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公证书一定要照片吗
未婚公证书一定要照片吗篇一:出生公证书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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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转载于:出生公证书上的照片)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2eb321bf83d049649b6658d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aad16a2350ed4c3186ef1eb0071f657c&sign=39de1b6355&zoom=&png=10972-&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医院出生证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处暂不受理);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如办理到美国、泰国、法国、奥地利、新加坡使用的出生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粘贴在公证书上,根据申请人要求公证书的份数决定,如申请人要求三份公证书,则要提供四张相片(公证档案须一张相片留底)。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明:
1、 居(村)委会,证明上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及父母的情
况。
2、
因办理适用于美国的出生公证书须附加中英文相符公证书一并使用,故实际为两份公证,收费为(137.5x2=)275元一式三份,如当事人需要增加副本,另外加收20元/本。参考:
根据[86]司公字第66号《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送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需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事的通知》的要求,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的译文页后,须另页出具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书并符相应的英译文。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适用
(91)司公字第96号《关于出生公证书加贴照片的补充通知》的要求,须在公证书上加贴照片。
有关制发涉外公证书副本的问题,公证处按照司复[2006]16号《关于制发涉外、涉港澳台民事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应当事人的申请而制发公证书副本。篇三:出生公证书样本-上海
出生公证书
(2010 ) 沪证外字第4142号
兹证明王三,男,于一九九○年九月十九日在北上海出生。王三的父亲是王二,王三的母亲是刘四。
未婚公证书一定要照片吗篇二:保证书可以公证吗
公证书 ()xx字第xx号 申请人:xxx(基本情况)公证事项:保证
兹证明xxx(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证
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自愿为xxx(被保证人)
提供保证担保【注4】,承担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责任【注5】。 xxx(申请人)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第xx条【注6】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xxxx年x月x日
===================================================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保证人单方作出的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证明其他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证明保证
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
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保证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
“xxx(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保证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书上的签
名(印鉴)是xxx(申请人)本人所为”。
4、可以对保证所担保的项目、条件、范围等作详细的表述。
5、发往域外使用的保证书、担保书、保函通常遵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具体的保证责
任可以不写,保证的依据也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篇二:公证要求条件 常用公证类别提示: 学历、学位、成绩公证、在读证明、学时证明、驾驶证、证书类印章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 2、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时证明、驾驶证(驾驶证信息单)、证书
原件。
● 3、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时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 5、照片:学历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一、申请人的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均由原就读学校出具。
二、申请人已注销户籍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已无其他的资料反映,还需提供原住
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受/未受刑事处分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1)户口簿(如户口注销,提供注销户口证明);(2)护
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出境日期和有效签证页勿遗漏);(3)身份证(若有) ☆外国公民提供:(1)现持护照全本及能反映在中国居留时间的旧护照;(2)就业证、
居留证
☆港澳居民提供:(1)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2)就业证 ☆台湾居民提供:(1)现持台胞证和能反映在中国居留时间的台胞证;(2)就业证 ● 2、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派出所出具
● 3、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办理未刑公证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体现劳动关系的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亲属关系公证
●1、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
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2、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明即可;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父母结 婚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即可 ●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出生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2、父母身份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 ●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
(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5、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 6、
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婚姻状况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 2、结婚公证:《结婚证》、男女双方照片 ● 3、离婚公证:
☆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
☆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
● 4、未婚公证:未婚证明/无婚姻状况证明 ● 5、未再婚公证:除上述3外,还需提供未再婚证明 ● 6、照片:结婚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工作经历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全本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2、履历证明
● 3、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 ●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死亡公证
●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
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 二、死者的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死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有) ● 三、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生存(居住)公证
●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
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二、居住证明(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 ● 三、办理居住和生存公证需本人亲自办理。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遗嘱公证
●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
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
行人的身份证明。
●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
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
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 三、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注意事项: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
骗等情况。
(二)、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
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三)、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
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继承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
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
在地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派出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
要求如3)
●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
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本公证处提供表格填写清楚后,由村居委员会、乡镇
政府、派出所盖章确认或者档案馆查询档案) ●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
女证)
●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股票清单、机动车
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注意事项: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
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
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3、农村房屋须另行提供该房屋的建房用地审批表。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公民、法人声明/保证/承诺行为的真
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声明/保证/承诺人应亲自到住所地
或声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声明。
一.申办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时,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公民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2)草拟的声明书;
(3)声明内容涉及弃权的,应提交享有该权利的证明;内容涉及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主
张权利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或事实根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申办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时,应明确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由
声明人负责和承担法律责任,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应当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真实,
并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弃权声明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如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在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应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
