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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认购协议

发布时间:2024-04-26 22:45:38 影响了: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商品房认购协议

 编号:

 号

 出

 卖

 人

 (

 下

 称

 甲

 方

 ):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黄河大桥北水利站办公楼二楼

  电

 话:

  0531-58535888

 买)

 受人(下称乙方):姓名/公司:

  身份证/护照/公司注册编号:

  通邮/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联系人/公司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房屋: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街区】

  【号楼】

 【单元】

 号房(下称“该商品房”,房屋编号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为准),位于

 ,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建筑登记面积为准)。

 二、认购房屋的价格:

 1、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乙方认购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成交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最终总房款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多退少补。

 2、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担保。

 三、付款方式及优惠条件: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并根据情况享受相应优惠: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总房款。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总房款的,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乙方不享受任何优惠,且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的约定处理。

 2、按揭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向甲方付清不少于成交总房款的

  %做为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按期付清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未按期付清首付款、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均不享受任何优惠,且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第 5 款的约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携带本认购协议、定金收据、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交纳应交房款,同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日的,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乙方不按期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支付的定金归甲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且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无须事前通知乙方。

 2、本认购协议中不体现认购房屋的优惠计算,也不进行最终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各类认购房屋的房款优惠及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均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体现。

 3、若乙方为认筹客户,乙方在交纳定金时,凭《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VIP 权益卡申请协议书》(以下简称“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办理,则乙方已交纳的诚意金等额转为定金;若诚意金不足以冲抵全部定金,则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付清剩余全部定金。乙方签订本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所持有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作废,乙方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原件应交甲方收回后,甲方出具定金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协议后,不得更换、转让其所认购的商品房。

 5、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按揭贷款申请未能获得银行批准,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成交总房款,否则,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6、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该商品房不能出售时,甲方需将乙方已付购房定金及房款无息退还乙方,本认购书自动作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7、甲方发布或提供的广告、楼书、样品、模型等仅供参考,该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小区布局等状况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8、有关购买该商品房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办证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该商品房的价格计算有错误,甲方保留解释、修改权利并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列为准。

 10、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所有销售承诺,均以甲方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11、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本认购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一切的权利和义务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12、本认购协议及定金收据如因乙方丢失及保管不善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双方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乙方已详细阅读并接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

 14、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地址、电话、联系人均是真实有效的,如乙方发生地址变更或联系方式变更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有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所发出的所有函件均视为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联

 存根联

 15、本认购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本认购协议约定的商品房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6、本认购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盖章)

 买受人(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案场讲解员:

 审核: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商品房认购协议

 编号:

 号

 出

 卖

 人

 (

 下

 称

 甲

 方

 ):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黄河大桥北水利站办公楼二楼

  电

 话:

  0531-58535888

 )

 买受人(下称乙方):姓名/公司:

  身份证/护照/公司注册编号:

  通邮/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联系人/公司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 认购房屋: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街区】

  【号楼】

 【单元】

 号房(下称“该商品房”,房屋编号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为准),位于

 ,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建筑登记面积为准)。

 二、认购房屋的价格:

 1、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乙方认购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成交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最终总房款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多退少补。

 2、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担保。

 三、付款方式及优惠条件: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并根据情况享受相应优惠: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总房款。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总房款的,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乙方不享受任何优惠,且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的约定处理。

 2、按揭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向甲方付清不少于成交总房款的

  %做为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按期付清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未按期付清首付款、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均不享受任何优惠,且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第 5 款的约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携带本认购协议、定金收据、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交纳应交房款,同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日的,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乙方不按期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支付的定金归甲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且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无须事前通知乙方。

 2、本认购协议中不体现认购房屋的优惠计算,也不进行最终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各类认购房屋的房款优惠及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均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体现。

 3、若乙方为认筹客户,乙方在交纳定金时,凭《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VIP 权益卡申请协议书》(以下简称“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办理,则乙方已交纳的诚意金等额转为定金;若诚意金不足以冲抵全部定金,则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付清剩余全部定金。乙方签订本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所持有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作废,乙方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原件应交甲方收回后,甲方出具定金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协议后,不得更换、转让其所认购的商品房。

 5、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按揭贷款申请未能获得银行批准,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成交总房款,否则,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6、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该商品房不能出售时,甲方需将乙方已付购房定金及房款无息退还乙方,本认购书自动作废,双方权第二联

 客户联

 利义务终止。

 7、甲方发布或提供的广告、楼书、样品、模型等仅供参考,该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小区布局等状况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8、有关购买该商品房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办证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该商品房的价格计算有错误,甲方保留解释、修改权利并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列为准。

 10、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所有销售承诺,均以甲方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11、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本认购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一切的权利和义务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12、本认购协议及定金收据如因乙方丢失及保管不善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双方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乙方已详细阅读并接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

 14、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地址、电话、联系人均是真实有效的,如乙方发生地址变更或联系方式变更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有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所发出的所有函件均视为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本认购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本认购协议约定的商品房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6、本认购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盖章)

 买受人(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案场讲解员:

 审核: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商 品房认购协议

 编号:

