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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外出活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7 08:52:43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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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外出活动规章制度篇一: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

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

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第二条 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监督。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四条 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

第五条 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

第六条 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和主席团。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实行审批权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主席团直接负责。

第三条生活部协助副主席管理学生会经费,负责单据审核,收支记录和帐表编制。

第四条 学生会所有经费支付程序如下:

(一) 活动的经费支出:

1.由相关职能部门递交活动资金预算清单;

2.出具用款书面申请,请主席团批准;

3.经费使用后须将标明相关情况的发票与主席团审批后的申请对照,确认无误后交由生活部,作为入帐凭证。

(二) 日常经费支出:

各部门收集日常支出经费发票并做好详细支出记录,交主席团审批,并将指示及签字后的发票交由生活部入帐。

第五条 主席每月向各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期结束前,主席会同生活部编制本学期财务报表,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随时对学生会成员的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第六条 主席有对经费收支审查,监督的责任。如发现不合理使用或违纪现象,主席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若情况严重,在中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的同时,应予以严惩。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制度

为积极配合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现拟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 精神文明方面

(一) 学生会各部门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加4分。

(二) 能与时俱进,可以举办出响应时代号召的活动,每个活动加1分。

(三) 部门成员思想积极向上,有较高政治素质的加3分。

第二条 组织机构方面

(一) 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同时上交上一学期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须科学、完整,加2分。

(二) 各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能够尽早的开展工作,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每两周至少一次,活动期间不限),加2分。

(三) 积极协调主席团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加3分,反之扣3分(在主席部长例会中公开投选,每位主席选二个部门,每个部门选一个除本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排名在前三的部门加分,后三的部门减分)。

(四) 部门人员按时值班,每部门缺勤一次扣1分。

(五) 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的加2分;其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有请假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扣4分。

(六) 各部成员(含部长)若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每人扣2分;成员每辞职一名扣1分;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评选。

第三条 组织活动方面

(一) 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策划,活动落实、活动后反映以及活动总结等情况最高加4分。(由主席团评价、奖励)

(二) 部门举办的活动有创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长例会上公开评选,七位主席半数通过的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2分;协办单位每次加1分。

(三) 部门不拖欠应提交秘书处登记存档的资料(秘书处根据其工作职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评分)。本项最高加分为4分。

(四) 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参与一 次加2分;上级安排应参与者没参与或不听指挥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每次扣2分。

(五) 对各部门学期开始时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

附:非活动部门不参与此项评比。

第四条 部门综合评优

组织部协助主席团根据各部门日常表现及活动情况采取评分制,给各部门打分。满分为10分(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一) 对各部门值班、例会、活动等综合情况加以评定。

(二) 对能否积极服从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项工作加以评定。

(三) 对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加以评定。

(四) 对各部门成员获得奖项等情况加以评定。

附: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为了提高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学生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拟定优秀个人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

(一)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每人加4分。

(二)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生会的相关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5分的扣分。

(三)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在文化课方面不得出现挂科现象,出现挂科现象者不具有评选资格。(分别为月评比与年评比)

(四)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要注重日常卫生,宿舍卫生情况不得出现减分情况,若有此情况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第二条 日常表现情况

(一)会议情况

(1) 全体学生会的成员能够准时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若有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 每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纪录,无纪录者每次扣0.5分。

(二) 值班情况

(1) 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若发现有不佩带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 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 早退,若有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时间另议,用于活动室值班及应对突发情况,值班人员需与生活部人员的沟通,生活部人员中午、晚上各查物品借出情况一次)

(3) 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有事应写假条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有无故不签到或由他人代签现象,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1分。

(4)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打扑克、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若有发现上述情况者每人每次扣1分。

(5) 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待人接物要有礼貌,热情主动,受到老师或主席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三) 活动情况

(1)可以准时参加本部门及其它部门举办的活动,不得无故不到或早退。每人每参加一个活动加1分;若出现无故不到或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及主席团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四)学生会人员能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加5分。(校内同学(非学生干部)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使所在系给加德育分2分,另议)