2、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样式;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另须提供的材料
1、债权债务主合同(如《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另须提供的材料
(一)抵押人为自然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房地产权证》、已办理登记的商品房《预
售合同》、股票、存款证明等);
2、抵押的如系共有财产,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抵押的证明。
(二)抵押人为法人1、抵押物权利凭证;
2、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未婚公证书一定要照片吗篇三:办理公证书都需要什么
办理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
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绵阳知名房产诉讼律师表示,合同公证
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合
同公证是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未婚公证书一定要照片吗)监督的法律制度。公证机关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
合同,使合同真实、合法、完善,并促使签约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预防纠纷,维护国家利益
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办理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标准?下面,法律直通车小
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其他合同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
明的授权委托书,但收养、保证等应当由本人办理。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明: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董
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
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
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
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 合同若干本。
(五) 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提供财产权利凭证。
(六) 如涉及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等,提供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七)如涉及财产共有关系,提供共有关系证明,共有人应到场确认该财产处分行为。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专业人士表
示,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
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
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如我国的劳务出口,一般都需订立严格的
合同条文。公证机关对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因此,合同公证也
是我国在对外合作中,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 在绵阳,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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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
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绵阳知名房产诉讼律师表示,合同公证
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合
同公证是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公证机关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
合同,使合同真实、合法、完善,并促使签约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预防纠纷,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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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
明的授权委托书,但收养、保证等应当由本人办理。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明: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董
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
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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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
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 合同若干本。
(五) 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提供财产权利凭证。
(六) 如涉及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等,提供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七)如涉及财产共有关系,提供共有关系证明,共有人应到场确认该财产处分行为。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专业人士表
示,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
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
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如我国的劳务出口,一般都需订立严格的
合同条文。公证机关对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因此,合同公证也
是我国在对外合作中,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 在绵阳,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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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继承权公证 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
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可继承的财产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墓地证等);
3、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情况证明;
4、遗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5、弃权人的身份证件(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
6、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
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可处分财产的范围: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
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遗嘱承受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的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明等;
5、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与遗嘱承受人有亲属关系时);
6、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
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是指公证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委托公证的方式:
1、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
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委托事项的依据,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夫妇共同委托时;
4、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5、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单并写明委托书的年月日;
2、代理权限应注明是全权代理还是专项代理,有无转委托权;
3、代理期限应注明代理的起止时间。 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
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赠与公证的形式:
1、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 2 、赠与人的赠与书;
是指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3 、受赠人的受赠书;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
一种协议。
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
则赠与行为无效;
4、办理赠与公证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
的真实性活动。
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明,如医院的出生或证居(村)委会证明;
3、被证明人的父母情况证明;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
2、当事人姓名要真实,一律采用简化字;
3、当事人出生日期应具体写明年月日。
4、出生公证只能证明在域内出生的事实,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公证处不予公证。当事人
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区),地名要写全称。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
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以括号加注原地名全称;
5、出生公证书中父母姓名只能是生父母的姓名。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同时注明养
父母姓名,以及从何时起被收养。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应如实证明其生父、母的
姓名,必要时可进行亲子鉴定,查证属实后再予以办理。生父母查找不到的,可注明父母不
详。继父母不要注明。
6、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篇四:办理工作经历公
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办理工作经历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
户籍证明;
2、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
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工作经历的信函;3 、当事人需证明其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职称的,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
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4 、当事人如需证明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5、当事人如需对其兼职的工作经历进行证明,应提供兼职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6 、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当事人申请工作经历公证,可由其工作单位代为申请,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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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a59df3ae60&sign=9d8eef7ea4&zoom=&png=11060-&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如本人申请,除提供以上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暂住证;7 、应提供与办证数量相应的(比办证数量多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8、 代办公证的代办人还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凡出国留学都须向国外有关院校和机构提供学历、学位和成绩证实,不同的国家或统一
国家内不同的学校对这三者的要求各不相同。 一般只要提供学历、学位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和外文翻译件,并由原颁发学校分别加盖公
章和有关职员(校长、教务长)签名即可。但据360教育集团了解:有的国家和学校只接受经
由公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这就需要办理学历、学位和成绩的公证。办理学历、学
位和成绩公证书的程序与办理出生证实书相同。 详细要求的证件为:
1、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实;
2、申请人学历证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遗失学历证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假如原就读学校已经撒销,须
提供原就读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