以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到 2023 年,全县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面积达到 300 亩。每年所需经费 50 万元,由县级财政资金解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13.强化完善服务要素体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社建设大型保鲜加工和冷链仓储设施项目情况。一是政策依据。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央农村工作会明确,要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优化产业布局,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依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本项目采用新型生产经营模式,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形成“大主体”带动多个“小主体”发展产业、“小主体”带动农户增收的发展局面,不仅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同时有效衔接了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二是建设主体。由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裕泰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前期联合 21 户农民合作示范社、15 户家庭示范农场,同时吸纳 100 户农民合作社组成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社。三是投资方式。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8亿元,其中:裕泰特产投资 1.1 亿元,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示范农场、农民合作社融资 0.5 亿元,银行贷款 2.2 亿元。项目建成后,裕泰特产负责运营并偿还银行贷款和农户融资的 0.5 亿元本金。同时,联合体争取到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冷链设施建设固投总额 30%的 1.14亿元项目补贴,作为农户的股份按比例分红,设置保底红利。四是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在国道 504 和国道 222 交汇处,占地面积 10万平方米,拟建设仓储库库容 31 万立方米,其中:贮藏窖 9 万立方米,通风库 16 万立方米,节能型机械冷库 6 万立方米,具备加工、储存、冷冻、冷藏、检测、包装、打包、集包农特产品和物流快递配送上下行物品等功能,打造集加工保鲜、配送服务、冷链仓储运输等为一体的长物农特产品公共服务中心。五是运营思路。本项目采用以冷链仓储物流为主体功能的运营模式,逐渐向绿色有机订单农业、农特产品保鲜、加工、检测、销售等多元化融合发展,附带粮仓功能,打造“绿色冷链、数字冷链、智能冷链”的物流体系,逐步建立长地区最大的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仓储物流集散配送联合体,带动农户分红、就业,辐射周边县区,做到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速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订单农业带动农户种植绿色有机农特产品,探索智能生产、平台经济和资源共享等新模式,检测中心认证农户生产的绿色有机农特产品后,通过冷链物流配送至东北、华北等地区,解决农特产品滞销问题。二是通过保鲜延长农特产品生命周期,错峰出售将提高农特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可以集中批量仓储粮食、蔬菜,缓解“米袋子”和“菜篮子”压力,稳定市场物价。四是整合县内物流快递资源,彻底消除在城区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挥仓储、加工、配送等一体化的资源优势,节约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农用物资等消费品集中采购配送到村,保证品质,降低农户生产、生活成本。

  为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绿色有机农业,解决绿色有机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县将组建绿色有机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根据吉政办发[2019]8 号和吉金局文[2020]208 号文件和公司法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 亿元,县政府出资不低于 34%、3400万元,否则无一票否决权,注册资本金今年年底缴齐,分两次出资,年初县政府出资 2000 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入股 3000 万元,年末县政府出资 1400 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入股 3600 万元,通过发挥财政担保和金融服务优势,创新银行贷款模式,重点解决企业融资、科研支持、农民贷款等方面的融资短板。搭建托管服务平台,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从土地托管和农业规模化服务入手,探索“村委会+土地股份合作社+公司+农户”以及“垫资托管+信用保障+收入保底+约定分

 成经营管理”分配模式,建立一条连接农民、新型经营主体、金融企业的纽带。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针对作物品种与保险公司制定个性化保险担保政策,凡是做绿色基地和有机认证的地块,其上种植的任何作物全部纳入保险品种,政府给予保费补贴。在做好成本保险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收益保险的开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强化技术服务。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定和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 100%。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支持发展产业联合体等新型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市绿色有机产业研究院”的建立,依托“政、院、企”合作服务平台,引进一批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防控等领域的专家团队,根据市研发提供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推进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结合职业农民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等,科学制订农业绿色有机产业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农村安全员、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培训工作,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绿色产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实现引领农业绿色有机高质量、