第三条 综合评比情况

(一) 评选优秀部长由主席团根据部长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采用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二) 评比优秀部员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根据部员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个人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为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附: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内容

(一) 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存档。

(二) 各部须将每次活动的计划书、活动总结交予秘书处并存档。

(三) 各部部长须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予秘书处存档。

第二条 管理办法

(一) 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派专人管理。

(二) 管理人员必须将每份文件及资料注明存档时间、编号和存档人姓名。

(三) 文件及资料若有遗漏、缺失,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四) 各部必须将各类文件及资料按时交予秘书处存档,逾期将追究部长级部门责任。

(五) 各部若需已存文件及资料,须由部长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并按时归还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物资管理,促使物资合理利用,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属学生会的物资财产,均进行分类,编类,造册登记,物资清单由各级学生会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条 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购入的物资,在购入时需登记,由生活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学生会开展活动由外借入的物资,有活动负责人对借入物资编制清单交存生活部,归还后予以注销。

第四条 学生会内部物资领用,参照第三条办理办法。

第五条 每学期第十周、第十八周,由秘书处、生活部组织对学生会所有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物资盘点报告表,提交主席团审查后存留。

第六条 物资在使用期间发生毁损,需及时登记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经盘点后发现短缺,应限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值班是学生会成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和形象建设,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效运转,现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不得有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凡无故缺勤累计五次者按退会处理。

第二条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嬉笑打闹、打扑克等,一经发现将

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 值班期间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 值班期间严禁乱写毛笔字,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者要有礼貌、热情主动。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听从值班主席、部长的安排,不准搞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互相帮助、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团委和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 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应打扫学生会所属卫生区。

第九条 值班实行秘书处负责制,秘书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 认真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二) 每日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清扫,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 负责保管秘书处的一切物品,如电话、文件夹、宣传板等,如发现财务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主席团;

(四) 值班人员需遵守值班守则,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及时的批评和纠正。

第十条 值班内容:

(一)认真完成团委及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各种文件的通知和传达;

(三) 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团委及学生会门室的卫生。第十一条 签到:

各值班室值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的前十分钟内签到,超过规定时间的属迟到行为, 应向秘书处人员说明情况,并另行签到。(生活部在门口张贴执勤人员名单,方便查找负责人)

第十二条 请假:

(一)有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持有部长签字的假条 交给秘书处值班人员;

(二) 值班时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秘书处值班人员 说明情况,并交一份书面假条,无假条自外出的视为早退。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

为加强秘书处管理,使值班工作正常化,程序化,让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当前秘书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 秘书处日常工作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二条 值班地点: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活动室。

第三条 各部根据值班表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值班时间(另议)。

第四条 活动室公共财产外借需登记,不得随意带走,不得人为损坏,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 秘书处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第六条 秘书处在学生会办公场所,值班部门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喧哗。每次值班结束后各值班人员自行打扫活动室卫生,归置好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七条 闲人不得进入活动室。值班结束后,关闭门窗和水电,注意防火防

学生会外出活动规章制度篇二:学生会各部规章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秉承着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的宗旨,以院学生会规章制度为指导,制定部门规章制度,以规范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工作。

(一)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主要是对前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对近期工作做出布置,要求各部门成员开会带好记录本、佩戴好工作证、笔、做好会议记录。临时会议请随时注意通知,准时按要求到会。

2、会议实行“三旷五请”制,三次旷会,五次请假视为自动离开学生会。会议期间注意保持安静,期间不得提前离开会场。(各部门开会时请做好会议情况登记,并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清洁,维护好办公室财务安全。)

(二)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每学期初必须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交一份工作总结。

2、所有活动结束之后的成果展、策划、总结等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部内存档,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并保存电子档案。

3、建立学生会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档案资料。对旷会、请假、违纪、表彰等做好相应的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评选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加2个素质拓展分,合格加1个素质拓展分,不合格不加分)评优比例为1:3。方法:部长对干事评分,干事相互评分。

