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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汇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19:16:26 影响了:

  县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 XX 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 纪办〔2021)X 号)和省纪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x 纪办发〔2021)x 号)等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组建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督查专班,自 2021 年 x 月幵始,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察。X 月份以来,督察组协同局机关纪委(纪检督查室)对 XXX 主城区中小学周边的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办学不规范行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X 月份以来,督查组先后对位于 XXX 镇人民大道的 XX 县 XXX 镇思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位于 XXX 镇站前东西安置区的 XX 县 XXX 镇学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两家有证有照培训机构,对位于 XXX 镇新建二街的 XX 县 XX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 XXX 镇 X 区的 XXX 书店、XX 县 XX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XXX家政服务部等四家无证有照机构,以及对位于 XXX 镇 XX 路 X 号二楼的 XX 美术培训工作室、XXX 镇 XX 路 X 号二三楼、XXX 镇 XX 路 X 号二楼和三楼等三家无证无照机构进行督查。督查组对这些机构的办学资质、学生学习时间、作业布置情况、师资情况、收费与合同情况、招生广告情况、在职教师是否兼课兼职及利益勾连情况,安全问题、超范围经营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督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办学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

 有证有照培训机构情况。XX 县 XXX 镇思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部分学科辅导教师无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与审批备案时人员信息不一致、灭火器月查登记不到位、视频监控使用不规范、食品操作不规范、食品留样无专用冰箱并且分量不足、擅自扩大办学场地;XX 县 XXX 镇学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部分学科辅导教师无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与审批备案时人员信息不一致、灭火器未按时检查登记、擅自扩大办学场地、超范围经营等。

 (二)

 无证有照机构情况。XX 县 XX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XXX 书店、XX县 XX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XX 家政服务部等四家无证有照机构均存在未按市监登记的要求超范围经营及广告牌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一致问题,其中,XX 县 XX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存在接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且法人就是 XXX 城区某小学代课教师等问题。

 (三)

 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情况。XXX 镇 XX 路 XX 号 XX 美术培训工作室、XXX 镇 XX 路 XX 号二楼和三楼、XXX 镇 XX 路 X 号二和三楼等三处存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情况下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和未取得相关部门证照非法经营的问题。另外,XXX 镇 XX 路 X 号二楼童画屋美术培训工作室违规为学生提供托管辅导服务,且有一名辅导教师系 XXX 城区某学校代课教师(只有职高学历);XXX 镇 XX 路 X 号二楼和三楼举办者只有初中学历,助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有两名 XXX 城区某小学公办在职教师违规在该处辅导自己任教班级学生。

 三、处理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国家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3 号)、xx 省教育厅等 x 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责令有证有照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严肃处理并扣除相应的信用积分;责令无证有照培训机构在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内规范经营,并按规定程序将其违规情况移交

  市监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责令无证无照机构现场立即关停,并通知相关中小学校长进一步清查核实在非法培训机构中培训或托管的本校学生信息,要求对本校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学生所在班级家长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地选择合规机构参加培训或托管,远离非法机构。对于在职教师违规在校外补课和利益勾连问题,由局机关纪委(纪检督查室)牵头,根据《XX 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X 教人〔xxxx)X 号)规定启动相应处理和问责程序,结果另行发文通报。

 四、工作要求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各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要主动担责,认真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一方面,各学校要管好自己的学生,严禁学生到非法机构参训,要求班主任和老师廉洁从教并落实监管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另一方面,培训机构举办者要强化法制意识,要按要求办理证照,在未办理前主动关停,不得违规经营。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将按规定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移送乡镇和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县教育局将继续紧盯校外培训机构,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督查,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在职教师利益勾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办学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各种乱象,维护良好培训生态,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县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肥东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东培联〔2021〕1 号)和县教体局 1 月 22 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肥东县 2021 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督查工作第一组在组长、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王怀宁的指导下,于 2 月 1 日、2 日两天,先后对肥东舒曼艺术培训学校等 16 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围绕“六严禁”及办学资质、办学场所、办学行为、从教人员、疫情防控、教学内容、合同签订、收费行为等八个方面进行。督查发现,各培训机构基本符合办学要求,能够按照市县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布置和要求开展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做到疫情防控,部分培训机构停止了线下教学活动。

 督查组要求各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严格疫情防控。除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外,暂缓组织招生宣传等任何聚集活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同一时段内参加线下培训的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75%,生均面积不得低于 3 平方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含学生家长)进入培训机构。同时,要将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县防指等部门报告。

 针对督查时发现的防疫措施不到位和消防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反馈时都予以严肃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10 月 29 日,《问政山东》栏目涉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 题播出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陈湘颖于 10 月 30 日先后主 持召开教育系统问题反馈会议和全市整改落实会议,要求迅速成 立市级工作专班和镇街区治理专班,制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专 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11 月 4 日、11 月 12 日,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培训、托管机构专项治理通知,对治理范围、部门职责、工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通知要求,市治理专班积极推动,各镇(街、区)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对培训、托管机构、无证幼儿园进行了排查摸底。截止目前,已排查校外培训机构 743 家,其中证照不全 254 家;托管机构 128 家,其中未取得 信息公示卡 108 家;民办幼儿园 93 所,其中无证幼儿园 5 所。

 三是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无证办学、无证经 营、违规教学、安全隐患等问题,市治理专班按照“分类施策、综 合治理”原则积极推进整改。

 1.

 针对取得合法证件的培训、托管机构和幼儿园,市治理专 班总体部署,各镇街区按要求进行了全面检查,就问题进行了限 期整改,现已完成。

 2.

 截止目前,证照不全的 254 家培训机构,已关停 79 家,对 初验合格的 175 家,已报送审批局,正在办证。未取得信息公示 卡的 108 家托管机构,已取缔 11 家,停业整顿 2 家,另外 95 家无证托管机构,集中在圣城街道,正在核验。

 3.

 对全市 5 所无证幼儿园,市治理专班进行了实地调研。其 中 4 所(文家街道春晓幼儿园、古城街道久安幼儿园、古城街道欢乐谷幼

  儿园、孙家集街道文翰苑栋才幼儿园)在办园场所、规模、师资配备等方面初具办园条件,由第三方进行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结论为“合格”;孙家集街道格林童趣幼儿园现有幼儿 39 名,使用沿街楼房办学,安全隐患大,应予以取缔,市治理专班已责成孙家集街道办事处,约谈幼儿园举办者,予以关停。

 四是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目前,市治理专班对各镇街区校外培训、托管治理情况多次进行督查暗访,并及时向镇街区政府进行了问题反馈。11 月 15 日,副市长陈湘颖同治理专班成员、圣城街道分管同志,对圣城街道部分培训、托管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二、存在问题与意见建议

 一是圣城街道、洛城街道基数大,情况复杂,工作推进慢。

 市治理专班暗访督查发现,部分已停业整顿的校外培训机构,仍 在开展培训业务。

 二是无证幼儿园房屋由于土地规划、建筑设计等原因不能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导致目前不能办理办学许可证。

 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压实镇街区政府专项整治 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彻底、进展缓慢的镇街区由市领 导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 位。

 二是加快办证进程。针对无证幼儿园不能办理消防设计验收问题,建议住建局(专班审核验收组)抓紧对第三方出具的消防 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核验收,报市政府出具书面评估合格意见 书,替代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文书。

 三是切实做好学生退费工作。各镇街区要对取缔的培训机 构、托管机构、无证幼儿园收费情况提前摸清底数,牵头职能部 门,做好退费工作,避免出现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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