 高效益发展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16.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县域内农业投入品 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镇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四)开展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创建行动。

  17.完善示范村标准体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结合,打造一批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建立健全政策引导、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保险兜底、加工销售等一整套落实保障机制,从 2021 年-2023 年,每年按照 20%、40%、40%的比例,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发展示范村,到2023 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绿色有机示范村标准,绿色有机示范村内全部实现农药化肥使用无超标、无残留,土壤无污染。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 4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创新示范村发展模式。围绕“绿色产业、绿色生活、绿色村庄”的绿色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五个一”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即:一村一社、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网。一村一社:依托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打造一个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合作社,合作社要具备与本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具备初加工能力,形成良好的产加销融合体系;一村一业:依托中药材、食用菌、果蔬和鲜食玉米等特色品种,发展订单农业,确定优势品种形成规模,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绿色有机示范基地,每个示范村集中连片发展绿色有机种植面积达到 100 亩以上。示范村内耕地达到无残留、无超标和无污染;一村一品:积极借鉴大北山“老农夫”品牌经营模式,通过村村联合、村企合作等方式,每个绿色有机示范村要至少培育一个优势产品品牌,示范村整体达到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标准;一村一景:绿色有机示范村全部达到宜居示范村标准。基本实现道路硬化、边沟院墙整齐化、村屯主要区域亮化、村屯道路绿化美化、村屯环境洁净化、农户庭院整洁化;柴草垛定点堆放,畜禽圈养,有景观点和休闲广场,具备一定的乡土风情特色。按照串珠成链,串线成面的发展思路,实施休闲农业星级村百村创建行动,联动推进生态宜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培育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农业示范村,实现村美宜居、村游富民,遍地开花的新局面。一村一网:依托互联网进村入户工程,大力发展网红经济。通过发挥市绿色有机产业联合会、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协会等电商服务平台优势,采取一对一帮扶合作、第一书记代言、网红主播代言等

 形式,形成网上销售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补贴程序

  (一)申报

  1.生产者使用新型肥料生产者向耕地所在地村委会申报数量并提供购买新型肥料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据实申报施用地块。

  2.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的“以奖代补”“因户施策”补贴政策,也可以享受本方案的补贴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二)确认

  村委会、包村干部、包村领导负责对生产者使用新型肥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公示

  村委会、包村干部负责逐户、逐地块登记,要对进行使用新型肥料分类统计。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由生产者和村委会、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共同签字盖章报乡镇政府审核验收。

  (四)审核验收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对生产者申报使用新型肥料进行认真核实,要做到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要组织乡村干部细化验收程序,严把审核验收关,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无虚报冒领。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迅速将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在全县“一谷一城”建设组织领导框架下,成立县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强力推动,要按照县级领导机制,成立本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保障性补贴政策。重点针对有机肥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推广、种植业结构调整,整村绿色有机试点建设,制定奖补政策,引导种植户发展绿色有机产业,确保在降低农药、化肥使用的同时,达到农作物产品绿色有机标准,实现增产增效。

  (三)强化技术指导。成立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全程为辖区内发展绿色有机产业进行指导服务。每个绿色有机示范村,要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监督绿色有机示范村建设。建立数字化信息档案,客观真实反映出绿色有机示范村建设进程,为下一步整县推进绿色有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考核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如期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县级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纳入两办督查。各乡镇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压实乡、村工作职责。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评

 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县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建立前期检查指导、中期跟踪暗访、后期考核验收的考核监督指导机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每年年底前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方案》确定的任务指标,逐项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分两项:一是重点考核各地任务落实完成情况;二是考核各地土壤质量提升指标;三是实地考核整体推动情况和绿色有机产业发展实际效果。

 (五)强化结果运用。县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乡镇,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举措得力、效果显著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主要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培育一批绿色有机产业发展的示范村、示范基地,创新示范模式。要对选树的先进典型、创新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实施土壤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良好工作局面和社会氛围,推动“一谷一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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