4、对于在学期考试中有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的成员,将劝其退

离学生会;对于在学期考试中有一科不及格但在补考中及格的成员,可以继续留在学生会,若补考仍然不及格也可以留在学生会,但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全体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学生会任何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如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院学生会所有财产物品均须存档,并填写入库单,各部门若需要领用品材料时,须向办公室申请并如实写领料单。交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方可发放,每界干部换界时,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旧部长或负责人共同做好财产登记,并一式俩分,一份交学生处,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3、活动负责人应该在活动结束后收齐本次活动的发票一次性交给办公室。主席团定期制作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4、 各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发票应写清明细,需要有国家税务局、销售单位、(如是由非销售单位代开发票,还需有代开发票的单位的章子)。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收据报帐,需报请主席团批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18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律委员会制度

(一)成员考核制度

自律委员会“负责学生维权,安全稳定,一日一报,公寓网络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纪律检查,开展宿舍楼间文化、经验等交流。”为本会的基本职责。所有工作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因为此,本组织决定以以下考核制度要求每一位成员:

1. 认真负责,严格检查,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向主(副)主任及时申明,如果因玩忽职守、工作散漫不负责任而导致所负责检查寝室成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减适当考核分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会内公开批评、系内通报批评,按情节直至除去职务资格。

2.工作突出者(比如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给予了恰当的解决措施,对有可能导致所负责寝室成员人身利益受损的事件给予了恰到好处的处理,在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等。具体奖励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在部内、系内公开表扬。

3.若活动及会议与学习冲突,须请假,否则将视为无故不出席会议,按缺席处理。具体例会要求请参照部门工作制度。

4.在工作上同时要兼顾学习,文化课不得出现挂科情况。否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备注:此份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督促全体成员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并作为期末总评的依据,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二)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基本要求

1、宿舍内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电磁炉、电饭锅等);

2、宿舍内不允许吸烟、喝酒;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如蜡烛、煤油灯等;

4、宿舍内不允许赌博行为,如打麻将;

5、宿舍内不允许私自拉扯网线、电线等;

6、禁止晚归和擅自不归宿舍行为;

7、严禁在宿舍藏匿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8、严禁打架斗殴;

二、宿舍安全惩罚制度

1、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大功率电器,并把使用者、该宿舍社长及该班班长的名单报予年级辅导员,由辅导员做出相应处理;

2、宿舍内若发现烟、烟头、酒、酒瓶,每次发现扣除该名学生德育分2分。两周累计三次以上对该宿舍进行通报批评,累计两次通报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3、宿舍内出现如赌博、打麻将、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现象直接上报相应年级辅导员,由辅导员做出相应处理;

4、发现宿舍内乱拉扯网线、电线、电脑上床铺的现象,检查人员会及时与相应的班级的班长或负责人联系,相关负责人应尽早处理,屡教不改者将直接上报系里,由辅导员处理。

(三)晚自习管理制度

一、晚自习基本要求

1、每周周日至周四晚上6:55---8:50为晚自习时间,未能准时

到达教室者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晚自习;

2、 有事不能上晚自习需到到相关辅导员处请假(以导员假条为准),未请假而不上晚自习或早退的同学视为旷课;

3、 晚自习期间需要外出的同学向班长说明情况后方可外出;不请

假而在晚自习期间随意外出超过10分钟的同学视为旷课(由时间而定旷课节时);任何随意外出者视为违反晚自习纪律;

4、每晚7:50——8:00晚自习休息时间,休息期间出现在走廊大

声喧哗、追逐打闹、打电话,在自习室或走廊里吸烟等行为,视为违反晚自习纪律;

5、 晚自习期间若出现听歌、玩手机、游戏机,看报纸以及一切与

学习无关的刊物,上课睡觉等行为,即视为违反晚自习纪律。

二、晚自习奖惩制度

奖:

1、对连续四周违纪情况最少的班级给与通报表扬,并给颁发“自律

文明班级”的奖状;

2、在德育纪实中,对被评为“自律文明班级”的班委成员给予加分。

学生会外出活动规章制度篇三:学生会外联部规章制度

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外联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则

外联部主要以拓宽交流为工作主题,以增进各学院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我院学生的风采,努力提高我院学生会的知名度,同时外联部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以服务于同学。外联部全面负责我院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及公共关系,是沟通我院与其他院、系及企业商家的桥梁。为其他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和及时的配合。外联部将会尽可能发挥本部作用,为学生会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证活动的完善与到位。 外联部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同学,为了一切的同学,为了同学的一切”。