 号

 出

 卖

 人

 (

 下

 称

 甲

 方

 ):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黄河大桥北水利站办公楼二楼

  电

 话:

  0531-58535888

 )

 买受人(下称乙方):姓名/公司:

  身份证/护照/公司注册编号:

  通邮/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联系人/公司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房屋: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街区】

  【号楼】

 【单元】

 号房(下称“该商品房”,房屋编号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为准),位于

 ,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建筑登记面积为准)。

 二、认购房屋的价格:

 1、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乙方认购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成交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最终总房款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多退少补。

 2、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担保。

 三、付款方式及优惠条件: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并根据情况享受相应优惠: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总房款。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总房款的,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乙方不享受任何优惠,且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的约定处理。

 2、按揭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向甲方付清不少于成交总房款的

  %做为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按期付清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未按期付清首付款、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均不享受任何优惠,且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第 5 款的约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携带本认购协议、定金收据、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交纳应交房款,同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日的,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三联

 财务联

 若乙方不按期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支付的定金归甲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且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无须事前通知乙方。

 2、本认购协议中不体现认购房屋的优惠计算,也不进行最终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各类认购房屋的房款优惠及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均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体现。

 3、若乙方为认筹客户,乙方在交纳定金时,凭《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VIP 权益卡申请协议书》(以下简称“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办理,则乙方已交纳的诚意金等额转为定金;若诚意金不足以冲抵全部定金,则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付清剩余全部定金。乙方签订本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所持有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作废,乙方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原件应交甲方收回后,甲方出具定金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协议后,不得更换、转让其所认购的商品房。

 5、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按揭贷款申请未能获得银行批准,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成交总房款,否则,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6、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该商品房不能出售时,甲方需将乙方已付购房定金及房款无息退还乙方,本认购书自动作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7、甲方发布或提供的广告、楼书、样品、模型等仅供参考,该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小区布局等状况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8、有关购买该商品房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办证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该商品房的价格计算有错误,甲方保留解释、修改权利并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列为准。

 10、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所有销售承诺,均以甲方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11、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本认购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一切的权利和义务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12、本认购协议及定金收据如因乙方丢失及保管不善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双方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乙方已详细阅读并接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

 14、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地址、电话、联系人均是真实有效的,如乙方发生地址变更或联系方式变更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有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所发出的所有函件均视为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本认购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本认购协议约定的商品房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6、本认购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盖章)

 买受人(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案场讲解员:

 审核: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商品房认购协议

 编号:

 号

 出

 卖

 人

 (

 下

 称

 甲

 方

 ):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黄河大桥北水利站办公楼二楼

  电

 话:

  0531-58535888

 )

 买受人(下称乙方):姓名/公司:

  身份证/护照/公司注册编号:

  通邮/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联系人/公司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房屋:

 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街区】

  【号楼】

 【单元】

 号房(下称“该商品房”,房屋编号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为准),位于

 ,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建筑登记面积为准)。

 二、认购房屋的价格:

 1、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乙方认购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成交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最终总房款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多退少补。

 2、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担保。

 三、付款方式及优惠条件: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并根据情况享受相应优惠: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总房款。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总房款的,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乙方不享受任何优惠,且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的约定处理。

 2、按揭付款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即本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向甲方付清不少于成交总房款的

  %做为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

 若乙方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按期付清首付款并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享受房屋单价

  折优惠(即成交价为原价的

 %);若乙方未按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未按期付清首付款、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均不享受任何优惠,且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第 5 款的约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携带本认购协议、定金收据、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交纳应交房款,同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日的,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乙方不按期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银行要求按期提交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支付的定金归甲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且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无须事前通知乙方。

 2、本认购协议中不体现认购房屋的优惠计算,也不进行最终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各类认购房屋的房款优惠及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均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体现。

 3、若乙方为认筹客户,乙方在交纳定金时,凭《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 VIP 权益卡申请协议书》(以下简称“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办理,则乙方已交纳的诚意金等额转为定金;若诚意金不足以冲抵全部定金,则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协议的同时付清剩余全部定金。乙方签订本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所持有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作废,乙方的认筹申请书及诚意金收据原件应交甲方收回后,甲方出具定金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协议后,不得更换、转让其所认购的商品房。

 5、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按揭贷款申请未能获得银行批准,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成交总房款,否则,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已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6、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该商品房不能出售时,甲方需将乙方已付购房定金及房款无息退还乙方,本认购书自动作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7、甲方发布或提供的广告、楼书、样品、模型等仅供参考,该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小区布局等状况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8、有关购买该商品房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办证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该商品房的价格计算有错误,甲方保留解释、修改权利并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列为准。

 10、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济南鹊山营销中心所有销售承诺,均以甲方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11、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本认购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一切的权利和义务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12、本认购协议及定金收据如因乙方丢失及保管不善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双方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乙方已详细阅读并接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文本。

 14、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地址、电话、联系人均是真实有效的,如乙方发生地址变更或联系方式变更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有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所发出的所有函件均视为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联

 存档联

 15、本认购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本认购协议约定的商品房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6、本认购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盖章)

 买受人(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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