第二章 职能

第二条 外联部职能

1、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对内协调好与各系部、各社团外部之间的关系。

2、对外联系扩大学院学生会及学院的影响力,提高学院的知名度。为我院学生的涉外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加同学与社会的直接接触机会,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3、对外联系学院和本系所举办的活动的赞助,使我院、系的学生活

动顺利开展,保证我院、系的活动能够高质量的举行。

4、努力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树立系学生会的良好的形象,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系。 在开展外联事务工作中注意学习他人成功经验及优良企业文化,并对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活动, 为部门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章 成员设置

第三条 部长

1、设立部长一名。

2、负责安排本部门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与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及合作。

3、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部门一切工作事宜,与副部长协商后并制定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

4、统筹安排部门各个阶段性的总体工作并进行合理分工,对本部门一切重大事件负最终责任,并计划工作方案及起草合同书。

5、负责与企业洽谈签订工作。合同拟定由系学生会主席团协助。 为广大同学提供体验社会、投身社会锻炼自我的机会。

6、自觉参加各种学生活动,协助兄弟部门开展工作,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并在广大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副部长

1、设立副部长两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3、负责部门财务及各项工作资料的管理。

4、负责部门的书面材料汇总,重大活动、各月份和年终的总结工作。

5、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职责安排及对其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其才能和特长,为同学服务。

6、负责本部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的审定、检查落实学期末、年末各项工作的总结。

7、负责组织各项符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向上的活动,并取得上级支持,为同学们提供展示青春风采的广阔舞台,丰富第三课堂。

第五条 干事

1、设立干事若干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3、在活动过程中,及时向部长反映活动进程,并及时向部长反映有关工作事宜。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的锻炼自己培养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

4、在每次会议中,各成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自己的职责与 分工。

5、干事应及时完成老师、部长和副部长交

学生会外出活动规章制度

予的任务,并及时汇报进 展。

6、干事要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条例办事,开展工作要维护学生会的整体形象。

第四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外联部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享有对外联部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4、对举办的外联部有关活动享有知情权。

第七条 外联部成员义务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

3、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及外联部内外意见,搞好团队建设。

4、遵守学生会外联部管理条例。

5、全力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同学完成任务。

6、维护外联部在学生会及其他场合的形象。

第五章 管理条例

第八条 内部管理条例

1、学生会外联部只有例会时有等级之分,其余时间均为平等的朋友 关系,有事互帮互助,团结一体。

2、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热情、踏实、负责,团结合作待人真诚, 善于请教学习,注重灵活创新。

3、部门各成员间应真诚友爱,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与学生会其他 部门成员保持友好关系,互帮互助。

4、每次活动,部门所有人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工作过程中,要负起责任,遇事不得相互推卸,不得

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做决定,不得在部内产生任何矛盾,有事共同解决,团结一体。

5、为了锻炼成员的实践能力,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成 员可以在执行部门部长、副部长分配的任务的时,发挥自己的潜能, 为外联部的发展搜集资料,献计献策,但必须得到部门成员商议及本 部长、副部长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6、对表现出色,为本部争得荣誉,有重大贡献者,将予以奖励。

7、对于不执行本部规章制度及不符合外联部成员要求者,部长和副 部长应及时与之沟通。屡教不改者,一律以辞退处理。违反协会或部 门章程,给学生会和外联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 长申报主席团讨论后,通报批评或予以辞退。

第九条 对外活动管理

1、在校内外,举止文明,以礼待人。

2、外出联系工作应事先制定工作计划,且向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得到准许后方可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归校后,应及时向部长或副部长作工作汇报、总结。

3、在对外活动(如拉赞助,迎接外宾)时,必须佩带工作证,穿着整洁适当。

4、在和商家的交谈中,要礼貌用语,举止得当,态度诚恳,穿着整洁适当,文明待人。

5、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工作。

6、在对外活动中应保持大学生的人格和修养,树立健康、进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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